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锦绣凤华>第12章 厉害
  真是太可恶,太可恶了。

  “权叔叔,哈哈!外祖母厉害吧!小心揍你哦!”戚乐飞到了轩辕权的身上,说真的,他最想的不是轩辕泽,更是没有看见他来接娘亲,这心中就不快活了。

  还是最喜欢权叔叔,如果娘亲喜欢轩辕泽就让她娶了,然后再娶权叔叔就好了。

  当然戚乐现在完全不懂这娶和嫁有什么不同,但是他就喜欢和轩辕权呆在一起。

  双手托着戚乐的小屁屁,这心中才能找回一点小安慰。这孩子终究没有白疼,轩辕权那狐狸眼散发着哀怨地表情看着戚兰若。

  “戚乐,下来,多大的人了,还要人抱!”戚兰若完全无视,这一朵灿烂妖艳的桃花,她可是不能沾惹,否则怎么也抖不掉的。

  这做兄弟还是可以的,但是这不清不楚,再加上他自己不愿意摆脱。这样下去,反而会伤了彼此。

  “我不,我就不!我要跟权叔叔玩,而且我要住在权叔叔的家!”戚乐任性地扭着小腰,反正有外祖母在,他这胆子是越来越大,根本不怕娘亲的武力镇压。

  “好了,戚兰若,难道我都不能带着戚乐玩了吗?”轩辕权抱着戚乐就走了,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一点也不顾念他的面子,这回去肯定又要被贺景胜嘲笑。不过带个小的回来也不错。

  反正这当娘的,有几个能离开自个的孩子。

  “好了,兰若,先不要生气,就让他去吧!你先去尧国住一段时间也好!修养修养,现在成国的战事紧张,攻打南国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皇上也不会有时间陪你。而且大家都累了!”轩辕晟倒是不在乎,反正他已经是做叔叔的节奏,根本不能抢侄媳妇。

  既然轩辕晟都这样说了,戚兰若这些天在船上也都快发霉了。如果接着赶路也确实非常辛苦。还不如在尧国这边多歇息,再说,这尧国的厨子烧得饭菜,别说,还真适合她的口味。

  啃馒头啃得满嘴泡的戚兰若现在最希望的就是好好洗个澡,然后吃上大餐。估计戚乐那小子,如果热情对待轩辕权,这想得也是同样的。

  知子莫如母,这句话绝对是对的。戚乐,进了客栈第一句话话,就是,“我要吃所有的招牌菜!”

  一天根本赶不到皇宫,必须要在客栈休息一夜。

  明日再赶路,他们都累了。这客栈什么的,轩辕权早就准备好了。可以说,没有一个男人跟他这样细心。

  这里吃的住的,都是从宫中带出来最好的。这客栈也是从上到下都整理过一遍,所以戚兰若进来的时候,就闻到熟悉的果香。

  暗暗叹了一口气,轩辕权越是这样,她越觉得愧疚。感情不是交易,分一半,扣一点的事情。

  既来之,则安之吧!

  与其苦恼,倒不如大大方方。

  当然来的人比较多,那些护卫们只能在外面安营扎寨,不过好在这些汉子们都吃苦习惯了。

  有肉吃,有酒喝,各个都高兴坏了。

  “真好吃,太好吃了!”戚乐一边吃着,一边还在说个不停。这么久,他们一心都在想着,快一点离开华国。

  一路上都是吃的干粮,到后来喝得水都不够,只能每人一天喝三口。

  否则就要取海水,蒸馏,但是时间上又顾不得。

  总之这一次,是戚乐长这么大以来,吃得最多的苦。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喊半个字,因为大家都是一样。甚至娘亲还会让他多喝点水。

  轩辕权一直在为戚乐挑着鱼刺,吹着热汤,擦着嘴角。就好似他和戚乐是一对亲父子,完全不顾别人的脸色。

  戚兰若一开始有些尴尬,但是后面彻底放开了。

  反正这不是她的错,要来的人也是轩辕晟,如果那家伙知道要吃醋的话,就让他自己去找叔叔算账,反正她什么也不知道。

  “娘亲,我们在权叔叔这里住久一点好不好。将太爷爷和师父全部都接过来!”戚乐伸着脸,轩辕权又将他嘴角的油擦掉,但是听见这句话,擦油的手明显地停顿一下。

  他能说,这心中开始慢慢地有点小期待吗?

  而戚兰若喝完汤,这才回答到,“他们愿意都可以!”

  这句话算是什么?是希望吗?

  轩辕权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算是她答应了吗?

