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飞燕脸上露出又鄙夷、又痛恨的神色,说道:“他们这样的人,最看重的就是气节。我祖父生前最喜欢诸葛亮了,尤其喜欢诸葛亮那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还常常教导我和我妹妹,一定要尽心竭力,服侍我叔叔和上官丹凤,日后他们若是想要复国,就要像诸葛亮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哼,他若是只用诸葛亮来要求他自己,我自然一点意见也没有,可是他要我们陪他一起扮演已经灭亡的大金鹏国的臣子,向我叔叔和上官丹凤尽忠,这谁受得了?我叔叔十几岁就跟着我祖父逃到中原来了,生前从未尽过半分大金鹏王的责任,整日价倚红偎翠,吃喝嫖赌,享那花钱如流水之乐。
倘若他把我和我妹妹一起卖去了妓院,杀了我父亲,强占我母亲,我祖父也不会把我叔叔送去官府,更不会杀了他来为我们一家报仇,最多只会把我和我妹妹从妓院赎回来。
而且等我们回家了,我祖父定会天天叮嘱我们,不许记恨我叔叔,要像从前那样尽心竭力地服侍我叔叔和上官丹凤,因为我叔叔是国王,而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本就有权力随意处置我们的生死。”她越说越激动,美丽的脸庞愈发扭曲,就好像又回到了从前被祖父强迫做上官丹凤的丫鬟的日子。
那老头见上官飞燕分析唐二先生的时候,夹杂了太多对她的祖父上官谨的怨恨,微微皱眉,随即一笑,悠悠道:“现在你祖父已经死了,大金鹏王和上官丹凤也已经死了,还是你亲手杀死的,你早已大仇得报,又何必为过去之事耿耿于怀?大金鹏王和上官丹凤都已死在你的手上,这件事不就足以证明,他们比不上你了吗?”
上官飞燕笑了,说道:“你总算承认,我确实是一个又聪明、又厉害的女人了?”
那老头道:“我只承认你的脸皮的厚度,委实超出我想象之外,所以你也不用如此锲而不舍地向我证明,我一直低估了你的脸皮的厚度。”
上官飞燕气得涨红了粉脸,说道:“你就不能说一两句好听的话,让我开心一下吗?我怎么样也是一个女人,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女人家,心里怎么过意得去?”
那老头冷冷地道:“我现在就可以用匕首在你脸上划上十七八道,把你的脸划成一张大花脸,到时你就知道我心里过不过意得去了。”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上官飞燕忽觉耳畔寒风逼来,回过神时,就见那老头在玩手里的匕首。她同时感到脖子肩膀一阵瘙痒,低头一看,便见数百根乌黑的柔丝落了一身。
上官飞燕心中一慌,连忙伸手去摸自己的头发,还好头发还在,只是被匕首削短了一截。
只听得那少年声音冰冷地说道:“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再做这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我的时间。下次断的可就不是头发了。”
上官飞燕抓着自己那一把被匕首削断的头发,点了点头,在心里用各种污言秽语,将沈璧君翻来覆去地骂了三十多遍,心想日后定要找个机会,用匕首把沈璧君划成一张大花脸,还要把她的鼻子割下来,看她这位武林第一美人,脸上没了鼻子,满是刀伤,面前这个少年,还会正眼瞧她么。
只怕就和这少年刚刚说自己的那样,到时候沈璧君奄奄一息地躺在街上,求这少年给自己半块馒头,这少年也只会嫌沈璧君丑陋不堪,影响了他一天的好心情,然后把沈璧君一脚踹开吧。
上官飞燕心里想得痛快,脸上当然不敢显露出来,十分乖巧地道:“我知道了。”
那老头道:“继续说唐二先生。”
上官飞燕正在心里琢磨日后用什么法子对付沈璧君才能痛快,听到这话,只好暂且放下沈璧君,说道:“唐二先生……他和我祖父是一类人……我祖父真的看得上我叔叔这个人吗?
