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反贼套路深[综武侠]>第 729 章 第二百六十九章
  贾珂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年,不知遇到过多少人给他拍马屁,他自己也常常给皇帝等人歌功颂德,大拍马屁,听到曲平这话,很是不以为然,心想:“这家伙还真会拍马屁。”

  王怜花也不是听不出来,曲平这是见自己对贾珂十分在意,所以这么说来讨自己欢心。

  但曲平前一句“若能与他交好,那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后一句“与贾侯爷相比,屠龙刀只不过是一把破铜烂铁”,可真是说到了王怜花的心头上,只把王怜花听得心花怒放,心想:“这小子真是一个聪明人。”

  于是向曲平瞧了一眼,面带微笑,欢喜之极,说道:“就凭你这句话,今天晚上,我可以饶你一命。”

  这句话可真令曲平喜出望外,曲平连忙拱手笑道:“多谢公子!”

  众人一听这话,可坐不住了,纷纷道:“其实我也觉得屠龙刀屁都不算,还是贾大人重要。”

  贾珂正背着屠龙刀呢,听到这句贬低屠龙刀的话,心想:“喂,过分了啊!屠龙刀怎么就屁都不算了!你有本事把脖子伸过来,看看是你的脖子厉害,还是屠龙刀厉害。”

  只可惜非常重要的贾大人的这句吐槽,是在心里说的,除了贾大人自己以外,谁也听不见,因此贾大人吐槽完了,大伙儿仍然乐此不疲地说着贾大人到底多么重要。

  有人道:“只可惜当时我不在那英雄会上,不然我便是拼上这条性命不要,也要把贾大人救出来。”

  众人纷纷侧目,均想:“你这句话说得也太离谱了,谁会相信你和贾珂素不相识,就愿为他舍弃自己的性命!这家伙又不是傻瓜,怎么会相信你的话。”跟着偷偷地瞧了王怜花一眼,见王怜花满脸笑容,向那人点了点头,似乎十分满意,均想:“原来他还真会相信这种鬼话!”

  于是有人叹了口气,说道:“我也是!我听说有人要杀贾大人的时候,屠珂英雄会已经结束了,好在贾大人平安无事,不然我岂不要因为消息闭塞,成为千古罪人了?贾大人,我对不起你!”一面假装痛心疾首,一面偷偷向王怜花瞄了一眼,见王怜花听了这话,就向自己点了点头,神色也是十分满意,不禁暗暗得意。

  有人接着这人的话,就哭了起来,说道:“贾大人,你老人家……”

  王怜花十分不满,冷哼一声,说道:“你才老!贾珂今年才十八岁,你胡子都一大把了,怎好意思叫他老人家?”

  这人见自己拍马屁拍在了马脚上,忙将脖子一缩,讪笑道:“是,是,我才是老人家,贾大人是小人家!”

  “小人家”可不是什么好话,王怜花更加生气,脸一沉,说道:“你竟敢在我面前骂他?”向那人挥出一掌,那人“啊”的一声长叫,直冲上天。

  众人仰起脖子,追着他的身影一路向上,就见他的身影越来越小,叫声越来越轻,最后身影和叫声都消失在浓浓夜色和茫茫大雪之中,大伙儿使劲睁大眼睛,眼睛都睁得疼了,却还是找不到他。

  过了一会儿,忽听得头顶上方传来“啊”的惨叫声,众人连忙抬头,就见漫天飞舞的白雪之中,有一个小黑点急速向下。那黑点越来越大,叫声越来越响,顷刻间众人就已看清这个黑点的全貌,当然就是刚刚那个被王怜花拍飞了的人。

  众人一生之中,还从没见过有人飞去了这么高的地方,这时见这人来势奇急,势不可挡,心脏无不吓得怦怦直跳,均想:“我若是给他砸中,哪里还有命在?须得赶快逃跑才是!”

  正慌乱间,就见王怜花一点足跃起两丈多高,伸手在那人身上轻轻一推,那人登时横飞出去,在“啊”的惨叫声中,落到了一棵树的树枝上,但是去势不减,连着撞断了十七八根树枝,终于停了下来,衣领挂在树枝上,身子悬在半空之中,宛如钟摆一般左右摇晃。

  众人都瞧得神驰目眩,心惊胆寒,久久不能回过神来,嘴巴长得很大,把自己的拳头塞进去,那也绰绰有余。

  王怜花却已经坐回椅上,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突然道:“不过一根树枝,你竟下不来吗?”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想起自己身在何处,连忙闭上嘴,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想:“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听他声音十分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可是他的武功……他的武功……这真的是人能练出来的武功吗?”

