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儿才不相信贾珂会与这两条鲤鱼亲嘴,十有八九是打算耍什么花招对付自己,当下将两条鲤鱼向贾珂掷去,笑道:“接着你这两个侄子,你们仨自己找地方亲热去,这种事我可不稀罕看。”
贾珂接住这两条鲤鱼,叹道:“好无情的父亲!”说话之间,手已如闪电般伸到小鱼儿面前,将两条鲤鱼的嘴凑到小鱼儿的左右脸颊上,大笑道:“好孝顺的儿子!”
小鱼儿用手擦了擦脸颊,然后抓来贾珂的喜服,在喜服上擦了几下,笑道:“好疼爱弟弟的哥哥!被两个乖儿子亲了一口,都不忘分享给弟弟,我这个哥哥,果然是天下第一好哥哥!”
贾珂笑着点头,说道:“是了,是了,你这个弟弟,果然是天下第一好弟弟!”
晚饭过后,贾珂将鸡骨鱼骨收拾起来,埋在树下,然后来到溪旁,洗过手后找了块岩石坐下。只见溪畔生着一丛丛紫色野花,在月光下摇曳生姿,抬头一看,只见圆月高悬,清光照得溪面闪闪发光,宛若铺了一层水晶。
贾珂抬起左手,凝目瞧着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他从玩偶山庄醒来以后,便再没有见过他的戒指,戒指显然是被逍遥侯拿走了。照他们的速度,最快也得后天才能到达金刚门,逍遥侯久不归去,不知他那些手下会作何反应?但愿在逍遥侯积威之下,他那些手下一时半会儿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自己先去金刚门讨药,再回玩偶山庄拿戒指,只怕自己还在路上,戒指就已经被人拿走了。
贾珂叹了一口气,又拿出王怜花的戒指,连着细线一起放在手心,看了一会儿,心想:“不知王云梦有没有解开怜花中的迷魂摄心催梦大法?若是还没有解开,这么久了,不知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来。唉!”
他一生之中,实以这一刻光阴最是束手无策,最是明白有些事情,确非人力所能及,做成与否,全看天命。
王怜花放下了手,在大堂里转了一圈,见地上这些东西虽然价值不菲,但没一件是罕见的珍品,料想这里毕竟是天公子用来拘禁玩偶的地方,放在这里的东西,都是玩偶的玩具,至于他真正的收藏,并不会放在这里。
王怜花吃穿用度,向来豪奢无比,对这些凡品兴趣不大,便是偶尔看见一些看得上的东西,比如一只水晶酒杯,杯柄雕成美女的模样,那“美女”的身上,下颏搭在杯沿上,樱唇张开,双臂环抱杯子;再比如一只水晶盘子,盘子边沿趴着四个“美女”,身上也都是一丝不挂,有的头发很长,有的头发很短,衣服的碎片掉在她们身旁,头发和衣服上都有利刃切割的痕迹,雕刻得栩栩如生,活色生香。
王怜花想到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它们,他去捡别人碰过嘴的东西用,也未免太寒酸了,哪里还能生得出兴趣?
王怜花搬起八只箱子,放在桌上,微笑道:“大伙辛苦了,这八只箱子里的东西,你们自己分了吧。”众人大喜,一齐向王怜花道谢。
王怜花又道:“还有地上这些食材,也没必要放在这里,都拿去厨房,今天晚上就炖了吃吧。”
群豪都是受日月神教管辖的散人,有些人是一派之主,他们的门派做的尽是杀人越货的无本买卖,自然富得流油。他们平日里吃的多是山珍海味,这些日子出门在外,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有些人却只是无门无派的江湖散人,武功又在江湖上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他们生财无路,平日里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早就对这些天南地北的食材垂涎不已。他们听到这话,都是更加欢喜,又向王怜花道谢。琇書蛧
王怜花随意地点了点头,信步走出大堂,在花园中漫步。
忽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跟着一道声音在身后响起:“王公子。”
王怜花在流水边站定,回过头来,只见一人捂着胸口,缓步向他走来。这人脸上戴着一张龇牙咧嘴的狮子面具,狮子神态甚是高傲,偏这人身形肥胖,下巴上的肉甚至从面具后面溢了出来,看上去滑稽极了。
王怜花嗤的一声笑,说道:“洪大福,你在做什么怪呢?”
