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珂笑道:“你这条件开得当真优厚,反正我很快便会是你的人了,我早一点儿亲你,晚一点儿亲你,好像也没有多大差别。”
逍遥侯笑道:“对极了!那你还不过来,亲一亲我?”
贾珂笑道:“你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倘若现下坐在我面前的是别人,这么一点点差别,我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可是现下坐在我面前的是你,我自当严阵以待,一点点差别都不会放过。
天公子,你给我出的主意实在不错,我想要找你报仇,就得在你最松懈的时候对你下手,除此以外,只怕再没有第二个法子,你不与我成婚,我总担心你第二天就另寻新欢了。
所以你要我亲你,我可以照办,你要我做别的事情,我也可以照办。只是你须得先与我拜堂成亲,那我才能心甘情愿地做这些事。但若你不等与我成婚,就想威逼我亲你,抱你,那我便要跟你重提破绽一事,到时你不放我离开,恐怕会堕了你天公子的威名吧!”
贾珂说话之时,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凝视逍遥侯脸上,神情举止之间都有一切有恃无恐的模样,嘴角间似笑非笑,似乎在说:“你想和我在一起,就得乖乖地照着我的吩咐行事。你的武功虽比我高,但咱俩之间,做主的人永远是我,你服不服气?”
逍遥侯天赋异禀,记忆极强,旁人十辈子苦练也练不会的武功,他四十岁那年就都已练会了,后来他只花了五年时间,便将这些武功融会贯通。
他有这样一身几乎无敌于天下的武功,自然不会将天下人瞧在眼里,只可惜他生来就是一个侏儒,容貌俊美之极,身形也矮小之极,那些远不如他的人,看到他以后,都会下意识地去看他那可怜又可笑的身材,即使那些人很快便会移开目光,这也足以刺伤他的自尊心了。
他又自怜,又自卑,总想将天下人都掌控于手掌之中,让他们仰仗自己的鼻息生活,来弥补自己在身高上吃过的苦头。便是如此,他在这里建立了一座玩偶山庄,将很多人拘禁在山庄里,还在众人心中塑造了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天公子,以便如同神明一般,主宰众人的生活。
他看着这些身材正常的人,日复一日的在山庄里生活,往昔精神奕奕的脸上写满了麻木疲惫,就好像待宰的肥猪似的,心中就觉说不出的快活,便好像时不时会有人在耳边跟他说:“你瞧,你是侏儒,他们是正常人。他们这些正常人总爱看你不起,可是他们却要仰仗你这个侏儒的鼻息生活!他们谁也比不上你!”
以逍遥侯的性子,若换作别人像贾珂这样跟他说话,即使比贾珂俊美十倍,他也会立时翻脸,好让对方知道,他若想要留下一个人,那人决计没有离开的机会。
但他见到贾姑娘的玉像以后,便日夕思念,如痴如狂,生平第一次体会到爱恋的滋味。这时他见贾珂的神态,和玉像那又高傲,又从容,便似再厉害的人都不会被她瞧在眼里,再艰难的事也不会被她放在心上,只要是她想做的事,她就一定会去做的有恃无恐的神态全然无异,宛然便是那玉像活了过来,换上锦衣玉袍,然后施施然地坐到他面前,似笑非笑地向他瞧了一眼,说道:“听说你这几日一直惦记我?”
逍遥侯朝思暮想了这么久的事情,蓦地里变为现实,这如何不令他神魂飘荡?他于霎时之间,只觉浑身轻飘飘的,便似要化为泡沫,飞到天上。
他满脸温柔地瞧着贾珂,一时看见的是贾珂那英俊无比的面容,一时看见的却是贾姑娘那明艳无比的面容,微笑道:“你既然坚持要等到咱俩成婚以后,再与我亲热,我又怎会为了一时贪欢,便做这种大煞风景的事呢?”
贾珂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做,毕竟强扭的瓜一定不甜这个道理,除了那种小笨猪以外,哪还有人会不明白?”他口中的小笨猪,自然便是每次给陷入苦恋之中的人出主意,都劝人家将心仪之人推倒在床,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的王怜花。逍遥侯便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贾珂这句话中的“小笨猪”三字,其实大有深意。
贾珂话锋一转,笑道:“你不肯告诉我,你那个朋友是谁,那不知你肯不肯告诉我,你是在哪里看到的那座玉像?”