  只听得那人的声音远远传来:“下……下……得……来……”他心中恐惧之极,牙齿都在打战,连话都说不清楚。

  跟着树林中传来“咚”的一声闷响,似是什么重物掉在了地上,众人都能猜到,定是那人惊吓过度,双腿发软,一时间连轻功都忘记怎么使了,所以挣脱树枝以后,就和一个不会武功的人一样,从树枝上掉了下来,摔在雪地之上。

  这本来是一件十分滑稽的事情,但是在座众人,谁也笑不出来,均想:“如果刚刚被这小妖怪扔上天的人是我,我一定和他一样狼狈,不,说不定比他还要狼狈。”

  很快树林里又响起几声摔倒在雪地上的声音,然后一个人影从树林里跑了出来,灯光之下,只见这人满脸惊慌之色,头上身上都裹着厚厚的积雪,脸上还有几道划伤的痕迹。他从树枝上掉下来以后,四肢吓得发软,骨头几乎都要散开了,根本走不动路,但又担心自己走得太慢,惹得王怜花生气,再把他扔到天上,自然不敢耽误时间,只好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一路上不知摔了几个跟头。

  王怜花向这人适才坐的地方瞥了一眼,说道:“回来坐吧。”

  这人一声也不敢吭,低着头,坐了回去。

  王怜花也不再提刚才的事,看向曲平,问道:“你遇到唐家人之前,不是在找赵无忌吗?怎么到了昆仑山,就不找赵无忌,改找卫凤娘了?”

  曲平这时只觉自己的三魂七魄,有一半都被王怜花这一手惊世骇俗的神功吓得离开了躯壳,此时便是想要编个故事,敷衍过去,也是心中刚生出这个念头,便不禁口干舌燥,不知接下来应该怎么说,他的大脑似乎都已罢工了,只得说了实话:

  “我这次出来,司空堂主一共交给了我两个任务,一个是打听赵公子的下落,尽全力找到他,一个是打听卫小姐和赵小姐的下落,一定要把她们平平安安地带回来。”

  王怜花点头道:“继续。”

  曲平兀自惊魂未定,听到这话,竟然一愕,问道:“继续?继续什么?”随即反应过来,说道:“哦,哦……是……就是卫小姐是赵公子的妻子,而赵小姐是赵公子的妹妹。”

  王怜花打断曲平的话,说道:“你在我面前,就说他们的名字,什么小姐公子,我可不认。”

  大风堂不过是个江湖帮派,虽然很多地方,都有他们的分舵,但是江湖上同等规模的帮派,少说也有七八十个,王怜花从没把大风堂放在眼里。

  王怜花知道大风堂的堂主叫云飞扬,这几年一直闭关修炼,从不见人,所以这几年大风堂是由云飞扬的三个好朋友,大风堂的三个分堂堂主司空晓风、赵简、和上官刃一起打理。但是他从前连赵简有没有儿子都不知道,又怎么会知道赵简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现在王怜花已经知道赵公子叫作赵无忌,卫小姐叫作卫凤娘了,但是赵小姐叫什么名字,他还是不知道。因此他一听到曲平用“公子”“小姐”来称呼赵无忌三人,就打断了曲平的话,要曲平用名字来称呼他们。

  只是王怜花不希望曲平察觉他其实对大风堂并不了解,于是假装他只是不满曲平用这些敬称来称呼赵无忌三人,来掩饰他的真实目的。

  曲平也没多想,只道王怜花就是不耐烦听自己在他面前称呼别人为小姐公子,点头道:“是,我会注意的。”顿了一顿,又道:“赵无忌失踪以后,司空堂……司空晓风要我出去打听赵无忌的消息,我打听到他最后一次露面,是在西泥国以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司空晓风。

  当时我正在外地,我是用飞鸽传书告诉司空晓风的,过了小半个月,我收到司空晓风的回信,他告诉我,他收到我的信以后,就把赵无忌的下落告诉了赵千千和卫凤娘,她们两个当晚就离开了和风山庄,第二天早上,山庄里的仆人,去叫她们起床,才发现她们已经不在山庄了。

