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反贼套路深[综武侠]>第 151 章 第二十一章
  王怜花把那朵冰莲花扔回了木盒,很快就走了。

  丁春秋和摩云子在找他,其实他何尝不想动手将最后这两人一起杀死。

  但他必须等待,等待最好的出手时机,因为他虽然想杀死他们,却不想把自己折进去。

  每杀死一个人,他心里就能快活一分,痛苦也能减少一分。

  但是现在丁春秋和摩云子居然不见了。

  王怜花的心又开始痛苦起来。

  他们躲到哪里去了?

  难道他们又去杀人了?

  贾珂……贾珂……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你有没有看见我把这些想要杀你的人都杀掉了?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你究竟在哪里?

  你究竟还活着吗?

  你来见一见我好不好?

  没有人回答他,他坐在河边,看着长河落日,赤红如血,几个孩子在河边堆着雪人,忽然因为什么发生了争吵,于是几个人推推搡搡,互相搓起雪球打彼此,但很快又笑闹成一团。

  兴州城的冬天,果然很冷。

  热气腾腾的火锅,温得恰到好处的牛乳。

  热辣辣的肉片下肚,贾珂的心情非常好。

  他心情这么好,一方面是因为他这么多天都在冰窖里热一顿冷一顿的吃饭,虽然他的肠胃还受得了,但心情却不好。如今他先喝了一碗热腾腾的老鸭汤,感觉热气顺着全身的毛孔溢出去,然后再吃这热腾腾的火锅,简直如同在吃这世上最美味的佳肴一般。

  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对自己非常满意。

  想要说服童姥出手帮忙寻找叶二娘,救回那个可怜的女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童姥的这些手下虽然十之都是她亲自出手救下的可怜人,但是她如今大敌当前,兴州城又不是她的地盘,这会儿正是该隐藏行踪的时候,又怎肯为了一个小女孩就轻易暴露自己的行踪。

  想要她出手,就必须找到一个有力的理由。

  贾珂想到叶二娘是“四大恶人”中的“无恶不作”,按照书里的剧情,他们四人应该是结伴去大理找麻烦不成,铩羽北去,遇到一品堂招聘武学高手的使者,四人不甘寂寞,就都投效了一品堂,才会在一品堂用悲酥清风暗算丐帮时出场。难道如今多个世界融合,他们现在已经加入一品堂,因此叶二娘才会出现在这里?

  西泥“一品堂”和书里的西夏“一品堂”一样,都是国王创立的讲武馆,堂中招聘武功高强之士,优礼供养,要他们为国内军官传授武艺。贾珂思来想去,便决定赌一把,他回了客栈,直接去找童姥,和她说那个抢走孩子的叶二娘是西泥一品堂的人,又夸大了几分一品堂中高手的数量,和他们在童姥与李秋水的决战中可能起的作用。

  童姥虽然不把这些人看在眼里,但她既然要跟李秋水死斗,李秋水又占了地利,当然要削弱她手边的力量,当即便找到一品堂所在,在堂中高手身上种下生死符。贾珂跟在其后,不仅把叶二娘抢走的那个叫李莫愁的小女孩抢了回来,还将一品堂中的珍品“悲酥清风”全部打包带走。

  这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毒气,系西泥大雪山欢喜谷中的毒物制炼成的毒水,平时盛在瓶中,拔开瓶塞,毒水化汽冒出,便如微风吹面,任你武功再高,人再机敏,也无法察觉,待得双目刺痛,已是毒气入脑,再无可救,中毒后泪如雨下,全身不能动弹,只得任人宰割。实乃杀人越货,越级打怪的必备良药。

  贾珂拍拍胸膛,他怀里装着七八十个瓶瓶罐罐,若非天气太冷,他穿的着实厚实,只怕一眼就让人看出他的奇怪来。此时抬手一拍,手隔着衣服打在瓷瓶上,手指不由一痛,但他的心情却很好,不仅很好,还很坚定,他坚定的想,以后果然还是要做好人,当好人才有好报。

