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娇厨娘>第174章 他在看你
  叶小娴仔细替凤生将点心包好,递给他的时候,还对他笑了笑。

  在叶小娴的笑容里,凤生竟然有些慌张。仿佛叶小娴的笑容有洞悉人心的能力,而他已经被看破了一样。

  凤生拿着东西回到李成儒身边,再道:“公子,已经买好了,您看看,这点心做得挺不错的,尤其是这兔子造型的。”

  李成儒低头看了一眼,接着目光就被那兔子点心给吸引了,同时他的脸色显得有些生气。

  凤生也侍候了李成儒很久了,一看李成儒的表情就知道他在生气,便紧张地问了一句:

  “公子,您不是最喜欢兔子的吗?怎么现在见了兔子,反倒生气了呢?”

  李成儒平时就喜欢在后院养小兔子,白的灰的各五只,书房也要放一些兔子的石雕什么的。

  “我喜欢兔子,但不是要吃它们,小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它们呢?箫宝山的婆娘简直是一个外表老实,内心狠辣的女人!”李成儒暴躁地问。

  原来是只能看,不能吃啊。

  可这又不是真的兔子,自家主子就是矫情!

  “那我扔了?”凤生道。

  “等会!”

  李成儒竟又舍不得扔。

  别看他平时总是无时不刻不在暴躁,可对于一切可爱的小兔子,他都喜欢。不吃也行,拿回客栈放着吧。

  他拿兔子点心拿在手上,只觉得这点心萌得很。

  箫宝山的婆娘居然可以将吃的东西做成萌物,说明她一定是个心狠的女人,对的,一定是这样的!

  这是李成儒来到清和县后,对叶小娴下的第一个定论。

  ……

  “娘,嫂子,我回来了!”

  箫宝风的学堂明日放假,他在前一晚就急着往家里跑。

  这段时间以来,家里的事情他也听说了,外人添油加醋,冷嘲热讽,他全都不放在心上,唯独担心娘和嫂子。

  当然,如果在娘和嫂子之间,硬是要挑出一个最令他担心的人的话,那就是嫂子。

  他是李红梅亲生的,李红梅对他好是天经地义,是本能的母爱,可嫂子不一样,嫂子完全可以不供他读书,让他在家里帮忙干活的。

  可嫂子不但让他读书,还给了他不少关于未来的建议,嫂子建议他好好读书,将来考取功名,出人头地,这样才能不让人欺负。

  可见嫂子这种是大爱,是真心替他着想。

  李红梅和叶小娴正在准备晚饭,见他回来了,二人自是高兴,李红梅心疼儿子,便让箫宝风先去坐着,等饭菜好了再过来吃饭。

  可箫宝风哪好意思,家里的事情他本来就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再坐着等吃饭,那他就更不好意思了。

  他放下书袋,见叶小娴在洗菜,便连忙过去帮叶小娴的忙。

  “嫂子,还是让我来吧!”

  学堂每个月放一天假,叶小娴每回见着箫宝风,都觉得他长高了一些。便笑道:“宝风,你这个月又长高了,要继续保持,一定要好好吃饭,还有,运动也不可以少,早晨或者晚间可以在你们学堂外面的草地小跑一会儿,这样才有助于长个儿。”

  “嫂子,我知道的,您每回都交待。”箫宝风懂事地道。

  “你知道就好,你的学习方面我是不担心的,毕竟你一向是勤奋的。再说,你学的那些诗经什么的,嫂子也不懂,你自己用功了就行。”叶小娴道。

  说来奇怪,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有做家长的天份,这种能力好像是天生的,逮到一个孩子就会给他做思想教育。

  箫宝风又点点头,接着道:“对了,县试很快就要开始了,我们夫子想让我去试试,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考上童生。”

  “童生?”叶小娴知道这个,童生相当于现代人有了一个初中文凭,再考下去,就是秀才,等于高中毕业了。

  虽然这些学历放在现代比比皆是,但是古代人条件有限,有这点文化就已经很不错了。

  古代学的东西虽然很难,可是学的东西没有现代那么杂,现代分文理科,物理化学英语和数术都要学,这个时代一般就是古文和作文章,比较专一。

  箫宝风向来学习勤奋,天赋还不错,记性好,理解能力强,虽然上私塾的时间不长,但是叶小娴相信他这段时间里学到的东西不比别人少。

  就好比大伯母家那箫宝成,私塾都上了多少年了,写出来的文章还是干巴巴的,宝风就不同了,他得过箫宝山的指点,对当下治国齐家有些见地,写出来的东西有板有眼,说不定真的能考上童生呢。