我想他根本看不上,如果我叔叔不是大金鹏王,我祖父只怕早就不和他来往了,但因为我叔叔是大金鹏王,所以我祖父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主人,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和孙女的主人。如果大金鹏王不是我叔叔,而是别人,我祖父也会用对待我叔叔的态度对待那人,因为我祖父自始至终效忠的都是大金鹏国。
唐二先生,我觉得他也一样,自始至终效忠的都是唐家。即使唐二先生说的那件事是真的,唐二先生心里再恨唐家上任家主,也不会迁怒于整个唐家。
要么他像我祖父那样愚忠,认为主人有权力随意处置下人的生死,唐家上任家主身为家主,就是有权力杀死他的未婚妻,有权力给他的未婚妻泼脏水,有权力威胁他的妹妹,有权力把他蒙在鼓里。
要么他没有我祖父那么愚忠,他清楚自己效忠的是整个唐家,而不是唐家家主,德不配位的人是不配做家主的。倘若我祖父是这样的人,那他肯定会想,我叔叔只知道吃喝玩乐,从未有一日想过复国,他不配做大金鹏王,因此根本不把我叔叔当作大金鹏王,甚至想着我叔叔不配做大金鹏王,但是大金鹏国需要一个国王,他要去找配做大金鹏王的人,或者干掉我叔叔,自己做大金鹏王。
换作唐二先生呢,就是他知道了当年的真相,他会觉得唐家上任家主德不配位,不配做家主,他的儿孙也不配做家主,所以他要干掉唐家现任家主和他所有的儿女,然后选择能力品行配做唐家家主的人来做家主,甚至他自己来做家主。
反正我是想象不出,我祖父会因为大金鹏王自己的行为,迁怒于整个大金鹏国,誓要竭尽所能,覆灭大金鹏国。所以我也想象不出,唐二先生会因为唐家家主自己的行为,迁怒于整个唐家,誓要覆灭唐家。
这种事情,霍休倒是做得出来,但是唐二先生为了家族大半辈子四处奔波,出生入死的事,霍休是决不肯做的。”
那老头沉吟片刻,说道:“但是唐二先生确实想要毁掉整个唐家。”
上官飞燕道:“所以我一直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老头道:“你可知道唐二先生是从什么时候起,有这个念头的?”
上官飞燕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问过霍休具体的时间。当时我问霍休唐二先生的事,主要是想知道,唐二先生是否可信。我那时只是认识几个江湖上的朋友,还没有踏足江湖,却也听说过,唐家从不把武功传给外姓人。唐二先生教我唐家的武功,虽然教得尽职尽责,但我见他的所作所为和江湖传闻不符,就不免在心里打鼓,觉得他没安好心。
霍休就跟我说他和唐二先生是多年的好友,然后告诉我唐二先生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个故事,剩下的事情,我没有问,他就没有跟我说。
不过我是在四年前开始跟着唐二先生学武功的,听霍休说,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孩子也在跟着唐二先生学武功,不过我没有见过他们。他们应该比我跟着唐二先生的时间早一点,我想唐二先生最少在四五年前,就已经生出了这个念头。”
那老头沉吟着,问道:“你有没有问过唐二先生,他那个惨死的情人的事情?”
上官飞燕道:“我倒是想问,但是霍休不许我问。他说这件事是他和唐二先生之间的秘密,他信任我,不想隐瞒我,所以把这件事告诉了我,若是让唐二先生发现,我也知道这件事,唐二先生一定会杀了我,然后提着我的脑袋去找霍休的。
我最爱惜自己的性命了,当然不会去触唐二先生的霉头。就连霍休也不知道,唐二先生这个情人叫什么名字,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不过霍休做事向来谨慎,尤其是这等一旦被唐家发现,定会跟唐家结下死仇的大事,他更不可能不小心,我想他这么相信唐二先生,绝不只是因为唐二先生是他多年的老朋友。”
那老头笑道:“你自己都知道霍休有很多事情瞒着你,不肯告诉你,不要说什么是你没有问他,他才没有告诉你,你为他做了这么多危险的事情,为他出生入死,和你祖父根本没有丝毫差别,于情于理,他都应该主动把他的秘密告诉你,可是他没有。你竟然还觉得他很爱你?”
上官飞燕听这少年声音中透出几分嘲讽之意,就像是在嘲笑她从前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女人,脸上火辣辣的,忍不住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从前自认为很爱霍休,也一样有事情瞒着他。”
那老头道:“哦?你有事情瞒着他?”
上官飞燕道:“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其实这几年来,我一直背着霍休和别的男人来往,加起来得有三四十个吧。我虽然很爱霍休,但他就是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头子。
我爱他的金银珠宝,爱他的聪明才智,可是他那松弛的皮肤,耷拉的肚皮,稀疏的头发,身上的老人味,还有再也站不起来的那玩意儿,我是无论如何也爱不上的,我当然不能把我的青春都用在他身上,所以我时不时就去找年轻英俊的男人来犒劳自己。”
那老头哈哈大笑,说道:“只可惜霍休不在这里,你说的这些话,他没法亲耳听见。”
上官飞燕嫣然道:“日后你抓住霍休了,我再把我刚刚说的那几句话,当着他的面说一遍,不就不可惜了吗?”