  贾珂想着“悲酥清风”是西泥国的独门毒药,他们手里必然有解药,童姥对付李秋水的时候,这毒药自然派不上什么用场,便没把这赃物上交,只是拿了几瓶解药出来,交给余婆婆,说这上面写着“悲酥清风,闻之即解”这八字,自己不知道悲酥清风是什么毒药,但既然解药放在一品堂里,只怕到时候李秋水的手下可能会用,请他们注意提防。

  余婆婆跟随童姥多年,只比童姥小了三十岁,她是听说过这毒药的名字的,只是一时没记起这件事。此刻看到解药,才想起这毒药的凶险来,在心里记下这事,想着这几天要多搞几瓶解药来,又向贾珂道谢一声,将解药接过去,然后和他说起明天离开兴州城的计划来。

  这么多人,还要加上一个不能动弹的丁春秋和他那一个同样不能动弹的徒弟,离开兴州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么大家分头行动,等到了一个地方再碰面。

  要么既然这么多人,索性就更轰动、更光明正大的离开。

  童姥选择了第二种。

  这世上有两件事,参与的人哪怕再多,再杂,却绝不会惹人怀疑。

  一件是丧事,一件是喜事。

  童姥安排的就是一场喜事。

  兴州城的富商李大发的女儿李霞要嫁给自己在卫国的表哥。

  李大发是童姥的人,他也确实有一个女儿李霞,他甚至为了童姥,甘愿牺牲女儿的名誉。

  为什么李大发这么有钱,他的女儿会匆匆嫁人?

  因为他的女儿和家里的马夫偷情,前一天还险些和马夫私奔了,李大发迫于无奈,只好把她绑上花轿,把她匆匆嫁去卫国。

  贾珂道:“这样也许可以很顺利的出城,但是一行这么多人,又是富商的女儿出嫁,只怕路上会遇到不少劫匪,或者遇到扮成劫匪的人,借着打劫的名义,看看轿子里都有谁。”

  余婆婆道:“你担心的很有道理,童姥她老人家也早想到此节,因此咱们一伙人是嫁姑娘的,另一伙人却是劫匪。”

  贾珂怔了一怔,然后笑起来。

  如果是劫匪,当然有理由一直紧紧跟在花轿后面。

  如果是劫匪,在其他劫匪来打劫花轿的时候,也无需隐瞒武功,直接可以大大方方的黑吃黑。

  贾珂道:“这真是个天才的主意……但是,李大发也许对童姥很忠心耿耿,可李霞呢?”

  余婆婆道:“李霞不在兴州城。”

  贾珂道:“明天出嫁的不会是李霞?”

  余婆婆点点头,说道:“是咱们的人,她是姥姥最信任的弟子,也是武功最高的弟子。现在她就叫李霞,就在李大发的家里住着。”

  贾珂点了点头,又道:“那我是哪边的?”

  余婆婆道:“你当然是新娘这边的,毕竟没有劫匪出来劫道还会带着你这样小的孩子一起劫道吧。明天咱们出城,你就躲在新娘的嫁妆箱子里面。毕竟现在城里还有很多人在找你呢。只是你躺在箱子里,千万别动,在出城之前,一定不要自己挪动位置。”

  一个人躲在嫁妆箱子里,箱子放在马车上,被别人运出城去,这几乎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了别人。

  但是贾珂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童姥需要他带着丁春秋去向卫国皇帝证明自己的清白,阻止卫国和西泥国联手对付自己,贾珂也需要尽快离开这危机四伏,不知有多少人在寻找自己的兴州城。

  新娘的花轿可能被人偷看,嫁妆箱子贴上封条后,就不会被人随便打开。所以躲在嫁妆箱子里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贾珂头一回恨自己年纪怎么这么小,如果他现在已经十六岁,那他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么多,因为十六岁的少年再加上一点东西,就可以扮成任何一个出城的男人,但是一个孩子却不可以,因为出城的孩子并不多。

