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郎们,都快一些,咱们是来打仗的,不是来游玩的!咱们已经打下了益州的两个郡,再往北,可就是离成都不远了!都给本王加快脚步!等打完了仗,成都城内的钱、粮、女人,随你们挑!”扎着一头小辫子的孟获,大声向部下的蛮兵蛮将吆喝着。xǐυmь.℃òm
在孟获的催促下,蛮兵们加快了脚步,同时高声呼喊道:“抢钱!抢粮!抢女人!吼吼——”
看到部下的蛮兵们提起了精神,孟获哈哈大笑着,举起马鞭在自己战马的马股上狠狠抽了一鞭,当先向前跑去。
孟获已经收到了消息,成都已经被大梁的义勇军占领了,蜀国名存实亡。
没想到义勇军的动作会这样快,要知道,孟获可是花了将近半年的时光,才攻克了益州最南边的两个郡的。
他知道,这是因为南蛮人武器装备的落后,不如义勇军那样先进,才会被义勇军后来者居上,抢先占据了成都的。
可孟获并不怕义勇军!在拿下了益州的两个郡之后,三十万蛮兵统一的完成了换装,他们把两军府库内储备的大量武器铠甲拿了出来,完成了一次大换装!除了发饰和面貌,远远看去,他们现在可以称得上是一支装备精良的蜀军了!
有了这些先进的武器装备,让用惯了石头、木头制作成武器的蛮兵们士气大震,孟获自信,即便是面对义勇军,他的三十万蛮兵也绝对不会落于下风!
没有接触过义勇军的孟获,也曾听闻过义勇军的勇猛,但他不认为汉人的兵马,能够比他部下的蛮兵更凶残!他也听说过义勇军武器的精良,可再精良,还能比蜀军的制式装备,高出数个等级不成?孟获认为,义勇军所谓的精良装备,也不过是和蜀军的装备不相上下而已。
经过一整天的急行军,孟获带着部下的蛮兵来到了永昌郡的北部,只要再翻过一座山,就可以抵达犍为郡境内了。
犍为郡刚刚被诸葛亮攻破,他部下的义勇军,正在那里修整。
眼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孟获让部队停止了急行军,在山脚下寻找背风之处安顿休息。南蛮人的习俗,是不会安营扎寨的,他们只是用做运输用的骡马和驮马在外围简单的围了一个稀稀落落的大圈,然后在内一层用马车进行了封堵,充当营寨的栅栏,在两层疏松的防御空隙处,以蛮兵来填补。
然后就在这样简陋的防御措施下,从中间支起数千顶大小不一的帐篷,权作露营之所。南蛮人在行军打仗时的帐篷,也是有特定的顺序的,一般来说,孟获的大帐是被架在最中间;其部下三位洞主的大帐紧紧依靠着孟获的帐篷,坐落在中军大帐的四周,以三角形的形状,拱卫着孟获的中军大帐,组成核心区域;
向外的一层,是近百个稍小一些的帐篷,以供各路洞主的副将们居住;再外一圈,则是上千个小型帐篷,组成一个大圆,把孟获等人的帐篷围在中央,这些帐篷是类似于小队长之类的基层军官居住的;最外围,就是普通蛮兵们的临时住所了,往往一顶不足五步宽的帐篷内,就要挤着十多名蛮兵同时休息。南蛮人对等级看的极为森严,从架设帐篷这个环节上,就可以预见一二了。
数千顶帐篷的架设,也是需要时间的,十万蛮兵在一片笑闹声中,率先将孟获和三位洞主的大帐架设了起来,然后便开始七手八脚的去忙着弄自己的帐篷了,乍呼呼的忙活了一炷香的时间,也只是架设好了一半的帐篷而已。
孟获此次只是率领三分之一的蛮兵出征,还有二十万大军,分别驻扎在已经到手的两个郡内。在孟获看来,汉人,那都是绵羊,有十万如狼似虎的蛮兵,便已经足够了!汉人怎能不敬畏的臣服在他的脚下!
中军大帐内,孟获坐在中间,三位洞主金环三界、董荼那和阿会喃围坐在他的身边。孟获雄壮的声音率先响起:“兄弟们,本王听闻义勇军作战勇猛,法度森严,等稍后进入犍为郡之后,咱们可不能这样随意了,可别阴沟里翻船,被那些绵羊给暗算了。”
金环三节哈哈笑道:“大王多虑了,就算大梁的义勇军再怎么勇猛,那也只是相对刘备手下的那些废物而言,在咱们面前,义勇军顶多只是稍微强壮一点的羊而已,怎么可能是咱们这群如狼似虎兄弟们的对手呢?”
董荼那和阿会喃也点头附和,赞同金环三节的看法。孟获其实也并没太在意,看到手下三位洞主都是信心满满,他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笑道:“本王也知道那些汉人是绵羊,没多大威胁,只是向各位提个醒而已。”
在孟获和三位洞主浑然没把义勇军放在心上的时候,诸葛亮却出现在了距离他们的大营没多远的山腰上。看着蛮兵们杂乱无序的忙碌着,诸葛亮微微一笑,然后挥动手中的羽扇,向着蛮兵的临时营地一指。
其实早在数日之前,刚刚拿下犍为郡的时候,诸葛亮就已经定下了今天的战略目标。他就是要利用南蛮人轻视汉人之心,趁着他们立足未稳之际,先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借机消磨掉孟获的一部分力量。
看到诸葛亮的动作,太史慈立刻举起了手中的白虹枪,向身后大声呼喊道:“将士们,冲!”一万汉军骑兵,在太史慈的带动下,策马从半山腰上冲杀了下来,借着战马居高临下带起的冲击力,向着蛮兵营地的侧面狠狠地撞击了过去,四万只马蹄同时践踏着山石,将石子踢得乱飞,带起了漫天的尘土,在空中形成了一条土龙。
山体的两侧,王平率领恢复三万人满编的无当飞军,亦在快速接近战场,攀山涉水,如履平地!