  好在卫凤娘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封信,司空晓风看过信以后,方知她们是去找赵无忌了。司空晓风知道赵千千的武功很差,卫凤娘更是一点武功也不会。而且她们从来没有踏足过江湖,根本不知道江湖上人心险恶,偏偏她们还都是很年轻、很好看的女孩子,这次出门,别说能不能找到赵无忌了,能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都是两说。

  所以司空晓风要我尽快出关,等候在她们的必经之路上,一见到她们,就把她们拦住。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那几天雨下的太大,山上石块松动,滚了下来,堵住了路,我暂时没法离开,就去赌坊里玩了几把,因此中了唐家人的圈套。

  后来我跟着唐家人去了西域,根本不敢去找卫凤娘和赵千千,现在我也不知道,她们到底在哪里,只是想着,如果能在昆仑山上找到她们,那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如果一时找不到她们,能找到赵无忌,然后和他一起找卫凤娘和赵千千,那也挺好的。

  但是只凭我自己,十年八载,也未必能找到他们,所以我就想到来百鬼盛宴碰碰运气。我本来想过,我要不要在信上写,我在找赵无忌、卫凤娘和赵千千这三个人,但我很快想到,唐家很多人都听说过百鬼盛宴,说不定从前还来昆仑山参加过百鬼盛宴,谁知道这次他们会不会过来参加。

  我若是在信上写,我在找赵无忌,唐家人本来还不知道,赵无忌现在可能在昆仑山上,看到我的信以后,不就猜到赵无忌可能在这里了么。我这么做,可能会给赵无忌引来杀身之祸,所以我绝不能写下他的名字。

  我若是在信上写,我在找赵千千,那一样不妥。因为赵简是几个月前去世的,赵千千这时候应该在家里。唐家人知道我在昆仑山上找赵千千以后,一定会觉得奇怪:我要找大风堂的赵千千,为什么不去中原,却来昆仑山?难道赵千千现在就在昆仑山?赵千千为什么会来昆仑山,难道赵无忌现在就在昆仑山?所以我也不能在信上写我在找赵千千,只能写我在找卫凤娘。”

  “因为……”曲平垂下了头,脸上露出了些许羞愧之色,“虽然大家都知道卫凤娘是赵无忌的妻子,但赵简是在他们成亲的那天,被上官刃杀死的,那时赵无忌还没有和卫凤娘拜堂呢,所以严格来说,卫凤娘还不是赵无忌的妻子。唐家人若是知道我这个大风堂的弟子,现在在昆仑山上寻找卫凤娘,他们也许会想到很多事,但他们应该不会想到,卫凤娘是来找赵无忌的。”

  曲平的意思是说,他在信上写他在找卫凤娘,即使这封信被唐家人看见了,唐家人发现他这个大风堂的弟子,不远万里来昆仑山上寻找赵无忌未过门的妻子,想到赵无忌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十有八九只会认为卫凤娘其实根本不愿嫁给赵无忌,现在赵简被上官刃杀死了,赵无忌也消失不见了,卫凤娘不愿留在赵家守活寡,就从和风山庄逃了出来。

  卫凤娘知道大风堂的势力遍布中原,担心自己留在中原,会被大风堂的人找到,于是逃到了西域,司空晓风觉得自己没法向死去的赵简交代,也没法向消失不见的赵无忌交代,所以吩咐曲平一定要把卫凤娘这个当代祝英台找回来。

  只要唐家人是这样想的,曲平这封信,就不会连累赵无忌了。

  众人自然明白曲平的意思,均想:“这小子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想不到城府这么深。”

  王怜花最喜欢新鲜事物,每每遇到他不会的本事,他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门本事学会,但只是学会,他还不满足,他还要比这世上所有人都精通这门本事。

  虽然他才智过人,过目不忘,精力旺盛,效率极高,他一个人在短短一天之内做的事情,可能就要赶上十个人在十天之内做的事情的总和,但他毕竟还是一个人,他的精力也会有极限,何况他每天还要抽出时间来享受人生,吃喝玩乐,谈情说爱,难免会常常发愁时间很不够用。