  贾珂看着余婆婆,像最精明的商人在挑选几个供货商的产品,比较他们的产品的优劣。

  终于,贾珂笑道:“好。”

  他说完这个“好”字时,背上已经流下汗来,也许只是因为屋里炭火烧的太旺,太暖和了。

  他离开饭桌,回到自己的房间,打算好好的睡一觉。

  养足精神,随时准备面对任何突发事件,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贾珂推开门,忽然听到“滴答”“滴答”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来,他顺着声音看过去,就发现原来是他买的那两个人像冰雕融化了。

  他回来的时候,满心都是叶二娘的事,就把那盛着冰雕的篮子随手放在桌上,现在冰雕已经化成冰水,滴滴答答的顺着篮子的缝隙流出来,流在桌上,地上。

  但是篮子里还有很小的两块冰晶,拇指盖大小,居然还没完全融化,贾珂拿起来,将那两块冰晶拼在一起,发现有点像一颗小小的心脏。

  贾珂看着这颗小小的心脏,看着它在自己手中融化的无影无踪,怔了半晌,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

  殷离看着贾珂,他看起来浑身狼狈,明明手指已经冻的发青,但是头发却湿了,被汗打湿的,脸颊上也泛起了一种奇异的红晕,就好像他刚刚经过了很剧烈的活动一样。

  殷离道:“这是什么?”

  贾珂道:“信。”

  殷离道:“我当然知道这是信,但是你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写信?”

  贾珂道:“因为我不确定明天以后,我能不能活下去。”

  殷离怔了怔,担忧道:“要不然你别走了吧,等此间事了,只要咱们大伙还活着,我去求姥姥亲自送你回去。”

  贾珂道:“我必须得回去,如果我不回去,不把真相告诉皇上,那我们都会死。”

  殷离沉默半晌,接过他的信,道:“你这封信是给谁的?荣国府的吗?”

  贾珂道:“不是。兴州城有一家叫王森记的当铺,等到一天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去一趟,找那家店的掌柜的,然后跟他说一些话,这些话你一定要牢牢记得,一个字也不能错。”

  殷离道:“好,你说。”

  贾珂道:“那家当铺的柜台上会放着三个金镯子,一个是婴儿手腕大小,一个是岁小孩的手腕大小,一个成人的手腕大小。你指着那个成人手腕大小的金镯子问他:我有一个一样大的绿宝石镯子,能卖多少钱?他说:卖不了多少钱,只能六两黄金,六两白银。你就说:太贵了,一两黄金,一两白银,你买不买?

  他便知道你是谁了,就会领你去一间接待客人的暗室,到了那里,你把信交给他,告诉他,这封信是一个吃过拨霞供的人写给他家少爷的,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和最安全的方式送到他家少爷手上。“

  殷离默默记在心中,贾珂又重复了一遍,确定她记住后,又和殷离演戏一遍,确定无误,才放下心来。

  殷离道:“我把信给他以后,他若再说什么怎么办?比如问我是谁,住在哪里,谁让我来送信的这样的话。”

  贾珂道:“你一概不回答就是了。”

  殷离答应下来,将这封信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半夜惊醒,梦见有人来偷信,只好点亮房间里的灯烛,在贴身的里衣上缝了个内兜,将信装在兜里,这才睡下,却睡不安稳,梦里惊醒好几次,一会儿梦见贾珂在路上被人发现,然后被人乱剑砍死,一会儿梦见路上敌人强袭,童姥的人都跑了,只剩下他藏在箱子里,忽然,一把大火烧过来,他躺在箱子里,活活被大火烧死。

  殷离下了床,披上衣服,轻手轻脚的离开自己房间,走到走廊,走到贾珂的房间前面,发现屋里漆黑一片,十分安静,显然贾珂睡得非常好,忍不住自嘲一笑,又回了自己房间,躺回床上,继续做起噩梦。

  第二天贾珂看见殷离,嘲笑道:“你的黑眼圈好重。”

  殷离恨不得咬掉他的鼻子,他以为自己是因为谁才睡不着的啊!

