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和贾珂在一起这么久,虽然两人时不时便要斗嘴,但那只是他们的情趣,那日贾珂脸上如罩严霜,还说要和他分开,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王怜花还是头一回见到,这叫王怜花怎能不记恨小公子这个罪魁祸首?xiumb.com
王怜花似笑非笑地道:“小公子?”便即想起小公子跟那红鼻子老头说过:“家师曾经教训我们,你若要确认一个人是否死了,唯一的法子,就是砍下他的脑袋来瞧瞧。”
既然乔丽潘说高寄萍是天公子的弟子,还提到小公子都会嫉妒她,显然小公子和天公子的关系,与高寄萍和天公子的关系,应该相差无几。王怜花又道:“小公子也是天公子的弟子?”
乔丽潘被高寄萍关在这里,虽知大伙儿正在下面挖地道,但是谁能保证,这地道确能挖到外面?何况在旁人看来,她和将他们关在这里的高寄萍是一伙的,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迁怒于她?她武功低微,若是大伙儿过来打她,她连自保都不能,心情激荡之下,对王怜花有问必答,心中甚至隐隐生出报复的快感,说道:“天公子有很多弟子,高寄萍和小公子,是最得天公子宠爱的两个弟子。”
王怜花微笑道:“那你呢?高寄萍曾跟我说,她和你都是山庄里的婊子,山庄里的男人,可以随意玩弄你们。她的朋友都已经死了,除了你,你是她唯一的朋友。对了,她还跟我说,她自小父母双亡,七岁的时候,被天公子收养,她一直是天公子的女奴,不过你说她是天公子的弟子,看来她跟我说了这么多句话,十句里面,有八九句都是假的。”
乔丽潘“嘿”的一声冷笑,说道:“她这几句话,半真半假吧。她确实曾在玩偶山庄里当过婊子,但那是她自愿的。她也不是七岁跟的天公子,她是十七岁跟的天公子。
我听说她十三四岁的时候,收养了四个孤儿,那四个孤儿年纪很小,为了养活他们,她四处做妓女赚钱。她十七岁那年,睡了一个不该睡的男人,那男人的老婆要剥下她的皮,挂在竿子上示众,她不是人家的对手,只好求到天公子的手下那里,那手下就把她送去玩偶山庄避难了。
她在山庄里做了两三年的婊子,有一日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得了天公子的青睐,天公子就把她收为弟子。她成为天公子的弟子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那个要剥下她的皮的女人,剥下了人家的皮,还把那张皮洗干净,装进一只锦盒里。在那女人的父亲七十大寿的喜宴上,她将这张皮连盒子作为贺礼送了过去。听说那女人的父亲,当场就吓死了。
天公子因为这件事,对她更加看重,没过多久,就派她去外面帮自己做事了。我在山庄的时候,和她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后来跟着洪大福离开了山庄,因为洪大福有时候不方便见她,就叫我到上面的赌场或者去快活林找她,我和她见面多了,才渐渐熟络起来。
高寄萍,嘿,高寄萍这种人,怎么会有朋友?她若是把我当成朋友,又怎会把我关在这里!”最后这两句话说得咬牙切齿,脸上现出怒色。
王怜花暗暗懊悔:“我确是见高寄萍跟我说乔丽潘对天公子的事情毫不知情,极力求我放过乔丽潘,又想她先前为庄幼薇打抱不平,可见她良心还不算坏,才相信她和乔丽潘交情不错的。所以适才乔丽潘走在我前面,她走在我后面,我想她总不会害乔丽潘,便没提防她。
我本该想到的,她杀死乔丽潘的老公,没有半分迟疑,哪像是对乔丽潘有什么感情?唉,若是贾珂在这里,他绝不会犯下这样的错!”
王怜花想到贾珂,登时心头一热,忍不住鼓起腮来,然后伸出手指,在自己的脸颊上一戳,口中的空气便慢慢挤了出去。这是贾珂喜欢对他做的动作,这时他自己做起来,心中也觉说不出的甜蜜。
待口中的空气尽数出去,王怜花向乔丽潘看了一眼,乔丽潘坐在石阶上,低头抹泪,并没留意他在做什么。
王怜花暗道:“要是此刻在我身边的人是贾珂,那有多好!”不免有些惆怅。
他抬手摸了摸铁门,又道:“高寄萍还跟我说,你出生以来,从没见过父母,一帮沙寇养大了你。在你十二三岁那年,天公子杀死了那帮沙寇,又见你相貌很美,就把你带了回去。此事是真是假?”
乔丽潘一抹眼泪,咬牙道:“这是真的!”
王怜花笑道:“他明知你和他有血海深仇,还留你在他身边,难道不怕哪天马失前蹄,死在你的手上吗?”
