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会展重生60年代>3.会展
  咕噜~好吧,眼前还是先填饱肚子养好身体再说。

  至于开车出去,现在还不太现实,不说别的,就是开车需要的油在这就有点难啊,而且现在还是五六十年代啊,出门需要介绍信的,如果没有介绍信,是寸步难行的,有可能还会当做间谍抓起来的啊。

  好吧,这些车估计暂时只能蒙尘在空间里面了。

  算了,还是先去找点吃的吧。莫遥从路虎的驾驶室里下来,来到了7号展区,他记得这干货区域里有人用菌子熬了鸡汤让人免费品尝的。

  果然,在各种菌子的展览台上面都有一个电饭锅,里面是用菌子和鸡熬着的汤,虽然现在已经成了莫遥的空间,但是之前做好的成品都是保持着原样。

  莫遥也难得去别的区域拿碗筷了,直接抱着一个电火锅用汤勺先大口的喝了几口鸡汤下去。

  呼,几大勺鸡汤下肚舒服了,虽然这锅里的鸡都不知道熬了几锅汤了,但是对原主这个好几个月都没有占荤腥的身体倒是正好。

  莫遥也不管有没有洗手,直接把锅里的一直整鸡用手拿着就开啃。

  鸡的味道还行,里面放了菌子,估计还放了增味汤的,就是这鸡肉太绵了,莫遥啃了鸡脖子,鸡翅膀,鸡脚,然后又吃了一些不太绵的鸡肉后终于填饱了肚子。

  打了个嗝,看着锅里菌子和汤全吃完喝完后,只剩下几块鸡胸肉和旁边的鸡骨头,脸微微有些红。

  不过想到这也不能怪他太贪吃,实在是这个身体太缺肉了。

  要知道他之前虽然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但是孤儿院也没有克扣他们的吃食,小时候院长奶奶都是隔一天就会让他们吃一次肉,等他长大之后,他自己能写小说做兼职赚钱之后,也没有苛待自己。

  所以这贪吃的锅他不背。

  吃饱喝足后,莫遥来到5号区域,找了一个本子和笔坐在一个沙发上面,开始计划以后的生活。

  虽然他是穿书的,但是既然穿越过来了,那么这就不再是单纯的一本书了,而是一个平行世界。

  这个平行世界里,他的基友除了添加了同性可结婚之外,其它的倒是跟他原来的那个世界一模一样。

  所以首先,他需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的活着,在这个出门需要大队的证明和介绍信的年代,他这个庄家的大媳妇的身份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是不能丢的。

  莫遥在本子上写上了小舅舅的名字,舅舅虽然死了,但是小舅舅是舅舅的伴侣,之前对原主也是当亲生儿子一样疼,他也是没有办法才让原主嫁人,而现在他成了原主,那么原主的一切他都必须得担起来。

  所以小舅舅他得负责照顾养老。m.χIùmЬ.CǒM

  灾害年他有空间,小心点倒是不怕,能养活庄家和小舅舅,灾害年过后就是知青下乡,这个跟他没有多大的关系。

  在然后就是文/革,这个得注意,从66年到76年这十年就是个混乱年代,所以他必须得注意再注意,不能让人找到他一点问题,不然等待他的就是批/斗。

  不过想到他现在这个身份,还有庄以德是上过战场的老退伍兵,庄修臣现在也在部队上,他们这是属于军属,只要自己不作死,那些人应该不会招惹他们家。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63年,有敌特来村里抓庄家的人想去威胁庄修臣,所以他必须得保证那一次事故他能活着,基友小说里没有详细写清楚那件事的时间和经过,他没法提前避过,所以只能到时候小心再小心了。

  莫遥在本子上胡乱的画着,想了许久,其实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既来之则安之,他现在又有这么大个金手指,只要注意好分寸别被人发现他的空间,自己不作死,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至于他那个的丈夫,看记忆里,倒是符合他的胃口,应该可以好好的相处看能不能过一辈子。

  反正这个世界男男结婚是合法的,他样子也不差,他还不信不能让庄修臣爱上他。

  莫遥想开后丢开手中的笔和本子,既然做好了打算,那就先出去睡觉吧,免得晚上有人来看他发现他不在床上那就麻烦了。

  莫遥出了空间躺在床上,闻着床上的被子有点发霉的味道,屋子里的空气也不是很好闻。

  莫遥忍着味道躺在床上,想起他在原主这得道这庄家信息,庄家现在有四口人,庄爷爷庄齐放,今年已经快六十二岁了,身体还硬朗,现在还能上工挣工分。

  庄家老爹庄以德,现年四十五岁,十四岁跟着红军上了战场,二十岁回来结婚三天又回到了战场,其妻再十个月后生下了庄修臣,三十一岁这年在战场上被日本鬼子用刺刀砍断了左手臂,而右脚也被炮弹炸伤了,养好之后右脚就要点跛了,之后无法在上战场,为了不给国家造成困难,他就退伍回家务农。

  虽然他退伍回家,但是他享有国家的退伍残疾老兵的军需补贴,每个月都有34快5毛钱的工资,10斤粮票,一张火柴票,一张2尺布票,一张二两盐票,一张工业票。

  所以他虽然左手臂断了,脚也是跛的,上工挣工分不行,但是他也不差钱,

  而且他弟弟庄以生是三大队的队长,庄以德又是上过战场坑日的,又会读书识字,所以他便成了三大队的书记,负责记录队员们的工分和去县城公社里开会的主要任务。

  庄修臣,这个庄家大儿子现在部队上已经是团长了,今年才25岁,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团长,而且小说里面可是提到过这人能力很不错,30多岁的时候就当上了特种兵的老大。

  据小说里面的描述,庄修臣可是个了不得的兵王啊。

  兵哥哥,身材应该很不错啊!