  殷离忍不住问道:“你难道不怕吗?”

  贾珂道:“怕,怎么不怕,但是我已经把我能做的事都做完了,现在唯一需要我做的事就是克服恐惧,如果我怀着恐惧上路,那么我一定会死在路上。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不是死在别人的手里,他们是被自己吓死的。”

  他说完这话,就开始吃早饭。

  童姥吃穿用度一贯奢华,如今她虽然力求做事低调,行踪隐秘,好等李秋水回来,杀她一个措手不及,但该享受的地方她却半点儿没耽误。一日三餐,都是由她带来的厨娘亲手烹制,不仅味道绝妙,看起来还十分的雅致。

  贾珂对吃的一向没多大要求,味道好当然是好事,但其实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也就无所谓了。

  这会儿他吃的却很慢,每一样菜他都吃了一点儿,吃的很平均,也很认真,就好像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吃饭一样。

  吃完饭,贾珂就上路了。

  他忽然感到胃痛,他忽然感到恶心,他忽然很想吐,害怕的想吐,他的脸色已经苍白,他的手心已经冒出冷汗,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头乖乖走向屠宰场的小猪。

  尽管在殷离看来,他的神色非常平淡,脊背挺得笔直,每一步,都走的很坚决,也很有力量。

  然后他躺进了箱子里。

  他就这样把自己的脑袋放在了别人的手上。

  如果他没有躺在箱子里,而是坐在花轿里,那他一定会看见王怜花。

  王怜花就站在路边,看着这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

  红色的花轿,白色的路面,红得耀眼,白得刺骨。

  王怜花的目光也冷得刺骨。

  从昨天下午,负责跟踪摩云子和丁春秋的手下告诉他他们两人一前一后忽然在街上消失以后,他就一直在找他们。

  为了找他们,他甚至一夜没睡。

  他总觉得,哪怕这两个人多活一秒钟,那贾珂就可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死在他们手里。

  这是他唯一的线索,他必须紧紧抓住。

  王怜花的目光落在这吹锣打鼓,鲜艳如火的送亲队伍上,这里有轿子,有箱子,都足够大,可以用来装人,他们两个会不会躲在里面?

  他缓缓地露出了笑容。

  从李家到城门,还有一炷香的时间。

  这一炷香的时间,已经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比如,兴州城的府尹刚刚被一封举报信糊在脸上,信上说,今天李家的送亲队伍里窝藏了前几天在皇宫中纵火的逆贼。

  无论这封信是不是真的,府尹都只能去查。

  因为如果这封信是假的,不过是他被人骗了,沦为一时笑柄。可是如果这封信是真的,那皇帝知道他明明接到这封举报信还放任李家出城,只怕他的小命都不保。

  花轿停在原地,李霞坐在花轿中,她拿起放在坐垫上的剑,放进了袖口之中。

  贾珂睁开眼,眼前一片漆黑,无论他睁开眼还是闭上眼,似乎都没什么区别。这箱子虽然很结实,但并不能隔绝外面的声音,何况他一直用自己的脉搏计算时间,他知道花轿大概走到哪里了,他也知道现在花轿本不该停下,但是花轿却停下了,显然是遇到意外的情况了。

  他躺在装着绫罗绸缎的箱子里,他的身下很柔软,身上很温暖,他将悲酥清风拿出来,瓶塞就握在他手中,只要一有人打开箱子,他就会趁着那人看见他之前,先把瓶塞打开,然后屏住呼吸。

  人在慌乱之中,很容易胡思乱想。在黑暗之中,也很容易胡思乱想。如果这两种情况加在一起,这种胡思乱想简直可以要一个人的命。

  但贾珂现在什么也没想,他只是在等待。

  李大发的妻子林月娘脸色很难看的走出来。

  她是兴州城有名的悍妇,一是因为驭夫有术,把丈夫调教的跟小绵羊似的,她让对方往东,他就不敢往西,她说今天要吃米饭,他就不敢吃馒头。二是因为她做生意又精明又不要脸,兴州城好几家破产的商户都是败在她的手下。

