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御少强娶天价妻>第421章 我最讨厌狗这种动物
  这男人整天矮子长矮子短,这么吐槽自己儿子,也不怕老了Star虐待他。

  唐小晚淡笑着收起粉饼,未施粉黛的她更加美魇,橘红色的唇勾起:“他不懂欣赏,但是御先生懂啊,谁说要给他看了?”

  她着装微偏成熟知性,碎花吊带裙,肩上披了一件黑西装外套,长发如海藻梳在脑后。

  此刻,她正一脸邪笑地望着他。

  那眼神,暧昧不清又隐晦,嘴角上扬的笑意轻狂又邪气,挑逗味十足。

  御景炎喉结滚动了一下,眼神发沉,他一向冷静自持,自从“唐小晚”离开后更甚了,他对任何女人提不起兴趣,没有人激起他的欲望。

  这些年宫樾担心他憋出病,往他怀里塞了不少女人,他们形态长相都酷似“唐小晚”,但纵是这样也依旧让他兴致缺缺。

  女人离开的第二年里,御氏根基已经很稳,他听从北堂敏黛的意见,找个女人,为御家开枝散叶。

  他是御家唯一的男丁了,不能让御氏一脉在他这里终止,所以……他找过女人,可大多数都把她们幻想成了“唐小晚”。

  再后来,北堂敏黛见自己逼得紧了,他总以各种理由逃避,不想给他造成心理压力,便没再提起这件事。

  现在更好了,DNA鉴定Star是他的儿子,是御家血脉,没有人再劝他结婚生子。

  唐小晚明显看见他眼中的惊艳和震撼,他心动了?

  被自己给绿了,这感觉……好像也不太好啊。

  曾经的她那么不起眼,御景炎都能够动心,现在她变得这么美丽漂亮,他肯定招架不住。

  唐小晚心里滑稽一笑。

  男人果真都是容易变心的动物。

  当初御景炎对“顾微蓝”一番深情,即使后来跟她结婚,偶尔在梦中也会迷迷糊糊的呼喊女人的名字。

  那时候唐小晚心里是难受的,待她了解“顾微蓝”对他的意义之后,更加心痛。

  她原以为男人只是想偿还当年的恩情,毕竟生命中最危机时刻被人所救,是一辈子都难以忘却的记忆。

  但是……中途他对她那么好,好到差点让她误以为男人是爱她的。

  可是随着假“顾微蓝”的出现,她亲眼目睹男人有多在乎这个不记得样貌,只记得名字的女人有多维护。

  在御家庄园,她没忘男人是怎么不相信自己,怎么惩罚她,怎么让她心灰意冷决定离开的。

  或许,他对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只不过是在特定的时间,恰好遇到了某个人,图一时新鲜罢了。

  思及此,唐小晚忽然不想再跟男人多说一句话,她扭头看向车窗不讲话。

  男人也不是啰嗦的主,平常话痨的都是她,忍不住才会回答一两句。

  现在她抿唇不语,他自然找不到开口的理由。

  只是……

  他微暗了眸,女人忽然周身涌动着的怒火,是怎么回事?

  两人一路无言,直到抵达颐园。

  得到唐小晚来颐园的消息,Star牵着一只巨型德牧犬趴在客厅门口等待。

  “茜茜!”

  唐小晚刚和男人拉开点距离,见宝贝儿子蹬着小短腿儿奋力地朝她奔来。

  她蹲下身,小宝贝扑进她怀里。

  “哎呦,你可差点把我给撞倒了。”唐小晚给他擦去额头的薄汗,笑道:“小Star这段时间在家里乖不乖?”

  “很听茜茜的话,没有闯祸!”他似乎想要得到唐小晚的表扬,小脑袋瓜抬起,看向一旁面色微冷的男人,“不信你问老男人!”

  高傲的男人哼了一声。

  唐小晚揉了揉他脑袋,“Star最听话了。我答应你,改天带你去动物园看大狮子好不好?”

  “好耶!”Star高兴得在原地蹦跳。

  见小主人高兴,小猴子也跟着兴奋,它骑在德牧背上,学着Star样子跳起来。

  德牧从见到唐小晚就一直摇尾巴。

  蓦地,它抬起前爪朝女人飞扑过去——

  唐小晚注意力都在Star身上,没看到旁边的大狗,猝不及防的重力扑来,她高跟鞋倒退两步,险些被扑倒在地。

  一只大掌按着她后背,力度让她缓缓站直身子。

  “威廉!”Star气鼓鼓的拍着德牧犬,“快放开茜茜!我要生气了!”

  德牧的大舌头在唐小晚脸上一顿狂舔……

  唐小晚惊叫着要躲,男人冷喝了几声都不管用,最后还是听到Star的声音,这才乖乖的放下前爪,兴奋地吐着舌头,尾巴摇啊摇。

  “茜茜,这是老男人家的大狗狗,叫威廉哦!”

  御景炎冷声扯唇,“这里不是你家?”

  女人头发散乱,一脸惊慌后的震惊诧:“威廉?”

  她记得这只狗……

  三年前,在御家庄园把她吓进湖里,差点没要走半条命,这次差点没把她撞死!

  看看,她跟御景炎有多不合适,连他养的狗都跟她命里犯冲!ωωω.χΙυΜЬ.Cǒm

  “威廉从不舔陌生人,好奇怪呀……”Star双眼放光,“茜茜,威廉喜欢你耶!”

  “……”她才不要一只狗喜欢。

  男人抬眼,瞥见女人嫌弃彻底的小脸,挑眉:“苏小姐,你的脸……”

  唐小晚呼吸一滞,忙抚上脸颊:“脸?我脸怎么了?毁容了!?”

  “……妆花了。”

  女人打开化妆镜,看到刚才化的眼线和睫毛膏全晕了,眼圈黑的像国宝。

  “茜茜变成熊猫了!”

  唐小晚狠狠合上化妆镜,大步朝客厅里走,“所以说,我最讨厌狗这种动物了。”

  她自小在山村生活,村子里难免会有家养狗,一有风吹草动就狂吠不止。

  有一次村头土狗竟着追她跑了很久,自此,唐小晚对狗这种动物很惧怕。

  以前在景园,男人经常牵着威廉散步,久而久之,这狗熟悉了她也就不怎么怕了。

  颐园没有年轻女性换洗衣服,北堂敏黛给她找来一条稍微显年轻的旗袍。

  “哇,好漂亮的旗袍,穿在阿姨身上很有韵味,会很美!”

  白色旗袍,上面精绣着花纹,很淑女,也很贵气,穿在身上显得人很优雅。

  “你这么漂亮,穿在身上也一定很美。”北堂敏黛抿唇笑了,“我都老了,这些衣服不适合。”

  “才没有呢,阿姨皮肤这么好,不说年纪的话别人都以为才三十出头呢。”

  北堂敏黛笑了笑,“我小儿子都有孩子了,我五十多岁了,早就是老婆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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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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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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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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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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