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珂笑吟吟地坐在椅中,看向逍遥侯,说道:“你肯陪我祭拜小鱼儿,我就放心了。我一直担心你跟我说了这么多甜言蜜语,只是在耍什么阴谋诡计,现下方能确定,你果然是真心待我。”
逍遥侯坐到他旁边,笑道:“我当然是真心待你。”
贾珂倒了一杯茶,递给逍遥侯,微微一笑,说道:“既然你是真心待我,那我要你赶在吉时之前,先带我去祭拜小鱼儿,你肯不肯?”
逍遥侯嘴唇一动,正要说话,只觉一根手指伸到自己的嘴唇上,压住自己的两片嘴唇,正是贾珂以手指轻轻地堵住他的嘴,不许他说话。
贾珂笑道:“我知道你一定肯的。你既然是真心待我,当然希望咱俩拜天地之时,我能心无杂念的与你拜天地,拜完天地以后,也能心无杂念地与你洞房花烛,而不是总在心里挂念着给小鱼儿送上咱俩的喜酒,是也不是?你若说不是,我可不松开你的嘴。”
逍遥侯从前常听人家说,这世上绝没有一个人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他自己就生得俊美非常,只是在身高上吃了亏,自然不信这世上会有男人生得比自己还要俊美。可是逍遥侯从没见过别人只瞧自己一眼,就为自己神魂颠倒,芳心欲醉,江枫最多不过比他高上一点,怎么可能只凭一张俊脸,就把世人迷得神魂颠倒?所以他一直坚信,江湖传闻十居八九都是把事情往夸张里说,实在不足为信。
过了十几年,大家又都改口说,这世上绝没有一个人能抵挡贾珂的微微一笑。这不过是把江枫换成了贾珂,如此换汤不换药,逍遥侯更是不信,偶尔想起此事,还会大感可笑:“世人先被江枫迷倒,又被贾珂迷倒,两人不过差了十几年,这世上的人,哪会这么容易动心?”
直到此刻,他见贾珂向他微微一笑,令人瞧见便忍不住心动,他体会到当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了逗褒姒开怀一笑的心境,方知江湖传闻半点不假,这世上果然没有人能抵挡贾珂的微微一笑。
逍遥侯不禁一笑,说道:“你既然想去,那我陪你去便是!唉,我总是拿你没办法!”说着伸出舌头,要去碰贾珂的手指。
幸好贾珂有时也会跟王怜花这样玩,每次王怜花用手指抵住他的嘴唇,他便想用舌头去戏弄王怜花,他以己度人,事先猜到逍遥侯可能会这样做,因此逍遥侯这句话刚一说完,他便挪开手指,顺手在逍遥侯的脸颊上拧了一把,好让自己这个挪开手指的动作,不会太过明显。
贾珂放下了手,笑道:“反正别人都拿你没办法,而你呢,本来拿别人都有办法,现下却拿我没办法,不也挺好的吗?倘若一个人一生之中,从没遇到过一个可以拿住他的人,那该多无聊啊!”
他说话之时,瞧见逍遥侯伸出的舌尖,不禁大为庆幸:“妈的!老子就知道他要对老子动手动脚!呸,动唇动舌!幸好老子闪的及时,若是真被他碰到了,老子切掉自己这根手指算了!”
逍遥侯虽因没碰到贾珂的手指,心中颇为遗憾,但被贾珂在脸上轻轻地拧了一把,如此亲昵的举动,倒也令他心满意足。
待听到贾珂说“一个人一生之中,从没碰到一个可以拿住他的人,那该多无聊啊”,逍遥侯下意识地想要反驳:这有什么无聊的?一个人若是成为这世上最厉害的人,能像神明一样主宰别人的生死和命运,那不很有趣吗?