  做生意的人当然黑白两道都要打招呼,林月娘走到府尹身前,笑道:“大人,今天是什么风把您老吹来了?可是知道您干女儿要出嫁,特地过来要来送她一程的?带这么多人来干什么?咱们可是正儿八经认过干亲的,您可不能在她这么重要的日子为难她。”

  府尹从马上跳下来,道:“我也不想为难你们,只是我听到风声,说你们这队伍里窝藏了先前在宫中纵火的人,所以不得不来查一查。”

  林月娘听了这话,脸色大变,骂道:“哪个兔崽子这么造谣我们家!”又哭道,“大人,这世道小人多,我们家里也不知被人眼红过多少次了!其他时候就算了,这孩子出嫁的日子,如果她现在出来,被这么多人看了,让她婆家知道,她以后怎么过啊!

  她的嫁妆都封好了,现在打开,总不能再回家重新贴一遍封条吧。一来这事太不吉利,二来现在检查好了,箱子一盖,我们再上路,又有个王八蛋寄来封信,折腾我们重新开箱子,这婚还成不成了?”

  说罢,直接抽出了旁边一个衙役的官刀,那被抢走刀的衙役呆了一呆,反应过来,正想把刀抢回来,却被府尹拦住,只见林月娘拿着刀,挨个刺入后面的几十抬箱子之中,白刀子入,白刀子出,最多牵扯出来一些布条棉絮,最后每个箱子都在中间部位多了一个窄窄小小的细缝。

  林月娘又重新走回府尹面前,将刀重新插回衙役腰间的刀鞘,一张脸气得通红,道:“现在总该信我这嫁妆箱子里没藏人了吧,花轿里也只我女儿一人,您不信,就去找个女人过来瞧瞧。”

  府尹苦笑道:“我自然是信的,但是也只能得罪了。”便挥挥手,他带来的家里的仆妇走上前去,跟林月娘行礼后,走到花轿前面,看了一眼,见花轿中一个姑娘盖着红头盖安安静静的坐着,身上还被捆着绳子,听到动静,身体扭动,似乎想要呼救,正与传言里李小姐不情不愿被逼嫁人一事相吻合了。那仆妇又放下轿帘,道:“老爷,轿子里就李小姐一人。”

  府尹抬手道:“放行。”又笑着和林月娘说了几句话,林月娘也没和他为难,彼此客客气气的说了几句话,花轿又被抬起来,继续向城门行进。府尹站在路边,遥望送亲队伍远去。

  王怜花在旁边看得有趣,他已经看出来,虽然林月娘脚步轻浮,不会半点武功,但是她下手去刺那些箱子的时候,不仅拿刀的手很稳,并且她每刺一个箱子,都是先看一眼,然后再刺的。

  就好像她早想过今天可能会有这种事发生,因此事先演练过,一旦这事发生,自己该把刀往哪里刺一样。

  难道这些嫁妆箱子里真的藏着人?

  但是凭丁春秋昨天那有恃无恐的模样,他显然并没有被自己一上午杀死他二十个徒弟的事给吓到。

  他不仅没被吓到,甚至他还打算用自己最后一个徒弟为鱼饵,把自己钓上钩来。

  他这样多疑、自私、冷血、好面子、武功又确实不错的人,不会突然开始害怕自己,不会为了躲避自己,就选择藏身于嫁妆箱子里这种把自己的性命交给别人的方式逃出城去,更不会同意对方用刀去刺箱子来证明箱子里没人。

  因为刀随时都可能刺偏了一点,正好刺中他的心口,而他这样的人,是绝不可能信任别人的。

  自己本来以为他有可能坐在花轿里挟持新娘出城,现在看来,是自己猜错了。

  王怜花想到这里,不由叹了口气,离开了长街。

  也许那些箱子里确实藏着人,但是那些人又和他有什么关系。

  已经是中午。

  当铺的伙计终于找到了王怜花。

  “公子,”伙计叫住他,然后拿出一样东西,“今天有个人来当了一样东西。”

  王怜花道:“什么东西值得你专门跑一趟来找我?”