  因此万花门创立的第一年,王怜花对万花门的事情还算热衷,渐渐就失去了兴趣,总觉得自己因为万花门,经常需要出门办事,和贾珂分开,生活乐趣大打折扣,实在没什么意思。

  只是王怜花当年可是跟贾珂打过包票,江湖上的事情,就交给他了的,如果跟贾珂说,他不想干了,岂不是很没面子。何况在万花门当老大的滋味,王怜花也不是不喜欢,他只是不喜欢麻烦罢了。

  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王怜花一直在找精明能干、独当一面的人,做他的手下,帮他分忧解难,最好把小事都包办了,他只负责大事就好了。

  但是江湖上哪有这么多聪明人,丁枫那样的聪明人,王怜花都没遇见过几个。

  王怜花只好把标准一降再降,收了不少他眼中的蠢材做手下,每次他去万花门处理事务,没少把那些蠢材揪过来骂上几句,对他们的愚蠢怨念甚深。

  因此王怜花听了曲平的话,想到万花门那些蠢材,登时起了爱才之心,心想:“我那些手下要是个个都和他一样能干,得帮我省下多少麻烦。”

  先前王怜花要乌老大和曲平当着众人的面,回答他的问题,是因为他根本不在意他们的死活,等他们回答完他的问题以后,他随时都可以把他们杀了。现在王怜花既然对曲平起了拉拢之心,当然不会当着众人的面,继续审问曲平了。

  王怜花看向坐在曲平旁边的人,问道:“你又是从哪里听说百鬼盛宴的?”

  这人是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身材魁梧高大,相貌只能说是普通。

  他静静地望着王怜花,没有说话。

  王怜花心下不耐烦,微笑道:“你怎么不说话,是要我说第二遍吗?”

  那青年摇了摇头,双手紧紧交握,突然呼出一口气来,似是下定了决心,说道:“我不是为了百鬼盛宴来的。”

  王怜花心中一动,微笑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那青年道:“我是为了一位姑娘来的。那位姑娘的父亲,是卫国的一位翰林,而我只是一个江湖莽汉。我和那位姑娘在一个菊花会上相遇,我见到她以后,心里除了她之外,再没有别的念头,就追到了她家,但又觉得直接进去拜访,实在太过冒昧,所以在她家外面踱来踱去,心里七上八下,明知自己这么做实在太过不妥,但还是说什么也舍不得离开。”

  王怜花见这青年本来眉宇间颇有抑郁之色,显然心中藏着无穷无尽的烦恼,这时说起这姑娘,脸上登时现出奇异的光芒来,眼中光彩流动,知道这青年当真爱极了这姑娘,心想:“莫非他爱上了赵无忌的老婆卫凤娘,知道卫凤娘来昆仑山找赵无忌了,就追了过来,想要劝卫凤娘改嫁?”

  那青年道:“当时我在外面徘徊了三个多时辰,天快黑了,我还是不肯走,突然一个丫鬟出来,问我怎么还不走,说她们小姐请我回家去吧。还说她和小姐打了好几个赌,来赌我几时才会离开,小姐已经输给她两个银指环了。

  我心里真欢喜,就跟那丫鬟说,我听说府上有几盆名贵的绿菊,我想观赏一下,行不行。那丫鬟就说,她去求求小姐,如果小姐答允,就会把绿菊放在那楼的窗槛上。那天晚上,我在外面坐了整整一夜,到了第二天早上,我真的好福气,那两盆绿菊果然出现在了那里。

  那两盆绿菊,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都是非常珍贵罕见的菊花,我生平最爱菊花,可是那时我根本看不进它们,我只能看见,在那帘子后面,那张天下间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张脸来,向我望了一眼,然后满脸红晕,躲进了帘子后面,再也不肯出来了。

  这样子过去了七八个月,无论刮风下雪,我每天早上都会去府外赏花,那位小姐每天早上都会换一盆鲜花,放在窗槛上,每次都会看我一眼,只看我一眼,然后就满脸红晕地隐到了帘子后面。其实我也知道,我不过是一个江湖草莽,怎么配得上那位小姐,只要每天都能远远地看她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从没跟我说过话,我也不敢跟她说话,更不敢给她写信,只是这样,就很好很好了。四个多月前的早晨,我再去小姐家的后花园外,就见窗槛上放的鲜花,竟然是昨天那盆黄蔷薇。我想小姐一定还没起床,就在外面静静等候,哪想到了中午,还是不见小姐,窗槛上放着的也始终是那盆黄蔷薇。