洪大福一听他将自己名字,登时全身一僵,跟着环顾四周,见花园中再无他人,这才放下心来,低声道:“回公子的话,我在这里有个仇人,我虽不恨那人,那人却恨我入骨,我不知道公子打算怎么处置这庄子里的旧人,不想节外生枝,给公子添麻烦,干脆用面具遮住自己的脸,也好叫我那仇人认不出我来。”
王怜花正闲得无聊,听到洪大福的话,便道:“跟你有仇的人还真是不少。跟我说说,你是怎么跟他结仇的?”
洪大福叹了口气,苦笑道:“这件事说起来与天公子脱不了干系。公子听过我和高寄萍聊天,应该知道我的第一任妻子,姓庄,名幼薇,和我一样都是岩桥镇的人。”
王怜花早听乔丽潘说过洪大福和庄幼薇的恩怨,当时他便觉得洪大福对自己的女人如此心狠手辣,倒可以与柴玉关结为异性兄弟了,心道:“原来他扮成这样一副怪样子,是不想让庄幼薇知道眼下他就在山庄里啊!我都忘了这件事了,多亏他来提醒我。嘿,这下有热闹看了!”当下故作沉吟,说道:“不错,听说过这回事。”
洪大福又叹了口气,说道:“公子别看我现在身形臃肿肥胖,模样惨不忍睹,就以为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了。我年轻的时候,在岩桥镇上可是出了名的俊秀。”
王怜花噗嗤一笑,上上下下打量洪大福,说道:“是吗?这可真叫人看不出来!”
洪大福也不生气,腼腆一笑,说道:“我自小家境贫寒,经常是有上顿,没下顿,衣服缝缝补补,可以穿上十年,我那位妻子,却是我们镇上最有钱的富绅的女儿,她人长得漂亮,年纪还比我小四岁,若非我有个好皮囊,她也不会舍下一切,跟我离开岩桥镇的。”
王怜花微笑道:“舍下一切,跟你离开岩桥镇?看来她对你倒是情根深种嘛。”他当年也是舍下一切,去找贾珂,在这件事上和庄幼薇颇有共鸣,知道庄幼薇若非爱极了洪大福,决不会抛下家人,跟洪大福私奔的。
洪大福听到这话,却是苦涩一笑,说道:“公子,不瞒你说,我当时也是这样以为的。我自小就没见过什么好东西,家里好不容易腌了几个鸭蛋,我们都是每次吃饭,就用挖耳勺挖下小小的一块蛋黄或是蛋清,一个鸭蛋能吃起码四五天。
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像她这样一位美丽高贵的千金小姐,竟会看上我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还愿意跟我私奔。我们刚离开岩桥镇的那一个月,是我一生之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我就好像一只掉进了米缸里的老鼠一样,每天早上醒过来,都不敢睁眼,生怕眼睛一睁开,就发现这只是我做的一场美梦,其实我没有离开岩桥镇,其实庄小姐没有看上我。可是……可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天毁了!”
王怜花心知洪大福说的这件毁掉他俩的生活的事情,指的是一伙地痞流氓看中了庄幼薇的美色,等他俩在破庙里拜完天地,那伙人便一拥而上,将洪大福揍了一顿,绑在柱子上,然后当着洪大福的面,与庄幼薇做了夫妻这件事。
王怜花当时听的时候无甚感觉,此刻见洪大福说到这件事时,语声发颤,略带哭腔,显然心情十分激动,突然间冒出一个念头:“倘若我也像他这样,刚与贾珂拜完天地,就被人揍了一顿,绑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贾珂和别人……我……”
脑海中又如电光一闪,想到一事:“倘若那天老鬼的武功真如他们说的那样厉害,倘若我不是那天老鬼的对手,倘若贾珂与那天老鬼拜堂成亲,不是缓兵之计,而是贾珂受那天老鬼的胁迫,不得不答允与他成亲,我今天赶到礼堂,败在那天老鬼手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呢?昔日的洪大福,岂不就是今日的王怜花吗?”