那老头笑道:“不错,这样确实不可惜了。但你怎会觉得,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面前撒谎,我还会留下你的性命?”
上官飞燕叹了口气,说道:“我先前跟你说了几句谎话,现在只跟你说实话,你反而不信了。”
那老头冷哼一声,说道:“你是把我当成你那些蠢到家的情人了吗?真以为装装可怜,我就会相信你的话了?”然后一笑,说道:“既然你还在这里执迷不悟,非说自己说的是实话,那就交给我的小宝贝儿来决断吧。”说着用手指摸了摸那条血红的怪蛇。
上官飞燕顿觉毛骨悚然,颤声道:“你管它叫小宝贝儿?”随即想起适才她说她和霍休是爱情,说这少年不懂爱情,这少年就气得把她扔了出去,心想若是屋里还有一个武功比这少年厉害,喜欢管自己的心上人叫“宝贝儿”的男人就好了。这男人听到这少年管这条怪蛇叫作宝贝儿,定会把这少年扔出兴州城去。
那老头微微一笑,说道:“他本来就是我的小宝贝儿,我为何不能这样叫他?嘿,我这条小蛇可是大有来历,它本来是地藏菩萨的庙里供着的一条神蛇,自小听的是得道高僧诵经念佛,闻的是佛座前信徒烧的檀香,几年前在睡梦中得了地藏菩萨的点化,从此有了谛听之能,可以听人心音。你到底有没有撒谎骗我,它一听便知。”
然后用指腹轻轻抚摸那条怪蛇的身子,说道:“好孩子,如果她撒谎了,你便狠狠地咬她一口,如果她没有撒谎,你就不必咬她。去吧。”话音刚落,那条怪蛇便离开了那老头的手,不紧不慢地向前游走,眼看就要爬上上官飞燕的身子。
上官飞燕大惊,但不知是她受惊过度还是怎么回事,她的身体突然之间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条血色怪蛇游到自己身上,忍不住“啊”的一声大叫,叫道:“别!别!别让它过来!它不过一条蛇,怎么可能听人心音?快!快把它收回去!求你了!快把它收回去!”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惊恐之意,声音越来越尖,越来越急,说到最后,根本听不清楚,她说的是什么了。
那老头微笑道:“你怕什么?反正你没有撒谎,它在你身上转上一圈,就会回来了。”
自从那老头把这条血色怪蛇放到床上,说要让这条怪蛇在上官飞燕的鼻子上咬一口之后,上官飞燕就一直提心吊胆,生怕这条怪蛇突然发了疯,蹿到自己身上咬自己。这时眼看那条怪蛇已经来到自己肩头,冷冰冰的蛇信子时不时在自己的脸颊上舔一口,随时都会亮出毒牙,咬自己一口,上官飞燕再也支撑不住,哭道:“我说谎了,我刚刚是在骗你……”
那老头微笑道:“那你就让它在你的脸上咬一口吧,放心,它在你的脸上咬上一口,也不会要了你的性命,只会让你变成一个右脸颊比左脸颊大出三倍的丑八怪罢了。”
上官飞燕对自己的美貌何等看重,听了这话,心中更加害怕,啜泣道:“我什么都说。你别让它咬我。”
那老头笑道:“你这句话,今晚我可不是第一次听见。我都已经听烦了,你竟然还没有说烦。”
上官飞燕啜泣道:“这次是真的!我什么都说。”
那老头微笑道:“那就先让它留在你的肩膀上吧。接下来你说一句谎话,我就让它在你脸上咬一口。”
那条怪蛇仍然盘着身子,待在上官飞燕的肩上,上官飞燕哪敢讨价还价,说道:“霍休不知道,其实还有一个人知道我和他的关系。”
那老头道:“是谁?”
上官飞燕道:“公孙兰。”
那老头道:“‘红鞋子’?”
“红鞋子”指的当然不是红色的鞋子,而是那个江湖上的组织。
上官飞燕心中一惊,问道:“什么?”
