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寒冬,北风呼啸而来,为苍茫大地平添了一股悲凉之气。
而无法冷却的,是争雄天下的雄心,是数十万将士们的一腔热血!
曹操亲自率领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而来。可是还不等他对常山发动第一轮进攻,大梁之主马超便率领义勇军赶到了战场,自西门进入常山,金色的梁王大旗,在常山的城头上高高升起,令曹操的气势为之一缓。
曹操把自己当做诱饵,吸引马超的注意力,为的就是李通那边能够进展的顺利一些,占据幽州,斩杀公孙瓒。
所以在对峙了数日之后,曹操终于率部踏出了营寨,来到了常山城下。他必须要多给李通争取一些时间,等李通那边有所斩获之后,曹操方能制定下一步的作战方针。
迎着高悬在空中的骄阳,曹操身披大红色腾龙披风,身穿金甲,骑在绝影之上,腰悬倚天剑而出,来到大阵之前,高声呼喊道:“曹操特来请孟起一晤!”
此刻,曹操已经脱离了本阵,单人独骑来到了红衣弩炮的射程边缘,淡定自若的气度,浑然不似是个枭雄,乍看之下,倒是充满了英雄的气概。
等曹操大喊了三声之后,常山的城门缓缓打开,一队队气吞万里如虎的奔雷骑精锐奔涌而出,分作两队驻守在城门之前。左侧带队之人正是万人敌张飞,一杆丈八蛇矛,一匹踏雪乌骓,力拔山兮气盖世。
胡车儿则是扛着沉重的狼牙大棒,居于右侧,与张飞之间隔着十步的距离。
两人各自率军站定之后,两面金色的大旗,自城门中撑起,其一上书一个斗大的“梁”字,另一面,则是大书一个“马”字。
两面大旗的掩映下,神骏的龙象宝马率先探出马头来,身上披着两层褶褶生光的马铠。马背之上,如渊如岳的端坐着大梁之主马超,他的腰身挺的如山岳般挺直,身上是瑰丽的白虎啸天铠,偏偏龙鳞形状的甲片,发出阵阵蹡蹡的摩擦声。
龙舌虎牙的霸王枪,被马超握在掌中,那沉重的分量,令人望而生畏。
腰间带着一个宽大的剑鞘,足有七寸宽,巨阙重剑的剑柄露在外面,剑柄的尾端,镶嵌着一颗血红色的宝石。
脑后,一根粗大的白狼尾,随风摇曳。等龙象宝马静止下来后,粗大的白狼尾随之在风中静止,落到了马超的肩上,宛如一条盘旋在脖颈间的白龙。
最引人瞩目的,是马超俊逸的面庞。两颗深邃的眼眸,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辰,无形之中便能把人吸引近其中;脱离了稚嫩的面庞上,如今随着年岁的增长,线条变的更显刚毅,额头上的竖眼伤疤,更是点睛之笔,将马超整个人的气质,与英俊中衬托出几分杀伐之意,配合他自身上位者的气度,即便他不说话,只是往那里一站,便立刻成为了全场关注的焦点。
锦马超,来了!
“孟德兄,别来无恙否?”马超昂然说道。
曹操的眼角微微一跳,他没料到马超竟然真的敢出城和自己见面,这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了。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堂堂大梁之主,神威天将军,西凉锦马超,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
在马超的字典里,就没有“退缩”这个词汇!
曹操敢在万军之前,单人独骑脱离战阵,无视红衣弩炮的巨大威胁;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的马超,又岂能被曹操的气势个给压下去?
马超这一现身,曹操想在气势上打压马超的愿望,立刻便落了空。
干笑了两声,曹操在马背上微微拱手,笑道:“梁王真是越来越威武了,霸气侧漏,简直令人无法直视啊。”
马超飒然笑道:“孟德兄便不要捧杀本王了。还记的昔日煮酒论英雄乎?”
曹操笑道:“当日,孤曾言,天下英雄,为梁王与孤而。言犹在耳,岂敢或忘?”
