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反贼套路深[综武侠]>第 777 章 三百一十七章
  小何微笑着看着孟星魂,说道:“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

  孟星魂道:“你说。”

  小何笑了笑,显得更开心了,说道:“我从前只知你姓孟,今日才知,原来你姓的是孟母的孟。”言下之意,自是嘲讽孟星魂堂堂男儿,竟然如此婆婆妈妈,爱管别人的事情,是把自己当成老妈子了么。

  眼见孟星魂脸色不对,似乎要和小何吵起来了,说不定还会动起手来,石群连忙做和事佬,说道:“既然大家都不愿回去,那就都不回去了,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

  如今事情已经清楚了,是有人先咱们一步,硬闯了大光明境,咱们一路上都没有遇到机关,想来也是因为他们硬闯上去的时候,把路上这些机关都破坏掉了。咱们继续待在这里,那也没什么用了,还是继续赶路吧。”

  孟星魂听了石群的话,压住怒火,轻描淡写地道:“好。”然后站起身来,看也不看小何一眼。

  小何只当孟星魂是认输了,心下大为得意,眼见孟星魂站在旁边,自己蹲在地上,比自己高出太多,显得自己很没气势,连忙站起身来,优哉游哉地抖了抖手中的长剑。

  丁典不知小何和孟星魂发生冲突,根源其实在他身上,一直冷眼旁观,见小何和孟星魂说话夹枪带棒,火药味很重,心想:“我还当他们四人是好兄弟,想不到没走多远,就有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了。一会儿若是遇上西方魔教的妖人,或是‘一品堂’的高手,和他们四人齐心协力御敌,怕是指望不上。”

  他略一沉吟,说道:“这条道上到处都是机关,要登上大光明境,应该用不着每个机关都走上一遍。‘一品堂’应该只是破坏了一部分机关,咱们就这样大喇喇地继续往前走,十有八|九会遇到完好的机关。

  依我看来,咱们赶路的时候,不妨多多留意积雪下面的尸体,有尸体的地方,一定是‘一品堂’去过的地方,咱们若能以这些尸体为路标,追着‘一品堂’的足迹登上大光明境,虽不敢说一定不会遇到完好的机关,但我想总比四处乱闯,要安全许多。”

  石群笑道:“丁兄这个主意好!只可惜咱们没带铲子,只能用这五柄长剑挖雪,可有苦头吃了。”

  五人当即向山上奔去,为了节省时间,直接将长剑插进厚厚的积雪之中,人走过去,剑尖在雪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尾巴。

  五人并排而行,五条长长的尾巴,还有他们深深浅浅的足印,都留在了雪地上。一阵急风吹过,卷得地上的积雪飞到空中,与一片片雪花相遇,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团,这五条尾巴和这些深深浅浅的足印,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不过多时,便已消失不见。

  突然之间,叶翔停下脚步,说道:“地下有东西。”

  其余四人听到这话,也都停下脚步。

  五人围成一圈,用长剑在雪中挖掘,过了一会儿,挖出了一个水盆大小的雪洞,一块白色的狐狸皮自洞中露了出来,依稀还能瞧出狐狸皮下面,是一条人类的腿。

  丁典见这具尸体的打扮和刚刚那个西方魔教的弟子的打扮颇为相似,都是白色披风,白色裤子,料想尚未露出来的地方,应该也是白色的,这人应该也是西方魔教的弟子。

  叶翔比划了一下长度,然后剑尖朝这具尸体大概是腹部的地方插了进去,说道:“咱们往这里挖,看看他身上系的腰带,是不是西方魔教弟子常系的腰带。”

  五人继续挖雪,不过多时,就将这人的腹部挖了出来。

  这具尸体冻得太过结实,而且倒在地上的时候,披风盖住了身子,看不见腰带是什么模样。

  叶翔只好将剑伸进雪洞,在冻得邦邦硬的披风之上划了几道,裁下来了一块布料。

  孟星魂凝目望去,见这条腰带上也以黑线绣了两个女子,说道:“他系的腰带,和刚刚那人系的腰带,是一样的。”

