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姗姗被一声鸡啼惊醒,她张开惺忪的睡眼,看看外面,天还没有亮,门外的丫鬟,轻轻叩门,轻声喊道,“小姐,老爷昨天交代我,让小姐今日早些起身。”
姗姗眸子紧了紧,轻扯嘴角渗出一丝漠然的笑意,心中暗想,父亲真的是费心了,这么早就要我起身,巴不得我早些进入那冰冷的皇宫么?是啊,自己早一刻入宫,父亲心里就早一点踏实。
“进来吧。”姗姗应声道。
丫鬟双手捧着铜制的脸盆,边上搭着一条白色的毛巾,抬眼看看床上还没有起身的小姐,她微微低眉,喉咙处动了动,似乎有些哽咽,“小姐,我来伺候你更衣梳妆。”
这丫鬟说是姗姗的丫鬟,她从小被卖如洪府,被府中的管家安排给了姗姗做丫鬟,姗姗从小性格好,从来不欺负刁难她,故而两人情同姐妹,知道小姐要被送入宫,她心里很是不舍,听闻宫中的日子不好过,便更是为姗姗担心。
姗姗与毛云冷道别之后,对于进宫这件事情,态度已经漠然,无所谓了,如果说她还要考虑些什么,那就只剩下父亲与家族,她瞥见丫鬟的脸色,心里微微明白。
“小姐,我想随小姐进宫,可是老爷不同意。”丫鬟面露为难之色,一双细长的眼睛期盼的看向姗姗。
姗姗心里不由得一阵阵的发酸,叹了口气,低眉玩弄着自己的头发,淡淡的说道,“按规矩像我这样出身的官宦人家的小姐,进宫是可以带宫女的,我知道爹爹肯定会让你随我去,可是我又怎么忍心,你与我一同受苦,是我求了爹爹,让我一人前去。”
丫鬟心中感动,沉沉的叫了声,“小姐,我,我不怕。”
“不,既然这苦楚一定要受,那就我一人承担,你在府中好好的,”姗姗一脸的凄楚,她看丫鬟有些梗咽的想哭,她忽然扬起一张小脸,故作笑颜的说道,“等我在宫中站稳脚跟,谋得一席之位,我就让皇上下旨,让你入宫,伴我左右。”
丫鬟看小姐强颜欢笑,她吸了吸鼻子,不想再让小姐难过,就说道,“小姐,我来给小姐梳头。”
姗姗柔柔的笑着,眼中充满了温和,开口道,“好啊。”
丫鬟灵巧的手,上下翻飞,一个好看的发髻就形成了,“小姐您真美。”姗姗本就天生丽质,白皙粉嫩的脸,配合精致的发髻,发髻之上,简单的珠花点缀,更显得娇俏可人。
姗姗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一晃神,似乎毛云冷就在身后,她心中欣喜,一眨眼,身后的人,是服侍自己的丫鬟,她眼中充满着失望,不禁叹了口气,低眉暗想,自己如此动人,可不想毛云冷却不再身边,自己也只是他人盘中餐。
“女儿啊,好了没有,该启程了。”洪荣新声音中充满着对女儿的宠溺,可这在姗姗的耳中,如同一声炸雷,她心中一惊。
洪荣新一双大手背在身后,看到女儿如此明艳动人,心中一阵欣喜,心中暗道,自己的女儿这么美,看来将女儿送入宫中是这辈子最成功的决定,不禁眸中充满着赞许之色,看着姗姗欣慰的点点头。
虽然父亲将自己送入宫中,是自己不愿意的,自己也无数次的怨恨父亲,可毕竟血浓于水,她看着年迈的父亲,两鬓已经显现出丝丝银发,心中也是一阵心疼,忙上前,对着父亲报以一笑,她便双膝跪下,眼中扑闪着些许雾色,沉重的道,“父亲放心,女儿定当尽力。”
洪荣新看这女儿凝重的神色,心中也是一顿,自己的女儿怎么能不心疼,只是他将前程与家族荣耀,看的重要,他鼻头一酸,充满皱纹的眼中,浮起一些浑浊的老泪,无不心疼抬手扶起姗姗,有些不放心的交代道,“姗姗,不是爹不疼你,只是。”他欲言又止。
“父亲,女儿这是尽孝了。”姗姗一句话,令洪荣新心里涌起一丝愧意。
他看了看女儿,眸子紧了紧,说道,“宫中一切小心,保重。”
一众人簇拥着,将姗姗送至正门口,大理石台柱边上的石狮子,威严耸立,洪荣新看这女儿上了马车,便站在门口,久久凝望,心中为自己将女儿送入宫,感到不知是福是祸,心中暗道,女儿啊,你要保重,洪氏一族的兴衰,就在你的身上了。
马车很快消失在微亮的天色里,姗姗端坐在舒适的马车里,心中空前的平静,她本以为自己离开家,离开毛云冷,那肯定是一番痛哭流涕,只是没有想到原来,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是很强,除了想到毛云冷自己的心会疼之外,其余的就只剩下,对宫中境遇的难以预料。
不知马车走了多久,姗姗突然听到马车外,熙熙攘攘,她用手撩开带着穗子的锦帘,映入眼帘的是热闹异常的集市,她是大家闺秀,除了跟随父亲去过一些寺庙,经过繁华的集市,还有就是偷偷私会毛云冷,她就如同所有的深闺小姐一样,再没有见过什么市面,更别提来到这小镇的集市上逛上一逛了。
姗姗目不暇接的看着路边的摊子,小贩的叫卖声,还有杂耍摊子,让她更感兴趣的是路边的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人,一个长长的架子上,满满的扎着令人垂涎欲滴的糖葫芦,她再一次陷入思绪中,她第一次吃冰糖葫芦是毛云冷买给她的,她从来不知道,除了自己家里的厨子做的珍馐佳肴,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停下。”姗姗开口道。
赶车的车夫,是洪府的家丁,听到小姐的声音,连忙停车问道,“小姐,怎么了?”