乔丽潘沉默半晌,说道:“我最初也是这样想的。我想他武功再高,终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我还年轻,我等得起,总有一天,我能为我的养父母报仇。可是……”
她说到这里,声音渐渐急促,身子渐渐颤抖,脸上也现出又恐惧、又敬畏的神色来,继续道:“可是天公子和别人不一样。我在玩偶山庄待了十一年,从没在他身上看见过一处弱点。他根本不是人,是鬼!不,是比鬼还可怕的妖怪!谁也不是他的对手!西域有一个很厉害的高手,叫作欧阳锋,你听过他的名字吗?”
王怜花当然听过,欧阳锋是和黄药师齐名的绝顶高手,他二人的武功不分伯仲,不过都败在了王重阳手上。当下点了点头,说道:“自然听过。”
乔丽潘颤声道:“欧阳锋这名字,我是听庄子里的人说的。那人说,天公子在十年前,曾去找过欧阳锋,欧阳锋在第九十九招时,就输给了他。”
王怜花吃了一惊,回思自己从前和黄药师交手的经历。他二人虽没用上全力,对彼此的实力,也能有个大致估计。王怜花暗道:“欧阳锋和黄药师的武功,应该在伯仲之间,我要拿下黄药师,怎么也得在两百招以后,他不足百招,就拿下欧阳锋了?”
只听乔丽潘道:“玩偶山庄里,有好几个名气很大的武功高手,我听他们说,天公子留下他们,只是为了拿他们做对手,有他们调剂生活,天公子才会多少觉得有点乐趣。他们还说,天公子武功高得可怕,合他们所有人之力,也不是天公子的对手。
并且天公子……他曾经说过一句话,这句话不是跟我说的,是跟高寄萍说的,后来高寄萍和我闲聊,随口提了一句。天公子说:一个男人若想留住一个女人的心,就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就是让她爱你。这当然是最好的办法。爱可以让一个最贪生怕死的人,去自寻短见。”
王怜花听到这里,不禁一笑,只觉这句话说的就是他。他明明最爱惜自己的生命,可要他为贾珂死,他却甘之如饴,没有半分怨言。幸好贾珂对他也是这样,他觉得自己真是走运极了!
乔丽潘道:“也可以让一个最胆小如鼠的人,变得浑身是胆。这个办法虽好,想要奏效,却也着实艰难。第二个办法,就是让她恨你。恨意往往比爱意还要长久,一个女人若是恨你入骨,偏又杀不了你,那她就会时时刻刻都想着你,你便是想要把她赶走,她也不会离开。这个办法就容易多了。”
王怜花虽因记恨小公子和高寄萍,厌屋及乌,连素未谋面的天公子也记恨上了,但听到这一番歪理,顿觉这位天公子还挺有趣,大笑道:“他这话说得半点不错。一个女人若是记恨一个男人,又远远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那她就该嫁给这个男人。”
乔丽潘一怔,心想:“这人还真是古怪,报仇就报仇,笑得这么开心干吗!”于是道:“嫁给这个男人,也许不难,但这世上有些男人,就算是和他同床共枕的妻子,也休想找到机会杀他。我若是重活一次,那我宁可死在我养父母身边,也不会跟天公子走。”
王怜花笑道:“谁说要她找机会杀他了?既然这个女人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那她唯一对付这男人的法子,就是嫁给他。这样一来,她这辈子都可以尽情折磨他,她可以要他赚钱给自己用,要他为自己做牛做马,她可以经常打他骂他,过节的时候,还可以让他在自己父母的面前或者坟前磕头尽孝。
甚至她还可以背着他,跟别人生几个孩子,好让他辛辛苦苦的养别人的孩子一辈子。你瞧,除了嫁给他以外,这个女人还有什么法子能对付这个男人?”
乔丽潘哭笑不得,虽觉王怜花这几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但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如他说的这般,对老婆千依百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又有几个女人,为了报仇,能愿意和仇人过一辈子?她啐了一声,说道:“换作是你,你愿意用这法子吗?”
王怜花傲然笑道:“我要找人报仇,多得是法子!这世上还没人配我用这法子!”跟着在心中补充一句:“便是有人配得上,我也不会用。别说我已经有贾珂了,就算我没有贾珂,我也不会用!只有傻子,才会为了报仇,赔上自己的一辈子呢!”
除了最初发现铁门给人关上的时候,王怜花曾经脸色阴沉地抓住乔丽潘的手腕,问她怎么开门,其他时候,王怜花跟乔丽潘说话,都称得上和颜悦色,乔丽潘自然不会害怕王怜花。
加之两人一起被高寄萍关在这里,算是同病相怜的受害者,乔丽潘对王怜花自然而然地生出同仇敌忾之意,不免觉得王怜花好生可亲,这时见王怜花一副看不上这法子的模样,忍不住打趣道:“这法子是你想出来的,你自己都不稀罕用,却觉得别人该用,你可真坏!”