  丁典松了口气,说道:“看来咱们没有走错,继续走吧。”

  五人又行了一个时辰,最初小半个时辰,总共遇到了二十七具尸体,看他们的衣着打扮,生前应该都是西方魔教弟子,甚至还在几个地方,找到了交战的痕迹,不过这些痕迹也都被白雪覆盖,已经看不出来,交战双方,用的是什么招式了,之后遇到的尸体越来越少,最后一炷香时分,甚至一具尸体都没有遇到。

  五人越走越不安,不知他们一具尸体都没有遇到,是因为“一品堂”的高手走这一段路的时候,始终没有遇到西方魔教的弟子,还是因为他们走错路了,“一品堂”的高手走的根本不是这一段路。

  就在这时,忽然一道奇异的吹竹声飞了过来。

  这一道声音极为短促,稍纵即逝,声音也不响亮,但是此时五人默默赶路,没有一人说话,耳中听到的,只有山风呼啸的声音,吹打树枝的声音,他们的双脚落入积雪中的声音,还有剑尖在积雪中划过,发出的十分轻柔的簌簌之声,这一道吹竹声,便如天亮之前的第一声鸡鸣一般,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五人耳中。

  五人一齐大惊,暗道:“这是什么声音?”连忙停下脚步,从雪中拔出长剑,护在身前,同时围成一个圆圈。

  叶翔、孟星魂、石群和小何四人,无论平时是否合得来,毕竟一起长大、一起练武,认识了十几年了,彼此之间,十分默契,甚至无需眼神示意,便围成了一个圆圈。

  丁典和叶翔四人不熟,好在为人还算机敏,瞧见他们的动作,便即会意,跟他们一起围成了一个圆圈。

  五人刚一站定,便觉眼前一花,日光下看得分明,白茫茫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几万只毒虫。

  有的是绿色的大蜈蚣,有成年男子手臂那么长;有的是五彩斑斓的大蜘蛛,最小的有茶壶那么大,最大的有水盆那么大;有的是五彩斑斓的大蝎子,有的是五彩斑斓的毒蛇……

  除了毒蛇之外,每种毒物身上都长满了长毛,在雪地上蠕蠕而动,还没有靠近五人,五人就闻到了一阵难以形容的腥臭之气。

  叶翔四人虽然自小流落江湖,见过不少毒虫,后来做了杀手,也用过毒虫杀人,但是从没有见过这么多形容可怖的毒虫,何况这时是突然见到,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不由得毛骨悚然。丁典更是怵然而惧,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叶翔毕竟做过多年杀手,这种突发状况,他遇见过不知几千几万次了,很快就冷静下来,略一沉吟,朗声道:“可是极乐峒主过来了吗?”

  山风呼啸声中,一道声音响了起来:“看来你这人还有点见识,难怪敢擅闯大光明境。半山腰上的那些弟子,怎会容许你们上来?他们是不是已经死在你们手上了?”

  这道声音忽近忽远,飘忽不定,五人之中,以叶翔和孟星魂的武功最高,算得上是江湖一流高手,竟也无法确定他的位置。

  这道声音响起来以后,那几万只毒虫,就不再继续前进,只是将他们包围起来,离他们最近的那一圈毒虫,与他们不过一步之远,毒蛇的蛇信,甚至都能碰到他们的鞋尖。

  叶翔的声音仍然十分冷静,说道:“峒主在山上潜心钻研毒术,培育毒虫,难怪不知近日来山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几人同为本教弟子,本教的规矩,又岂会不知?

