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听着听着,她就大概听清楚了。
下面唱的是一首《天仙配》,属于黄梅戏,说的是玉皇大帝的第七个女儿私自下凡,爱上了凡人董永,生了一双儿女,后来被发现了,就被皇母娘娘硬生生拆散,最后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再后来,七仙女自愿当一个凡人,准备与董永相守终生。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叶小娴听着听着就摇头叹气。
一旁的箫宝山觉察了,他不由地问叶小娴:“叶子何故叹气?是这戏不好看吗?”
“倒也不是,就是觉得这七仙女太傻了。”
“此话怎讲?”箫宝山问。
两人便在屋顶上面你一句我一句地聊了起来。
由于底下唱戏的声音太大,所以两人不得不凑近一些,这样才能听到对方的说话声。
叶小娴继续摇头道:“如果我是七仙女,我就好好地在天上当我的仙女,才不要到人间受这些苦。”
“可这是七仙女的选择。”箫宝山道。
“七仙女太年轻,还不知人间疾苦,这戏文只唱到七仙女死活要变作凡人,要跟董永在一起,但是在一起之后呢?不是还得天天面对茶米油盐酱醋茶吗?她以前是仙女,有法力加持,可以一直美美的,可当她成了凡人,她就会跟普通人一样,变老、变丑,腰圆腚大,皮肤松弛,头发变白,这董永能一直这么喜欢她吗?”
箫宝山突然觉得叶小娴的这番理解很有趣。
这《天仙配》他自己也听过不少回了,每回听都觉得哪里不对劲,现在经过叶小娴这么一说,他终于发现是哪里不对劲了。
“叶子可以继续说下去。”箫宝山道。
叶小娴就继续道:“七仙女以前是仙女,她是有优越感的,因为有优越感在,所以不管她过的什么日子,她都只当是新鲜,比如跟董永刚刚生下孩子的那几年。可是,当她也成了凡人,那她就没有优越感了,她跟董永是一样的。她在天庭的娘家也帮不了她什么,否则的话,为什么一定要将她贬为凡人呢?没有了优越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着清贫日子,以董永的条件,怕是连给她买张新床的钱都没有吧?”
“或许他们是有情饮水饱?”箫宝山再道。
叶小娴仍然摇头:“爱情的保鲜期其实就是那么几年,几年后的日子,我没有办法想象。”
箫宝山沉默。
怪不得叶小娴这么努力赚钱,原来是不甘平凡。
既然不甘平凡,那她定然不会甘心守着一个碌碌无为的丈夫。
箫宝山认为,或许自己也该好好赚钱了,否则会被她看轻。
但叶小娴说到这里,突然又朝箫宝山笑笑:“刚刚只是我自己的一番见解,我也不能代表别人,或者他们真的能白头到老,或许他们觉得缩衣少食也是一种幸福呢。”
毕竟董永的年代没有房贷、学区房、教育和医疗的压力,他和七仙女在山间一样可以把孩子养大。
……
叶小娴果然对这种唱戏的不感兴趣,听了一首《天仙配》之后,就觉得了然无趣。
箫宝山看出来了,于是问她:“想回家了吗?”
“那你还看吗?”叶小娴反问他:“如果你还想看的话,那我就在这里等你。”
箫宝山摇摇头:“不看了,你要回去的话,我就送你回去。”
叶小娴再次紧张起来。
要回去的话,那就必须下屋顶,要下屋顶,那肯定得由他抱着她。
她换了一个坐姿,也不敢看他,只道:“那……那我们就下去吧。”
她不知道自己应该站着还是坐着。
不知道他会采取哪一种抱姿。
直到他将她轻轻扶起来,让她先站在屋顶上,紧接着,他突然搂上她的腰,她的脚随即腾空。
一阵风声之后,叶小娴的双脚稳稳落地。
而他的手仍然没有从她腰间移开,直到确定她站好了。
四目相对,他的手慢慢移开,叶小娴有些失落。
其实可以抱久一些的。
可既然他都松开了,自己也应该矜持一些。
“走吧!”她淡淡地道。
他赶紧跟上,到了比较暗的地方后,再将灯笼点着,两人就着灯笼那点微弱的光,再次往村里走。
这一回,却是没有什么话说了。
叶小娴实在不知道该跟他聊些什么,而他,则在想着刚刚叶小娴在屋顶的那一番话。
唔,是该好好赚钱了。
……
经过一番等待,叶小娴总算可以接管县城的饭馆了。
之前那一个掌柜搬了出去,叶小娴则带着李红梅和箫宝珠前去收拾。
这饭馆有一个后院,后院有三间屋子,可以住人,院子侧边还有一口井,以后可以直接从井里打水上来,不用再挑水。
叶小娴原本想将三间屋子分配出去,像在村里一样,李红梅和箫宝珠一间,她自己一间,宝山和宝风一间。
但是箫宝山表示自己也要去管码头了,码头那边有地方住,不用给他留床。m.χIùmЬ.CǒM
叶小娴一开始有些失落,后来仔细想了想,箫宝山大概比较要面子,觉得这里算叶小娴打拼事业的地方,他要是住在这里就算是吃软饭了。
不知怎么地,叶小娴突然想到那晚去看戏时,自己胡乱说出来的一番话。
那番话是不是触动到他了?
她真的没有嫌弃箫宝山的意思,一来她不是什么仙女,二来宝山也不是那懦弱的董永。
罢了,他不住就不住吧,他也得有自己的事业,否则外面的人也会说他是软饭男,想必他也受不了这样的说法。
又收拾了一番,添置了一些新的桌椅,还有一些店内的装饰物,再挂上新的招牌:箫家美食,叶小娴的饭馆就准备开张了。
只是,搬去县里之前,叶小娴他们又经历了一番波折。
箫老汉听说他们竟然要搬到县城里面去住了,死活要跟着去,说是他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几回县城,也想去住一住。
王牡丹和陈菊自然乐得当甩手掌柜。
这公爹这么难伺候,去了城里也好,省得成天说她们。
于是,王牡丹和陈菊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城里有多好,吃穿都是什么档次,还说城里每天都能吃到香喷喷的煎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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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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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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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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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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