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六零:甜妻狠凶萌>第三十四章 看大戏
  沈秀躺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看。

  “果然是哄小孩子的课本。”翻到第三本书,沈秀彻底失去了兴致。

  这些书,已经不适合她这个成年人,还是合上保智商吧。

  “?G,沈二一走,这家里都安静不少,有点无聊啊。”

  沈秀打了个哈欠,起身进屋准备睡个回笼觉。

  她昨天晚上是真被沈雪坑惨了,凌晨一点多才把沈雪安顿好,好不容易在萌宠空间睡到四点多又被白妙叫起来,跟何娟沈雪三个人挤在小床上模模糊糊睡到了六点多,又被沈三媳妇的大吵声吵醒,她现在说话都是哈欠连天有气无力的。

  “砰——”一本书在她经过的时候被她的膝盖碰到掉落在地上。

  “这书看样子跟我有缘,这样子不像小学课本啊。”沈秀看着卖相古朴的书本,挑了挑眉。

  等她捡起古书,在破烂的封面上看到了几个大字。

  “黄帝内经,什么鬼?!沈三这小子这么小就开始养生了吗?”沈秀对着快要散架的古书一脸嫌弃,她捏着右上角,开始翻看。

  看着上面那些红色字体标注,沈秀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看不出来沈三对这黄帝内经这么感兴趣,竟然做了这么多笔记。”

  等刘妮找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沈秀趴在椅子上撅着屁股摆弄着书本。

  “沈秀,你什么时候还看书了?”

  “……”沈秀被刘妮一句话问得无话可说。

  她确实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但秀姐生前也是个体面人。这么被人当着面揭短,她还混不混了?

  沈秀晃动手里的破书,仰起了下巴。“读书使我快乐。看到没,这书就是被我翻烂的。”

  “得了吧,你觉得我信吗?就算为了兵哥哥,你也不至于这么拼吧!”刘妮摆手,白净的小脸上写满了不信。

  沈秀听到刘妮提“霍桑”,脸色有些尴尬。“爱信不信,你来找我干什么?你不在生产队放牛,小心你爸看到了揍你。”

  “还说呢,说好一起做放牛娃,你自打收了玉米就没去过生产队一次。”

  沈秀翘起嘴角,笑得很是得意。“我在家打理自留地,收点粮食就够我跟我妈吃了啊。做人没必要那么累,差不多就可以享受生活了嘛。”

  她现在手有余粮,还靠卖玉米赚了点闲钱,每天去生产队打卡挣工分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还了。

  刘妮看到沈秀脸上的惬意,羡慕地不得了。

  如果她有沈秀这本事,也不用被自家老爸逼着到生产队放牛了。

  都怪她不是读书的料,听老师讲课跟听念经一样直犯困,她要是会种田就好了……

  “喂,我又不是玉米,你看我看得那么入迷做什么?”沈秀被刘妮炙热的眼光盯得很不舒服,在她眼前挥了挥手。

  刘妮裂开了嘴角,对着沈秀开始谄媚大笑。

  “秀儿,你教教我种地呗,我也不想去生产队了。李建国走了之后,放牛小分队现在都是各放各的,特没意思。”

  “你种不了地的。”看着刘妮白净的脸蛋,细长的脖颈,沈秀摇头表示否决。

  她可还记得金虎被李建国带人打的惨样,要不是她金虎估计大门牙都剩不了两颗。

  刘妮不过十五岁就已经引得旁人为她争斗,她想做个平凡的种田女,根本就不太可能。

  “为什么啊?只要你教我,我一定会好好学的,绝对不叫苦叫累!”

  妮儿,你明明可以靠颜值啊!

  “妮儿你看我为了保住这些劳动果实付出了什么。”沈秀把脸上的淤青指给刘妮看。

  刘妮向来爱美,看到沈秀肥脸上的淤青,种田的兴致下降了不少。

  沈秀见吓住了刘妮,开始转移话题。“你今天不去生产队放牛跑来我家不会只是为了跟我学种田吧。”

  “哦对,你不提醒我都忘了,我来找你是要一起去看大戏的。村支书为了庆祝丰收,从今天开始请人在村口唱大戏。你看,我一听我爸说,我就跑来告诉你了。”

  沈秀想起前几天在村口看到的简易台子,点了点头。“你去找虎哥吧,我就不去了。”

  她有看戏的时间,还不如补补觉看看黄帝内经呢。

  这个时代卫生管制太差,医院诊所设备也跟不上,她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看点医术防防身。

  刘妮一张脸垮了下来,拉着沈秀的胳膊可怜巴巴地哀求。

  “去嘛去嘛,听我爸说李花儿也会登台,还要唱《女状元》呢。她可是文工团退役下来的,现在听她开一次嗓子可不容易。”

  “说到金虎那个死小子我就生气!昨天一整天到现在我都没看到他人!”

  他现在估计还躺在床上呢,你要是能看到才奇怪。wWW.ΧìǔΜЬ.CǒΜ

  人为你挨了一顿打,反倒被你埋怨,可以说非常委屈了。

  看着跳脚的刘妮,沈秀不由得同情起金虎小哥来。

  不过李花儿这个名字……

  “李花儿是不是村支书老婆的名字?”沈秀一双眼睛紧盯着刘妮,问得很急迫。

  “嗯,对啊。”刘妮点头,看着神情激动的沈秀有些不明所以。

  村支书的老婆唱戏有什么问题吗?

  沈二,廖海,村支书,李花儿,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沈秀抓住刘妮的胳膊,笑得很甜。“咱先去虎哥家喊他,然后一起去村口看大戏吧。”

  刘妮对于沈秀变脸神速这件事已经习惯了,毫不介意地跟着沈秀出了院门。

  等到了金虎家,刘妮连门都没敲直接就冲进了院门。“金虎,你人呢?还不来迎接本小姐!”

  “妮儿你怎么来了?”金虎光着一只脚从屋里奔出来。

  “大虎,你身子还没好利索,你下床干什么!快把鞋穿上啊,不要惹了凉气。”金虎妈追着出来,扯着金虎就要把他拉回床上。

  “你怎么伤成这样?”刘妮眉目间挂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担心。

  “没事,我没事。”金虎前一个没事是对金虎妈说的,后一个是对冲过来的刘妮说的。

  他看到刘妮眼里的关切,只觉得浑身上下都不疼了。

  “你就会傻笑!疼不疼?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刘妮一连串的问题只换来金虎更傻的笑容。

  沈秀看着这一对,无奈地翻白眼。

  还是帮一下金虎吧,谁叫这哥们太憨了呢。

  “妮儿,季昊是谁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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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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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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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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