但是话到嘴边,逍遥侯转念又想:“他也不是真在讨论这件事无聊不无聊,不过是以为自己已经拿住我了,心中洋洋自得,才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又何必和他争辩,惹他不高兴呢?反正世上有这么多人,我只待他与众不同,这就足够了。至于无聊不无聊的,和我俩又没关系,我也不必放在心上。”
贾珂又道:“早点过去,也能早点回来,咱们现在就动身吧。”
逍遥侯含笑点头,叫来侍女,吩咐她去厨房用饭盒子装上酒饭,再把饭盒子送过来。过了一会儿,侍女提了饭盒子过来,贾珂接过饭盒子,和逍遥侯一前一后走出客房。
那玩偶山庄与快活林相距不远,若是骑马,小半日就能到了。
王怜花为了监视小何,直接将车帷扯了下来。这时坐在车里,眼望路上的漫漫黄沙,明知贾珂与天公子傍晚才拜天地,只要小何与洪大福没有指错路,他时间充裕得很,仍是心急如焚,手指不断敲击膝盖,只恨这些骏马肋下不生双翼,不能片刻间便带他们赶到玩偶山庄。
说来凑巧,他心里一直在想贾珂要和天公子拜天地这件事,脑海中涌现的也都是贾珂身穿大红喜袍,站在礼堂上,与面目全非的天公子拜天地的画面,行了一段路,便听到敲锣打鼓的声响,迎面抬来一顶花轿,数十人前后簇拥,原来是迎娶新娘。
王怜花向这一行人瞧了一眼,见新郎穿着大红喜服,头戴金花锦帽,骑在一匹白马上,满脸喜气洋洋,突然间心中一动,问道:“去玩偶山庄的路上,可会经过什么大一点的市镇吗?”
小何一怔,不明白王怜花为什么会问这个,但想王怜花总不会是想在前面的市镇中设下埋伏,对高老大不利,便道:“这里往西七八里,便有市镇,还挺繁华的,公子是要去那里吗?”
他们本就在向西疾行,要去那座市镇,倒也不算绕路。
王怜花又向那新郎瞧了一眼,略一迟疑,问道:“那里有地方买现成的衣服吗?”
洪大福就坐在王怜花旁边,他早已发现小何不是高寄萍,知道王怜花并没有与高寄萍冰释前嫌,心中又庆幸,又担忧,一直在心中琢磨,等他们到了玩偶山庄以后,他应该如何应付天公子。他思来想去,都认为为今之计,只有向天公子谎称,自己做下这么多不该做的事情,只是为了把王怜花带到天公子面前,好让天公子亲手杀死王怜花,除此以外,再没有第二条生路了。
洪大福想出这个脱身之法,心下稍定,便决定与王怜花套套近乎,以免王怜花走到一半,突然改变主意,不去玩偶山庄抢婚了。他捂着伤口,与王怜花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眼光也一直落在王怜花身上。这时见王怜花一直在瞧新郎,他隐隐猜到王怜花的心思,说道:“有的,镇上好几家成衣店呢。不过成亲用的喜服有没有买,可就不好说了,毕竟这种衣服,不是天天都有人买。”
王怜花见洪大福说中自己的心事,心中暗暗不悦,当即收回目光,淡淡地道:“店里没有现成的喜服,有大红的长袍也成。”
洪大福没看出王怜花心中微感不悦,继续道:“大红的长袍与拜堂成亲时穿的喜服如何能比?王公子,不如咱们拦下这一伙人,将新郎身上的喜服扒下来吧!这样一来,咱们也不用去那劳什子镇子,更不用去赌镇子上有喜服卖了。”
王怜花侧头看向洪大福,微笑道:“洪大福,你要我穿别人的旧衣?”
洪大福这时终于听出王怜花语气中有不悦之意,他劝王怜花扒下新郎身上的喜服,本就是想要讨好王怜花,不想弄巧成拙,反倒惹得王怜花心中不悦,只得讪讪一笑,说道:“不敢,不敢!”便不再说话。
车行七八里后,到了那座大市镇。镇上百姓见这一百四五十人或骑马,或乘车,浩浩荡荡地进了镇子,身上还都带着明晃晃的兵刃,人人心生畏惧,收摊的收摊,回家的回家,偌大的街道,片刻间便空空荡荡,只剩下四五个胆子大的人还没有离开。
小何将马车停在一家成衣店门前,王怜花走进店里,向那店主问道:“老丈,你这里有没有拜堂穿的喜服?”