那老头笑了笑,问道:“都这时候了,你还打算在我面前装傻?”看向那条怪蛇,说道:“好孩子——”
上官飞燕忙道:“我不是在装傻,我只是有些吃惊,不,是太吃惊了。公孙兰不喜欢做名人,她认为做名人会有很多麻烦,所以江湖上根本没几个人听过她的名字。知道她和‘红鞋子’有关的人,可能就只有‘红鞋子’的人,还有我这样被她邀请加入‘红鞋子’的人。”
那老头微笑道:“公孙兰只是和‘红鞋子’有关吗?”
上官飞燕只得道:“她是‘红鞋子’的老大,‘红鞋子’里的人,都是受她邀请,才加入‘红鞋子’的。”
那老头道:“你呢?”
上官飞燕道:“公孙兰曾经邀请我加入‘红鞋子’,但是我没有答应。”
那老头道:“说下去。”
上官飞燕道:“公孙兰是个易容高手,我认识她这两年,几乎每次和她见面,她用的都是不同的相貌。当时我用‘天一神水’杀死了独孤一鹤,就等着霍休找到独孤一鹤分得的那份大金鹏国的财产,然后把那份财产分给我一半,整日价无所事事,就出门玩了。
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了几个好色之徒,那几个好色之徒不让我走,公孙兰帮我解了围,我们两个就认识了。我和她去的地方一致,于是结伴同行,临分别的时候,公孙兰便问我愿不愿意加入‘红鞋子’。
先前卫国通缉‘红鞋子’,我就听霍休说过,‘红鞋子’不是一个简单的江湖门派,它和吴明关系匪浅。
若是吴明问我愿不愿意帮他做事,我说不定就答应他了。可是‘红鞋子’是吴明的手下,我要是加入‘红鞋子’,认公孙兰做大姐,岂不是要做吴明的手下的手下,那也太掉价了,我就没有答应。
公孙兰也没有强迫我加入‘红鞋子’,仍然和我像从前一样来往。她比我大了十几岁,像我的姐姐,还有几分像我的妈妈,在她面前,我好像做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不会有人责骂我,也不会有人因此对我失望。
有一次我和公孙兰去酒馆喝酒,我喝得太多,酒劲上头,就跟公孙兰说了我和霍休的事,不过我那时还有几分理智,跟公孙兰说起霍休的时候,隐去了霍休的名字。公孙兰就跟我说,霍休是只狡猾的老狐狸,我这么年轻,决不是他的对手,而且霍休为了钱财,处心积虑杀死自己的同僚,可见他把钱财看得极重,我要他分我一半的财产,无异于与虎谋皮,小心最后引火自焚。
她还劝我一定要保留一些证据,一些能够指证霍休的证据,比如我用‘天一神水’害死了大半个峨嵋派,我就一定要想办法找到一些证据,能够证明这个计划是霍休想出来的,‘天一神水’也是霍休给我的,日后霍休若是想要对我下手,我也能用这些证据来自保。
我那时认为霍休不可能狠心杀我,但也觉得公孙兰说得很有道理,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得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于是我找了一些我和霍休来往的证据,一半交给了公孙兰,请她代为保管,一半我自己藏了起来。我还告诉公孙兰,和我来往的这个人叫作霍休。公孙兰把这些证据都藏了起来,跟我说,霍休若是对我出手,她定会帮我报仇。”
那老头道:“我听说公孙兰还有几个名字,什么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和熊婆婆,这些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杀人狂魔,其实都是她。
她最喜欢兴致来了,便用毒药暗杀正好出现在她身边的无辜路人。从前的‘四大恶人’,个个名头起得响亮,如若遇到了她这个恶人祖宗,也得乖乖给她磕头。她杀人全凭一时兴起,视旁人性命如草芥,对你却如此慷慨仗义,不求回报,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m.xiumb.com
上官飞燕急道:“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公孙兰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一直都喜欢像我这样漂亮聪明、心狠手辣的女人——你别说我脸皮厚,这是她的原话。
她邀请我加入‘红鞋子’,就是看上了我这两点,还跟我说,她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想要我做她的姐妹,所以见到那些好色之徒为难我,她没有和往常那样袖手旁观,而是帮我杀了那些好色之徒。她也不止这样待我,她说‘红鞋子’里的其他姐妹,她都是这样照顾她们的。”
顿了一顿,又道:“你刚刚说公孙兰还叫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和熊婆婆,这我真的不知道。她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我便是想要打听她的事情,我身边根本没有人认识她,自然无从问起。”
那老头“嗯”了一声,说道:“你没听过这些名字,但你总听说过‘红鞋子’。‘红鞋子’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上官飞燕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曾经向公孙兰打听过‘红鞋子’的情况,但是公孙兰跟我说,我不是‘红鞋子’的人,因此‘红鞋子’的事情,无论大小,她都不能告诉我。这也是为了保护‘红鞋子’其他姐妹的安全。”
那老头笑了,说道:“她什么也不肯告诉你,你却把能指证你和霍休的证据托付给她,你也不怕她出卖你?”
