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很快就有了主意。m.χIùmЬ.CǒM
早餐要吃得健康又有营养,牛蛋和鸡蛋必不可少,她很快就做了一款蛋卷,又用牛乳做了一杯甜甜的饮品。
虽然仓促,但也赶在天亮前做好了。
又担心小皇帝太挑食,不喝牛乳之类的,她还做了一碗小馄饨。
在后厨等了一个时辰左右,陈公公回来了,脸上笑嘻嘻的,说小皇帝很喜欢她做的早饭,不仅是蛋卷吃完了,连小馄饨都吃了。
太后对此也很满意,所以中午的时候,她不但要做小皇帝的饭菜,还要做箫太后的饭菜。
叶小娴:“……”
有了这次天未亮就起床的经验,叶小娴也就学乖了。
她不再是快到饭点才准备食材,而是一早就计划好中午要做什么,晚上要做什么,然后提前把早饭准备好。
小孩子吃的东西少不了烘焙,趁着现在有时间,她让人在后厨用泥土烧了一个烤炉,又提前做了一些果酱、沙拉酱来备用。
宫里羊乳和牛乳都很多,但是小孩子一般不喜欢喝纯的,最好是发酵成酸奶。
此外,还要做一些奶酪等饮品。
反正,叶小娴只管小皇帝吃不吃,再保证有充分的营养就好了,食物热量高一点也没有所谓,这个年代都喜欢白白胖胖的小子,越是白胖,就越代表有福气。
总之,是西餐的居多。
就像中午的这一餐,她煎了鸡排,做了日式的米饭,在米饭里面加入豆子、玉米、鸡肉粒等,再捏成好看的小熊图案。
此外再做一些蔬菜,其中以红萝卜为主。
太后这种年纪的人注重养生,她给熬了莲子百合汤,蒸了肉丸子,再配上米饭,他们母子俩的午餐也就解决了。
……
下午,陈公公又过来告诉叶小娴,说是箫太后和小皇帝都很满意她做的饭菜,尤其是小皇帝还说了一句:要把这个厨子留在宫里,不让她回去了。
叶小娴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她想,若是想出宫,那是不是直接做得不好吃,这样就被赶出去了?
可转念一想,这样也不行,万一没有被赶出宫,而是被安排做一些更苦的差事,那她的处境将更艰难。
不如就在宫里先干着,至少宫里的待遇不差的。
……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月。
前半个月一直都是叶小娴在后厨把饭菜做好,可那天,陈宫宫过来跟叶小娴说,让她亲自把菜送过去,这样可以近身伺候。
主要是叶小娴做的东西有些复杂,他们有时候不知道吃法,比如哪个酱该配哪个菜。
叶小娴也就只好过去了。
还是皇帝的寝宫,小皇帝与箫太后也是坐在原来的那个位置上。
箫太后自然一直都是雍容华贵的,只是这个小皇帝看起来结实了一些,原本有些瘦削的脸,现在已经长肉了。
叶小娴今天做了一道烤鸭,配上青瓜、葱丝、甜面酱,再用面皮来包着吃。
所以,叶小娴要跟他们展示吃法,告诉他们怎么包,再怎么咬着吃。
箫太后本来不习惯这样的吃法,觉得要用到手,嫌弄脏手。
可小皇帝却十分喜欢,还对叶小娴道:“你来替我包一个。”
叶小娴擦了手,再替小皇帝包了一个,然后递给他:“皇上,请慢用。”
小皇帝吃得狼吞虎咽,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一个,接着又让叶小娴给他包了一个。
叶小娴包好之后,小皇帝嫌叶小娴太闷,便问:“你怎么每日都能做不一样的菜,还都是朕没有见过的?”
叶小娴笑了笑:“回皇上,这些菜都是民妇自己瞎琢磨出来的。”
“哦?怎么个瞎琢磨法?”
“有时候,想到一些事情,或者想到一个故事,就能做出一道菜。比如这一道烤鸭,就好比一个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
小皇帝好奇地问:“什么是臭皮匠,什么是诸葛亮?”
叶小娴想,现在这时代是架空的,他们的历史应该是没有诸葛亮的,便索性给小皇帝讲起了故事:“诸葛亮呢,是一个军师,他很聪明,是他的主子三顾茅庐才请到的,为了请他,他的主子不惜在他的小屋子面前等了好久好久。”
小皇帝仍是好奇:“没头没尾的,你能不能具体再说说?”
叶小娴就看向太后,见太后在吃菜,便道:“故事太长了,可能会耽误皇上和太后吃饭,等皇上有时间了,民妇再跟皇上细说。”
太后瞥了一眼叶小娴,再对皇帝道:“要听故事也可以,但是必须要好好吃饭,吃完了可以让她给你讲一小段,要是故事讲得好,那下回还讲。”
看来,这太后也是极会哄娃的啊。
小皇帝为了听到故事,便也很认真地吃饭,匆匆吃完后,再对叶小娴道:“好了,你可以讲了。”
叶小娴索性就跟小皇帝讲起了《三国演义》的故事来:“我这个故事呢,是在话本上看到的,不是真实的,皇上听听就行了,千万不要当真。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大汉的朝代,当时朝局四崩五裂,有一伙人想趁机起义,便自行创立了一个叫黄巾团伙……”
因为是在皇宫里面,所以叶小娴也不敢把故事讲得太详细,以免太后误以为她是在映射北庆。
而且她尽量改得简短一些,不涉及朝政,就当是一篇宠物,主角改成了诸葛亮,也不涉及夺权和权谋之类的。
那小皇帝听得极是痴迷,不仅是他,连太后也一直认真地听着。
太后还问了一句:“这诸葛亮足不出户,真的就可以知道天下这么多大事?是谁告诉他的?他是从哪里听来的?”
叶小娴只得回答道:“当时我看话本时,话本上也没有讲得很详细,只是说诸葛亮博览群书,博通古今,天下的大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至今他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个话本上没有讲。”
太后就道:“好,那你就继续说下去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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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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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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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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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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