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马踏三国>第六百章 曹操立储
  东海之上,周瑜率领大梁水军,几乎兵不血刃的消灭了吴国的二十万大军,包括吴国的大都督陆逊、副都督顾雍在内,无一幸免,悉数葬身海底。

  吴国的主力军,被剿杀于无形之中。可笑的是,曹操和孙权两位君主,还在做着合力抗击马超、抗击大梁的美梦呢。

  因为这场遭遇战是发生在东海的远海处,所以没有任何势力的探哨能够得到半点消息。无论是曹操还是孙权,此刻都并不知情。

  周瑜在结束大战之后,没有立刻挥师北上,而是在海面上停留了两日的时间,下令让部下将士们打捞海面上漂浮的船只残骸、各种还能使用的军资,并回收一部分没有沉没的粮草,以便晒干后食用,算是补充军资。

  他这样做,就是想把吴国大军被歼灭的消息,彻底封锁。

  北方战局纷乱,周瑜这支部队,是一支奇兵,越是保持神秘,让曹操寻不到踪迹,越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两日后,茫茫东海上,周瑜率部北上,赶往北方战场。

  且不说周瑜乘风破浪,自许都出兵的曹丕,已经到达了邺城。

  过去一段时间,马超并没有攻打邺城,只是在邺城附近屯驻了重兵,在邺城的北面筑起一道防线,令魏军不能越雷池一步。

  马超在等,等着曹操部下的各路人马到来。早晚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死战,马超也懒得一次次和曹操争斗了,干脆就等着曹操的人马在邺城集结,一次性消灭掉他的主力军好了。

  不过,马超可不会给曹操翻盘的机会。在等待魏军各路人马赶来的时间中,马超先后派出黄忠、张合、魏延三员大将,每人各自率领两万义勇军将士,在邺城的北面攻城略地。

  到目前为止,邺城北面的地域,大多已经落入了他们三人的手中了。也就是说,马超已经拿下了冀州的北部,把冀州和并州、幽州连成了一线,并且把曹操的兵线压制在了邺城附近。

  魏国的都城邺城,如今在马超的压制下,已经变成了战斗的最前线了。

  马超的动作,曹操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却没有任何阻拦的意思。

  或者说,曹操根本也不在乎冀州北部的丢城丧土。曹操打仗,从来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在曹操看来,马超夺了冀州北部,看似占据了优势,实则是在消耗部下将士们的体力。曹操部下的各路兵马到来后,势必要经过至少一日的修整,才能恢复体力。马超在这方面本来是有优势的,可是他这样一来,可就没有这个优势了。

  在曹操的翘首以盼中,第一个赶来,便是他的儿子曹丕。

  自从曹操得到了冀州之后,就把大本营从许都搬到了邺城,留下曹丕镇守许都。通过这几年的磨炼,曹操惊喜的发现,自己的二儿子曹丕在处理政事方面,有着远超常人的水准,且做事不拘小节,永远立足于大局考虑问题,哪怕有所牺牲也不为所动,和曹操年轻的时候很像。

  在对后辈子弟的培养上,曹操可谓是不遗余力的,凡是有潜力能成为领导者的子弟,都得到了曹操悉心的栽培。同时,这些家族的后辈子弟也没有让曹操失望,曹丕、曹植、曹冲三个儿子,包括战死不久的曹彰,都算得上年轻一辈中杰出的人才了。

  这里还要着重提到一点,或许是因为甄宓成为了马超妻子的原因,也或许是感觉到了目前形势对曹魏政权的不利,曹丕和曹植这对兄弟并没有出现像历史上那样反目成仇的局面,反而是变得亲密无间,通力合作的帮助他们共同的父亲曹操处理政务,让曹操感到很是欣慰。

  他们紧密的团结在一起,辅助曹操处理国家大事,为曹操分担了很多的事务。这其中,又以曹丕为最。

  尤其是上一次北方大战时,曹丕引诱马腾犯错,斩杀马腾以动摇马超的意志。虽然最后曹操仍是败给了马超,可在这件事上,曹丕的做法,还是让曹操大感满意的。

  曹丕的迅速崛起,让曹操对曹丕越来越器重,甚至是引以为傲。与此同时,魏国内部,对曹丕继承世子之位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重要的官员都认为,曹丕是最适合接班曹操的人。

  但是曹操毕竟不是只有曹丕这一个儿子。能继承曹操魏王爵位之人,需要是要能够让魏国变的更加强大才行。所以在立储的问题上,曹操一直有些犹豫,还没有正式立哪个儿子为世子。

