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马踏三国>第五百三十三章 无当与伏波
  诸葛亮和马钧的争奇斗艳,使得大量在短短一年的时间之中,实力再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别的不说,单单过去一年的粮食产量,便抵得上往昔三年之多了!

  底气十足的马超,调拨出了大量的钱粮,再次组建了两支精锐之师出来。

  百战精锐,绝不是在一朝一夕之间,便能一蹴而就的。精锐中的精锐,必须要经过多年的打磨以及战火的洗礼,方可成为精锐。

  而马超新组建的这两支精锐,可不是像神机营和青囊军那样的特殊部队,而是与奔雷骑、破军阵相仿,能都在正面战场上破军杀敌的百战之师!

  这两支新军的雏形,其实在很早之前,便已经有痕迹可寻了。

  数年前,诸葛亮在威州大败夏侯渊,八千义勇军手持诸葛连弩相随;后来,诸葛亮又奉马超之命,带着扩编后的两万精兵,前往汉中,抵抗了刘备疯狂的侵袭,为后来马超率主力军征讨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说,诸葛亮率领的这一支精兵,又经过了两年多时间的磨砺之后,已经有了成为精锐的基础了。

  这支精锐,以步兵为主,军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健步如飞的精兵,身形矫健,爬山涉水如履平地。而他们最大的依仗,便是最新式的诸葛连弩!

  结合这支精锐的特点,马超将其命名为“无当飞军”!

  无当飞军的第一任统帅,自然非诸葛亮莫属。

  他们的战斗力,或许不如破军阵,所配备的铠甲,也没有破军阵那样厚重,并不是牢不可破的乌光铠,而是较为轻薄的鱼鳞甲。

  可是,无当飞军有着自己独有的优势。轻便的铠甲,是他们保持机动性的基础,而且别看他们的鱼鳞甲只有一层,看上去有些脆弱,实际上,这种鱼鳞甲,也是韩暨和郑浑精心打造出来的,防御力绝不输于普通的三层重铠。

  另外,新式的诸葛连弩,在经过马钧的改良之后,可以做到一弩二十矢,输出力绝对惊人。试想,依靠着较快的速度,灵活的穿插于战场之间,甚至可以无视崇山峻岭的阻隔,而后以诸葛连弩向敌人发动突袭,这样的攻势,岂是轻易能抵挡的?

  这支精锐,势必会成为势不可挡的存在,所以马超才以无当飞军来给他们命名。

  除了远程打压敌人的优势之外,近年来,无当飞军还在马超的指点下,以和破军阵相同的三棱刃为副手武器,苦练出手法、马步桩等近身搏杀的技能,以及一切能对敌人进行远程打击的各类器械。

  在防御力做出一定牺牲的同时,无当飞军的远程射杀、近身搏斗的能力,强悍的出类拔萃。

  如果在大规模的战斗中,无当飞军以轻甲弩兵的姿态出现,和重装步兵破军阵进行协同作战,试问,当世有那一支步兵,可以阻挡他们的兵锋?连曹操精心打造出来的虎贲军都没这个本事!

  另一支精锐,亦是由来已久。

  近几年来,诸葛亮、庞统这一龙一凤,屡屡立下奇功,声名显赫,可谓是功盖群臣。

  而跟随马超时日更久的周瑜,却显得有些沉寂。甚至在近几次大战中,几乎都没有看到周瑜的身影。

  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马超对周瑜的厚望,并不比对诸葛亮和庞统差。

  数年前,马超便秘密交给了周瑜一个任务,让他暗中在军中挑选了数万精通水性的悍卒,到金城郡附近的一个大湖中,去训练水军了。

  马超起兵于金城,对金城的地理自然无比的熟悉。

  金城西边,有一座巨大的湖泊,远比江东的鄱阳湖、洞庭湖要大的多了。只是因为金城地理位置偏僻,故而这处大湖,不为世人所熟知罢了。

  可熟知历史的马超知道,这个大湖,在后世可是很出名的。它就是后世海拔颇高,最大的内陆湖和咸水湖——青海湖。

  当然了,现在的青海湖,根本就不出名,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

  马超把训练水军的地点选择在这里,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无名的青海湖足够安静,在远离世人关注的角落,不易被旁人发觉,可以更有利于周瑜的练兵。

  此外,青海湖海拔很高,普通人在这里训练,会有眩晕的不适感,可一旦克服了这个困难,练出来的兵,再面对其他困难的时候,便能够从容应对了。

  水军,是要在水面上作战的,风浪一起,水面起伏不定,很容易导致晕船,而在青海湖练出来的水军,对晕船这个现象,是绝对免疫的,再波涛汹涌的水面,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影响。

  而且青海湖气温很低,时常伴随有大风和沙暴,环境可谓是极端的恶劣,对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是不利于生存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在如此之恶劣的环境中练出来的,才能被称之为精兵。

  试想,当一支训练有素的精兵,无视大风、海拔落差、沙暴、低温等恶劣的作战环境,能够把每一个战术动作都做的很到位,在协同作战的时候,从不出现失误,这将是一支何其可怕的队伍?