  我们原本打算找到守在山下的兄弟,把来意告诉他们,请他们立刻上山通报,岂知漫山遍野都找过了,竟然始终没有找到他们。实是事态紧急,不得不立刻禀告教主,我们几人找不到本教弟子,只好擅自上山了。

  至于那些守在山下的兄弟,他们确实已经死了,但不是被我们杀死的,而是被别人杀死的。我们在山下的时候,本来还觉奇怪,本教那些兄弟们都去哪里了,怎么见不到他们,后来在路上见到了不少本教弟子的尸身,都深埋在积雪之下,皆是力战而死。

  其实见到峒主之前,我等还在担心教主的安危,兄弟们的安危,此刻听峒主声音从容,想是我等杞人忧天,攻上大光明境的贼人,早已被杀得干干净净了。”

  极乐峒主道:“你们也是本教弟子?我怎么不认得你们?”

  叶翔道:“回禀峒主,我们是快活林高寄萍的属下,高寄萍是逍遥侯的属下,高老大跟随逍遥侯以后,就跟我们说过,从今往后,我们都算是本教弟子了。”

  极乐峒主“嗯”了一声,说道:“我听说过高寄萍,原来你们是她的手下。既然你们把自己当成本教弟子,本教的规矩,你们应该都清楚吧?

  大光明境是本教圣地,即使是本教弟子,未经教主允许,也不得擅自闯入,连高寄萍都没有资格进大光明境,何况是你们了。你们有什么事要禀告教主?先把这件事告诉我,如果真是什么重要机密,我再酌情考虑,要不要放你们上去。”

  叶翔略一沉吟,问道:“不知峒主可曾听说过贾珂和王怜花?”

  极乐峒主突然一笑,说道:“贾珂已经成名十几年了,我当然知道他。王莲花,哈哈,就是前不久在快活林中,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的那家伙吧!”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喜悦之意,显然平时和柴玉关很不对付。

  叶翔道:“不错,就是他。他和柴玉关的关系,可不止在快活林中,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这一点,他还是柴玉关的亲生儿子。”

  极乐峒主“咦”了一声,说道:“儿子?”随即开怀大笑,说道:“好,好,好!儿子打老子,这故事听起来真有趣,真适合柴玉关!”

  叶翔道:“王怜花前一阵子,得了一把屠龙刀……”

  极乐峒主“啊”的一声,打断叶翔的话,说道:“屠龙刀在他手上?这怎么可能!就算他能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尊使呢?天吃星呢?大欢喜女菩萨呢?难道他们四人合力,也不是他的对手吗?”

  叶翔四人其实根本不知道大欢喜女菩萨是怎么死的。

  当时王怜花误以为尊使是贾珂假扮的,决定冒充百鬼窟的弟子,跟他们去大光明境见尊使,后来听说尊使也要去屠珂英雄会,就用花言巧语,哄骗百鬼窟众弟子跟他去岩雀峰找尊使。

  叶翔四人都是百鬼窟抓住的壮丁,当时他们身中迷药,几个人挤在一辆车上,始终浑浑噩噩,没有多少清醒的时候。王怜花和贾珂重逢以后,才给他们服下了解药,那时大欢喜女菩萨已经死了。

  叶翔略一迟疑,说道:“当时大欢喜女菩萨已经死了,天吃星被王怜花一刀砍成了重伤,差点死了,柴玉关自始至终,都没有露过面。至于尊使,他发现自己和贾珂长得很像,疑心自己是贾珂的亲生兄弟,就没跟王怜花打架,心甘情愿地把屠龙刀让给王怜花了,所以那把屠龙刀,就落到了王怜花手中。”

  极乐峒主沉默片刻,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怫然道:“然后呢?”

