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答应娶了秦青青,那就不能晾着人家。
屋里点着大红烛,秦青青坐在床前,头上还披着红盖头。
凤冠霞帔的新娘子,乍一看,甚有风情。王秀才却在这时想起了叶小娴。
若新娘子是叶小娴,那又会怎样?
可随即,王秀才就摇了摇头。不能这么想,他现在娶妻了,必须忘了叶子,就算他现在没有娶妻,也不能对她有非分之想。
王秀才接着就走到床边,犹豫了一下,颤抖着手去揭开新娘的红盖头。
红烛灯的映衬下,新娘子低垂着头,娇艳欲滴,侧脸的弧度很好看,再加上是富养的,皮肤白皙好看,王秀才看着看着就有好感了。
其实,天底下大多数的男子都是深情而不专情的,他们可以喜欢一个姑娘,也可以同时喜欢多个姑娘,他们可以同时对这些姑娘都很好,但是他也会分清谁是老婆,谁是情人。
王秀才欣赏叶小娴,但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的夫人是面前的秦青青。Χiυmъ.cοΜ
再说,王秀才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别说很多男人即使家里已经有老婆了,还会在外面出轨什么红颜知己,现在,娇滴滴的老婆就在自己面前,他哪里还能把持得住呢?
关系就这样水到渠成地发生了。
发生了关系后,王秀才更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再加上秦青青长得不错,人一看就是小家碧玉型,王秀才就更加不能自持了。
一夜无眠,直到天亮了才睡去。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在这个年代,新嫁过来的儿媳妇是要早起给公公婆婆敬茶的,王乡绅和王夫人都已经等了好久了,还不见两人过来。
随后就叫家里一个婆子去叫人,那婆子去了没多久就回来了,说是叫不醒,也不敢太大声,怕吵醒他们了。
王乡绅惊喜连连,忙道:“既然叫不醒那就不用叫了,由得他们继续睡吧,小年轻就是这样的。”
都是过来人嘛,谁不懂啊。
王夫人也表示理解。
又等到中午饭快开了,小两口才姗姗来迟,秦青青很是不好意思,从走出房门的时候,家里的下人就看着她偷笑,一定是笑话她昨晚起得这么晚。
都怪王秀才,没想到看起来那么弱质彬彬的书生,动起真格来竟然是这么猛的。
……
两人去敬茶的时候,王乡绅和王夫人看到秦青青长得很标致,人又乖巧听话,简直喜欢得不行,又见秦青青很累的样子,眼圈都黑了,于是赶紧叫厨房那边熬参汤,他们要将珍藏已久的那根人参贡献出去。
而王秀才和秦青青,虽然只过了一个晚上,但两人就已经好得如胶似漆了,仿佛一对认识多年的小情人,竟然在家里直接就出双入对了。
王秀才之前的理想与壮志,也因为秦青青而减弱了,有了小娇妻,他简直都不想读书了。
不是不想考功名了,而是一旦经历了这些事,他都控制不住自己。
有时候想读书吧,秦青青在屋里一叫,听到她那软软糯糯的声音,王秀才的注意力就不在书上了,接着就搂美人在怀,尽情欢愉。
而箫宝珠,几乎被王秀才忘了。
王秀才就是这样,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不会要,你越是强迫他要,他就对这东西越不感兴趣,越是置之不理。
箫宝珠每天看着他们两人如胶似漆的样子,心里面感到了莫大的失落与痛苦。
原来他不是对女人没有兴趣,而是只对她没有兴趣,他可以天天冷落她,但是却可以全身心陪另外一个女人。
每当看到王秀才揽着秦青青的手从她面前走过,她的心都像刀割一般。
……
而箫宝珠的事情,很快也传到村里面了。
可村里的版本跟城里的版本完全不一样。
“什么?宝珠居然嫁到了大户人家?”王牡丹的眼珠子瞪得可大了。
陈菊也惊讶起来:“宝珠居然能嫁到大户人家?太令人意外了,要知道宝珠以前……唉,谁能想到呢,她以前那么一个黄毛丫头,我当时觉得,她要是能嫁给村里的王瘸子都已经不错了,又没有嫁妆,人长得又不好看。”
王牡丹哼了一声:“所以啊,风水轮流转,今天转她那,明天转我那,反正都是转。”
陈菊就问王牡丹:“那我们可以去探个亲吗?”
王牡丹眼前一亮:“探亲可以啊,我们都没有去过大户人家,要是可以去探一探亲,那不是就可以跟大户人家扯上关系了吗?”
箫宝珠的事情是箫铁树传回来的。
箫铁树也是听那个荀文达说的,荀文达其实也是一知半解,道听途说回来的。他又对叶小娴的事情耿耿于怀,于是就酸溜溜地去跟箫铁树讲。
箫铁树呢,在衙门里面混了这么久,一直也没有什么升职机会,这个年代也不看业绩什么的,再说,他也没有什么业绩,想升官?那简直是做梦。
所以,他也想攀附一两门贵人,要是有贵人的协助,那说不定他的领导就高看他一眼了呢?
箫铁树又道:“可是我听说,宝珠在那乡绅家里,只是作妾的。”
“做妾?”陈菊和王牡丹相互看了一眼。
王牡丹道:“做妾也没有什么啊,在大户人家里面做妾,就是一开始辛苦一点,等生了儿子就好了,地位蹭蹭地就提升了。”
陈菊亦道:“对的,做妾也好过嫁给一般的人家当妻。你看我们,不也当正妻吗?还不是每天累死累活的,一天到晚忙死了。”
王牡丹一双小眼睛咕噜咕噜地转:“我还听说啊,做妾也有人侍伺,连夜香都有人帮倒。”
“宝珠这是哪一世修来的福气哟?唉,要是将来咱们家宝雪也能嫁得这么好就行了,妾就妾,好歹吃喝不愁。”
“将来生了孩子,还有奶妈帮带,夜里也不用起来换尿垫。”
“就是闲的时候哄一哄就好了,平时就在屋里绣绣花而已。”
“……”
箫铁树和箫铜树听着这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表达羡慕,他们差一点气疯,这不是明显着讽刺他们没本事吗?
他们要是有本事了,还娶她们?娶城里的小姐得了。
不过,去攀攀亲戚这一点确实行得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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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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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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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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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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