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娴放下手里的活,跟另外几个人一同出去。
……
后厨外面的小院里,见所有人到齐了,诸彬才道:“是这样的,宫里箫太后突然派人过来传话,让我们迎风酒楼派几个厨子进宫里,因为皇上最近没有胃口,想看看我们能不能做出来合皇上胃口的饭菜来。”
众厨子一听,觉得这是一件特别荣幸的事情,宫里一定有好的厨子,可是太后还要从宫外请人,而且指定了他们迎风酒楼,这不是荣幸吗?
诸彬看出他们在想什么,便补充道:“你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好差事,宫里那么多厨子,且都是我们北庆的名厨,他们尚且做不出合皇上胃口的饭菜,你们就有信心一定能做出来吗?若是做不出来,惹怒了太后,连累迎风酒楼的名声事小,你们的小命才是大事。”
众人听罢,顿时慌了,这下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
诸彬再道:“大家也不用这么紧张,到了宫里需要谨慎行事,把你们的拿手好菜做出来就是,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你们做出来的菜不合皇上的口味也正常,不必太过紧张。”
叶小娴却是比较关心迎风酒楼,她问:“当家的,我们今天全进宫了,那咱们酒楼的饭菜由谁来做?”
诸彬见叶小娴都这个时候了,居然还关心酒楼,他便笑笑道:“放心吧,宫里会赔偿我们的损失的,今天就先不卖烤全羊,或者说卖完了,让顾客明天再来。”
……
众人便怀着忐忑的心情进宫。
宫里派了马车,在马车里,几个厨子在小声议论着:
“你们说,宫里这么多山珍海味,皇上怎么会喜欢外面的菜呢?”
“他定是吃过我们酒楼的饭菜吧,不然怎么会独独派我们去?”
“可能小皇帝就爱我们酒楼的饭菜风格吧。”
叶小娴听到他们议论后,不由地问了一句:“你们刚刚说什么?小皇帝?”
其中一个厨子问:“你不知道?我们北庆的皇上才10岁啊,所以我们百姓私下里都叫他小皇帝。”
十岁?
叶小娴顿时有头绪了。
十岁的小孩放在现代城市,通常比较挑食。但是这些难不倒她,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口味,比较一岁左右的小孩,喜欢色彩鲜艳的食物,不喜欢绿色的蔬菜。三岁之后,喜欢各种卡通图案的,越好看越是喜欢吃。
六七岁之后,喜欢煎炸的多一些,比较麦当劳,肯德基。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这些东西是垃圾食品,但是只要做法讲究,也能很有营养。
叶小娴想,不如尝试一下做汉堡、薯条?
薯条自然不在话下,汉堡亦不难,可以用鸡胸肉来煎成鸡扒,再夹在面包中间,洒上一些她自己制的调料,想必又营养又好吃,吃了还长肉。
马车进了宫,叶小娴心里面也已经有方案了。
他们直接被拉到了后厨,再接着,太后身边的一个管事的跟他们说了要求,让他们给小皇帝做一顿饭,至于小皇帝的口味,就是不喜欢太过清淡,可箫太后的要求是不能太上火,其余的任由他们发挥。
叶小娴头一回来北庆的皇宫,只觉得这里比不上大祈的讲究。
这里的绿植很少,建筑多数用石头,跟北庆人的个性一样粗犷。
就连后厨,也是很大的一个地方,但是里面却不太讲究,幸好食材很多,锅具也很多。
她很快就在里面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材,只是没有烤面包的锅具。
然而,北庆的主食是面和各种粗梁,叶小娴在迎风酒楼看过一种用来烤红薯的锅,上面有沙泥做的模具,也算是一个烤箱,只要时间掌握得当,就可以把面包烤出来。
想到这里,叶小娴开始动手了。
其他几个厨师也想好了要做什么,有些做点心,因为他们认为小孩子都喜欢吃糕点,有些做大肉,觉得小孩子有时候也馋肉,有些做五色豆,看起来好看。
叶小娴一直专致于自己的食材,鸡胸肉腌好切片,然后和面烤面包,待面包烤得差不多时,拿出来切成圆状。
接着就是用蛋黄和面粉、牛奶做沙拉酱,做好之后放一旁备用,又去做番茄汁。
再接着就是炸薯条和煎鸡胸肉了,这些她都做得十分细致。
后厨不对他们设定时辰,谁的做好了,就趁热端给小皇帝吃。
小皇帝正懒洋洋地坐在大殿上,心里面极不舒服。
母后看他这段时间不吃饭,居然从外面请了厨子进来,让他什么都不干,只等着吃。
一会儿上来一盘五色豆,他尝了一下,觉得难吃,吃了两口就不吃了。
一会儿上来一盘蒸肉,这种东西他又不是没有吃过,要不是母后看着,否则他连动一动筷子都不愿意。
箫太后见他这般挑剔,也感到甚是失望。
就在她即将失望的时候,最后上来了一盘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这是……点心?
这汉堡配着著条,还有一杯橙汁?
叶小娴本来是想做可乐的,就是一时间找不到食材,所以打了一杯橙汁。
端菜进来的宫女道:“这是迎风酒楼一个女厨子做的,她说,这是薯条,吃的时候蘸一点番茄酱,这叫汉保包,里面夹了鸡肉和青菜,可以一整个咬着吃,这个……是橙汁,渴的时候可以喝。”
箫太后觉得这简直是胡闹,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吃法。
但小皇帝却对那薯条感兴趣,他拿起一条蘸了一点番茄酱,再放到嘴里,结果一吃就停不下来,一下子吃掉了一半。
薯条的味道美味,导致他对汉堡也来了兴趣,按那宫女说的,他拿起来整个咬了一口,面包、鸡扒、生菜以及沙拉酱在嘴里融合,只觉得又香又松软,这口感真是太好了。
他不知不觉就吃了一个。
当然,吃这些确实会口干,他就又喝了一口橙汁,叶小娴特意在橙汁里面加了一些蜂蜜,所以口感酸酸甜甜的,正好中和了汉堡和薯条的干。
转眼间,这一份套餐就被他吃完了。
吃完后,他还打了一个饱嗝。
箫太后看得目瞪口呆,看来,迎风酒楼还是有能人的嘛。
这个厨子,她必须见一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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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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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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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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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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