  若是在给这支队伍配备上先进的战舰、武器装甲,他们又能展现出多么强悍的战斗力?

  大梁,早晚是要南下,攻打蜀国的。蜀国有长江中上游的天险,没有水军,战斗必定会等价艰难。再往长远看,不光是蜀国,包括荆州和江东在内,都需要水军的协同作战。

  历史上,曹操起八十三万大军,南下赤壁,意欲投鞭断流,一举平定江东,可结果呢?就因为不熟悉水战,曹操被区区数万江东水军打的大败亏输,铩羽而归,血淋淋的历史教训,马超可不会遗忘。琇書蛧

  巧合的是,历史上赤壁之战的主导者,正是周瑜。在周瑜的统率下,江东军方能以绝对的弱势,逆袭而上,击败曹操数量惊人的大部队。所以马超才会让周瑜秘密的到青海湖训练水军,这也是周瑜近几年来较为沉寂的缘故。

  同样沉寂的,还有大将甘宁。

  甘宁是和魏延一起投奔马超的,如今魏延镇守常山,声威日隆,甘宁则是名声不显,原因无他,自然是甘宁也被马超调到了青海湖,充任周瑜的副手,协助周瑜训练水军了。

  甘宁出身于巴蜀,早年间在汉水上驾船往来纵横,被人呼为“锦帆贼”,可见他在水战中,是有很强的实力的。

  周瑜和甘宁这对组合,绝对是马超训练水军的不二人选。

  二人精诚合作,先后历经数年的时光,最终在青海湖练出了一支战斗力强悍的水军来,只等着马超一声调令,随时便能踏上战场。

  在正式赐予无当飞军旗号的时候,马超同时还赐予了周瑜这支水军旗号,将其命名为“伏波锐士”。

  伏波锐士的称号,拆开来看,伏波是荡平海浪的意思,昭示着这是精锐在水战中的能力。同时,伏波将军是马家先祖马援的官职,马超以伏波来命名,足见其对这支精锐的期望了。

  锐士,原本是先秦之时,始皇帝嬴政赐予部下击剑士的称号,能被称为锐士的,都是百战精锐。

  而伏波与锐士结合到一起,组成“伏波锐士”这个称号,只能说明,马超对这支水军,是极为肯定的。

  尽管周瑜与伏波锐士,如今还在青海湖,并未归来,他们却是在雍凉名声大噪,成为了义勇军中最为神秘的一支部队,引起了大梁各级将官的热议。

  毕竟,伏波锐士可是义勇军中的第一支水军啊!且人数足有五万之众,远超其他各支精锐,分外的引人关注。

  自此之后,大梁之主的麾下,便再添两把尖刀,一号无当飞军,一号伏波锐士。与老牌精锐奔雷骑、破军阵交相辉映。

  南郡城中,凤雏庞统接到军中传令,得知无当飞军与伏波锐士成军的消息,脸上由衷的露出欢喜之意。

  能被马超称为精兵的,根本不用怀疑他们的战斗力!而且马超高瞻远瞩,提前练出了一支五万人的精锐水军,让庞统感到更加的安心了。

  跟着这样的君主,感觉真的是很不错!

  “报——”一名快步跑来的义勇军,打断了庞统的思绪:“禀大司马,江东那边有一支盛装队伍,锣鼓喧天自长沙而出,人数约为万人,人人披红带绿。”

  终于要来了吗?庞统忽的长身而起,手抚桌案,沉声道:“再探再报!勿要盯死这支队伍!”

  “得令!”报讯士卒转身而去。

  庞统的目光越过时空,看向不知名处。

  他早已得到消息,孙权想要把妹妹孙尚香嫁给蜀国国主刘禅,以结秦晋之好,同时想让刘禅上书朝廷,册封孙权为吴王。

  蜀国,是庞统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怎么能让吴蜀结亲这件事达成?

  抛开私人恩怨,吴蜀结盟,必然会对大梁形成抵制,不利于大梁南下进兵,这绝不是庞统希望看到的。

  所以,他绝不会让孙尚香顺利的抵达成都!而是要让她神秘的消失在路途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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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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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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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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