  一面说着,一面接过来,抬手一看,王怜花的表情顿时凝滞了。

  那是一个双鱼玉佩。

  他自己的玉佩。

  他当时离开荣国府的时候太匆忙,很多东西都留在了贾珂房里。

  其中就有这个玉佩。

  他能认出来,是因为他喜欢在所有随身佩饰上留下一个小小的标志,他会在原本的佩饰上面或者下面串上一粒珠子,珠子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微不可见的圆孔。知道这件事的,只有他自己,还有他的手下。

  他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发颤:“是……是谁来当这东西的?”

  伙计道:“是个乞丐,一个小孩。”

  王怜花喃喃自语道:“小孩?小孩?”他忽然紧紧握住玉佩,轻声问道:“他现在在哪?”

  伙计道:“还在当铺,掌柜的请他喝了一杯枫露茶,茶里面放了点儿安眠的药粉。”

  王怜花皱起眉头,道:“你们给他下药做什么?他既然来了,怎么会走。”

  伙计不解的看着他,他却一句话都没有解释,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忽然绽放出一种光芒来,疲惫之色更是一扫而光。

  王怜花赶到了当铺,来到了暗室,一进去,就看见躺在长椅上睡着的人。

  他衣衫褴褛,头发上夹着一些草根枯枝,脸上更是又脏又黑,好像用炉灶里的黑灰抹过脸,又在泥巴里打过滚一样。

  此刻恐怕即使是他的亲生母亲过来,也认不出他是谁了。

  王怜花当然也认不出他是谁来,可惜他只看身形,就能看出这人并不是贾珂,因为他看着就比贾珂要大了好几岁。

  如果他不是贾珂,为什么他会有本该在贾珂手里的玉佩?

  难道他杀了贾珂后,从他身上拿走了值钱的东西?

  还是贾珂把自己的这枚玉佩送给了他?

  王怜花倚在门上,淡淡道:“把他洗干净,等他醒过来,我有事要问他。”

  谢麟醒过来的时候,觉得非常的温暖,舒服,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已经过了很多天东逃西窜的生活,活得比野狗还不如。

  他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个很大的木桶里,木桶里装满了热水,烫的他浑身发软,两个长得很好看,眼睛很明亮的女孩正在帮他洗头搓身,这种被人伺候的感觉本来他很熟悉,熟悉的甚至有点厌烦了,但是现在,这种感觉他只怕在梦里才能重温了。

  他被人从浴桶里扶出来,像一个刚刚从热锅里捞出来的通红的虾子,旁边的托盘上已经摆了一套整整齐齐的衣服,有人帮他穿好衣服,然后拉起他的手,他晕晕乎乎的跟着走了过去,又回到了暗室,坐在椅子上,他这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而不是他梦里的事。

  然后他就看见了王怜花。

  他并不认识王怜花,即使他认识王怜花,现在王怜花的脸上也戴着一副面具。

  那是一张很平平无奇的脸,但是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却又不敢多看。

  因为他从没见过如此阴森,又如此可怕的目光,哪怕这人脸上明明在微微笑着。

  “你……”谢麟忍不住开口,他的声音有点嘶哑,因为他已经好几天没说话了。然后他就看见王怜花把玩的是什么,是那块双鱼玉佩。

  谢麟冷静下来,道:“你这么做,是因为这块玉佩?”

  王怜花道:“这玉佩你从哪里得来的?”