  想到这里,叶小娴不由地再鼓励箫宝风来:“可以啊,那你好好考,莫要辜负你们先生对你的期待了,如果要帮忙的话,你就跟嫂子说,比如考试的路费、干粮等。”

  箫宝风不由地感激地笑了起来,笑得特别俊朗。

  他发誓,等将来考取了功名,一定要好好待嫂子,把嫂子当成亲娘一样孝敬,要是有谁欺负嫂子,他头一个不同意。

  ……

  君来客栈。

  李成儒还在盯着那两只兔子看,有时放手上捏两下,有时就摆在桌上趴着看。

  其他的点心都吃完了,竟然出奇地好吃。

  本来还以为来清和县吃不到好的东西呢,没想到叶小娴家的点心就是一绝,要是有条件,说不定那叶小娴做出来的东西比宫里的大厨做的还要好。

  这里的条件是指食材,毕竟宫里的东西很多是进贡的,连泡个茶都要采滴什么雨露,李成儒最鄙夷这一套,劳民伤财的。

  “公子,您都盯着这两兔子看半天了。”凤生提醒他道。

  李成儒瞪了凤生一眼,再道:“我这不是正在琢磨吗?都说酒品如人品,这做东西也一样,我正在琢磨那箫家婆娘是什么样的人呢。”

  “那您看出什么名堂了吗?”凤生又问。

  “这女人心机很深!”李成儒只有一个总结。

  凤生:“……”

  今天早上买东西的时候,李成儒就一直盯着叶小娴看,叶小娴这个人对谁都一副乐呵呵的样子,无论是来讲价的,还是嫌她手艺不好的,她都是笑笑就过了,管你买不买。

  怪不得前面来的那几拨人什么消息都探不出来。

  可是,要怎么突破呢?

  ……

  接下来几日,李成儒和凤生仍然贯彻“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两人就这么在客栈里住着,再每天早上去叶小娴的铺子里面买点心。

  凤生向李成儒小心翼翼地提议过:“公子,我总觉得……咱们这样下去很亏,咱们住客栈和吃饭都是要钱的,还要去那箫家娘子那买点心,等于照顾了她的生意,这不是便宜了那箫家的娘子吗?”

  李成儒瞪着凤生:“你懂什么,我说过了,敌不动,我不动,等我把那女人看透了,再行动也不迟!”

  凤生再小心翼翼地问:“那公子……现在看透了几分?五分有吗?或者……七分、八分?”

  李成儒冷笑一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怎么跟前面那几拨人一个榆木脑袋?什么时候你才能学聪明一点?”Χiυmъ.cοΜ

  凤生也就不敢说话了。

  想到自家主子当初所承受的煎熬他就心疼。现在好不容易从京城出来了,就当主子是出来散散心的罢。

  ……

  叶小娴其实留意李成儒那对主仆好几天了。

  这对主仆也是奇怪,每天来买早点,买完就走,其他时间却是不露面的。

  李红梅挺警惕的,她也注意到这主仆二人了。

  箫宝山失踪后,李红梅对叶小娴的事情就有些敏感了。她是讲理的人,于情于理,李红梅都觉得自家儿子对不起叶小娴。

  于情呢,箫宝山是离家多年后突然回来的,刚回来的时候,李红梅根本认不出这是自己的儿子,像是白捡了一个儿子一样。

  而叶小娴从小当童养媳一样养,跟李红梅相处的时间比箫宝山多得多,是儿媳更是女儿,李红梅是真心希望叶小娴过得好。

  若是宝山不回来了,叶子总归要再找男人的,李红梅理解。当寡妇太难了,她不希望叶子像她一样。

  所以,李红梅其实也在留意叶小娴身边的男人,若是有合适的,她或许可以撮合撮合。

  总归是自家儿子对不起叶子,大的没成亲就死了,二儿子刚回来又……

  “叶子,那公子每天在对面看你,你说他心里面想什么啊?不会是来偷看你的吧?”李红梅趁前来买点心的客人不注意,便小声问叶小娴。

  叶小娴趁在忙活的空隙道:“确实是在看我,就是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难道是来打听宝山的下落的?要是来打听下落的,那他就每天来买几个点心,也不说话,会不会是看上你了?”李红梅问。

  “不能吧?明显不是一条路子上的人。”叶小娴道。

  李红梅见叶小娴这么说,便松了一口气,一边给客人拿点心,一边道:“我也觉得,换其他人我还觉得靠谱一点,但是面前这个,不仅看着嫩,还挺高傲,瞧那脸,高昂得跟个花孔雀似的。”

  叶小娴笑了笑:“娘,别乱说话了,赶紧给客人拿点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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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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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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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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