其实这两件事于逍遥侯而言,都算不上秘密,但他见贾珂对这两件事颇为关心,自觉抓到了贾珂的把柄,微笑道:“我自然肯告诉你,不过得等到咱俩洞房花烛的时候,我再告诉你。一件事换一个吻,这笔生意也挺划算的,你说是吗?”
贾珂哈哈一笑,说道:“划算,划算极了!”站起身来,说道:“那我先回屋休息了,你办妥咱俩的婚事,再来找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卧室。
贾珂穿过大厅,走向花园。园中花木繁茂,亭台潇洒,两个老人坐在厅中下棋,一个身穿红衣,一个身穿绿衣。
贾珂知道这两个老人,穿红衣服的叫李红樱,穿绿衣服的叫杨绿柳。他二人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手,号称“天外杀手,杀人如狗,双剑合壁,绝无活口”。
江湖上有名的杀手,大多死得很快,李红樱和杨绿柳却是一个例外。在十五年里,他们一直是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直到二十年前,他俩一夜之间,在江湖上消失不见。人人都当他俩已经死了,其实他俩是被逍遥侯关在了这里。
贾珂坐在流水边,看着李红樱和杨绿柳,不禁暗自庆幸:倘若他没有看过原著,那他怎会知道逍遥侯的短处?倘若他不知道逍遥侯的短处,以逍遥侯对他的狂热,就算他不想给小鱼儿报仇,逍遥侯也决不会放过他,那他岂不是要一直待在这里,直到他找到逍遥侯其他短处,亦或是王怜花过来找他了?唉,要和逍遥侯亲热,这事他一想就要作呕。
贾珂躺在草地上,想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不久便睡着了。
王怜花离开洪雁塔时,明月中天,夜色已深。
他侧头看向洪大福,竖起一根手指,示意他答应自己做的第一件事情,现下应该做了。
洪大福点了点头,从怀中取出一只铁令牌,递给亲信,说道:“你去把徐掌柜找来,说我有事找他。”亲信答应了,接过铁令牌走进洪雁塔。
洪大福低声向王怜花道:“公子,这岩桥镇毕竟是我的老家,高寄萍中了我的毒针,一定不敢在镇上多待。咱们已经晚了一步,可不能再晚一步,我看咱们现在就去追她吧!”
王怜花微笑道:“怎么,你知道高寄萍走的是哪个方向?”
洪大福道:“小的毕竟和那贱人共事这么多年,对她也算有所了解。从这岩桥镇向西赶路,走上三十余里,就到得快活林。那贱人先前跟公子提过快活林,还说快活林不是她的,这话倒不是假的。那一块地皮,其实是天公子的。
天公子生性喜好热闹,但山庄地处荒僻,寥无人烟,自然没什么热闹可言,那贱人便投其所好,从天公子手中要来这块地皮,建了这座快活林,来讨天公子欢心。
那快活林位于西泥国与西域的交界,天公子去过几次快活林后,觉得那里果真是一处娱乐佳所,便经常邀请他在西域的朋友去快活林玩乐,那贱人没少借着东道主之便,与天公子的朋友们搞好关系。加上她那座快活林,不仅做赌场、妓院的生意,还做买凶的勾当,她私下里养了好几个杀手帮她做事。
这次她虽立下大功,抓住了公子,但她向我出手,也是不争的事实。以我对她的了解,我想她一定会逃回快活林,让她养的那些杀手来杀我,反正即使那些杀手都离开了快活林,她也可以向那些正在快活林里玩乐的客人寻求庇护。
等我死在她养的那些杀手的手上,她才会去见天公子。她抓住公子,算是大功,她向我出手,算是小过,加之那时我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天公子决不会为了我这样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死人,去为难高寄萍这个功臣的。
所以我想,咱们既要找到高寄萍,就得一路向西,追到快活林去。咱们能在路上抓住她,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但那贱人生性狡诈,又会易容,我想她一定能够猜到,我会去快活林找她,那她在没有见到帮手之前,决计不会暴露身份。依我之见,咱们不如直接去快活林,来一招守株待兔。”
王怜花一声不响地听完,说道:“你说天公子经常邀请他在西域的朋友去快活林取乐?他这些朋友都是谁?岩桥镇和快活林离得那么近,你总该知道几个人名吧!”
