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何娟小心翼翼捧着碗的样子,沈秀有些好笑。她在碗里夹了半天只捞到一根野菜,尽管早做了心理准备,还是忍不住吐槽。
“这是粥?你们怕是对粥有什么误解,请不要再侮ru粥这个字。”
“再不种地真的就要被饿死了!”
“小心别洒了,趁热快点喝。”何娟见沈秀在发呆,忍不住提醒。
虽然很不喜欢野菜的味道,但肚子咕咕叫,沈秀强忍着喝了一大口,将剩的倒进了何娟的碗里。
“妈,我吃饱了,我去找刘妮玩。”
“下午别忘了去放牛,晚上早点回家。”
沈秀从食堂一路小跑到了跟刘妮约好的地方,到了就看到她跟金虎撅着屁股捆着竹竿。得知这是要放在地里固定瓜藤用的,沈秀也上手帮忙。
他们三忙活了两个小时就跟着李爱国他们去放牛了。
“虎哥,咱生产队种的都是玉米?”放牛经过很多玉米地,沈秀看到成片矮小倒伏的玉米杆。
“对啊,冬小麦和夏玉米轮换种。”金虎摸着玉米叶,瞧着全是虫眼,叹了一口气。“哎,今年又要没什么收成了,这老天爷折磨农民,不赏饭吃啊。”琇書蛧
谁说少年不知愁滋味?
两人研究玉米的认真样,让一旁的刘妮发笑。“金虎你懂什么玉米,我爸可说了现在收成可好了。那不是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嘛!”
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到底谁不懂?
沈秀和金虎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脸上的无奈。
上面好大喜功,中间欺上瞒下,下面收成不好的年代,老百姓当然得裹紧裤腰带饿肚子。
刘妮看了天边的夕阳,又开始催促。“你们两走不走了?一会该天黑,快点回去交任务了。”
“就走,现在就走。”金虎笑嘻嘻地扶刘妮爬上牛背。
沈秀拉起牛绳,回头望着玉米地,脸色有些难看。
人吃人的时代就要来临了吗?
等她把任务交掉天已经有点擦黑,把牛拴好就急忙忙地出了生产队。
她没有回家,而是绕了个大弯去了村东的自留地。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地里横七竖八躺着一地玉米杆,玉米叶上都是虫子咬的窟窿。
尽管比下午看到的玉米好很多,但还是各种倒伏,看得沈秀心痛到无法呼吸。
沈家的自留地不大,也就半亩地,沈老太爷生前给平均地分成了三份,沈体清家的地在最东边。
沈老太爷还没过世的时候,自留地全是他一手打理。自打他一年前去世,就各家管各家的地。何娟忙里忙外还要照顾小病不断的沈秀,只能扔掉了自家三分之一的自留地。
沈大伯倒想把地接过来种,但他一要,沈三叔就抢着要,最后就是两家都不种。
两家种了不到半年,也把地给扔了。说是费大力气种地,收不到东西,还花那么大工夫不值当。所以沈秀不要津贴要自留地的时候,老太太才那么大方。
这块地长时间没人照看,本以为早就荒了,谁知道整个都种上了春玉米,而沈家也没人知道是谁家捡了地。
沈秀连去两天,也没在田边看到个人影。看着那一片矮小的玉米,她是真的给跪了。
捡了别人的地,种了玉米也不好好管理,这是搞事情啊。
沈秀说的也是气话,现在收CD不好,农民的付出跟收入一直都不成正比。
“明天要是还没人来,我就上手了,我要种田!”
沈秀并不勤劳,是属于能坐绝不站着的人。但她知道再不种田,真的有可能要被饿死。最近老沈家饭桌上的食物越来越少,她都怕哪天起来沈老太太告诉她没粮了。
饿到其他人没所谓,饿到何娟和她自己就很打脸,而且饿肚子的滋味是真不好受。
作为一个穿越党,她不得不励志啊。
那种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吃饭的感觉,没有试过的人是不清楚的。它会一点点消磨人的意志,慢慢地让人失去对生活所有的期望。
吃不饱饭谁特么还有心思扯什么人生理想,这也就是所谓的“人穷志短”了。
第二天沈秀一早起来就被何娟拽着给扎了小辫,怎么都躲不掉。“秀儿,你之前不是说想扎辫子吗?别躲啊,女孩子家还是扎辫子好看。”
“......”她可以拒绝吗?
这该死的水肿终于是要下去了,秀姐的完美身材终于在路上,就快到达宅斗战场啦。
看着镜子里还有些肥胖的脸,沈秀的心情还算是明媚,就任由何娟去了。
穿越成肥女,这个槽点她一直觉得很扎心。
沈秀喝了半碗粥,跟着何娟去生产队,半路上借着尿遁回到家里,扛起锄头往村东去了。
五点多的清晨,天还没亮透,晨雾弥漫间沈秀看什么都觉得很朦胧。她还没到地头就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黑影,立马举着锄头大喊。
“喂,别动,说的就是你!”
自留地里的人站直身子,果真没有再动。
沈秀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了黑影跟前,仰着脑袋才看清楚。
军靴,军裤,浓眉大眼,高挺鼻梁,这竟然还是个贼好看的兵哥哥!
真是生了副好皮囊!
军装男人被沈秀打量地皱起眉头,向她伸出了右手。“霍桑,我的名字。”
“沈秀,造化钟神秀的秀。”
沈秀很自然地答完才发现哪里不对,立马虎着一张脸。“是你种了我家地?你穿着军装,不应该是个兵哥哥?”
言外之意是,你一个兵哥哥不好好拉练,跑来种什么地?
霍桑看着突然变脸的沈秀,挑了挑眉头。“部队的地就在附近,我看这地一直荒着怪可惜的,就帮忙打理了。”
部队还有地?拉倒吧。
沈秀才不会承认自己刚刚花痴,现在气得牙痒呢。
“那谢谢你了,这地从今天开始我管了。”沈秀把锄头往地上一驻,宣示自己的主权。
“嗯,那你别再让它荒了。”正好拉练的号角声响起,霍桑笑了笑。“我先去拉练了,这地你要是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到部队大院找我。”
那灿烂的笑容让沈秀晃了眼,见霍桑真的说走就走,她有点懵。
这就完了?
不是应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各种pk才能拿回这块自留地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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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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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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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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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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