王怜花神情甚是得意,笑道:“别人哪能和我比?”
乔丽潘噗嗤一笑,然后道:“不过你这法子,可没法用来对付天公子。天公子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但他从没娶过妻子,也从没有过孩子,这世上只有他让别人做牛做马的份儿,绝没有人能让他做牛做马。”
王怜花听她提起天公子,登时想起她适才提起的天公子只用了九十九招就打败欧阳锋这件事,心想:“小公子和高寄萍都是这天公子的下属,她们胆敢这样算计我,我当然不能放过她们,还有她们的老大,我也绝不放过。假如乔丽潘所言是真,天公子的武功应该胜过我不少,我要对付他,可不能鲁莽行事,须得好好筹划一番。”
乔丽潘道:“天公子身边,不止我一个人和他仇深似海。据我所知,至少有六七个人,被他杀死了至亲好友,有三四个人,被他杀死了一生挚爱。他最初就是用仇恨绑着我们,让我们心甘情愿地留在他的身边,后来……后来却是我们不敢走了。因为我们都知道,除非天公子愿意放我们离开,否则没有人能够从他身边逃走。”
王怜花道:“所以你看上了洪大福?因为你觉得,他能带你离开你说的玩偶山庄?”
乔丽潘沉默片刻,冷笑道:“不是我看上了洪大福,是洪大福看上了我。我跟你说过,我从前就是玩偶山庄的婊子。婊子是什么意思,你明白吗?就是什么男人都可以来找我,玩我!
如果一个人是天公子的客人,那他在玩偶山庄的生活,其实还挺惬意的。那里有美酒佳肴,有美景美人,人世间的一切享受,那里都有,并且还没有世俗礼教的约束,他在那里,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只是不能离开山庄。
洪大福的妻子,她……她是一个可怜的傻女人。她十五岁的时候,被爱情冲昏了头,跟着一无所有的洪大福离开了岩桥镇。她离开家的时候,带了一点儿首饰,在逃跑的路上,他们把这点儿首饰送进当铺,用换来的银子买了一对红烛,一块红布,还有一点酒菜,在镇上的一家破庙里拜堂成亲。
但是那天晚上,和她洞房的人,不是洪大福,而是几个地痞流氓。他们看中了她的美色,等她和洪大福拜完天地,就一拥而上,将洪大福揍了一顿,绑在柱子上,然后当着洪大福的面,和她做了夫妻。
我说她是一个傻女人,便是因为发生了这种事,她不怪洪大福没用,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却觉得自己对不起洪大福,所以洪大福在外面找多少个女人,她都觉得这是应该的。洪大福因为这件事,多了两个癖好,一个是喜欢十四五岁的处女,一个是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和女人亲热,人越多他越兴奋。
只可惜玩偶山庄里虽有处女,但那都是天公子的,所以洪大福就看上了我,因为我那时是山庄里年纪最小的女人。我和他第一次亲热的时候,我正是不方便的时候,他一直没见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又见我和他亲热以后,留在床上的血块,只道我是一个处女,就把我看得比庄幼薇还亲,说只有我是属于他一个人的。
后来庄幼薇做了祭品,换得他离开山庄。那年有几个人来找天公子麻烦,偏那时天公子去了中原,西域没有他坐镇,他的好多手下,都折在了那几人手上。后来天公子回来,收拾了那几人,见手下死的死,伤的伤,便让洪大福留在他身边,帮他做事。
没过多久,洪大福在一件事上立下大功。他有了功劳,便找天公子要来了我。他本来对我挺好的,后来……后来他知道当初只是他的误会,我跟他的时候,根本不是处女,便对我恨之入骨。但我毕竟是天公子给他的,又跟了天公子这么多年,他可不敢赶我走,以免驳了天公子的面子,所以……所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跟着冷笑一声,问道:“你见过洪大福吗?是他让高寄萍杀我的吧!”
乔丽潘说的故事,和高寄萍说的故事,除了洪大福和庄幼薇进了玩偶山庄,庄幼薇作为祭品换得洪大福离开,还有洪大福做了天公子的手下,立下一功后,向天公子要来乔丽潘这几个地方一致以外,其他地方都截然不同,简直像是两对全无干系的夫妻的故事。
王怜花虽见乔丽潘说得诚恳,不像是在撒谎,但乔丽潘、高寄萍和小公子这三人,都是天公子的人,高寄萍和小公子皆是工于心计,谎话张口便来,谁知乔丽潘会不会也是一个精于撒谎的骗子?
王怜花没有立刻回答乔丽潘的问题,只是道:“你为什么要到这地下一层来?”
