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蒋玉菡和贾宝玉在酒席上一见钟情,两人在廊檐下交换了彼此的汗巾子,当作定情信物。蒋玉菡心念贾宝玉,常常不回忠顺王府,没过几日东窗事发,忠顺亲王派了自己的长史官来荣国府向贾政要人。那时贾元春已经在宫中做了妃子,贾政还是在那长史官面前战战兢兢,毕恭毕敬,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待得贾珂进宫读书,来往的都是些皇亲国戚,那时他已经天下闻名,而且在这些同学之中,相貌第一英俊,头脑第一聪明,偏偏出身在这些皇亲国戚面前实在拿不出手,没少受他们打压排挤。贾珂深知这些人的一句话,也许就能决定自己的前途,愈发敬小慎微起来。
后来贾珂开始给皇帝办差,忠顺亲王掌管户部和造办处,贾珂在京城的时候,在户部当过差,做过一阵忠顺亲王的下属,没少和他打交道,还几次受他邀请,去他府上看过戏。贾珂第一次去王府,忠顺亲王就指着府上面容妩媚、身子娇软的小旦,说贾珂若是喜欢,可以带回家玩。
贾珂见那小旦和自己一般年纪,登时吓出了一身冷汗,疑心忠顺亲王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次给自己送小旦玩,把自己拉进他的圈子里,下次就要和自己抵足而眠了。
贾珂因为容貌出众,名气极大,自小到大,不知遇到过多少爱慕者,尤其那时他已经和王怜花在一起了,他有断袖之癖,天下知闻。忠顺亲王这个同样有断袖之癖,而且地位压他一头,他得罪不起的大人物,他不可不防,连忙婉拒了忠顺亲王的好意。后来忠顺亲王再邀请贾珂去王府做客,贾珂能推就推,推不了就把王怜花带上。
贾珂虽然对忠顺亲王十分忌惮,但他只是疑心病重,而且他确实遇到过很多神经病,这种经历在无形之中,又加重了他的疑心病。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了,不过当年他解决春笙都费了好大的力气,十个春笙的分量,也比不过一个忠顺亲王,他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对忠顺亲王小心提防,总好过等到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再去琢磨怎么解决忠顺亲王。
谁知忠顺亲王竟会与月神有关,贾珂这时回想起自己昔日与忠顺亲王的来往,全身不寒而栗,心想:“我在户部当差的时候,江菱已经死了好几年了。忠顺亲王和老僵尸经常来往,当年说不定就是他决定把江菱送给老僵尸的。
后来江菱偷偷联系了红鞋子和上官金虹,想要盗走老僵尸的宝藏,老僵尸把江菱三人的眼珠,都交给了把江菱送给他的人,无论这个人是不是忠顺亲王,忠顺亲王都一定知道,江菱已经死了,而且死前被人挖下了眼珠,死得十分痛苦。
可是他与我来往的时候,却像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在公事上不仅没有亏待过我,还常常提携我,私下里也经常叫我去他家里玩。这……这他妈的是什么变态啊!”想到忠顺亲王曾经拍过他的肩膀,摸过他的脑袋,更觉毛骨悚然,恨不得把忠顺亲王碰过的地方,都用匕首剜掉。
王怜花早就觉得忠顺亲王对贾珂不怀好意,只是忠顺亲王一直没做过什么坏事,又是皇帝的弟弟,还当过贾珂的上司,他不好冒然对忠顺亲王动手,但他早就在心里打定主意,等他们回到京城了,他就找个机会,“失手”把忠顺亲王杀了。
这时听说忠顺亲王和月神是这种关系,也就是说,他不用“失手”把忠顺亲王杀了,他可以以给月神报仇为名,在贾珂面前,光明正大地把忠顺亲王杀了,他心里十分高兴,笑道:“好,好极了!”
贾珂正觉浑身别扭,听到王怜花这句话,转头看他,干巴巴地道:“好在哪里?”
王怜花笑道:“我以前瞧见他那双贼眼直盯着你看,就想把他杀了,只是一直找不出杀他的理由,如今杀他的理由已经有了,我回去就可以把他杀了,怎会不好呢?”
贾珂忍不住一笑,问道:“原来你从前就想把他杀了啊,怎么一直没有跟我说过?”
王怜花耸了耸肩,说道:“他若只是个普通人,我早就把他杀了,可他毕竟是个王爷,我是不在乎这些事的,但若有人查到些许蛛丝马迹,连累了你,那我杀他就很不值得了。反正不用我说,你就知道远着他了,我说与不说,也没什么差别。而且我跟你说这个,你肯定以为我是在吃醋。”
贾珂笑道:“咦,难道你不是在吃醋?”