上官飞燕沉默片刻,说道:“但是我只能相信她。我在外面找的那些情人,虽然我自信哪怕他们知道我和霍休的关系,知道我都做了些什么,也不会出卖我,但是他们根本不是霍休的对手。我把这些证据交给他们,就相当于交给了霍休。
公孙兰就不一样了。霍休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就算察觉到她的存在了,也找不到她,没法把她手里那些证据拿走。而且,我相信她不会出卖我,这听上去也许很奇怪,但我就是相信她。”
那老头哈哈一笑,说道:“你莫要忘了,‘红鞋子’的背后是吴明,公孙兰身为‘红鞋子’的老大,其他人也许不听命于吴明,但公孙兰一定听命于吴明。我还知道一件事,‘红鞋子’平日做的都是打家劫舍的无本生意,它就是一个专门帮吴明捞钱的组织。
公孙兰本人也许很讲义气,可是她手里的东西,是可以用来威胁天下数一数二的大富豪霍休的把柄,就算她想要讲义气,吴明也不可能让她讲义气了。
上官飞燕啊上官飞燕,我还真的小瞧你了。我本来以为你想要的只是霍休答应给你的独孤一鹤和阎铁珊的一半财产,现在才知道,你想要的,其实是独孤一鹤、阎铁珊和霍休的所有财产。
你对公孙兰如此信任,不是因为她长得格外和蔼可亲,合你眼缘,而是因为你早就加入了‘红鞋子’,打算和公孙兰联手吞下霍休这只老狐狸的身家财产。我说的对不对?”
上官飞燕笑了笑,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条怪蛇趴在她的肩头,在她的脸颊上投下了一道阴影,她此刻的笑容看上去格外勉强。
上官飞燕道:“好动听的故事。只是我若想要吞掉霍休的身家财产,又何必听从霍休的话,去杀李讹庞找来的那个小婊|子?难道我会不知道,这么做很危险吗?一旦事情败露,李讹庞决不会饶过我,到时我连命都没有了,霍休的钱再多,又有什么用?”
那老头淡淡地道:“这么做很危险吗?那些御前侍卫在御花园里发现的那条黑色斗篷,根本不是你的。你离开青凤阁以后,就把你穿在身上的斗篷,蒙在脸上的黑布,全都脱了下来,藏在你的衣服里面。
银川公主遇刺一事传开以后,那些御前侍卫立刻保护你们回到自己的宫殿,你一回到宫殿,就把你穿的斗篷,戴的黑布,全都用火烧成了灰烬,当然灰烬也已经被你处理干净了。
如果没有御前侍卫在御花园里发现的那条黑色斗篷,李讹庞根本不会怀疑,刺杀银川公主的刺客,其实是宫里的人,当然不会把你们叫去枫霞殿,让你们当众表演发射钢针,你也不用冒险把池贵妃绊倒在地,借着把她扶起来的功夫,将沾在手指上的毒茶水甩到周围那些妃子的茶杯里,把毒针放进池贵妃的衣袖里,以便将刺杀银川公主的罪名,推到池贵妃的头上。我说的是不是?
那条出现在御花园里的黑色斗篷,完全在你的意料之外,如果没有那条黑色斗篷,后面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发生,你从御花园回到溪月殿,处理了那些证据,便可以安心等待卫国的迎亲队伍到达兴州城了。你去刺杀银川公主,怎么会有危险呢?”
上官飞燕沉默片刻,说道:“既然我早就加入了‘红鞋子’,早就打算和公孙兰联手吞下霍休的全部身家,那我为什么现在还不动手?既然我早就生有异心,又何必对霍休言听计从?”
那老头道:“因为吴明。”
上官飞燕道:“吴明?你都已经说了,‘红鞋子’是帮吴明捞钱的组织,霍休死了,吴明才能拿到他的钱,怎么会拦着我们不让我们动手?”