洪大福点了点头,笑道:“确实知道几个人名。比如公子冒充的柴玉关,其实就是快活林的常客。”
王怜花乍闻柴玉关常去快活林,不由大喜,暗道:“倘若柴玉关现下就在快活林,那可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我便去快活林,把柴玉关绑在快活林的门口,待得消息传到贾珂耳中,贾珂自会快马加鞭,来快活林找我!”
王怜花越想越开心,暗自盘算贾珂需要几天时间才能赶到快活林。他恨不得贾珂下一瞬便出现在眼前,但也知道这件事绝无可能,心想:“倘若一天过去,他还没有过来,我便要在他身上咬上十口!
倘若两天过去,他还没有过来,我便要打他十下屁股,并且我每打他一下,他就得跟我叫一声相公饶命!倘若三天过去,他还没有过来,哼,那我就要把他扮成贾姑娘,让他用贾姑娘的模样,在床上好好陪我快活一天!哼!”
王怜花想到贾珂用贾姑娘的模样,跟他温柔缠绵,不禁大为得意,但随即转念,又想:“须得三天过去,贾珂还没过来找我,我才能让他扮成贾姑娘。唉,倘若贾珂现在就出现在我面前,我便是这辈子都不能再一亲贾姑娘的方泽,那也乐意得很啊!贾珂啊贾珂,你究竟在哪里啊!”
洪大福见王怜花一言不发,以为王怜花对柴玉关常去快活林这件事,半点儿也不在意,于是又说了几个名字。这几人在西域的名气不小,但王怜花对西域武林知之甚少,自然没听说过这几人的名字。
王怜花不以为意地道:“你刚刚说柴玉关是快活林的常客,那他现在也在快活林吗?”
洪大福道:“他在的!他每年都要在快活林待上几个月,毕竟他既好美色,也好美酒,还好赌博,这三样都是快活林的招牌,快活林于他而言,可不就是人间仙境么!不过他在中原武林得罪的人实在太多,所以他每年去快活林,用的都是别人的名字,也就只有那贱人和我知道,他其实是柴玉关。”
洪大福说到这里,向王怜花瞟了一眼,脑海中登时想起王怜花和柴玉关有仇。他本就担心王怜花会觉得为了找高寄萍,还要去三十里外的快活林,实在太过麻烦,于是放过高寄萍。他虽不知道王怜花和柴玉关之间的恩恩怨怨,但既然王怜花和柴玉关有仇,那柴玉关加上高寄萍的分量,也足以说动王怜花去快活林了吧!
洪大福一双圆溜溜的小眼转了几转,心中便已有了主意,添油加醋地道:“公子,咱们到了快活林,不论见没见到高寄萍,您都要千万小心柴玉关!毕竟他和高寄萍的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客人和老板的关系。”
王怜花知道柴玉关好色贪淫,一生所拥有的美女不计其数,高寄萍虽已三十来岁年纪,但她姿容秀美,身段窈窕,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美女。柴玉关既是快活林的常客,自然与高寄萍常常打交道,他和高寄萍关系非比寻常,倒也不算什么。m.xiumb.com
王怜花“哦”了一声,说道:“他俩不是客人和老板的关系,又是什么关系?”
洪大福装出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压低声音,说道:“那贱人曾经有过身孕,还生下了一个男婴。虽然她对这个秘密一直严防死守,但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个秘密终于还是被我知道了。据我所知,那贱人生下的男婴的父亲,就是柴玉关。”
王怜花万没料到高寄萍不仅是柴玉关的情人,还给柴玉关生下了一个儿子,不由一呆,然后道:“那孩子的父亲是柴玉关?”
洪大福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我听说这件事后,曾几次去快活林,假借玩乐之名,四处找那孩子,就是想要找到那贱人的把柄。但那贱人也真是小心,我费了好大力气,始终没有在快活林找到那孩子。
我见自己几次徒劳无功,只道那是一个假消息,好在老天有眼,竟让柴玉关的手下露出了马脚。多亏柴玉关的手下,我才知道,那贱人确实给柴玉关生下了一个儿子。我之所以在快活林里始终找不到那个孩子,便是因为那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柴玉关带走了。”
王怜花听到这里,脑海中登时闪过柴玉关和王云梦闹翻之前,王云梦三不五时便教他如何向柴玉关撒娇,要柴玉关认下他这个儿子的画面来。
柴玉关不喜欢他这个儿子,从没承认过他,他永远是一个父不详的私生子。
在他和贾珂重逢之前,每当有人提起他来,脸上都会露出了然的神色,笑道:“武林同道虽然给王云梦起了一个雅号叫作云梦仙子,但是大家叫她仙子,可不是说,她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仙女。
江湖上谁人不知,拜服在云梦仙子的石榴裙下的男人数不胜数。云梦仙子虽然眼光甚高,但符合她的要求的男人也委实不少,只要被她看中,都有机会一亲芳泽,她也算是一个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万人枕的婊子了!嘿嘿!