  叶翔道:“江湖上早有传闻:‘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武林至尊’这四个字,在江湖上你杀我,我杀你,只为了得到屠龙刀,王怜花这样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子,如今屠龙刀在手,那更是狂妄自大的眼睛也红了。

  他刚得到屠龙刀那会儿,就逼迫少林派、峨眉派、全真教、五岳剑派这些中原门派,个个对他俯首称臣,奉他为武林至尊,这些中原门派的高手,平日里个个仪形磊落,道貌凛然,在他面前,就都变成了胆小鬼,一个个惜命得很,不等他杀几个人立威,就纷纷对他俯首屈膝,奉他为武林至尊了。

  他解决了这些中原门派,就打起了本教的主意,如今他带着那些中原门派的掌门和弟子,驻扎在半山腰上,这场大雪停歇以后,就会攻上大光明境了。他们加起来有一千多人,本就人多势众,高手极多,而且有心算无心,实在不好对付。是以我等知道这件事以后,就冒死赶上大光明境,以期赶在这场大雪停歇之前,把这件事禀告教主,教主也好早做准备。”

  话音刚落,就听极乐峒主颤声道:“你,你这话是真的?柴莲花的武功真有你说的这么高?他真的一刀就重创了天吃星?他的身法是有多快?天吃星竟然躲不过吗?还有,还有中原那些门派,真的都膝盖这么软,真的都归顺他了?现在他们真的都在山下?你,你不是在骗我吧?你可知道,上一个胆敢骗我的人,落得了一个什么下场吗?”

  最后这句威胁,他说得十分凶狠,但是声音颤抖得实在太过厉害,他说得再怎么凶狠,也无法掩盖话语中的惊惶之意。

  叶翔四人本是想借西方魔教之手除掉王怜花,以绝后患,料想王怜花武功厉害,玉罗刹应该比他还要厉害,王怜花有上千名手下,西方魔教的教众也不算少,而且西方魔教占了地利,和王怜花的胜负,至少也是□□开,哪里想到极乐峒主听说此事,竟会怕成这样。

  四人不禁面面相觑,均觉极乐峒主实在太过夸张,竟然害怕成这副模样,连王怜花的名字都叫错了。

  叶翔心想:“难道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吗?不会啊,我都是照实说的。据说极乐童子向来眼高于顶,今日怎就害怕成这样了?难道他根本不是极乐童子?

  罢了,罢了,我们只是要西方魔教和王怜花他们交战,我们好趁乱杀死王怜花,又不是要帮西方魔教把王怜花他们杀得干干净净,片甲不留。既然他听说了王怜花的实力,就害怕成这副模样,仿佛王怜花来到他的面前,他能立刻吓死,那我还是往低了说吧。”

  于是道:“依属下看来,峒主无需如此担忧,王怜花的武功确实不错,但也没有那么高,大概就和峨眉派的灭绝掌门在伯仲之间吧。他在教主面前,不过是萤烛之光,妄与日月争辉,只要教主亲自出马,随便挥几下袖子,就能把王怜花打得满地找牙,随便伸一伸腿,就能把王怜花踹倒在地,一个眼神过去,王怜花立马跪倒在地,哭爹喊娘地求教主放过他了。

  至于那些中原门派,倒也不足为虑,他们如今对王怜花俯首屈膝,奉王怜花为武林至尊,好像很认同王怜花做武林至尊,很听王怜花的话似的,其实他们这么做,甚至不是因为王怜花武功很高,他们打不过王怜花,而是因为他们是中原的门派,而王怜花的相公贾珂,是卫国的大官,他们得罪不起贾珂,只好捏着鼻子,说王怜花是武林至尊了。

  王怜花这个武林至尊,不过是虚有其名罢了,如果贾珂不是王怜花的相公,或者贾珂不是卫国大官,即使王怜花头上顶着屠龙刀,脖子上挂着屠龙刀,腰上别着屠龙刀,手里捧着屠龙刀,全身都是屠龙刀,也不会有人搭理他的疯言疯语,奉他为武林至尊的。”

  极乐峒主半信半疑,说道:“他的武功和峨眉派的老尼姑在伯仲之间?不应该啊。我虽然没有和那老尼姑打过交道,但也曾听人说过,她在中原武林,可算不上一流人物。

  柴莲花……哦,王莲花的武功如果和老尼姑在伯仲之间,他怎么可能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听说他在快活林中给柴玉关倒了一杯酒,柴玉关都接不住。柴玉关的武功,我是知道的,他这人没有半点好处,就是武功不错,不然教主也不会任命他做四大法王了。”

  叶翔瞥了一眼满地的毒物,心想:“极乐童子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用毒高手,武功却算不上厉害。我刚刚说王怜花武功非常厉害,极乐童子想到自己的武功,难免心生怯意,我若说极乐童子最拿手的本事呢?”