  “但是,我不过来。我要去成国!”戚兰若下一句话,让轩辕晟都差点喷出来。

  说话不带这么大喘气的,有些同情地看着轩辕权,你看吧,这就是你喜欢的女人,没良心的。

  好在他脱身了,以后找个温婉的女子吧!

  但是为毛这心中如此的伤心呢?

  春分和谷雨都直接笑出来了,这主子太坏了,真佩服这尧国的皇帝,能够被主子如此打击,还能够坐在桌子边上。

  哎,除了厚脸皮他还能怎么样?如果被打击一下就撤退,那他就不是轩辕权。而且越有挑战力的事情,才适合他嘛!除了自我安慰一下,什么也不能做。

  “娘亲坏,你回我不回。权叔叔,我给你做儿子好了!”戚乐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看着轩辕权那个样子,小小的家伙希望能够安慰一下叔叔,他就是喜欢叔叔。

  “恩,那以后就得叫爹!”轩辕权眼神都不看一下戚兰若,狠心的女人。

  “戚乐——!”戚兰若威胁着,这孩子怎么如此地不省心,哪有亲爹不要的,非得跟着轩辕权后面叫爹的。以前不是很讨厌他吗?现在怎么完全改变了,真是孩子的心里琢磨不透呀!

  “干爹!”戚乐做了个鬼脸,既不能让娘亲生气,又不能让权叔叔的脸充满失望,就只能如此了。

  “好,干爹就干爹。干爹以后这整个尧国都是你的,谁也不给了!”轩辕权哈哈大笑着,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听着有些无语。

  哪有传位给干儿子的,那亲儿子不得跳楼呀!但是熟悉轩辕权的人都知道,他绝对不是说笑的。在他眼中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就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戚乐笑得更欢了,当然他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就知道干爹喜欢他。而娘亲也没有反对干爹这个称呼。

  而这个时候,插入一个陌生的声音,“皇上,这尧国您打算不要,还不如直接扔了!”

  贺景胜找到这里,黑着脸,这个皇帝整天就知道做甩手掌柜,所有的事情都让他处理,难道就不害怕他窃国吗?

  “干儿子,喊贺叔叔好!”轩辕权才不管贺景胜的脸,反正这家伙就必须要为他打工,这是他欠下的。

  顾老从一开始的默不作声,看着年轻人,笑着。但是贺景胜出现,他却睁大了眼睛。

  “贺叔叔好!”戚乐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轩辕权笑得更是得意。

  戚兰若直接翻白眼,压根不去看这两个家伙,真是让人无语。

  “皇上,您要回宫了。您的后宫和前朝全部都乱了,三皇子和四皇子打架,动刀子了!”贺景胜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筷子就吃菜,这轩辕权将后宫的事情,全部都扔给他处理,真是没有见过这样的皇帝。

  “是吗?死了谁?”仿佛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漠不关心的路人。轩辕权本来高兴的脸,此刻却堆满了厌烦。

  那些女人,那些孩子,都不是他想要的。他的感情本来就比较冷漠,否则哪来的弑父杀兄弟等等的罪状。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皇子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太子的位子。

  “没死,但也差不多了。那个四皇子比较阴狠,跟您还是有几分相似的!”贺景胜完全不在乎这里还有其他人,直接说着事情的重点,而事实也就是这样。

  “没死,管那么多干嘛?”轩辕权继续细心地给戚乐挑着鱼刺,就好似说的压根不是他的孩子一样。

  “干爹,你有那么多的孩子不喜欢,为什么喜欢戚乐呀?”虽然年纪小,但是戚乐也觉得这事情似乎有点怪。这做爹爹的听见孩子受伤,不应该是非常紧张的吗?

  轩辕权看了一眼戚兰若和这所有的人,他们似乎都是在问,最少眼神中都对他的表现不满意。

  “因为孩子一当带了大人的欲望,干爹就不喜欢了。戚乐只是戚乐,所以干爹最喜欢你!”轩辕权淡淡地笑着,对别人的眼光也在意。活得就是要洒脱这才是最重要的,他已经是皇帝了,为什么还要去活得那么累呢?

  “哦!”说真的,戚乐压根就没有懂,但是知道干爹是真的喜欢他,这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人,在他眼中自然什么都不是。

  “轩辕权,你要不要先回去看看!”终究是自己的孩子,戚兰若觉得哪怕再不好,也不能太过分。

  孩子哪怕带着大人争夺皇位的欲望,哪怕是个棋子,可终究不是孩子的错。是现实生活逼迫的而已。

  “不用,反正都没死。”轩辕权的脸色很冷,这些年她们和她们的手段,难道当真以为他不知道吗?

  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任由他们发展,能够生存下来,才能有追逐的资格。但是现在有了戚乐,有些事情,就必须要不一样了。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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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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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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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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