  啊呸呸,想什么呢,莫遥裹着被子红着脸打了个滚,也不能怪他,他之前都24岁了,可是一次恋爱都没哟谈过啊,这庄修臣可是他明面的老公,还不能让他yy一下哇。

  算了,继续下一个人物介绍,庄修然,13岁,初一学生,据说学习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是第一,估计从小就是父亲养大的,所以很懂事,放学回家,也是帮家人做家务,很少出去跟队里的孩子们胡闹。

  他就是属于那些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以上就是他了解到现在庄家的现有人口。

  至于为什么没有女人的信息,因为庄家的当家女人,庄修臣的母亲在十三年就去世了,当时生下庄修然后血崩止不住当场就去世了。

  所以这个家里,没有个女人,只有一个老人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十三岁的小孩,三个人男人对于家务这块都没有女人操持的好,所以家里和被子有股霉味莫遥也能理解。

  不过等他好了之后,他一定会把这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坚决不能让家里有股霉味或者别的异味,闻着太受不了了。

  莫遥睡觉有点择床,到一个新地方睡觉需要适应一个星期左右,所以昨晚他一直都是半睡半醒中,因此屋外有人起床引起的响动他听得真真的。

  莫遥看着黑黢黢的屋子,外面窗外也是黑黢黢的,从空间里取了一个闹钟出来看看,现在凌晨四点,他们起这么早干嘛呢?

  莫遥裹着被子打了个哈欠,清醒些后才反应过来,昨晚听见他们说要去县城给他买药的。

  莫遥自己摸了摸额头,也不烫了,可能是昨晚他喝了鸡汤吃饱了,身体明显有了力气,其实这个身体主要是饿的太狠了,只要吃饱饭就应该没事了。

  他可是记得59年到61年这三年的困难时期可是饿死了许多人的,反正他现在好了也不需要吃药了,那药钱还不如留着让庄家多买点粮食。

  莫遥坐起来,摸黑拿起床头上的一件补满疤的外衣穿上,在黑暗中适应了一会后他倒是能稍微看的清楚屋子里了。

  下床穿好鞋子,打开房门出去,便看到庄老爹坐在堂屋门口披着衣服抽旱烟。

  庄老爹听见听见里屋的响动,转头便看见莫遥出来了。

  放下手中的烟杆,连忙站起来关心着问他:“遥娃子,你咋起来了,是不是渴了想喝水啊?你赶紧进去躺着,我去给你倒水。”

  “爹,您别担心,我身体已经没事了,我就是想起来昨晚好像听见你们要去县城给我买药,我就想着其实不用买药了,我现在已经完全没事了。”原主跟庄修臣结婚后就改口叫爹了,所以莫遥叫的毫无压力。

  黑暗中的庄以德听后皱了皱眉头,他以为是莫遥是在逞强,“你莫多想,先把身体养好是大事。”

  “爹,我真的没多想,我身体是真的没事了,我昨天就是在山上贪凉吹了一下凉风所以才有点发热,我就完全没事了,真的不用再乱花钱去拿药了,再说了,我身体好着,就算是把药拿回来也不能再吃了啊,那就是浪费啊。”莫遥明白庄以德是相差了,以为他是担心舍不得药钱的问题。

  “真的没事?”看着面前看样子好像是比昨天要好多了的莫遥,庄以德不确定的问着。

  “真的没事,我现在可有精神了。”莫遥再次解释着。

  “那行,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庄以德听后也没有再怀疑,想想也是,在这农村大家发烧感冒基本都是靠赤脚大夫开店中医或者自己熬一熬就过去。

  庄以德又坐下继续抽了一口旱烟涂了一个烟圈后,才继续开口说着:“药还是要买点,可以放在家里备着,以防万一,天还早,你还是先回去再睡会,等会我跟你爷爷去食堂给你打早饭回来。”

  现在大家三顿都是在食堂吃,大家要么在食堂吃完了回来,要么就是自己带着饭盒从食堂打回来吃。

  莫遥记得以前庄家白天都是在食堂吃的,只有晚上那一顿是打回家吃的。

  因为莫遥之前生病,莫遥的小舅舅还从他家里拿了十几个鸡蛋,让庄家煮给莫遥吃了补身体,后来庄修臣回来之后又去县城的黑市买了几十个个鸡蛋回来,结果庄家也就只是每天晚上煮一个给庄爷爷和莫遥吃,庄父和庄小弟两人却不吃。

  原主莫遥拒绝了很多次说不用吃鸡蛋了,但是庄父就是不放心他的身体,一直要求他每天必须得吃一个鸡蛋补身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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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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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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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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