那老头一笑,说道:“霍休给你的那瓶‘天一神水’,是无花从神水宫里偷出来的。当时无花把那瓶‘天一神水’交给了吴明,而不是霍休,那瓶‘天一神水’怎么会到霍休手上,只能是吴明给他的。至少在那个时候,霍休还是吴明的同伙。
吴明不可能明着对自己的同伙下手,当然不可能让‘红鞋子’去杀霍休。你说你是在两年前认识公孙兰的,我姑且相信你说的是真的,我想公孙兰那时候找上了你,是因为吴明调查峨嵋派是怎么中毒的时候,发现了你的存在吧。
像霍休这种精明狡猾的老狐狸,吴明一定也觉得头疼,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本性贪婪,又爱自作聪明,还急着出人头地,简直浑身都是把柄,而且你真的知道霍休很多秘密,吴明不想办法拉拢你,让你成为他的人,那他就不要叫吴明,改叫吴不明算了。
你最初加入‘红鞋子’,大概只是觉得好玩,但是架不住公孙兰在旁边煽风点火,你也觉得纵使霍休言而有信,真的把独孤一鹤和阎铁珊的财产分给你一半,那也太少了,毕竟那些危险的事情,都是你做的,霍休什么也没做,还能分得他们的一半财产,未免太不公平了。
于是你打算干掉霍休,拿走他的全部身家。但你和霍休来往多年,很清楚只凭你自己,根本不是霍休的对手,因此你决定和公孙兰合作。我不知道你们的计划想出来了没有,不过这不重要,总而言之,在你们成功干掉霍休之前,公孙兰突然收到吴明的命令,叫她暂时不要动手。”
上官飞燕道:“吴明为什么突然叫公孙兰不要动手?他总不能是爱上霍休了吧。”
那老头笑了笑,说道:“是啊,为什么呢?我想一定是因为吴明发现霍休在和另一个人合作,他想要摸清那人的底细,亦或他已经摸清那人的底细,猜到那人的计划,他觉得这个计划很好,他可以从中谋利,就希望这个计划能够顺利进行,我说的对不对?”
上官飞燕微微一笑,笑容看上去还是那么勉强,说道:“如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我,我一定会说,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他们应该就是这么打算的。可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我——”
那老头打断了她的话,继续道:“我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个带走了银川公主,把她放到拍卖会上拍卖的人,我说的对不对?”
上官飞燕道:“霍休确实在和这样一个人合作。我不知道这人是谁,也不知道霍休是怎么和他认识,又是怎么和他达成合作的。就是因为这件事,霍休才要我杀死李讹庞找来假扮他自己的女儿的那个女人。”
那老头道:“霍休现在在兴州城吗?”
上官飞燕道:“我不知道。他没跟我说,他要来兴州城,但也没跟我说,他不会来兴州城。如果他跟我说他不会来兴州城,我见到你的时候,肯定会怀疑你的身份的。”
那老头道:“吴明现在在兴州城吗?”
上官飞燕道:“我不知道。”
那老头眯了眯眼,说道:“你真的不知道?”
上官飞燕叹了口气,说道:“你刚刚还说我一无是处,只会自作聪明呢。既然在你心里,我一点长处都没有,吴明又怎么可能把他的行程告诉我?”
那老头点了点头,十分赞同,说道:“你说的不错。吴明若是这样一个笨蛋,那他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上官飞燕气得脸上一红,勉强笑道:“现在你总该相信我的话了吧。吴明把他的行踪告诉我,就是一个笨蛋,那他找我对付霍休,岂不更是一个笨蛋?”
那老头笑了笑,说道:“只凭你自己,当然不可能对付得了霍休,加上公孙兰就未必了。”
上官飞燕虽然对公孙兰的本事十分佩服,但见这少年看不起自己,却对公孙兰十分推崇,不禁很不服气,说道:“公孙兰就这么厉害?她一个人就能改变了局势?”
那老头笑道:“你真的以为,你每次见到的公孙兰,都是公孙兰吗?”
这句话乍一听有些拗口,上官飞燕却惊出了一身冷汗来,说道:“什么意思?”
那老头微笑道:“你刚刚说过,公孙兰总是喜欢扮成别人的模样,出现在你面前。我相信你这句话是真的,因为你没必要在这件事上骗我。你有没有想过,公孙兰为什么总是改变自己的相貌?
你如何确定,这世上真的有公孙兰,你见到的那些人,是公孙兰易容出来的,而不是这世上根本没有公孙兰,你见到的那些人,他们都不是公孙兰,但也都是公孙兰?你知道我不是霍休以后,一定想过,我到底是谁。你猜我是不是公孙兰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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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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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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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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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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