  我心里好生焦躁,担心小姐是生病了,想要去府上问问,但又担心小姐只是不想见到我了,我冒然去她家里,向她家人打听她的事,只会惹得她对我更加厌烦。我在府外等了一天一夜,始终不见小姐,也不见她的丫鬟,到了第二天早晨,我还是没有见到小姐,窗台上放着的,也还是那盆黄蔷薇。

  我知道小姐是一个爱花之人,即使她已经厌烦每天搬出一盆鲜花来,给我欣赏了,她也不会一直把这盆黄蔷薇放在外面,我越来越担心,但不好直接去小姐家里,向她的家人询问她的近况,只好冒充小姐的丫鬟的远方表哥,到小姐家里,说我是来看望那丫鬟的。

  哪知小姐家里的下人竟跟我说,那丫鬟已经死了。我呆在原地,说那丫鬟前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没了?那下人就跟我说,那丫鬟是生了一种很厉害的病,早上突然发起高烧,下午人就没了。我又问那下人,小姐现在怎么样了。我知道她和那丫鬟十分要好,那丫鬟突然得病去世,小姐心里一定十分难过,难怪这几天一直没有换掉那盆黄蔷薇。

  那下人就跟我说,小姐也得了这种病,好在当时小姐父亲的老友来家里做客,那位老友精通医术,施展妙手,保住了小姐的性命,但是小姐得的病实在太过古怪,那位老友也没有把握能治好小姐,就把小姐带走了。

  我到底在江湖上闯荡过几年,听别人说过、也亲身经历过不少害人的手段,听了那下人的话,顿觉这位老友的行为大有蹊跷,疑心小姐和那丫鬟根本不是得了什么怪病,而是中了什么厉害毒药,而给小姐和那丫鬟下毒的人,就是这位老友。他这么做,就是要以给小姐治病为由,把小姐带去别的地方。

  我想到这里,当真心急如焚,就问那下人,那位老友把小姐带去哪里了。那下人就跟我说:我怎会知道他把小姐带去了哪里。他可是我们老爷几十年的老朋友,我们老爷都对他十分放心,亲手把小姐交给了他,你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我跟那下人解释不清楚,心想那丫鬟如果如我所料,真是被人下毒害死的,只要她的尸体还在,这件事就能查个水落石出。我不如先去看看那丫鬟的尸体,如果那丫鬟真是被人毒死的,小姐的父亲当然不会把他那个老朋友当成好人了。

  我就跟那下人说,我是那丫鬟的哥哥,那丫鬟和小姐得了同样的病,而且那丫鬟现在已经病死了,我当然关心这件事了。我又问那下人,那丫鬟的尸体现在在哪里,我是那丫鬟的哥哥,我来给她安排后事。

  那下人就跟我说,我来晚了,那丫鬟已经入土了。不过我可以去她的坟前探望。我听说那丫鬟前天刚死,现在已经入土了,更觉此事太也蹊跷。我离开了小姐的家,先去买了一把铲子,然后去了那丫鬟的坟前,等到天黑,就把她的棺材,从土里挖了出来。

  幸好我这么做了。我打开那丫鬟的棺盖,都不用把那丫鬟的尸身从棺材里抱出来,就能看出来,她根本不是得病死的,她是被人用掌力打断了心脉,气绝身亡的,她胸前七八根肋骨,都被这道掌力打断了。

  我心里恐惧极了,不明白那下人为什么要撒谎,不明白是谁杀死的那丫鬟,不明白这人为什么要杀死那丫鬟,更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姐现在究竟在哪里,小姐的父亲,怎么会允许别人这么对待他的亲生女儿。

  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找到小姐,就算拼上我的性命,我也要把小姐平安地带回来。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信任谁,也许我能信任的人,只有我自己,而我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丫鬟的尸体。

  我仔细检查了她的尸身,发现她的几片指甲都有折断的痕迹,一片指甲上甚至还有一点点皮肤,显然她临死之前,曾经紧紧抓着一个人不放。我知道她平时很喜欢同时在右手中指和无名指戴小银戒指,因为她跟我说过,这两个小银戒指,是小姐跟她打赌,输给她的,所以我一直记在心上。

