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马云禄和孙尚香这两位大小姐,还跟天生死敌一样,针锋相对各不相让,可是随着一场比斗的完成,两人平分秋色之后,竟是忽然变的如胶似漆,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了,宛如失散多年的亲姐妹一样。
论年龄,孙尚香比马云禄小了一个月,称马云禄为姐姐,马云禄则是唤孙尚香为妹妹。
不顾马超和王平的尴尬,二女手挽着手,嬉笑着走出了大殿,一路姐姐妹妹的亲密呼唤着而去。
“这……”王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马超摇头笑道:“算了,由得她们去吧。只要别让孙尚香踏出长安城就行了。”后半句话,马超并不是对王平所说。
王平知道,在自家大王的身边,随时随地都有着一群看不见的神机营密探守着,马超那些看似自言自语的话,其实便是对他们所说的。
翌日,大梁众臣齐聚金华殿,一些在外地驻守的主将或是郡守,也都提前得到通知赶了回来。
众臣之中,似庞统、张辽、徐晃这样驻守各处战略要地的主将,因职责重大而未能前来。
马超把大家叫到长安来,是有件事要去做。
他要阅兵,大阅兵!
这在后世是一件很寻常的事,但是在东汉末年,却还不算常见。
阅兵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彰显武力,震慑敌人,同时增强境内自民对自家军队的归属感和支持,并检阅部队,查缺补漏。
而马超在此时决意举行大阅兵,还有另一个目的,他要让辛苦了数年的周瑜,闪亮登场!
作为各支精锐部队中最神秘的一支,伏波锐士从未在人前展露过身手,这对周瑜、甘宁二人以及五万伏波锐士而言,是不公平的,他们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
把伏波锐士的能力展现出来,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让其他各部义勇军,对这支精兵增进了解,日后在协同作战中,彼此也能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因为彼此太过陌生,而在配合上出现较大的漏洞。
马超的这个决意,是积极地,因此得到了众臣的一致赞同,各项大阅兵的准备工作,纷纷落实到了各人的手里。
眼下正是各国鼎力的关键当口,北边的大魏是老牌的强国,大魏之主曹操更是不世出的枭雄;西南的蜀国虽刚刚经历一场大败,先主刘备暴死白帝城,但根基仍在;江东的孙权自得到荆州西边四郡后,锋芒渐露,大有晋位吴王的迹象……
再加上交州的士燮、盘踞吴越的山越之人、占有南中的南蛮人以及各地的盗匪、山贼,其中对大梁抱有敌意的不在少数。
这些对手,终将成为马超和大梁的敌人,站到敌对的一方去,而大梁屡经战争,先后与曹操、刘备争雄,虽大获全胜,可终究影响了国力的发展,这个时候,正需要一场荡气回肠的大阅兵,来彰显大梁无人可以匹敌的武力,来震慑住那些心怀鬼胎的潜在对手们。
大阅兵的时间,就定在三个月之后。
这三个月中,各部义勇军都加进了训练,外地的一些参加大阅兵的部队,则是掐着时间,向长安赶来。
一场饕餮盛宴,即将拉开序幕,吸引了各方势力的关注,一时之间,各地派出的细作、探马,疯狂的向长安涌来,想要刺探到大梁的虚实。
对这些细作和探马,神机营密探和各地驻军,早已得到了马超的叮嘱,并未出手阻拦,只是暗中记下了他们的体貌特征以及人数,若是在大阅兵之后,有细作想要潜伏在大梁,他们再出手将之拔除。
大阅兵的时间定在三个月之后,一方面是因为各项准备工作,确实需要时间;另一方面,马超就是在给潜在的对手时间,让他们派耳目过来,不然的话,大阅兵还怎么能起到震慑各方势力的效果?