店主见他容貌俊俏,面带微笑,心中不禁生出三分好感,问道:“公子是要现做,还是成衣?”
王怜花微笑道:“自然是成衣。”
店主道:“我这里本来是有两件现成的喜服,但这两件喜服,昨天都被一个客人买走,听说是他家里有人成亲,因为婚期赶的很急,现裁衣服,时间上实在来不及,他们就决定多买几件现成的喜服,带回家去,看看新人喜欢哪一件。”
王怜花眼露冷光,心道:“婚期赶的很急?难道来买喜服的人,就是天公子的手下?哼,抢了我的男人,还要抢我的衣服,我若饶过你们,我就不叫王怜花!”
正待询问店主,店里有没有大红的衣裳,就听店主道:“据我所知,我们镇上这几家成衣店里的新郎喜服,昨天都被那几个人买走了,只有杨二嫂的店里还剩下一件现成的新郎喜服。
这件喜服是用最上等的大红缎子做的,上面的花也都是用金线绣的,杨二嫂的针线活,是我们方圆几百里出了名的好,这件喜服,杨二嫂花了好大的心血去做,做的精致极了。只是这件喜服原是一位姓陈的公子订的,这位陈公子仇家甚多,衣服做好以后,杨二嫂还没等到他来取衣服,就听说他已经死在仇家手上了。
虽然这件喜服做好以后,那位陈公子连见都没有见过,并且他只付了定金,还没付尾款,这件喜服还不算是他的,但大家都嫌这件喜服和死人有关,太过晦气,所以谁也不愿买下这件喜服。公子若是赶时间,又不计较陈公子的事,倒可以去找杨二嫂买下这件喜服。”
王怜花“嗯”了一声,他虽不信鬼神,也不觉这件喜服的原主人被仇家杀死了,这件喜服就会变得晦气,但他平时养尊处优,穿在身上的衣服,要么是新衣,要么是他或者贾珂的旧衣,对这件曾经有主的喜服,当真看不上眼,哪怕这件喜服的原主人,还没来得及看到喜服,更不用说试穿喜服,就已经被仇家杀死了。
但眼看贾珂与天公子拜堂在即,他在这里挑剔喜服,浪费时间,若是因此来不及阻止贾珂二人拜堂成亲,岂不是要抱憾终身?何况他已与贾珂拜过天地,今日不必再拜一次,他穿上喜服,不过是想着到时天公子与贾珂都身穿大红锦袍,他若身穿一件素服,倒衬得贾珂与天公子才是一家人一般。
倒不如他也穿上喜服,然后当着天公子的面带贾珂离开,便是再与贾珂身穿喜服,拜一次天地,那也未尝不可。如此看来,倘若这件喜服真如这店主所说,做工精致,用料极好,能助他在礼堂上风光出场,先在外貌上打败天公子,那倒是上上之选了。
言念及此,王怜花便决定买下这件喜服。他向店主问清楚杨二嫂的成衣店的位置,找了过去,向杨二嫂说明来意。
当年那位陈公子找杨二嫂订做喜服,一下就给了五十两银子作为定金,还跟杨二嫂说,他要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决不能委屈了新娘,他有的是钱,杨二嫂不必为他省钱,就不舍得用好东西。
杨二嫂得了他这个保证,自然布料针线,珍珠宝石,件件都是最上等的东西,用完定金以后,起码又花了二百多两银子。后来陈公子死在仇家手上,大家都觉得这件喜服要价既贵,还很晦气,自然没人肯要,杨二嫂白白赔进去了二百多两银子,差点就把她的生意拖垮了。
杨二嫂本以为这件喜服得跟着她一辈子了,这时见王怜花竟对这件喜服感兴趣,不由得又惊又喜。她快步走进库房,一会儿提着一只红漆描金的箱子过来,将箱子放在桌上,揭开箱盖,只见里面放着束发嵌红宝石金冠,二龙抢珠大红抹额,大红缎子的长袍和衣裤,虽是好几年前的旧物,仍灿烂如新。
王怜花没想到这边陲小镇,竟有如此富丽华美的喜服。他把衣衫一件件从箱中取出,走到镜子前面,贴在自己身上比划一下,见衣衫大小和自己相差不大,便去瞧镜子里映出的自己的脸,得意洋洋地寻思:“天公子啊天公子,你那匆匆两天赶出来的衣服,能有本公子这件衣服好看吗?哼,贾珂又不是瞎子,他看到本公子,又怎会选你这个丑八怪?”