王怜花理直气壮地道:“当然不是了。我是有先见之明,只不过看了他一眼,就看出他不怀好意了。”
九幽侯听着奇怪,还有些不安,但一时之间,想不通这股不安因何而生,问道:“你们认识忠顺亲王?”
王怜花道:“我们认不认识那老匹夫,和你有关系吗?他又不是卫凤娘的老公。”
九幽侯恼道:“这件事和凤娘无关,你提她做什么?”他气恼之余,心里觉得怪怪的,似乎自己遗漏了什么重要事情,但又想不起来,他到底遗漏了什么事情。
王怜花笑道:“这件事怎会和她无关?你不是要我救她性命吗?还是说,你已经不需要我救她性命了?”
九幽侯咬了咬牙,没有说话。
贾珂问道:“当年是谁把月神送给你的?你说的这两个人,虽然属于同一个利益集团,但也不可能事事都一起做吧。”
九幽侯道:“就是卫国的忠顺亲王。不过这种小事,我也好,他也好,都不会亲自做的。当时我派了柳三更代我去见他,他派的是他的一个堂弟。”
贾珂心想:“这个堂弟应该就是一直和月神打交道的那个霞公子了。”问道:“这人是谁?”
九幽侯道:“这人叫李铬,他和卫国皇帝是一辈的。他父亲是卫国皇帝的叔叔,卫国老皇帝的同胞弟弟,有个封号,叫什么王爷,我记不清了。当时老王爷起兵造反,想要杀死老皇帝,老皇帝棋高一着,把老王爷的下属杀得片甲不留,老王爷也死在了乱军之中。
老皇帝收拾好了残局,就处死了老王爷所有年过十岁的儿子,还把老王爷那一支削除了宗籍,当时李铬还不到一岁,侥幸活了下来。他父亲毕竟是老皇帝的同袍弟弟,而且老皇帝的母亲对老王爷十分疼爱,爱屋及乌,对李铬这个孙子也十分疼爱,所以李铬虽已被老皇帝贬为庶民,但在京城过得还算不错,逢年过节,太后都会叫他进宫一起过节。
后来卫国皇帝登基了,太皇太后过世了,虽然太皇太后临死之前,把自己的遗产,都留给了李铬和老王爷其他几个孩子,李铬这辈子都衣食无忧,但是逢年过节,宫里再不会有人惦记他了。他的地位一落千丈,从前他根本看不上的人,现在都拿鼻孔看他了,他就开始帮忠顺亲王做事了。”
九幽侯顿了一顿,又道:“其实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墨玉夫人的半个儿子。”
贾珂和王怜花适才听九幽侯说李铬的经历,就想起玉罗刹在遗书中提到的“墨玉夫人”和那个造反的王爷“生下”的孩子,这时听到九幽侯的话,自然也不意外,只是对视一眼,均想:“果然是他。”
贾珂装作不知,问道:“半个儿子?儿子还能有半个吗?”
九幽侯道:“当时老皇帝体弱多病,看上去随时都会驾崩,他的几个儿子年纪都很小,如果老皇帝死了,谁做皇帝都不合适,而那个造反的老王爷,很得太后喜爱,人人都看好他在老皇帝驾崩以后,继承皇位。
墨玉夫人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她去了老王爷身边,做了老王爷的小妾,还找了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代替她给老王爷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就是李铬。后来老王爷死在乱军之中,墨玉夫人担心老皇帝会灭了老王爷满门,于是放火烧死了那个女人,假装自己已经为老王爷自杀殉情了。
就是因为那个女人已经死了,李铬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根本不认墨玉夫人这个母亲。墨玉夫人从前找过李铬,想要李铬帮她做事,李铬根本不理会她。”
王怜花冷笑道:“墨玉夫人怎么能算李铬的母亲,她分明是害死李铬的母亲的凶手。墨玉夫人是怎么跟李铬说的?她是不是告诉李铬,她是李铬的亲生母亲?”
九幽侯却道:“李铬的母亲,是墨玉夫人找来的帮手。如果没有墨玉夫人,李铬根本不会出生。墨玉夫人说,她是李铬的亲生母亲,这句话其实半点没错。”
王怜花耐心地听完了九幽侯这句废话,发现他这句话中,唯一一旦有价值的地方,就是承认了“墨玉夫人”确实抹去了李铬的亲生母亲的存在,告诉李铬,她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心想:“我们回到京城以后,倒是可以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就是不知道,这个李铬会不会为了素未谋面的亲生母亲,向不要脸夫人报仇了。”于是问道:“不要脸夫人,叫什么名字?”