时间匆匆,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在长安城外二十里处的渭水河边,金城商会派出一队人手,以关西某一富商的名义,提前搭建好了一排排简易的木屋,如今,这些木屋中,早就人满为患了。
因为马超制定的大阅兵地点,便在渭水河边。
渭水是黄河最大的支流,贯穿整个关中,河面宽阔,有利于伏波锐士展现出他们的手段;同时渭水边上的关中平原,地势平坦,则是方便其他马步三军进行演练。
在马超指定了阅兵地点之后,长安城就被戒严了,若无路引,任何人都无法进城。所以各方势力派来的细作、探马,只能扮作商人或是探亲访友之人,以寻常人的身份,住在城外的木屋中。
偏偏,如此简陋的木屋,住宿的价格却是贵的惊人,甚至比长安城中的一些豪华客栈还要昂贵。
但是没有办法,为了不引人瞩目,各方势力的人只好咬着牙交出了一笔不菲的租金,栖身在木屋之中。倒是让马超短时间内,着实大赚了一笔。
殊不知,普通的老百姓,是绝不会这样做的,他们的做法,反倒更加证明他们的身份来历了。
按照后世的住宿管理方法,金城商会对所有住宿的人,都进行了登记,进一步坐实了各方势力前来的人数。方便神机营密探在大阅兵之后,可以按图索骥,找到每一个意欲潜伏在大梁之人。
马云禄和孙尚香这一对姐妹,三个月来几乎形影不离,感情迅速升温,连赵云都被马云禄冷落了。在马云禄的带动之下,孙尚香还和杨婉儿、貂蝉、甄宓三位马超的夫人成为了闺中密友,亲热的很。
现在就连马秋、马承、马珏雯三个小家伙,都改口称孙尚香为姨娘了。马珏雯便是马超最小的女儿,由甄宓所生。
当初北方大战,甄宓身怀六甲,马超却不得不离开长安,亲自率军远征曹操。等得胜归来之后,马珏雯已经出生,马超便为其赐名珏雯,寓意她能够成为一块瑰玉。
另一个变化来自于张飞。
他在长安的大牢中被囚禁了数月时光,马超每日都带着陈酿窖藏的西风烈酒去探望他,希望能以行动打动他,让他投入自己的麾下。
时至今日,张飞依然没有明确的表态。他虽然痛恨刘备生前的所作所为,但他毕竟叫了刘备几十年的大哥,内心中,对刘备乃至刘禅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可刘禅毕竟不等同于刘备,而且张飞被俘这么久以来,刘禅从未打探过张飞的下落,更不要派人送赎金来赎回他了,就像是完全把他遗忘了一样,刘禅的这个举动,也让张飞再次感到了心碎。
再加上马超昔日在虎牢关,对张飞有救命之恩,最终在马超的感化下,张飞答应留在长安,但却拒绝出仕,不担任大梁的任何官职,但也绝不会在回到成都去了。
马超相信张飞一言九鼎,便把张飞从大牢中放了出来,还特意调拨了一处府宅给张飞安身。
这座府宅的门匾上,用鎏金大字,刻着“西乡侯府”四个大字。
西乡侯的爵位,是刘备上书朝廷册封给张飞的,算是朝廷正式任命的爵位,而他以前的官职,则是刘备以汉中王的权力封给他的,所以这座府邸的门楣上,并没有体现出张飞的官职,而是爵位。
马超的这个举动,也让张飞有些感动。张飞粗中有细,他知道马超一来不愿旧事重提,以张飞在蜀国时的官职相称,揭露张飞昔日的伤疤;二来,也体现出马超并不强迫张飞的意思,在不在大梁出仕,任由张飞自行决定。
进入府中之后,张飞的心理防线,瞬间就崩溃了。
因为这座府宅中的一切景物,都和张飞在涿郡的故居一模一样,连一草一木的摆放,都不曾有丝毫的错误。
在跟随刘备之前,张飞便一直居住在涿郡,并非像演义中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屠夫,而是当地的豪强,家资颇丰。
彼时的张飞,心怀正义,一腔热血,宁折不弯,那是何其美好的一段时光啊?那才是他的本色啊!张飞往往在梦中追忆,醒来时都暗自唏嘘不已。xiumb.com
马超在长安城中,为张飞复刻了一座别无二致的府宅,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把自己关在府中闭门谢客足足三日后,张飞踏出府门,找到了马超,向马超表明了心迹。
他不能忘记此生与刘备、管亥同生共死的誓言,因此无法在大梁出仕,可他却同意留在马超的身边,做马超的贴身护卫,以报答马超前后两次的救命之恩。
任凭马超如何劝说,张飞只愿做个马前卒,而不愿担任任何的官职,亦不愿在大梁领取任何的俸禄。
马超无奈之下,也只好任由他去了。
于是,马超的身边,便又多了一个黑铁塔似的贴身护卫,与胡车儿一个马上,一个步下,时刻不离马超的身边。
马超还把张飞的武器丈八蛇矛也还给了他,不过这可不是以前那柄丈八蛇矛了,而是韩暨和郑浑融入了许多珍惜金属,重新锻打出来的丈八蛇矛。
与丈八蛇矛一起交到张飞手中的,还有一柄锋锐的战刀,同样出自韩暨与郑浑之手,刀名:新亭侯。
张飞对这一矛一刀,简直是爱不释手,终日佩戴在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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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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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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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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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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