  平心而论,曹操最喜欢的儿子是小儿子曹冲。曹冲天资过人,异常聪明,留下过“曹冲称象”的典故,很讨曹操的欢心。可废长立幼,自古以来便是取祸之道,故而曹操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偏爱,而立曹冲为世子。

  归根结底,曹操看重的,还是能力。谁有能力带魏国走向强盛,曹操便会立谁为世子。

  这一点,曹丕很清楚。

  曹丕其实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他一心想着有朝一日,能够继承父亲曹操的衣钵,成为一国之君。但是在曹操的面前,他却不敢表露出内心真实的想法,甚至连自身的才华都不敢完全展现出来,以免引起曹操的猜忌。wWW.ΧìǔΜЬ.CǒΜ

  在这方面,他做的可比三弟曹植强的多了,曹植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感悟,无论什么事都要锋芒毕露一把,曹操嘴上虽然表扬曹植的才华,但是内心中却未必是这样想的。

  所以在曹丕赶来的时候,他没有忘记曹操的生平所好。曹操其人,最是好色。如今北方战局吃紧,曹操夜不能寐,身上的压力很重。怎么才能让曹操减负,感到轻松一些呢?

  女人!

  美丽的女人!

  已经嫁为人妇的美丽女人!

  在这一点上,曹丕对自己老子的心思,琢磨的很透。自许都出兵之前,曹丕便暗中找来了司马懿的妻子张春华,准备把张春华献给曹操。

  司马懿被诸葛亮烧死在葫芦谷的事情,如今已经传开,张春华便成为了寡妇。曹丕见张春华姿色过人,便把张春华给带走了,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把她献给曹操,博得父亲的欢心。需知,曹操可是最喜欢张春华这种成熟妇人的了。

  在赶到邺城的当天晚上,曹丕找到了一个机会,把张春华带到了曹操的寝宫中。曹操在看到张春华的第一眼时,便双眼放光,阴沉了多日的面庞上,终于展露出了笑意来。

  当夜,张春华便被留在了曹操的寝宫中过夜,她成熟的宛如蜜桃般的胴体,让曹操心怀大畅。

  第二日清晨,曹操便下令立曹丕为世子,等大战结束后便搬入王宫的东殿居住。至此,曹丕正式成为曹氏家族第二代子弟中的领军人物,政事、军务一把抓的风云人物。

  立曹丕为世子,看似简单随意,实则曹操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因为曹丕把张春华献给了他。

  眼下战况危急,邺城之中人心惶惶,军心不稳。这些情况,曹操并非不知晓,可短时间内,曹操无法一下子解决掉这全部的问题。

  所以曹操才会在这个时候,立曹丕为世子。他就是要清楚明白的告诉整个魏国上下,他曹操还没有失败,他的儿子曹丕,将来一定会继承他的荣光,把大魏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最怕的就是看不到希望。如今曹操立储,便等于是让魏国所有的人,重新看到了希望,在这个化学作用下,他们抵抗马超的心必然会变的更加强烈。

  面对曹操的封赏,曹丕以更加努力地工作来回馈自己的父亲,代替曹操成为了邺城中最为忙碌的人。主动承担起了考算钱粮、筹备军械、加固城防、统筹各路援兵等等事宜。在一众文武大臣的帮助下,曹丕迅速理顺了方方面面的脉络,其处理事务的手法虽然略显青涩,但这却并不影响最后的结果。将曹操对每件事情的看法,都完美的落实了下去。

  而曹操一天中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自己的寝宫中度过的,张春华的曲意逢迎,让他的身心得到了久违的放松。当然曹操可不是因为女子就耽误国家大事的人,曹丕等人所处理的各种事宜,最后曹操都是要亲自过目的,一切的事情,仍旧是曹操一言而决。

  在曹氏家族父子两代枭雄,以及魏国上上下下所有文武官员的努力下,邺城动荡的局势逐步稳定了下来,内忧外患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统一战线。

  在曹丕赶来邺城的十多日后,各路魏军援兵相继赶到,让邺城的守军,暴增到了七十万人。

  同时,马超派出的三员大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凯旋而归,回到了邺城外的大营中。

  并州的田畴、幽州公孙瓒的兵马,也在同一日赶到。比他们先一步赶来的,是诸葛亮率领的十五万义勇军。而马云禄等其他几支路途较远的兵马,三日内必定也能赶来。

  数十万义勇军,战意高昂,只能马超一声令下,便会对邺城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大战,一触即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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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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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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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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