  谢麟道:“这玉佩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他刚说完这句话,一把刀就已经落了下来,落在谢麟的手旁边,直直插入桌子。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我问什么,你就说什么,不然我保证,下次刀子一定会落在你身上。”他在谢麟身上打量一圈,然后笑道:“你身上最好看的地方就是眼睛,下次我就用刀子把你的眼珠挖出来好了。”语气甚是欢快,就好像讲了一件很令人开怀的事情似的。

  谢麟微微发颤,他不知道王怜花有没有认出自己来。

  他强自镇定,然后道:“这是我朋友的,那天,我们两个约好一起来兴州城,谁想到中途遇上强盗打劫,我们两个就失散了,后来我又回去,将强盗拿走剩下的东西收拢起来,这玉佩就放在他的行李里,强盗没拿走它,我就把它拿走了,想着等见面的时候再还给我朋友。”

  王怜花听了他这话,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恐惧之色,连玉佩都不知不觉的被他捏碎了。

  他艰难道:“你既然想着要还给你朋友,为什么现在却拿它来当铺了?”

  你拿了什么人的东西不用还了?

  当然是死人的东西。

  谢麟脸色难看的沉默半晌,终于道:“因为我现在没有钱了,我已经三天都没有吃过饭了。我只能这么做,等以后我有钱了,再把玉佩赎出来还给他。”

  王怜花怔了一怔,忽然一笑,然后道:“他……他还活着?”

  谢麟道:“什么?”

  王怜花道:“当然是你那个朋友,贾珂,他还活着吗?”xiumb.com

  谢麟大惊失色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王怜花微笑道:“因为这块玉佩本就是我的。”

  谢麟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王怜花只是微笑,继续道:“我现在也知道你是卫国迎亲队的一员了,那天晚上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

  谢麟迟疑片刻,道:“那天晚上我根本不在别馆。”

  王怜花道:“你去哪了?”

  谢麟道:“自从我们进西泥国的前一晚遇到埋伏后,我就没见过贾珂,他给我写了封信,告诉我天山童姥是被冤枉的,有人冒充天山童姥截杀迎亲队,这个人很可能是天山童姥的师妹,就是西泥国的皇太妃。他要去调查这件事,就暂且不和我们走一路了,等到了兴州城再见。等我们到了兴州城后,却没等到贾珂。

  江燕离……就是贾珂的那个亲戚,他那天跟我说,他发现兴州城里有好几伙偷偷摸摸的从中原过来的江湖人,好像在找一个孩子,听他们的描述,好像找的就是贾珂,他很担心贾珂出事,就问我知不知道贾珂现在在哪里,如果知道,他会武功,可以直接接他到别馆来,可千万别让他在路上出事了。

  我也很担心他,所以那天晚上,我就打算自己出去帮贾珂打听消息。我刚刚没说谎,当时我们活下来的人将轻便好带的东西都带走了,贾珂因为是和他那个侍女一起走的,两个人都很小,不方便拿东西,所以他的东西都让我一起带走了。路上我发现我那些佩饰都摔碎了,那几天忙着赶路没时间去买,就找来了贾珂的玉佩戴上。

  那天晚上我离开别馆,还没问到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辞劳苦的跑来追贾珂,就听人说别馆被人放了把大火,别馆里所有人都死了,之后我就一直扮成乞丐,等着卫国的人什么时候到了,我才敢去找他们,但是我身上带的钱本来就不多,这么多天,我是真的没钱了,只好把他的玉佩拿来当了。”

  王怜花道:“跟他一起走的侍女叫什么名字?”

  他本来以为是柳无眉,哪想谢麟道:“叫阿离,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是他在路上买的。他啊,对那个小姑娘的态度很奇怪。”

  王怜花不动声色道:“怎么奇怪了?”