九幽侯一怔,问道:“什么?”
王怜花笑道:“什么什么?她如此不要脸,还当不起我尊称她一句不要脸夫人吗?”
九幽侯对“墨玉夫人”本就没什么感情,见王怜花说的是“墨玉夫人”不要脸,而不是他心爱的卫凤娘不要脸,也就随王怜花去了,说道:“哦,她姓姬,叫悲情。”
王怜花噗嗤一笑,悠悠道:“一个叫姬苦情,一个叫姬悲情,看来他们的父母,一定很讨厌他们。”
王怜花虽然不得父母喜欢,但王云梦给他起的名字,听着好听,寓意也好,可见王云梦给他起名的时候,还是很用心的。
而姬苦情和姬悲情兄妹俩的名字之中,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恶意,与其说这是两个名字,倒不如说这是两个诅咒,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当时是怀着什么心情,给他们起的名字。
王怜花见这对兄妹遭到父母如此嫌弃,登时起了幸灾乐祸之心,又想:“还好我妈不像他俩的父母,给我起这样的名字。不然贾珂天天苦情悲情地叫我,就算我本来既不苦情,也不悲情,也要被贾珂叫得苦情、悲情起来了。”
九幽侯见自己刚一说出“姬悲情”这个名字,王怜花就提到了姬苦情,就好像他早就知道,姬苦情和姬悲情是兄妹似的,心中一凛,问道:“怎么?你认识姬苦情?”
王怜花笑道:“我们认不认识姬苦情,和你有关系吗?他又不是卫凤娘的老爹。”
九幽侯冷哼一声,说道:“你们还有什么要问我的吗?没有的话,就去救凤娘吧。”
贾珂道:“不急,我还有几件事要问你。”
九幽侯道:“你说。”
贾珂道:“你刚刚说过,当年月神的主人把她送给你,是为了从你手中分一杯羹。这杯羹指的是什么?”
九幽侯沉默片刻,说道:“我在京城有一家赌坊,叫做非人间。”
贾珂和王怜花听到这话,想起来的第一样东西,并不是他们去过的那家叫做“非人间”的赌坊,而是他们在逍遥子的怀里找到的那两块铁片。
那两块铁片,一块铁片的正面刻着“非人间”这三个小字,反面刻着密密麻麻的人脸,加起来足足有八十一张,另一块铁片的正面刻着一幅地图,反面刻着四排小字,但是字迹模糊不清,似乎被人用硬物打磨过。
莫非他们在逍遥子怀里找到的那两块铁片,本来属于九幽侯?
莫非铁片上刻着的地图,画的就是宝藏的所在,刻着的那四排小字,藏着找到宝藏的关键?
九幽侯道:“那不仅是一家赌坊,一家妓院,还是梦实现的地方,我每次想到,我竟然想出了这样一个绝妙的点子,而且真的做成了,就感到无比的得意。
忠顺亲王和玄悯看中了我的非人间,一是因为它非常赚钱,二是因为它是处理一切见不得光的事情的好地方。很多人都会在那里做生意,他们自以为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他们在做什么生意,其实我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做了什么生意,那是易如反掌。尤其是第二点,尤其得到忠顺亲王和玄悯的看重。”
王怜花问道:“你把非人间给他们了?”
九幽侯道:“我只给了他们一半。他们是京城的地头蛇,如果我拒绝他们,非人间难保不会遭到他们报复,而我又很少去京城,若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也来不及处理,所以我只能答应他们了。”
贾珂道:“姬悲情知道非人间是你的吗?”
九幽侯淡淡地道:“她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我虽然答应要帮她,但可不打算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压在她的身上。何况忠顺亲王和玄悯从没要我帮他们造反,他们不过是与我互惠互利,一起赚钱罢了。”
贾珂心中一动,问道:“何况忠顺亲王和玄悯从没要我帮他们造反?你的意思是说,忠顺亲王和玄悯其实也想造反了?”
九幽侯沉默片刻,说道:“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他们从没跟我说过,他们想要造反。”
贾珂道:“嗯,你是因为什么事,生出这样的猜测来的?”
九幽侯略一沉吟,说道:“我也说不上来。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他们向我打听吴明的来历。这大概是五六年前发生的事。”
王怜花精神一振,问道:“你认识吴明?”