其实他对天公子的长相一无所知,每每想起贾珂今天就要与天公子拜堂成亲了,脑海中涌现的画面,也是贾珂身穿喜服,与一个身材颀长,面目全非的男子,在悬灯结彩的礼堂上拜天地。
不过他对自己向来信心十足,认为这世上除了贾珂以外,其他人给他王大公子提靴子也不配,那天公子又怎么可能比他好看?他甚至已经打定主意,即使天公子真的比他好看,他也会昧着良心认为,天公子只是一个丑八怪罢了。
杨二嫂凝目瞧着王怜花,见王怜花盯着镜子,脸上现出得意之色,知道他对这件衣服十分满意,不由欣喜若狂,笑道:“公子,你本就生得俊俏,和画上的仙人走下来似的。俗话说:人靠衣冠马靠鞍。就算潘安在世,以他那样的容貌,穿上好看的衣服,和不好看的衣服,效果也会截然不同。
那些做工不好的衣服,穿在公子身上,根本就是在糟蹋公子这张俊脸,这件衣服又富丽,又华贵,再衬你不过了,只是腰这里宽松了些,你若是打算买下这件衣服,我帮你改一改,如何?”
王怜花从怀中拿出两张银票,放在桌上,微笑道:“改就不必了。我赶时间,你这里有换衣服的地方吗?”
贾珂提着饭盒子,跟着逍遥侯走到大门口,就见门外站着几个男人,正满脸堆欢,将客人迎进山庄。贾珂斜睨逍遥侯一眼,心道:“他这样大喇喇地放客人进来,是不在意这玩偶山庄的秘密,被他抓来的那些人知道了吗?”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些客人见到贾珂和逍遥侯,都迎了上来,向逍遥侯连道两声“恭喜”,又看向贾珂,笑道:“这位就是今天的新郎官,贾珂贾公子吧?”
贾珂微笑点头,说道:“在下正是贾珂,还未请教尊驾高姓大名?”
忽听得逍遥侯道:“等咱俩拜完天地,我自会把今天过来道贺的宾客,一一介绍给你。如今咱俩还没拜天地,按照习俗,你是不该与外人说话的。”
贾珂面带微笑,向逍遥侯看了一眼,心道:“老子是新郎,又不是新娘,这世上哪有新郎在拜天地之前,不能跟别人说话的规矩?唉,连老子跟别人说话,你都不同意,老子是不是应该感谢你没在老子头上盖个红纱,蒙住脸蛋,以免被外人看见?”他满心都是对付逍遥侯的计划,这时见逍遥侯把他当成女人,不许他抛头露面,跟人说话,倒不觉生气,只觉此事实在荒唐可笑。
那些客人见逍遥侯面露不悦之色,都不再跟贾珂搭讪,知情识趣地跟着仆人去了大厅。
逍遥侯也不再言语,牵着贾珂的手,出门向西北方行去。
太阳光从背后射来,两人的影子在地上缓缓晃动,但见两个影子都穿着长袍,一高一矮,两手交握,高的影子另一只手还提着一个饭盒子。
贾珂越看越有趣,心道:“只看地上的影子,还真像是爸爸送儿子去上小学,儿子年纪太小,手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拿,爸爸不仅帮儿子拿着书包,还担心儿子乱跑乱跳,会被汽车撞到,所以一路上都紧紧牵着儿子的手。”
他想到这里,忍不住向自己提着饭盒子的手斜睨一眼,又想:“倘若怜花也在这里,我一手牵着逍遥侯,一手牵着怜花,他妈的,这不就是夫夫两人送儿子上小学吗?”