也难怪最后她会生下一个父不详的私生子!依我看啊,要么是这孩子的父亲,觉得自己若是认下这个孩子,就得把孩子母亲一起认下,家里有这样一个浪荡的媳妇,定会让祖宗蒙羞,所以不肯认下这个孩子;要么是云梦仙子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哪个男人才是她孩子的父亲,索性不把这件事情说死,谁乐意当王怜花的父亲,那他就是王怜花的父亲!”
王怜花本以为柴玉关这人天生冷血,绝不会像世上其他父亲那样,对儿女满怀慈爱,毕竟柴玉关对他和白飞飞都是一般的残忍绝情,却没想到柴玉关竟会把高寄萍的儿子带在身边抚养,就好像这世上其他父亲一样。
王怜花不由得心下黯然,母亲爱父亲,父亲爱别的儿子,原来他们都会爱人,他们只是不会爱自己罢了。但他随即转念,又觉得自己竟对柴玉关抱有幻想,实在荒唐可笑,忍不住低下头去,无声地笑了起来。
这时夜色正浓,洪大福和王怜花离得虽近,却也没有看到王怜花正在低头冷笑,自顾自地道:“公子,我也不知道,柴玉关和那贱人的交情究竟多好,不过我听说他对那孩子疼爱极了,我想他既然疼爱那孩子,应该也会爱屋及乌,对那孩子的母亲有几分疼爱吧。
现下柴玉关就在快活林,倘若他收到那贱人的消息,知道她中了我的毒针,和我已经势不两立了,那他少不得会为了那贱人对付咱们。这柴玉关能说会道,擅长演戏,加之他为了躲避仇家,决不会以真面目示人,公子若是不知道柴玉关与高寄萍之间的渊源,可能会在柴玉关身上栽个跟头,”
王怜花“嘿嘿”一声冷笑,想起六岁那年,柴玉关为了逼迫王云梦现身,便派色使将他从荣国府带走,派气使杀死贾瑚栽赃贾珂,使得他不得不离开京城,与贾珂分开这件事。
当下淡淡地道:“栽个跟头?我早在他身上栽过跟头了!不过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王怜花了。当年他让我摔得多么痛,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如今我也该把当年这份痛楚,原封不动地还给他了!”
洪大福心下窃喜,暗道:“我就知道王怜花与柴玉关之间积怨甚深,我只要跟王怜花说,柴玉关和那贱人交情深厚,他就一定会去对付那贱人!其实我这一番话也不能算是骗他,那贱人虽然没给柴玉关生下儿子,但她和柴玉关的关系可绝不清白!说不定哪天她就给柴玉关生下一个儿子了呢!不,不对!这个说不定,放在从前也许能够成真,放在现在,却一定不能成真了!”
他向王怜花瞟了一眼,黑暗中只能隐隐看见王怜花的轮廓,又想:“说来也是奇怪,我不过是告诉他,高寄萍给柴玉关生了一个儿子,他的语气怎么突然就不一样了呢?高寄萍给柴玉关生了一个儿子,和他有什么关系?”
洪大福想到这里,只觉一个无形的大铁锤,在他的胸口狠狠地锤了一下,暗道:“难道……难道王怜花在喝柴玉关的醋?他先前就推三阻四,不想去找高寄萍报仇,这实在有违常理,除非……除非他不忍心伤害高寄萍!
仔细想想,高寄萍的模样很美,人也很骚,在男人面前,向来很受欢迎,对他这样年纪太轻,还没尝过几个女人的滋味的小鬼,更是有致命的吸引力!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高寄萍把他关在那铁笼子里,要他活活的饿死渴死,他还是对高寄萍念念不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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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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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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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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