  他心念一转,已然有了主意,说道:“峒主有所不知,当时王怜花在快活林中大显神威,把柴玉关打得屁滚尿流,靠的不是武功,而是毒术。”

  极乐峒主来了精神,说道:“哦?他也会用毒?”

  叶翔道:“属下是不懂这些的,只是冷眼旁观,觉得王怜花用毒的手段还算高明,武功也算不错,和柴玉关交手的时候,经常用毒药偷袭,最后柴玉关就是中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毒药,不得不向他认输,说尽了好话,他才把解药给了柴玉关。

  江湖传闻,向来喜欢夸大其词,若非属下当时就在快活林中,亲眼目睹王怜花和柴玉关交手的经过,也会被江湖传闻误导,以为他真如传闻中那般武功高强。”

  极乐峒主兀自半信半疑,说道:“是么,但你刚刚说过,天吃星被王莲花一刀砍成了重伤。天吃星虽然身形肥胖,宛如一座小山,但身法极快,轻功极高,江湖上压根没有几个人,能跟得上他的速度。何况他的皮肤坚硬如盔甲,身上的肥肉还能夹住兵刃,王莲花的武功若是和峨眉派的老尼姑在伯仲之间,怎么可能一刀就重伤了天吃星?”

  叶翔道:“峒主有所不知,当时王怜花握在手里的刀,不是寻常的神兵利器,而是无坚不摧的屠龙刀。屠龙刀何等锋利,即使去砍坚硬无比的花岗岩,也像是砍豆腐,感觉不到半分阻力。天吃星的皮肉如何坚硬,终究只是肉|体凡胎,哪里经受得了屠龙刀的轻轻一砍。何况当时天吃星正在跟别人交手,王怜花这一刀,是在背后放冷箭,天吃星没有防备,才被王怜花砍中的。”

  极乐峒主沉吟片刻,问道:“他们在山下扎营,每天吃什么东西?”

  叶翔道:“他们每天都会去树林打猎。”

  极乐峒主道:“那他们喝什么东西?”

  叶翔道:“营地不远处就有瀑布和溪流,他们都是去那里挖冰块,然后把冰块带回营地,烧开后饮用。”

  极乐峒主笑道:“很好,很好。你们也不用上大光明境了,现在就跟我下山吧。对付这些人,何须教主亲自出马,我自己就能将他们杀的干干净净了。”

  他说完这话,五人就听到奇异的笛子声响,那漫山遍野的毒虫,便如潮水一般四散而去,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丁典一直在旁边听着叶翔胡扯,默不作声,只道叶翔是觉得他们五人不是极乐峒主的对手,于是谎称他们都是西方魔教的弟子,好把极乐峒主骗下山去,王怜花对付极乐峒主,那还不是轻而易举地手到擒来。他都不用别的武功,直接吼一嗓子,极乐峒主这漫山遍野的毒虫,就得和魏无牙那几万只老鼠结伴去西天了。wWW.ΧìǔΜЬ.CǒΜ

  丁典正自佩服,叶翔真是聪明,能在仓促之间,想出这样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保全了他们的性命,又把极乐峒主送去了王怜花面前,突然感到胸口一冷,一柄长剑已从背后刺来。

  幸好在长剑刺来的刹那之间,丁典后背一阵发寒,后颈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下意识地向旁边一躲,长剑略偏,从他的左胸穿过。

  丁典一声闷哼,向前冲去,走了两步,长剑离开了身体,左胸鲜血犹如泉涌,浑身发软,眼前发黑,又走一步,便倒在了地上。

  丁典的脸埋在积雪之中,没有力气翻身,什么也看不见。只听得极乐峒主道:“你们不是一伙的吗?你杀他做什么?”