王怜花双手交握,手心满是冷汗,后怕之余暗自庆幸,竟觉得如今没见到贾珂,也不算什么了,只要洪大福的遭遇,没有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情愿明天再见到贾珂。
王怜花抬起头来,仰望天空,但见月亮正圆,银光满地,四下里虫声唧唧,花草发出幽香。洪大福的呼吸声时轻时重,似是在咬牙切齿,王怜花心中忽想:“就算我也遇上了这种事,我也一样爱贾珂。”
只听洪大福道:“那天我俩经过一个小镇,身上没有盘缠,只好在镇上的一栋破庙里住下。她说咱俩虽是私奔,但这世上的夫妻该做的事情,咱俩也不能少了,她知道我没有银子,好在她离开家的时候,偷偷拿了几样首饰出来,让我去当铺把这些首饰当了。
我虽然不想用她的银子,但实在拗不过她,只好去当铺当了首饰,用换来的银子买了一对红烛,一块红布,还有两小盘凉菜,和一小坛酒。我俩将红烛点着,摆在破庙那座没有头的观音像的脚边,她将那块红布披在身上,脸上涂了她从家里带出来的胭脂。
我俩跪在观音像前面,一叩头,二叩头,三叩头,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那时候的模样,有多么的娇美。那一刻光阴,可真是美妙极了,谁想等我俩拜完天地,就听到门外有人怪声怪气地叫道:终于拜完天地了?这么寒酸的礼堂,这么寒酸的喜服,亏你俩也拜的下去!
我和她都吓一大跳,转头向庙门看去,只见五个地痞流氓歪歪斜斜地从外面走进来。我连忙站起身来,迎了上去,笑道:今天是小弟和内子大喜的日子,各位兄弟可是来喝喜酒的?
为首那人嘿嘿一笑,说道:是啊,是啊,我们就是来喝喜酒的!
秃头那人笑道:新郎官……咦,你是新郎官吗?你若是新郎官,身上怎么一点红色都没有啊?连大红衣服都不穿,你还拜什么天地啊!
鼻子上少了一块肉的人一挺胸膛,笑道:不错,我看今天的新郎官是我才是!好歹我还有一条大红的底裤,新郎官,你有什么?
他的同伴听到他的话,一齐笑道:阿三,咱们是来做助人为乐的!今天拜堂的人又不是你,你穿大红底裤干吗?还不脱下来给新郎官套在头上?
我当时听到这话,脸都青了,拱手道:各位兄弟的好意,小弟心领了。但我俩拜堂成亲,只重心意,不重衣冠,小弟身上穿没穿红色,实在无关紧要。
为首那人哈哈一笑,伸手拍了拍我的脸,说道:阿三,新郎官看不上你的底裤,这可怎么办啊?
那阿三故作凶狠地一咬牙,说道:他看不上我?那我就揍他!等他什么时候看得上了,我再停手!
为首那人捏住我的下颏,笑道:这样一个小美人,你也舍得动手?就算你舍得,我们也舍不得啊!
阿三双手握拳,两个拳头在面前撞了一下,说道:你们舍不得新郎官,那我去揍新娘子就算了!说着大步走到我那妻子面前,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拎了起来,在她肚子上狠狠地砸了七八拳,直打的她涕泪横流,哇哇乱叫,打到第五拳的时候,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吐血。
我吓得呆了,直到我那妻子痛得吐血,我才回过神来,跪在那阿三面前,抱住他的腿,说道:三爷,三爷,都是我的错!你饶过她吧!你饶过她吧!你要我做什么都行,你别打她了,她身子弱,经不起你这般毒打!
阿三停下了手,咧嘴一笑,说道:你什么都肯做?好吧,你这就把老子的底裤脱下来,套在你的头上吧!
我一生之中,从没有受过如此羞辱,真想一拳向那阿三打过去,但我刚一抬头,就看见我那妻子被阿三提在手里,脸色惨白,满嘴是血,眼光中满是恐惧。
她本来就瘦,被阿三抓在手里,宛然便是一张薄薄的美人风筝。我心想:为了她,我也不能冲动。于是伸手去脱阿三的裤子。
谁知阿三却一脚踢开了我,说道:谁要你用手的?你只能用嘴,知道吗?我……我就只好爬到阿三面前,然后……唉,照着他的吩咐办了。他们见我这样,都哈哈大笑,把我妻子绑在了那座无头的观音像前面,然后他们在我妻子面前……那……那样了我。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们才离开,那时我连站也站不起来了,只能爬到我妻子面前,费了老大力气,终于站了起来,把她身上的绳子解开。我伸出手,想要给她擦干净嘴角的血,问她身上痛不痛。谁知她却一偏头,避开我的手,满脸厌恶地看着我,说:你好脏,不要碰我!”