九幽侯道:“我不认识他,但是墨玉夫人认识他,而且和他交情不错。不过吴明很不喜欢跟别人讲自己的事,墨玉夫人和他相交多年,他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多。”
九幽侯顿了一顿,又道:“吴明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假名,但是墨玉夫人也不知道,吴明的真名叫什么,至于吴明父母是谁,师承来历,墨玉夫人更是一无所知。不过吴明毕竟是一个人,总要和别人来往,他将自己藏得再好,他身边的人,不可能人人都有他的功力,总会留下些许蛛丝马迹来。
墨玉夫人从前见过吴明几次,吴明为人低调,不爱出风头,而且长相平庸,很不起眼,她一直以为,吴明武功平平,寻常得不能再寻常了,就没有留意他。后来她再见到吴明,是在南方的一个小城。
城里住着一个在武林中很有名气的老者,闲得无聊,准备举办赛马大会,墨玉夫人和人约好在赛马大会上见面,她来到这个小城以后,就扮成了一个男子,在路边等着手下过来,一起去参加赛马大会。
她在路边站了一会儿,就见一辆精致的马车驶了过来,停在路边,一个黄衣女郎从车中走了下来。墨玉夫人已经是个罕见的美人了,但那女郎容貌之美,把墨玉夫人也比了下去。
当然了,这一点是我自己的揣测,墨玉夫人并没有这么说过,但我知道她素来心高气傲,瞧不上别人,她能承认那女郎生得很美,承认她从车中走下来以后,整条街的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甚至连墨玉夫人也一直看着她,可见墨玉夫人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服气那女郎的美貌的。
那女郎走下车以后,就静静地站在路边,要说她是在等人吧,她一直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并不看街道,没有半点等人的样子。要说她不是在等人吧,她确实站在路边,哪也不去。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很多人见那女郎生得貌美,就过去搭讪,她谁也不理。
当时有很多外地人来那里参加赛马大会,有君子,也有小人,有些地痞流氓见那女郎谁也不理,心生歹念,就伸手去摸那女郎的脸蛋,嘴里还说什么,我现在就摸你一把,看你还装不装哑巴。那女郎见他们脏兮兮的大手伸了过来,还是不躲不避,甚至头也不抬,继续看着自己的脚尖,就像一个傻子似的。
眼看他们的手就要碰到那女郎的脸蛋了,突然一道声音在众人身后响起:众位客官,小心了!话音刚落,就有两桶粪水从众人身后泼了过来。那些围在那女郎身边,跟那女郎搭讪的人,无一例外,身上都淋上了臭不可闻的粪水。那女郎和他们面对面站着,身上却干干净净,一滴粪水都没有溅上。
墨玉夫人是武林中的大宗师,知道把两桶粪水,精确无比地泼到别人身上,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需要非常高深的内力,还要练过至少十年的手上的功夫。她对这个人十分好奇,就向前走了几步,绕开众人的遮挡,去看这人是谁,就见一个面容普通的店小二,站在那些人的身后,手里提着两个空桶,脸上满是诚惶诚恐,连声向那些人道歉。
墨玉夫人看到这个店小二,觉得他的身形颇为眼熟,似乎从哪里见过,就在旁边继续打量他。那些身上都是粪水的倒霉蛋,当然没有墨玉夫人这般冷静,一个个气得快要疯了。
有的上去掐那店小二的脖子,有的扬手去扇那店小二耳刮子,有的抹了一把脸,被身上的臭味熏得吐了出来,有的指着那店小二破口大骂。那店小二还是那副诚惶诚恐的模样,提着两个空桶,在人群之中躲来躲去,动作看似笨拙,其实非常灵活,始终没让那些倒霉蛋,碰到他的衣服。
墨玉夫人见那店小二明明可以轻松打到所有倒霉蛋,却在这里陪那些倒霉蛋玩,他这么做,显然另有图谋,心中更加好奇他的身份。
她觉得那店小二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停下陪那些倒霉蛋玩的,她在这里看上半天,也未必能看出任何端倪来,便去看那黄衣女郎,就见适才被那些地痞流氓调戏,始终一言不发,低头看着脚尖的傻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抬起头来,笑盈盈地看着那店小二。wWW.ΧìǔΜЬ.CǒΜ
那店小二在人群中躲来躲去,那黄衣女郎就在旁边拍手叫好,脸上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墨玉夫人知道,一个女人只有看向自己心爱之人的时候,脸上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来。那个装模作样的店小二,竟然就是那黄衣女郎的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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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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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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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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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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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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