正在架设帐篷的蛮兵们,被汉军的马蹄声惊动了,很多人都面带不解的抬头看向了天空,他们不明白为何天气在傍晚时分还是好好地,现在却忽然打起雷来了。直到数十个呼吸之后,才有人反应了过来,大喊道:“不对,那不是雷声,是马蹄声,附近有骑兵!”
中军大帐的帐帘猛然被掀开,孟获和三位洞主从大帐内走出,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试图在马蹄声中,分辨出来人的数量。金环三节趴在地面上,仔细的听了一会儿,起身对孟获说道:“很奇怪,听马蹄声的频率,似乎只有一万余骑,但是听马蹄践踏地面的力度,却又不像只有一万骑。”
不单是金环三节奇怪,就连孟获都疑惑了起来,他清楚金环三节是个老手,不可能连战马的数量都分析不出来,可偏偏他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此的模棱两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孟获知道,汉军的每一匹战马上,都有马蹄铁这种辅助性装备的存在,他也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个细节。
现在他们处在永昌郡,这里以前是刘禅的地盘,孟获错误的认为,一定是刘禅部下的参军,为了免于一死,故而来迎接自己了,因为战马上携带了大量的粮食,所以才会导致马蹄践踏地面的声音格外沉重。
又是数十个呼吸之后,眼见的蛮兵已经看到了地平线上,迎着夕阳向自己这边急速冲刺过来的义勇军了,当他看清楚义勇军的旗帜之后,立刻丢掉手中的帐篷,声嘶力竭的喊了起来:“敌袭!是大梁的骑兵!”
可惜,他发现的已经太迟了,现在蛮兵们根本没有任何阵型可言,大多数人的手中甚至连武器都没有,本应握着武器的手,现在却是握着帐篷的一角!
在看清楚义勇军的旗帜之后,孟获连忙向身边的三位洞主大声说道:“快集结人马,瓦解敌军的这次突袭!快!”三位洞主这才反应了过来,连忙各自转身,准备去召集各自的部落勇士,就在这个时候,两阵嘹亮的鼓乐声,从营地的左右两侧同时响起,赫然是汉军独有的将军令战鼓!
左边,王平拍马舞刀,带着一万多名无当飞军现出了身形,口中大喊着:“大梁讨寇将军王平在此,降者不杀!”
右侧,一员白马银袍的小将,挥动大刀出现在了蛮兵们的眼中,在他身后,同样是万余名手持诸葛连弩的无当飞军!那小将大喝道:“大汉平西将军马岱来也,降者不杀!”
与此同时,太史慈率领的一万铁骑,已经冲到了蛮兵们的营地之前,战马在巨大的惯性之下,狠狠地将蛮兵们布置在外围的骡马撞倒,然后在那些骡马的悲鸣声中,马蹄在骡马的身上践踏而过,向着内层的蛮兵们冲了过去,站在最前排的数百名蛮兵,立刻被撞得倒飞了出去,口中鲜血狂喷不止。
太史慈一马当先杀入蛮兵丛中,一枪挑飞了一个蛮兵,厉声喝道:“大汉镇北将军太史慈在此,降者不杀!”
此战之前,诸葛亮就已经定下了这场战斗的基调,采用攻心为上的策略,尽量以教化为主,对蛮兵能不杀就不杀,以免激起南蛮人更为激烈的反抗。毕竟南中地区被南蛮人把持在手中已经有数十年之久了,想要在以后彻底治理好南中,最终还是要依靠南蛮人之手才行,因地制宜、以夷制夷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此,经过一番恶战之后,双反都鲜有人员伤亡,最多也只是带点轻伤而已,可是战斗的结果却大大出乎了孟获的预料,他引以为虎狼的十万蛮兵,竟然被三路合围的三万义勇军杀的溃不成军,尤其是无当飞军手中的诸葛连弩,一弩二十矢,那威力,孟获简直是闻所未闻!
最后,十万蛮兵中,四万蛮兵被俘,一万被斩杀,余者落荒而逃。
就连孟获自己都未能幸免,他最终败在了太史慈的枪下,成为了阶下之囚。
当诸葛亮坐着四轮车,在一众亲卫的推动下,来到营地之中的时候,孟获和他手下的三位洞主,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按在了地上。
轻声笑了几下,诸葛亮问向孟获:“孟获,你自持蛮兵悍勇,今日却以十万之众,败在我大梁三万雄兵的手中,你服与不服?”
孟获抬起头来,愤恨的说道:“山路狭窄,我军又没有防备,这才被你偷袭得手,本王如何肯服?纵使是杀了本王,本王也不服!”
诸葛亮闻言,笑着说道:“好好好,你若不服,不如咱们便定一个赌约,本相只动用三万兵力,便可随时随地将你擒拿,若是下次被擒,你便要真心归降我大梁!”
孟获转了转眼珠,迟疑的说道:“你若放本王离去,待本王整顿兵马,再决雌雄,若是再输给你,本王便答应你,真心归降大梁。”
诸葛亮闻言,不再言语,只是对身边的太史慈说道:“把他们都押下去吧,等到天亮,放任他们自行离去便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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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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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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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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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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