王怜花初时听到洪大福述说他如何与庄幼薇成亲,如何拜完天地遇上一伙地痞流氓,庄幼薇如何挨打,他如何为了庄幼薇向那伙地痞流氓屈服,与那日乔丽潘跟他说的截然相反,心中不禁暗暗好笑。
毕竟王怜花天生喜欢女人,遇到的男人,十有八九也都是天生喜欢女人,这种遇到五个地痞流氓,并且这五个地痞流氓都好男色的事情,也未免太离奇了,他当然更加相信乔丽潘的话。
待听到这句“你好脏,不要碰我”,王怜花蓦地里想起他在“琅嬛玉洞”中的遭遇,还有贾珂知道以后,跟他说的那句:“怜花,倘若你真的被……你也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对我来说,那和你走路的时候,崴了一下脚,削皮的时候,切破了手指,没有任何差别。”登时心头一震。
王怜花那时听到贾珂这句话,明知这句话出自贾珂的拳拳爱心,却忍不住觉得贾珂小觑了他,心中大为气恼,这时听到洪大福这句“你好脏,不要碰我”,终于切实体会到贾珂这句话中蕴藏的深情,不由仰望明月,暗自微笑。
洪大福叹了口气,说道:“我从前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她爱我怜我,哪怕我那五个人奸污的时候,也是这样认为的,直到听到她这句话,方知即使是她,也不会爱我怜我了。我心中又愤恨,又痛苦,一个想不开,就撞在了柱子上。公子你看,我那时留下的伤疤,现在还能看见呢。”说着拨开头发,给王怜花看他头顶。
王怜花借着月光,看了过去,见他头顶上果然有一道若隐若现的伤疤,伤疤的模样,也确是撞伤,不由心中一动,寻思:“难道他说的竟是真话?”
洪大福放下头发,说道:“我当时撞在柱子上,就昏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玩偶山庄了。那时候我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干干净净的,一点污秽都没有,头上的伤也抹了伤药,绑了绷带。
我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他们都对天公子恨之入骨,我却是发自内心地感激天公子,若是没有天公子,我早就死在那间破庙里了,我这条命,就是天公子救下的。
我那妻子就不同了,她本打算和我分手,自己回岩桥镇的,可是天公子将我俩一起抓来这座玩偶山庄,她只能和我一起待在这座山庄里,没法自己回家了。她最初大概对我还有几分感情,或是觉得山庄里的人都没有我好,每天都和我住在一起。可是没过几天,她就受不了我了。”
王怜花好奇道:“受不了你?”
洪大福似是觉得庄幼薇受不了他的原因难以启齿,沉默一会儿,涩声道:“自从遇见那五个地痞流氓以后,我就喜欢上走……走后门了。那感觉……我实在戒不了。”
王怜花好生尴尬,甚至怀疑洪大福是在内涵自己,轻轻地咳嗽一声,说道:“那你怎会和乔丽潘在一起?乔丽潘可是一个女人!”
洪大福也轻轻地咳嗽一声,说道:“乔丽潘……乔丽潘她是一个双性人。公子若是不信,大可以找山庄里的人问上一问。乔丽潘就是因为这个缺陷,明明长得这么漂亮,却没什么人喜欢她。也是因为这个缺陷,她嫁给我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怀过身孕,生过孩子。”
王怜花没料到他会这么说,怔了一怔,又道:“除了乔丽潘以外,你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甚至咱俩第一次见面,你不就是在搂着一个姑娘吗?”
洪大福垂下了头,说道:“我找乔丽潘,却不找真正的男人,就是因为……我不想让大家知道这个秘密。我……我找了这么多小老婆,也是想要掩盖这个秘密。我有那么多小老婆,可是她们和乔丽潘一样,都没有一个生下孩子,也是因为她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在玩道具。那天高寄萍进来之前,我们也是在玩”
王怜花打断他的话,说道:“好了,好了!你不必跟我说的这么详细!既然你说庄幼薇对你早就没什么情分了,那高寄萍为何会说,她为了你,自愿留在山庄?而你也没有反驳高寄萍的话?”
洪大福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确是我对不起她。我知道天公子定下了一个规矩,一个人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献祭给天公子,就可以离开山庄以后,我为了离开山庄,就告诉庄幼薇,我打听到一个秘密,前段时间,天公子的几个手下死在了外面,天公子正在寻找愿意为别人牺牲自己的人。
他们说献祭心爱之物就可以离开山庄,其实献祭是不能离开山庄的,只有自愿作为祭品的人,才能离开山庄。她本来对我的话半信半疑,之后见我抢着做祭品,才完全相信了我的话,直到最后一刻,我都在假装想做祭品,后来天公子放我离开,她知道自己上了我的恶当,这才对我恨之入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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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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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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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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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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