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有女朋友了,她愿意陪我一起生老病死,不嫌弃我是不是一个人。”
江凯像一个三岁的孩子得了一颗棒棒糖,欢快的跳跃在客厅里,双手撑在刘点点的肩上,不停地往上跳跃着。
江浩站在餐桌前,看着客厅里欢快的他们,他一个人笑的特别的开心,这一刻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有幸福的笑声。
宁静朝着他走了过来,笑着说道:“今天好像做了红娘了,终于算是有一件好事发生了。”
江浩笑着点了点头,一边在收桌子上的碗筷,一边说道:“这也是我家的一件大喜事,我爸妈一定会很高兴的。”
宁静跟随着他来到了厨房,他不停的推阻她出去,他一个人洗碗就好,不需要她的帮忙。
“你是傻子吗?我过去干嘛?我可不想比你家的灯还要亮。”宁静翻着白眼,嘟着嘴巴看着他说。
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他她的意思,笑嘻嘻的在洗着碗,她在一旁给她清洗碗,他把自己身上的围裙脱了下来,小心翼翼的给她围上,好像并没有注意到宁静的阻拦,自古自的把围裙给她围了上去。
她只能微笑着笑了笑,因为她知道即使她做什么都是没用的,他也会这么做,索性自己就不阻拦了。
一个洗着碗,一个清着碗,这一幕就是所有人都羡慕的,这样柴米油盐的生活,却是有滋有味,温暖有样。
宁静深深的知道,江浩对她的感情,为她所做的一切,不管她将来做什么,或者是现在做什么,比起江浩为她所做的一切,真的微不足道,不足挂齿。wWW.ΧìǔΜЬ.CǒΜ
洗好碗筷,两个人在厨房里磨蹭着,有点不忍心去打扰客厅里的那对新恋人,他拉着宁静小心翼翼的走到房间里。
他的房间很宽敞,房间里的家具也很暖暖的感觉,一个古典的大灯高高的挂在墙顶上,明亮的照着整个房间。
他走到窗边,外面正是充满活力的南明河,夜晚跑步的人们,不停地穿梭在河岸上。
他双手抱在胸前,认真的看着外面的一切,一个老爷爷撑着拐杖,扶着一个老奶奶,一拐一拐的河边散着步。
也许老多了,手挽着手的年轻人,却更加的羡慕这种相扶到老的老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宁静,她正在桌子旁,看着他看阁下的书,认真的样子,深深的吸引着他。
是谁说过,认真的男人最帅,此刻看来认真起来的女人,一点也不逊色于男人,一样是人群中最漂亮的。
他认真的看着她看书,心里想到,如果能这样看着你一辈子该多好啊,只希望时光能不负你我,能跟我们想要的样子去生活。
宁静的一个抬头,看到正在看他的江浩,她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缅甸的笑了笑。
她轻轻的放下手中的书,缓慢的脚步走到他身边,依然是依窗靠在着自己,看着外面的一切。
这时天空还不是很黑的样子,外面的路灯早已亮了起来,照亮着每一个穿梭在河岸上的人。
河岸上还有穿着运动衣在夜跑的人,脑子里也突发其想的想出去跑两圈,自己已经秃废了好长一段时间了,是时候该让自己动起来了。
“你喜欢跑步吗?”她看着江浩问到,其实就在位自己下一步想出去散步拉一个伙伴。
江浩扭头看着她,沉默了好一会,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走到了衣柜旁边,打开他紧闭的衣柜,从里面拿出两套阿迪达斯的运动装,一套黑色,一套白色,款式和风格都是一样的,除了颜色有差别以外。
“喜欢什么颜色?”他看着宁静问到。
“你在问我吗?”宁静指着自己回答到。
“那不然呢?你以为我在问谁,难道这个房间里除了你我,还有别人吗?”江浩在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她笑了笑,眼睛盯着房间转了一圈,心里想到,是啊,这房间还有别人吗?不就只有自己吗?
“白色吧!”她突然开口回答道。
白色一直是她喜欢的颜色,阿从小到大,白色一直都是她的钟爱,直到现在,从来没有变过。
江浩把手里白色的运动套装丢了过来,笑着对她说道:“这是新的,我没有穿过,但是我是按我的号买的,可能你穿会大一点,去换上吧,我陪你去散步。”
听到他这么一说,她一点也没有客气,拿上床上的衣服,就跑到了隔壁的房间,迫不及待的换上衣服,好像是大了点,穿着有点四下不挨身的感觉。
等她换行衣服出来时,江浩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这是她第一次看他穿运动装,与其说他穿西装很帅,穿运动装也有不一样的味道,她更喜欢现在这个穿着运动装的少年。
她笑了笑说道:“走吧!”
江浩没有回答,他礼貌的伸出自己的右手,比了一个“请”的动作,就等待着宁静迈开自己的步伐。
她对着他微微的笑了笑,转身走在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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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的刘点点正在幸福的依偎在江凯的怀里,陪着他一起认真的看着电视。
也许这就是刘点点一直想要找的爱情吧,不管对方是平穷还是富贵,只有有一颗心愿意跟着她一起就行,一直以来她都在寻找这颗真心,寻找这个真心真意的人,这一天她终于找到了。
“我们跑去了,你们负责老家吗?”江浩坏坏的笑着,对客厅里那对情侣说道。
“哟,今天是那根筋不对呀,居然要去跑步,我记得你很久没有跑步了。”江凯看着穿上运动装的江浩说道。
这大学生的形象是他很久没走看到的了,自从工作以后,每一次看到他穿的都是西装革履,衬衫领带,没放他看到那样的装扮,都会有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所以他特别不喜欢他那样的装扮。
他自己也从来不穿西装革履,每一次他封面了穿的吊儿郎当的样子,球鞋卫衣,是他一直以来的穿着打扮,所以每一次他给人的感觉总是不靠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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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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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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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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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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