  然后听到一道声音说道:“我们和他可不是一伙的,他是王怜花的属下,今天上山,是因为王怜花遣他来大光明境送自己的名帖。若非如此,我们也不会知道,王怜花竟然如此自不量力,敢打本教的主意。”

  丁典认出这是小何的声音,心想:“原来叶翔刚刚不是在胡说八道,他们真的是西方魔教的人,他们跟在王怜花身边,只是想要找到机会,杀死王怜花。”

  他的身体越来越沉重,迷迷糊糊中,隐约感到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将他怀中的东西,一样样地拿了出来。

  然后听得石群说道:“他怀里这些东西,只有这一样东西,和王怜花有关。看来王怜花遣他上山,果然只是来送名帖的。”

  丁典听到嗤的一声轻响,是展开白纸的声音,然后听到极乐峒主道:“哦,原来他叫王怜花,我还以为他家里人很喜欢莲花,所以给他起名叫作王莲花呢。这个名帖就放在我这里吧,一会儿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只听得小何道:“峒主,咱们要不要把他的尸体带上?他是王怜花的手下,咱们可以在他的尸体上涂一层毒药,那种一碰就死的毒药。王怜花做梦也不会想到,尸体也可以用来下毒吧。”

  极乐峒主道:“用他的尸体下毒,只会打草惊蛇。他们有一千多人,最好的下毒办法,就是在他们饮用的清水中下毒。至于他的尸体,就留在这里吧,我的小宝贝儿们,一会儿肚子饿了,会过来吃他的血肉的。”

  丁典又冷又累,身上的力气,随着胸口的鲜血,汨汨不绝地流了出去。

  他很想睡觉,哪怕只睡一会儿,那也很好。

  极乐童子和小何说话的时候,丁典身上越来越冷,神志越来越模糊,用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反应过来,他们这话是什么意思,这时他们已经走远了。

  丁典心想:“他们……他们是要……回去下毒……”突然间浑身一颤,便如一股电流流过身体,神志也清醒了几分。

  明明此时此刻,他的脸埋在雪里,眼前一片黑暗,却突然有一道光出现在黑暗之中。

  他仿佛又回到了荆州,站在凌府外面,憧憬地望着那座小楼,突然之间,二楼的窗子推开,一双白玉般的纤手端着一盆“春水碧波”,从窗子后面伸了出来。

  那盆“春水碧波”留在了窗台上,绿色的花朵娇艳可爱,白玉般的纤手缩了回去,然后半张清秀绝俗的俏脸,出现在窗帘后面,羞涩地看他一眼,便即满脸红晕,躲到了窗帘后面。

  这是他在赏菊会以后,第一次见到凌霜华时,看到的情景。

  但是顷刻之间,小楼倒塌,窗帘破裂,无数只五彩斑斓、浑身硬毛的毒虫,如潮水般爬上了断壁残垣,撕扯着“春水碧波”的绿色花瓣。

  一只白玉般的纤手,从窗台后面伸了出来,轻轻唤道:“典哥,典哥……”无数只毒虫一见到这只纤手,就跟见到了血的鲨鱼一样,疯了似的扑了上去,红颜白骨,只在一瞬之间,然后那具白骨,从窗帘后面探出头来,明明血肉都没有了,还在轻轻唤他名字:“典哥,典哥……”

  丁典心中一阵剧痛,寻思:“霜华……霜华……霜华还在山下……霜华最怕这些毛茸茸的虫子了,我……我不能让他们……让他们害死霜华!”想到此处,身上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力气,霎时之间,身上也不冷了,胸口也不痛了。

  他挣扎着从雪里爬了起来,漫山遍野,到处都是蠕蠕而动的毒虫,他却恍若不见,向来时的方向奔去。

  他的眼前越来越模糊,疼痛离他越来越远,身子仿佛飘在空中,没有半点知觉。

  他只知道他要下山,他要去救霜华。

  这个念头就像他的骨头一样,支撑着他的魂魄,可是他的步伐却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他在走吗?

