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娇厨娘>第101章 喝最烈的酒
  不一会儿,阿仙他们也出来帮忙了,人虽多,但是菜也多,没有这么多人还忙不过来呢。

  没有人理箫老汉。

  箫老汉也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愿意干活,没有人理他更好。

  洗完菜又切完菜,饭馆也就正式开门迎客了。

  箫老汉知道饭馆有好吃的,便去馆饭中间坐着,接着招呼李红梅过来:“老二家的,你让叶子去给我炒碟花生,炒香一点,要嘎嘣嘎嘣脆的,再拿壶小酒来。”

  李红梅顿时就来气了。

  这箫老汉哪个位置不挑,专挑最最中间的餐桌,他人又邋里邋遢的,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澡了,坐下之后还时不时抓一下这挠一下那,看着就恶心。

  他要是在这里坐一天,饭馆还怎么做生意?

  “公爹,你想喝酒吃炒花生都可以,但是你得回房去喝。”

  “为什么?我是你公爹,是宝山宝风他们的爷爷,别人在这里坐得,凭什么我在这里就坐不得?”箫老汉问。

  “别人来吃饭是要给钱的,公爹您给钱了么?”李红梅问。

  “我吃饭还要给钱?”箫老汉钻起了牛角尖。

  “我们没让你给钱,也没有说不给你吃,就是让你到后头去吃,您要是去呢,我就让叶子给你炒花生,不去呢,您就在这里干坐着!”李红梅态度很坚决。

  箫老汉便指着李红梅骂:“难怪铁树和铜树说你们自打进了县城,就变得六亲不认了,果然是这样的,公爹来这里吃饭,你又要收钱又要赶我到后头去吃,我就不去,就在这里吃,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吧?”

  “你……”李红梅气极了,便去后厨找叶小娴哭诉:“怪不得这公爹突然要来,原来是你大伯和三叔在他面前说咱们六亲不认,我都要气死了,他又坐那里不肯走,叶子你说这要怎么办哪?”

  叶小娴便问:“那他平时在家里喝酒吗?酒量如何?”

  “偶尔喝一点点吧,他那么抠门的人,哪里舍得天天喝啊?酒量不知道,毕竟他平时喝得不多。”

  “娘,那你给他拿酒吧,就拿那贵妃醉,他想喝多少就多少。”叶小娴道。

  “这……”李红梅一开始还舍不得,可没一会儿就明白叶小娴的意思了。

  贵妃醉是最烈的酒,比井阳山上的“三碗不过岗”还要烈,箫老汉现在明显是听了大伯和三叔的挑唆来闹事的,要是喝醉了他就不能来闹了。

  饭厅里,李红梅端了一碗炒花生还有一壶酒出来,不但对箫老汉客客气气,还替箫老汉把酒给满上了:“公爹,我刚找过叶子了,她说您难得来一次,我怎么能不好好招待您呢?你看,叶子给您炒了一碟花生,还有本店最好的酒,平时一壶都要五百钱一坛的。”

  “五百钱一坛?”箫老汉问:“那你们岂不是特别赚钱?”

  “哪里赚钱了?这都是从酒坊里拿过来的,人家卖我们四百五一坛,我们这里卖五百一坛,还得花人力扛回来,公爹您算算?赚不赚?”

  箫老汉算了算,是不怎么赚钱。

  他得了便宜,竟又担心起叶小娴来:“那我今天喝这一壶,岂不是要喝去五十钱?”

  “叶子说了,公爹您难得来一次,没有啥亏不亏的,您尽管喝就是了。”李红梅一边说一边替箫老汉满上。

  箫老汉喝了一口,那双浑浊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这、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酒了。”

  “那是,不然哪里要五百钱一坛呢,是不是?”李红梅又替他倒了一碗。

  箫老汉当喝水似的,一下子又喝了一碗。

  李红梅一边替他满上,一边道:“公爹啊,我们这饭馆表面上看着赚钱,像是一桌子菜就收个四五百文钱,但是拿货贵,您知道现在猪肉多少钱一斤?还有什么面粉啊,大米啊,菜价太贵了,还有店里的伙计,请人家来干活得给工钱吧?还有这房子的租金,哪一样不是要钱?”

  箫老汉想想也是。

  不知不觉,一壶酒便喝完了,箫老汉晕晕乎乎的,李红梅赶紧招手让阿五和阿六过来,将他扶回到后院休息。

  李红梅想:哼,看你还能不能妨碍我做生意!

  ……

  箫铁树和箫铜树那天在巡逻的时候,还特意跟别的同僚换了岗,由他们去巡视“箫家美食”那条街。

  他们早上来的时候,就交待过箫老汉该怎么做,让箫老汉就坐在正中间,一碟好酒,一碟好菜,就这样坐上一天。

  以李红梅的性子,肯定要跟箫老汉闹的,而箫老汉呢,肯定是生气的,到时候饭馆一打起来,看他们还怎么做生意!

  可当他们从饭馆经过时,只见饭馆里面一切如常,没见箫老汉坐在前厅,更没有人闹事。

  奇了怪了,以箫老汉的德性,难道还能躲在后厨去?

  不是去后厨,就是出去玩乐去了。

  箫铁树和箫铜树真是恨铁不成器,这箫老汉显然是猪队友啊。

  ……

  箫老汉一觉睡到傍晚,醒来的时候头晕乎乎的,肚子也难受极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来自己今天是喝太多酒了。

  没想到那酒这么烈,弄得现在头还这么疼。琇書網

  明天开始,他可不要再喝这酒了,那都是什么玩意儿!

  后院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全都在前院忙,箫老汉想喝水也找不到一个人来倒,自己起来吧,又晕乎乎的,他喉咙火、辣辣的,想叫又叫不到人来。

  等了好久,箫宝风回来了。

  箫宝风刚刚回来的时候就遇到箫宝珠了,箫宝珠将今天的事都告诉了他,所以箫宝风对这箫老汉也没有多大的热情。

  他只问了箫老汉一句:“爷爷,您来了啊。”

  “宝风啊,爷爷头晕,你去……去给爷爷端碗水来可以吗?”箫老汉道。

  “好,爷爷您稍等一会儿。”箫宝风道。

  箫宝风便去倒水,倒完水后,他就要做功课了,因为生怕箫老汉会吵到他,便跟箫老汉说了一声:“爷爷,那我先去做功课,您好好躺一会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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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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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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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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