“既如此,来人,上酒!”马超挥手大喝一声。
数名奔雷骑精锐立刻飞身下马,快步来到马超和曹操之间的空地上,手脚麻利的放下一张小案,在桌案上摆上了一壶西风烈酒,两个酒杯以及一盘青梅。
在这个季节,能把青梅保持的好似刚下树时鲜嫩,倒是颇为难的。看着那一盘引人垂涎的青梅,曹操忍不住又是眉梢一抽。
单是这盘青梅,便足以说明马超是有备而来的了。
马超落下马背,将霸王枪挂在龙象宝马的兵事环中,按剑徐步前行,来到小案前席地而坐,望向曹操的方向大笑道;“哈哈哈,孟德兄好记性啊。多年前的一句戏言,孟德兄仍是记的如此清晰。却不知,北方大战才结束没几年,孟德兄便好了伤疤忘了疼吗?”马超与大笑中,语气渐渐变冷。
曹操摇头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也。一山之中,终究不容二虎,你我二人之间,早晚必有一战,既然无法回避,孤便只能知耻而后勇了。”
一边说着,曹操也翻身下马,一步一步的来到马超身前,同样席地而坐,拿起小案上的酒杯,向马超举杯一碰,而后一饮而尽,丝毫没有怀疑,马超是否会在西风烈酒中下毒,似乎笃定马超不会行此卑鄙之事。
若是不知情的人见到这一幕,定然会以为他二人乃是相交多年的故交,而非即将机锋相对的死敌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就怕魏王知耻是知耻了,后勇却未必能实现啊。”马超咽下西风烈酒,针锋相对的说道。
“噢?梁王便如此有把握?”曹操浑不在意,就像是个局外人一样,饶有兴趣的问道。
马超放下酒杯,长身而起,看着曹操认真的说道:“本王从不打无准备之仗。还请魏王小心谨慎了。”
“战场之上,各凭本事。梁王也要多加小心才是呐。”曹操缓缓站起身来,寸步不让的瞪着马超。
马超微微点了点头,伸出右手,递到曹操的面前,大声说道:“三日之后,十里之外,借用魏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本王意欲与魏王会猎常山城外!”
“三日之后,孤必定前来!”曹操伸出手掌,重重的拍在了马超递出的手掌上。
击掌盟誓!
这原本是人们用来达成某一承诺时的礼仪,此时此刻,却被两位诸侯王,在击掌之间,定下了一场生死大战!
速战速决!
马超和曹操,出于不同的考虑,同时做出了同样的决定。
一战,定生死!
作为诸侯王,无论是马超还是曹操,都不是草率之人,他们看似鲁莽的定下三日后的决战,其实都有着自己的考虑。
在今日之前,曹操已经收到了孙权的密信,并且许都那边也传来消息,吴王孙权上书朝廷,表明了他报效朝廷的拳拳之心。
根据荆州的战事,曹操很快就判断出,孙权恐怕已经是有些骑虎难下了,为了避免被大梁的义勇军击破,孙权只能委曲求全,向曹操俯首称臣了。
三日之后,孙权派出的老将程普,便会率领两万江东军前来,协助曹操攻打马超,这也算是孙权献上的投名状了。
此外,孙权还会集结十万精兵,屯驻在荆州与江东的边境线上,时刻威胁驻守在荆州的庞统、周瑜,令他们不敢轻易离开荆州,袭取曹操的大后方兖州。
当然,孙权的态度,和区区两万江东军,并不是曹操的依仗。他最大的依仗,是司马懿率领的六万大魏精锐。
司马懿早在一日之前,便已经率领六万精兵,潜伏到了与并州交界的地方了,进可供退可守。若曹操战胜了马超,司马懿所部便会乘势长驱直入,攻打并州,直捣长安;若曹操落入下风,被马超压制的话,司马懿所率领的六万精锐,便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战场,协助曹操击破马超。
反正,只要马超答应放弃常山的城墙,出城来进行野战,曹操便觉得百利而无一害。所以,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已经更不急李通那边的消息了。
而马超,也有着自己的考虑。
凡是长痛不如短痛,与其时时刻刻被曹操惦记着,抽冷子就要从背后递来一刀,索性一次性就把曹操打垮了,打怕了,打残了,甚至直接灭杀掉,也免得夜长梦多。
当然马超可不是莽撞之人,曹操有后手,马超同样也有。
最多三日,诸葛亮自南中出发的十五万大军,便能赶到了,有了这支力量的加入,马超有很大的把握,可以一战定乾坤!
要知道,从南中到成都,在从成都到长安,之后再经过并州来到常山,这一路上都是马超的地盘,在各地主将严守口风的情况下,再加上神机营密探的帮助,诸葛亮手中的十五万大军,可谓是天降神兵,曹操之前并不知情。
十五万精兵悍将,可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曹操遗漏了这支力量,势必会要吃亏的。
这个世界上最引人瞩目的两位盖世雄主,终于要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做出生死一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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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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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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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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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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