两人行了一会儿,来到一处悬崖。但见对面一座山峰冲天而起,山峰上光溜溜的寸草不生,高处云雾环绕,看不到山顶。这座山峰与他们之间,相隔一条峡谷,站在悬崖上,向峡谷望去,黑黝黝的深不见底。
这处悬崖上到处都是乱石,乱石间生满了芦苇,放眼望去,悬崖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一阵山风吹来,芦絮飞舞,飘飘扬扬宛若下雪,天穹直压下来,仿佛伸手便可碰到,天地间满是肃杀悲凉之气。
逍遥侯拉着贾珂走到悬崖边上,说道:“他的尸骨就在下面,你既要请他喝一杯喜酒,就倒一杯酒,洒下去吧。”
贾珂缓缓点头,盘腿坐在地上,将饭盒子放在面前,揭开盒盖,拿出酒壶,斟了一杯酒,然后伸手洒向那深不见底的悬崖。
一阵山风呼啸而来,雪白的芦絮吹到贾珂的脸上,风中隐隐传来滴答几声轻响,似是山风将贾珂洒下去的美酒吹到了悬崖峭壁上。
贾珂连斟三杯酒,洒向那深不见底的悬崖,然后看向逍遥侯,微笑道:“小鱼儿酒量不佳,只这三杯酒,就足够了。你有没有想要祭拜的人?我还剩下大半壶的喜酒,足够祭拜好几个人了。”
逍遥侯脸色微变,飞快地向悬崖瞧了一眼,随即快走几步,离开悬崖边上,微微一笑,说道:“埋葬在下面的人,都是被我杀死的,他们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又岂会祭拜他们?既然你已经给江小鱼喝过喜酒了,咱们这就回去吧!”
逍遥侯本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都和他一样,天生是个侏儒,并且都已夭折,只有妹妹哥舒冰是一个身形修长的正常人。
因为哥舒冰这修长的身段,逍遥侯一直对哥舒冰怀恨在心,在梦里都想将哥舒冰杀死,只是他生来怕鬼,而他母亲临终之前,嘱咐他要好好照顾哥舒冰,否则她在九泉之下的魂魄不得安宁,定会回来找逍遥侯算账。便是如此,母亲死后,逍遥侯对哥舒冰一直不错。
直到有一日,哥舒冰做了一件犯了逍遥侯忌讳的事情,逍遥侯忍不可忍之下,将哥舒冰叫到这处悬崖见面,然后趁她不备,将她推了下去。
虽然逍遥侯每每想到哥舒冰已经死了,都会大感得意,但他坚信人死之后,会留下鬼魂,母亲会留下鬼魂,妹妹也会留下鬼魂。他总担心母亲和哥舒冰会回来找他报仇,有时甚至紧张得夜不能寐,这时见贾珂祭拜兄弟,还问他是否想要祭拜别人,他自然而然地想起哥舒冰,背上登时生出一股寒意,再听悬崖上呼呼而过的山风,他竟从风中听出鬼哭狼嚎来,不免心悸不已,这才催促贾珂赶快回去。
贾珂点了点头,说道:“马上就走!”说着将一盘盘饭菜从饭盒子中取出来,摆在悬崖边上,又从怀中取出两根细木棍,插在这几盘饭菜前面,晃亮火折子,然后点着这两根细木棍,只当是在烧香。
逍遥侯见贾珂准备的东西如此齐全,这才相信他执意在拜天地之前来这里,真是为了祭拜小鱼儿,而不是想要找机会逃跑,不由喜滋滋地寻思:“看来他是真的打定主意,要留在我身边找我报仇了!”
他正在畅想以后的幸福生活,忽听得一道细声细气的声音,自悬崖边上传来:“哥舒天!哥舒天!你来啦!你终于来啦!”
逍遥侯成年以后,从没将自己的名字告诉过别人。这世上只有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知道“哥舒天”这个名字,但是他们明明都已经死了,怎么还会有人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逍遥侯全身一颤,脸上血色全无,忍不住看向贾珂,希望是贾珂在装神弄鬼,却见贾珂静静望着那两根细木棍,嘴唇一动也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听到有人说话。
想想也是,即使贾珂想要装神弄鬼,也决不可能知道这个名字。
那是谁在叫他?
难道是悬崖下面的鬼魂,终于来找他索命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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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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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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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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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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