  谢麟道:“本来那天晚上我们是分了好几队走的,他本来应该和江燕离一起走,江燕离是他亲戚,又会武功,但是他却把江燕离撇下,和阿离一起走了,阿离虽然是他半路买来的丫鬟,但他对阿离似乎特别信任。”

  谢麟说完这话,就看见王怜花神色一变。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他的脸上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是却让人感觉他变了,就好像摘下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真实的自己和那些热烈而极端的情感。

  半晌,谢麟听到了一种很轻很轻、却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携美同游,他还真是逍遥快活啊。”王怜花笑吟吟的说。

  “呵呵……呵呵……”谢麟干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王怜花明明脸上在笑,看起来却那么让人恐惧,他以为自己的胆子已经够大了,但是他现在只想拔腿就跑。

  他小心翼翼地说:“那么……这块玉佩可以换钱吗?”

  王怜花却道:“你会画画吗?”

  “会……会一点。家父曾经找人教过我画画……怎么了?”

  王怜花道:“这里有五十两银子,你把阿离的脸画下来,这五十两就归你了。这些钱,足够你撑到卫国的军队过来了吧。”

  谢麟真想很硬气的说“不”,可是他的腿已经因为饥饿无力站起来,他的嘴也已经开始背叛他的意志。

  他说:“好。”

  王怜花正在看画像,忽然,一个伙计道:“公子,我见过这个小姑娘!”

  王怜花道:“什么时候?在哪里?”

  那个伙计道:“就今天上午,她从咱们这儿来回经过了好几次,每次都装的若无其事,其实眼角一直偷偷往咱们店里瞟,我还以为她是偷了家里的东西,想来销赃,但是又没勇气真去做,这种小孩我见多了,也没去搭理她。”

  王怜花听了这话,也想不通阿离为什么会这么做。她能想到来这里,应该是贾珂让她来的,但是既然贾珂让她来,自己都已经把暗语都告诉贾珂了,为什么这个阿离不直接进来。难道是她背叛了贾珂,并且还拿走了贾珂身上的东西,她想来这里,只是单纯的来当铺当东西的?

  他沉吟了半晌,道:“她既然一上午就在这里来回走了好几次,她一定还会来的,到时候你们就直接出手把她制住。”

  等其他人都走了,他看着手里的画像,嘴角泛起一丝残酷的微笑,喃喃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他绝不会承认自己这是在嫉妒她,嫉妒她这么快就取代了自己的位置。

  殷离看着手里的信,神情凝重。

  看。

  还是不看。

  看吧,对不起朋友。

  不看吧,自己的好奇心就好像猫爪子似的一个劲儿的挠着自己的心肝。

  “我就偷偷看一眼。”

  她对自己这么说,手颤抖着去揭信封,但是很快,她的另一只手又“啪”的一声重重的压住信封。

  “不行,不能看。”殷离说,她终于还是战胜了自己的好奇,她将信重新放进了里衣的衣兜里,这一觉她睡的很踏实。

  第二天一早,她吃过饭后,就赶去牌子上写着“王森记”三个字的当铺。昨天她已经在外面瞄过好几眼当铺里面的布局,她甚至看见了伙计和掌柜的的脸,她很有信心,自己只要一进去,就能立马认出掌柜的来。

  但是她刚走进当铺,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一个正在扫地的伙计已经悄悄走到她的身后,然后一掌就把她打晕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兴州城来找珂珂的人基本都被花花的妈妈收拾干净了,可惜珂珂不知道,整个人完全处在恐惧之中,允悲,所以他这一趟其实挺安全的。

  然后花花的个性是极度自傲又极度自卑的那种,书里很明确写了他心里充满了自卑,所以对任何人都怀恨、嫉妒。

  所以他的性格感觉是那种不断的自我怀疑自我否定自己在别人心里的分量,并且他对这世上的感情虽然再了解不过多情剑客里说的,但感觉童年阴影导致他根本不会对这世界上任何感情报以信任。

  加上这么久的精神紧绷,他现在已经气成河豚了。

  话说这几天重温了一下多情剑客,我完全无法想象最后沈浪、朱七七、王怜花、熊猫儿四人一起出海,这叫啥组合,一个是朱七七爱的男人,另外两个是追求过朱七七的男人,真的太骚,太骚了,不由让我想起了韦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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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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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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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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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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