“我要下车,你在这里等我。”姗姗吩咐道。
车夫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继而说道,“小姐。”
姗姗眼中闪过一丝不悦,有些生气的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去,我去,哎呀,女儿家的事情,你就不要问了。”
车夫看小姐生气了,心想,是啊,这女儿家有些事情是不好启齿的,他窘迫的笑笑道,“是小姐,老奴就在这里等。”
姗姗便下了马车,她转身往回走去,想要去买冰糖葫芦,转过一个街角,姗姗看到了冰糖葫芦的摊子,她开心的笑笑,大步上前,“老伯,我要一个。”
她说完,就掏出了装银子的荷包,谁知道,她刚拿出来,还没有解开绳扣,一个身影,嗖的一声,快速闪过,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跌在地上,她意识到自己是被抢了银子,她连忙起身,向着小贼追去。
姗姗跑的气喘嘘嘘,她跟着小偷七拐八拐的,在一条小胡同里,姗姗左右看看,找不到刚才的小贼了,她懊恼生气的一跺脚,嘴里叹了声,真是倒霉!
姗姗转身,一看,心里暗道不好,自己一路追了过来,慌乱之中,现在让她按照原路回去,她却怎么也分不清楚,到底是该走哪边。
她眼中满身迷茫之色,她来回的穿梭在集市上,可是怎么看,怎么找也找不到马车在哪里,姗姗走了好久,渐渐的天色暗了下来,她看看已经有些冷清的集市,小贩们都在收摊子,她不禁心中有些害怕。
赶车的车夫,在原地一直等着,他四处看看怎么也看不到小姐,想要去找找,可是又怕小姐回来找不到他,他就一直等在原地,无奈姗姗却怎么也找不到他。
车夫心里满是焦急,如果找不到小姐,可怎么办,他心中一沉,一丝不安涌上心头,如若小姐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如何是好,老爷一定不会饶了他,想到自己在洪府做家丁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他心中灼灼不安。
他见天色黑了下来,心中的害怕,便成了无边的恐惧,他赶起马车,四处开始寻找,“小姐,小姐。”他焦急的喊着,心里一边祈祷着,可不要出什么事情。
天色彻底的黑了下来,姗姗心中隐隐的恐惧,她小步的走着,一边朝后面时不时的看看,似乎身后跟着什么人一样,果然,有个身影闪到她的面前,她的鼻中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她白皙的脸上布满了惊慌,原来是个醉酒的人。
她定了定心神,看这个人只是喝醉了,就下意识的想要赶紧离这个人远一点,谁料,她刚一抬脚,这个酒醉的男人死死的拉住她的裙裾,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不要走,小妞,不要,不要走,哈哈……”Χiυmъ.cοΜ
这可把姗姗吓的花容失色,慌乱的抬手推着他的手,终于挣脱了,姗姗慌不择路的向前跑去,不知跑了多远,她丝毫不敢停下,她好害怕那个人追上来,她跑的气喘嘘嘘,实在跑不动了,才停了下来,她惊恐的看看四周,她跑进了树林中,只听得几声鸟叫,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她无助的靠着树,慢慢的蹲了下来,姗姗看看周围,心里顿时有些安定了,因为没有人,毕竟也算是安全了,她害怕野兽,她就蹲在树下不敢动,心里暗暗发狠,哆嗦着嘴唇,我就坐在这里,如果平安到了明天早上,也算是我的幸运,如若遭遇不测,那就当是上天的安排吧,她想到这里,心一横便不再动。
夜里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寒冷,实在困的不行,她沉沉睡去,身边的野草随着风吹,肆意的狂舞。
她突然一惊,感觉鼻子上凉凉的,有些湿润,她伸手一摸,原来是凌晨树叶上的露水滴落下来,她张开惺忪朦胧的睡眼,环视四周,心中一喜,原来天快亮了,东方的鱼肚白缓缓显现,不一会天已大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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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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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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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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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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