齐氏乃永乐候齐玉成的嫡长女,长相有种不符年龄的娇俏,行事说话再玲珑剔透不过了。
前一世,叶绥就领教过此人八面周全的风格,对其甚是熟悉。
这会儿,她们恩怨未生,她便像初次见到齐氏那样,略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一旁的卫氏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只朝叶绥颔首,在符合身份的同时,并没有让人觉得倨傲高冷。
看样子,这两个人都对她存着拉拢亲近之意。
看在缇事厂和汪督主的份上。
叶绥对这一切心知肚明,也不以为意。
在这场宴会之中,她只记得一点:不与任何人交好,也不与任何人交恶。
她是汪督主的夫人,身份太重要也太敏感,在这样的宴会场合,最适宜的便是什么都不做。
便是面对长公主,她同样如此,不过分亲近,也不会故意避让。
只是,在宴会结束之后,她离开濯秀园的时候,却意外瞧见了一位夫人,心中总有种异样的感觉。
长公主邀请的客人不少,叶绥并没有一一见过,这位贵妇人,是她临上马车之前,才看见的。
这位贵夫人,身上穿得的自然是锦缎,脸孔略显圆润,耳朵极厚极长,一看就是有福之人。
此外,与其他的贵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这名贵夫人却让她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
在哪里见过呢?历经了前世今生,叶绥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前世在永昭二十一年之后,京兆的贵夫人,她都颇为熟悉而且多有往来。
她如今记不得了,要么是早死了,要么就是不出现在任何场合了。
这位贵夫人,是哪种情况呢?
直到回到斯来院,她仍旧想不到在哪里见过这名贵夫人,却总觉得此事颇为重要,没法那么轻易揭过去。
她心里有记挂,意兴便不太扬,季妈妈见到她这副样子,还以为她参加长公主宴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由得关切问道:“夫人,可是宴会上有什么不喜?”
叶绥摇摇头,答道:“奶娘不用担心,宴会一切都好。”
的确,这个宴会没有发生什么事,除了那些一直萦绕在她身上的目光。
这是她成亲以后参加的第一场宴会,会引起众人的关注乃理所当然,她并不在乎旁人的目光,更不在乎旁人的话语。
更重要的是,长公主的宴会上没有什么不识相的人,碍眼的目光和难听的话语根本传不到她这里来。
她只是,想到离开时见到的那个贵夫人罢了。
那个贵夫人是谁?她为何会觉得熟悉呢?
听到叶绥这么说,季妈妈还是不放心,仍旧说道:“夫人可是身子不适?不如让厉嬷嬷来看看?”
前些日子,斯来院来了两位宫中的老嬷嬷,分别是厉嬷嬷和万嬷嬷。
季妈妈知道这两位嬷嬷精通医理,主要是为夫人调理身体的,便有这么一问。
叶绥摇了摇头,止住了季妈妈的动作。她并非身子不适,就不用劳烦这两位嬷嬷了。
对这两位汪督主精挑细选的嬷嬷,叶绥的态度有些像对客卿,敬而不近来。
对待宫中的人,她向来有种提防和疏远。
哪怕她知道汪督主所挑选的人,是绝对可以信任的。
但前一世深刻在脑中的影响,却难以消除。
再者,现在她身边的人手已经足够多了。
除了季妈妈和海妈妈外,有赵三娘,还有有佩青、佩风和笔墨纸砚四位丫鬟。
这些人都是可靠而得用的人,为她省了许多心思和气力。
不像前一世,她身边真正得用的人,只有羡初一个人。
羡初一个人,足以抵得上好几个人,后来她身边便不添什么人了。
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找到羡初,她对羡初的过往所知太少,现在压根就不知道羡初在哪里。
羡初……羡初!
叶绥脑中灵光一闪,忍不住腾地坐直了身子。
羡初……她想起来了,为何她觉得那位贵夫人有些熟悉了!
她记得,有一次她离开万映楼时,羡初曾指着一名妇人,道:“夫人,奴婢是认识她的,不想她如今也落魄了。”
当时羡初指着的那名妇人很是老迈,头发都花白了,身上衣裳也并不华贵,只有一双耳朵既厚且长,看着像有福之人。
这样的面相,准确地说这样的耳朵,让叶绥印象深刻。
她很确定,羡初所指的那名妇人,便是她今日所见到的那名贵夫人!
羡初是怎么认识这名妇人的,她并不知道,也并不询问。
对于羡初的过往,她只知道是扬州瘦马、曾为人妾室,其余便不知道了。
羡初来到她身边之时,正是她最落魄最无能为力之时,后来她逐渐好起来了,羡初却对自己的过往绝口不提,甚至还平了一些痕迹。
叶绥知道,羡初是不愿意想起过去,或者说恨不得从来没有经历过往,是以并不细问,不愿意勾起羡初的痛苦。
现在看来,这个贵夫人,便是羡初留给她的唯一线索了!
想到这里,叶绥立刻唤来了赵三娘赵三娘跟着叶绥前去濯秀园赴宴,只要是出现在叶绥面前、与叶绥说过话的夫人,她都认识。
但夫人所说的这位夫人……赵三娘脑海里一时没有什么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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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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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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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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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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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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