  当时她的右手手指空空的,一枚戒指都没有。我还发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细细长长的划痕,似乎是簪子留下的痕迹,我见她头发上插着两根簪子,就把那两根簪子取了下来,和那道划痕对照,发现她手臂上那道划痕,不是这两根簪子留下来的,应该是一根很细的簪子留下来的。

  我当时想到这里,一颗心就怦怦直跳,因为我曾经不止一次,在小姐的头上见过那种很细的簪子,她很喜欢这种样式的簪子,这种样式的簪子也确实和她很配。我心里就想:难道这是小姐用簪子在她手臂上划了这么一道伤痕?不会啊,小姐平日里和她那么要好,怎么会用簪子去划她的手臂呢?

  我再仔细看了一遍那丫鬟手臂上的伤痕,我突然反应过来,当时如果是小姐用簪子去划那丫鬟的手臂,伤痕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当时应该是小姐拔下了头上的簪子,拿在手里,情绪非常激动,想要做什么事情,极有可能是用簪子伤害自己,那丫鬟担心小姐真的伤到自己,上前去夺小姐手里的簪子。但是那丫鬟用的力气太大,将簪子夺过来以后,一不小心,就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一道。

  可是小姐为什么会想到用簪子来伤害自己?我实在想不出来,在那丫鬟身上也找不到答案。于是我将那丫鬟埋了回去,然后趁着夜深,溜进了小姐的房间。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会踏足这里,但如果可以,我情愿一辈子都不踏足这里,只要小姐能够一生平安,诸事顺利,那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忍住心中的悲痛,借着月色,仔细打量小姐的房间。我见过那丫鬟的尸体以后,猜到小姐在房间里和别人发生过激烈争吵,料想房间一定十分凌乱,没想到房间十分整齐,大大小小的家具,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它们应该在的地方。

  虽然我从没来过小姐的房间,也不知道小姐的房间,会是什么模样,但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小姐的房间,从前不是这样的,小姐离开之前,一定在这里发生过非常激烈的争吵,而且小姐当时一定把房间里的东西弄得一团糟,现在这里这么整齐,是因为小姐被人带走以后,府里的下人重新收拾过小姐的房间。

  我这可不是胡说八道,而是因为我知道小姐是一个非常爱花的人,可是现在她的房间里,竟然一盆花都没有。这听上去也像是我自说自话,毕竟我一句话都没有和小姐说过,我怎么知道,小姐会不会在房间里摆上鲜花。

  但我一直觉得,我和小姐早就是朋友、是知己了,我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也知道,她一定会在房间里摆上好几盆她喜爱的鲜花。我既已认定这件事,当然就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只有查出是谁带走的小姐,我才能找到小姐,把她带回来。

  我想这件事和小姐的父亲脱不了干系,他一定知道,是谁把小姐带走的。但我直接去问他,他只怕不会告诉我,于是我去了他的书房,在他的书房里翻来翻去,天快亮了,终于找到了他和带走小姐的那人的信笺。

  原来小姐的父亲不仅考了进士,做过翰林,还是两湖龙沙帮中的大龙头,文才武功,都十分了得。他就是太聪明了,竟然从史书之中,发现荆州城中某个地方,可能埋藏着一批富可敌国的财宝。

  当年梁元帝萧绎在江陵做了三年皇帝,搜刮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后来魏兵攻破江陵,杀了梁元帝,但是梁元帝在此之前,就已猜到自己这次必死无疑,所以把自己搜刮来的那些财宝,都埋在了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

  后来魏兵元帅于谨为了找到这批财宝,拷打杀掠了几千人,但始终一无所得,他担心梁元帝的后人会挖出这批财宝,然后用这批财宝招兵买马,意图复国,于是将江陵的百姓尽数赶去长安,坑杀了很多人,所以现在已经没人知道这批珍宝的埋藏之处了。

  小姐的父亲自从发现这批宝藏的存在以后,就跟着了魔似的,始终没法忘掉这批宝藏。他翻阅各种古籍,四处打听消息,一心想要找到这批宝藏。而带走小姐的这个人,恰好知道这批宝藏的线索,他用这批宝藏和小姐的父亲谈判,要小姐的父亲跟他一起做大事,到时他回到中原,就把这批宝藏挖出来,他可以把宝藏分三成给小姐的父亲。