乔丽潘一怔,说道:“是小秦让我来的。”她从怀中拿出一张纸团,递给王怜花。
王怜花展开纸团,只见上面写了几句话,竟是乔丽潘先前见到高寄萍时,说的那几句话。有几个字和乔丽潘说的不一样,但意思没有差别,想是乔丽潘说的时候,记错了这几个字。
王怜花想起适才他点住乔丽潘的穴道,循着适才响起的那道凄厉的尖叫声找过去,没找到人,只找到一根铁管,从一面墙壁的角落伸了出来。
这根铁管和蝙蝠岛的铁管相似,是用来传声的。显然是有人待在别的地方,收到高寄萍的信号以后,就从铁管的另一端,喊出这道凄厉的尖叫声,来吸引自己的注意,给高寄萍争取关门的时间。只可惜这根铁管被什么东西封住了,他也没法利用这根铁管,使出“狮子吼”对付外面的人。
乔丽潘道:“小秦跟我说,高老大也就是高寄萍带了个客人过来,请我配合一下。我刚刚说的那几句话,都是照着这张纸上写的字说的,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说完这几句话以后,要在前面领路,也是小秦告诉我的。”
王怜花突然一笑,说道:“看来她在很久以前,就想过这个脱身之法了。”然后将匕首递给乔丽潘,镶嵌在刀鞘上的两颗绿宝石反射灯光,映在她白玉似的脸上。
王怜花问道:“你见过这柄匕首吗?”
乔丽潘摇了摇头,不明白王怜花为什么这样问她。
王怜花又是一笑,似乎早已料到她会摇头,然后道:“你猜洪大福会在这里留下逃生的东西吗?”
乔丽潘一怔,问道:“洪大福?这里本就是他的,他……他怎么会留下这些东西?”
王怜花道:“这柄匕首是我在洪府的书房中发现的。洪大福在书桌的一条桌腿上安了一个隔板,这柄匕首就放在隔板上,只有坐在他的椅子上,并且点亮桌上的灯,才能凭借刀鞘上这两颗宝石的微弱反光,发现这柄匕首。
我想这柄匕首,就是洪大福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他早就想过,说不定哪一天,会有人潜入他家里对付他。只要他有说话的机会,那他就可以,以建在书房下面的地洞里收藏的珍宝为名,哄得那些人带他去书房。
到了书房,地洞的门一开,所有人都被洞里的珍珠翡翠,宝石美玉闪花了眼,他便可以趁此机会,坐到椅子上,俯身拿起这柄匕首。
我刚刚试过,这柄匕首上的两颗绿宝石,只要向右转上几圈,便可以取下来。两颗绿宝石,足以换个三四百两银子。假如他逃到外面,身上没有银子,便可以去当铺,当掉宝石。我还试了一下,若是手指按在这两颗绿宝石上面,用力一按我劝你最好不要这么做!”
乔丽潘听到王怜花倒数第二句话,便自然而然地将食指和中指抵在两颗宝石上面,正待向下一按,便听到王怜花最后一句话,她连忙移开手指,说道:“我不按!”
王怜花点了点头,继续道:“刀鞘上便会出现近百个小孔。这刀鞘显然是一样暗器,里面大概放着毒砂、毒钉这样见血封喉的利器,因为我没有按下去,所以我也不知道,里面放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这显然是洪大福压箱底的保命手段。
假如是外人拿到了这柄匕首,只要他随手按一下宝石,刀鞘上便会有近百枚暗器向他头颈射去,这么近的距离,他想要躲开,自然很难。假如是他自己拿到了这柄匕首,同样可以用刀鞘上的暗器偷袭别人。
所谓: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善战者殁于杀。人们最容易死在自己经常做的事情上。洪大福经常来这里,难道他不会担心,哪天他走进这间密室,别人从外面把铁门关上吗?
他在家里,尚且要在书房留下这柄匕首,作为压箱底的保命手段,而且你身为他的妻子,你俩感情再不好,你也不会害他,竟也没见过这柄匕首,可见他生性多疑,对别人难以信任。所以我想,他从前一定想过很多次,假如他被人关在这里,那他应该如何逃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考据了一下原著,感觉黄药师、洪七公的武功,真没想象中那么厉害。
郭靖二十多岁年纪,练了一年多的九阴真经加降龙十八掌加空明拳加双手互博,
然后就:数招一过,黄药师大为惊异:“这傻小子的武功,怎么竟练到了这等地步?我如稍有容让,莫说让他挡到三百招之外,说不定还得输在他手里。”
然后老黄使出全力,两百招也只是让郭靖处于下风,并没落败。
洪七公伤后练了九阴真经,也还是三百招没打过郭靖。
关键是郭靖应该只练了一年多啊
以及我发现王小花和天公子在恋爱上面,还真挺有共同话题的。王小花在这里说的话,他在原著里也跟朱七七说过类似的,为了说服朱七七做他的老婆,当然因为涉及自己,所以戴绿帽子这种事,他是不会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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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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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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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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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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