  还是他已经倒下去了?

  ******

  极乐峒主从不喜欢和别人同行,虽然要叶翔四人和他一起下山,带他去找王怜花,但也不愿和他们一起走,拿走王怜花的名帖以后,极乐峒主就命叶翔四人下山,他自己则消失在密林之中。

  四人飞步下山,小何一边赶路,一边从怀中取出一块手帕,擦净剑身上的鲜血,洋洋自得地看了一会儿长剑,然后看向孟星魂,笑道:“小孟,我以为你刚刚会阻止我。”

  孟星魂看着茫茫白雪,脸上露出疲倦之色,听到小何的话,脸上面无表情,说道:“如果时机不到,你就对丁典动手,我当然还是会阻止你。”

  小何笑了笑,说道:“那你也觉得我刚刚那一剑,刺的很对了?”

  孟星魂沉默了很久,缓缓地道:“大概吧。”

  小何看着他,突然皱了皱眉,问道:“既然你觉得我刚刚那一剑,刺的很对,那你干吗露出这种表情来?我差点以为,我刚刚那一剑,刺的不是丁典的心脏,而是你的心脏。”

  孟星魂又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了丁典错愕的表情,想起了丁典毫不设防的背影。

  他是一个杀手。

  他从前杀过很多丁典这样的人,将来还会杀很多丁典这样的人。

  谁给他钱,他就帮谁杀人。

  他忽然觉得非常疲惫,疲惫得不想跟小何说话,不想去杀王怜花,更不想去杀营地里那么多人,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做。

  他凝望着身周白雪,看着一片片雪花飘落下来,落到了地上,与地上的白雪融为一体。

  这种纯粹的颜色,是多么的美丽。

  可是这份美丽,永远不会属于他。

  他是一个杀手,只能给这白茫茫的雪地,带来一片殷红。

  孟星魂缓缓地道:“我累了。”

  叶翔侧过头去,深深地望了他一眼。

  小何听到这话,突然变得很开心,说道:“你既然累了,完全可以找个地方,休息一阵子。有极乐峒主亲自出马,你参不参与这件事,其实一点影响都没有。”心想:“你最好不参与这件事,这样一来,等我见到高老大了,就可以向她告状,让她知道,你是一个多么狼心狗肺的人了。”

  孟星魂没有理睬他,只是怔怔地望着空中的雪花,若不是脚下始终没停,真会让人以为,他的魂魄,已经被这一片片雪花吸走了。

  小何见孟星魂不回答,也不气恼,微笑道:“还是说,你现在露出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是因为你已经和丁典处出感情来了,你已经把他当成朋友了,所以你见我杀死了他,心中非常痛惜,但又找不出理由,来指责我的行为,只好把这些心事都闷在心里,对我不理不睬,用这种行为,来默默控诉我的心狠手辣。”

  他说到这里,忽然冷笑一声,说道:“小孟,我想你应该不会这么忘恩负义吧,高老大将你抚养长大,教你谋生的本领,竟然在你心里,还不如一个丁典分量重吗?”

  孟星魂仍然不理睬他,一心一意地欣赏雪景。

  小何见孟星魂不说话,脸上更加得意,却故意叹了口气,说道:“小孟,没想到你真的觉得,一个和你萍水相逢的丁典,都比将你抚养长大的高老大重要。”

  石群看不下去了,说道:“小何,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小何反问道:“难道我说的不对吗?石群,你不妨跟我说说,我刚刚哪里说的不对了。如果小孟不是觉得,丁典比高老大重要,他生平杀了那么多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好人坏人,他都杀过,怎么我杀一个丁典,他就突然觉得累了呢?”

  石群叹了口气,神色黯然,语声萧瑟,说道:“你以为只是丁典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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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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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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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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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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