  他们没有在信上提到,他们要做什么大事,我看得有些稀里糊涂,继续往下看,很快就看到那人提到了小姐。

  那人说他有一个朋友,祖上是前朝的皇帝,具体是哪一朝的皇帝,那人没有说。他这个朋友的祖上,就和梁元帝一样,在被人杀死之前,就已把自己搜刮来的金银财宝,藏在了一个十分安全的地方。和梁元帝这批宝藏不同的事,他这个朋友一脉,一直知道这批宝藏,到底藏在什么地方,等到时局稳定以后,就找了个机会,把这批宝藏挖了出来,运去了西域。

  那人说他这个朋友家里子息单薄,到了他这一代,连孩子都没有。那人知道小姐的父亲,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小姐的父亲若是对他朋友手里的这批宝藏感兴趣,他可以做一回媒人,把小姐送到他这个朋友身边。

  那封信到这里就结束了,小姐的父亲是怎么回复这人的,我没有找到小姐的父亲的回信,也就不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但我想小姐的父亲一定是对信中提到的那批宝藏心动了,所以不顾小姐的意愿,把小姐交给了那人,还把小姐的丫鬟杀死了,现在那人一定带着小姐去了西域。

  只可惜那封信上没有落款,我根本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好在那人离开的时候,是乘坐小姐家里的马车离开的。那天晚上,我就离开了小姐的家,四处打听那辆马车的消息,也是我洪福齐天,竟然打听到了消息,只可惜晚了两天,始终追不上他们。

  我就这样一路追到了昆仑山,最后在一座悬崖上见到了小姐乘坐的那辆马车,但是车里一个人也没有。我见附近有个山洞,心想那人说不定是把小姐带到这里来了,就轻手轻脚地走进山洞,还没来得及看清山洞里的景象,就被人一刀砍在了胸口上。”

  那青年说到这里,解开自己的衣服,只见他胸膛之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从他的左肩到他的右肋下方,几乎将他砍成两半,看上去触目惊心。

  那青年合上衣服,苦笑道:“我现在想起这件事,都觉得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命大。当时我倒在血泊之中,无力动弹,我自己都以为我要死了,将我砍伤的那人,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就没在我身上再补一刀,而是直接把我扔下了山。

  那下面正好是一片树林,多亏那些张牙舞爪的树枝,托住了我,我才没有直接摔在石壁上,得以捡回了这条命。当时我在树林里躺了几天,肚子饿了,就扒树皮吃,后来伤势没有那么严重了,就离开了那里,找了一座木屋住下。

  我那时虽然在养伤,但是心里都是小姐,每天急的和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伤势起起伏伏,一直不好。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觉得自己能爬山了,就想去找小姐。那天我爬上那座山峰,知道山洞里的人十分厉害,不敢冒然接近,就躲在石头后面,监视那个山洞,想要看看山洞里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m.xiumb.com

  我想他武功再高,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山洞里,肯定会出来的,想不到我在那里连着守了三天,都不见有人从山洞里出来。我疑心山洞里的人,已经离开了,想要过去看看,但又担心他还在里面,这次他一定会吸取教训,定要亲眼看见我在他面前咽气了,才会把我扔下山去。

  我就想去捉一只野兽,把野兽扔进山洞,看看里面的人会是什么反应。幸好当时我在雪地里待的时间太久,身体已经冻得僵硬,行动非常缓慢,不等我站起来,就有一个人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那青年看向那中年瞎子,脸上露出极度痛恨的神色,咬牙切齿地道:“就是这瞎子!”

  “我见这瞎子手里没有刀,知道他应该不是那个把我砍成重伤的人,但他和那个人一定是一伙的,他和把小姐带走的那个人,也一定是一伙的。我找到小姐的希望,现在全都在他身上了。

  我知道瞎子看不见东西,听觉、嗅觉和触觉,通常会比普通人灵敏许多,所以我不敢和这瞎子靠的太近,一直远远地跟着他,好在他穿的不是白色的衣服,在雪地里非常显眼,我和他离得虽然很远,但一直没有跟丢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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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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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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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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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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