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荆州兵饱餐一顿后,跟随着庞统继续踏上了山间小路,在朝阳的温暖光芒中,向成都进发。
从清晨到正午,行进了半日的时间,荆州兵似乎有些适应此间的崎岖之路了,行走的速度比昨日快了几分,半日间便走出了十八里之遥,几乎快要赶上昨日一整天的行程了。
正午时分,庞统下令让将士们暂停脚步,在一座山坡前席地而坐,拿出行囊中的干粮,开始食用午饭。
荆州兵不比义勇军,在急行军的时候,荆州兵可没有什么牛肉干、羊肉汤之类的食物,随身携带的不过是最简单的杂面干粮,味道难吃不说,还冷硬的很,一不小心就要硌到牙齿。荆州兵中的不少人对这种食物感到难以下咽,唯有三年军龄以上的老兵,才会吃的很仔细,一点也不会浪费,就像是在吃美味佳肴一般。
老兵们历经的战火,远比新兵们多的多,他们知道再难吃的食物,也是人体摄取营养的基础,吃下冷硬的干粮,才有体力面对战场的残酷,不然的话,等真的打起来了,连提刀的力气都没有,那就悲催了。
这就是老兵与新兵蛋子的最大区别,他们知道在残酷的战场上,如何才能让自己最大几率的存活下去。
在众人表情不一的食用干粮之际,一队探哨从前面山间走了回来,来到了庞统的面前。
这一队探哨,是庞统手中最精锐的一批人,在进餐之前,庞统特意派他们到前面去打探消息、勘察地形,一顿饭没吃完,他们便带回了消息来。
“军师,前面是连绵的山路,经目测我军还需至少在前行三十里才能走处山路。前方的草木茂密,枝叶相连,藏不了人。”一名老兵探哨对庞统说道。
庞统微微点了点头,暂时放下心来,把手中吃剩下的小半块儿干粮收入衣袖之中,开口问道:“可曾打探到,此地是何处?”
那名老兵伸手向前方虚指了一下,答道:“就在山转角处,路边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落凤坡’三个字,想来此地应该叫做落凤坡了。”
“落凤坡?吾道号凤雏,此地的地名,于吾之道号相悖,恐有不详。传令众将士,速速起身,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这片山区。”庞统吃了一惊,连忙催促道。
老兵闻言,连忙转身,刚要把庞统的命令传达下去,只听四周山体上的草木从中,忽然传来一阵急促、昂扬的战鼓声,蜀中大将张任的身影出现在荆州兵们的视线中。
张任用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在距离地面十多丈高的山间,向荆州兵中快速的扫视了一圈,最后锁定在了庞统的身上。
距离这么远,又有山间草木的遮挡,张任无法在众多的荆州兵之中,准确的找出刘备的身影,但是他认识刘备的的卢马,马的体积比人要大的多,十分显眼。因此张任在看到的卢马的时候,下意识的便以为,骑在的卢马上的便是刘备,根本没想到在此之前,刘备把的卢马换给了庞统骑乘。
“射杀骑白马者!”张任冷酷的下达了命令。
早就潜伏在两侧山间的六千蜀兵,张弓搭箭,射出一根根箭矢,密集的向着庞统所在的位置攒射了过去。
此时,山下的八千荆州兵,还在各自手捧干粮,武器、盾牌都不在手中,哪里能抵挡的住破空而至的箭雨侵袭?
一片惨叫声接连响起,以庞统为轴心,方圆十丈之内,落下的密集箭矢,借着从高处落下的巨大惯性,接连洞穿荆州兵的身体,把他们一个又一个的钉死在地上。
咴——的卢马发出一声惨痛的悲鸣,被数根箭矢射中的身上,瞬间被射出几个血洞来,四蹄无力地软倒在地。
马背上的庞统自无侥幸之理,随同的卢马一起摔了下来,他的身上,左肩、后背、右大腿、前胸四处,倒插着四根羽箭,洁白的箭雨霎时间被庞统的鲜血染红,变为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致命的箭疮,位于前胸。插在庞统前胸处的羽箭,没入庞统身体将近半尺,看位置,似乎是恰好落在了心脏要害上。
摔倒在地的庞统口中吐着血沫,眼前的景象旋转个不停,让他的视线渐渐失去了聚焦,身体中的力气渐渐流逝,想要抬起一根手指来,都显得那样的困难。
原来……这就是即将死去的感觉吗?庞统的意识,渐渐地模糊,陷入了一片无尽的黑暗之中。
庞统智谋卓绝,他不是不知道,铤而走险袭击成都,是一个很疯狂、很冒险的计划。可是时不我待,战机稍纵即逝,刘备事事追求仁德之名,在这条束手束脚的规则钳制下,庞统可不敢保证这样的机会以后还是否会出现。m.χIùmЬ.CǒM
所以,庞统还是来了,他要尽全力保卫住刘备的仁德之名,更要在无损刘备名声的前提下,帮助刘备拿下成都,进而全据益州。
事实证明,庞统还是急躁了一些,他忽略了张任的本事,急于求成的结果,就是被善于用兵的张任射杀在了落凤坡。
富贵险中求,庞统这一场押上了身家性命的豪赌,最终还是输了,并不是他技不如人,而是刘备束缚在他身上的东西太多,让他在这场豪赌之前,便折断了智慧的翅膀。
另外,刘备被困葭萌关,夹在张鲁与刘璋之间,进退两难,境地极为凶险,稍有不慎便将万劫不复,庞统在不得已之下,才放手一搏,完全是站在刘备的立场来考虑问题的,因为他已经没有其他的出路可走了。
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不是庞统无能,而是因为他选错了主公。
庞统在闭合上双眼之前的那个瞬间,脑子里最后的画面,停留在了数年前,他在诸葛亮的草庐中与诸葛亮博弈的场面。那个时候,诸葛亮便曾委婉的劝阻过庞统,暗示刘备所表露出来的一切都太过完美,这个世上,是绝对不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存在的。
可惜,那个时候,庞统建功心切,未曾深钻诸葛亮话中的深意,现在他忽然明白过来了,但也为时晚矣。
是啊,刘备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的野心从来都是掩盖在仁德的贤名之下,这条满是矛盾的路,便是两个庞统加在一起,也无法帮助刘备获得最后的成功。
山涧中,在庞统闭上了双眼之后,漫天而来的箭矢改变了方向,不再集中于一点,遮天蔽日的散射而来,带起一阵阵血雨,一声声的痛苦哀嚎,那血雨,令山石变色;那哀嚎,让林鸟惊飞……
张任的部下们,直到把箭囊中的羽箭全部用完,才停下手来。到这个时候,山涧中还能站立着的荆州兵,已不足两千之数了,大多数的人,都已经葬身在了刚才那场狂暴的箭雨中。
手持长枪,张任第一个在山腰中冲杀下来,六千蜀兵紧随其后,如猛兽下山,以刀枪为獠牙,凶悍的杀入荆州兵之中。
庞统乃是这支荆州兵的主心骨,庞统身披数箭,倒地身亡,对荆州兵的打击是巨大的。面对猛兽一样的蜀兵,残余的荆州兵勉强抵挡了一阵时间,便完全溃败了,悉数被斩杀在这山涧之中,落得个曝尸荒野的结局。
也不知道刘璋看到张任率六千之众,凶悍的击溃八千荆州精兵,令其无一生还,刘璋会作何感想。
以张任的本事,连庞统都给算计了,难道还不足以抵抗张鲁吗?非要引狼入室,把刘备请来西蜀,是刘璋目光短浅,还是他不会用人?
如此昏聩的君主,也不怪张松、法正、李严等人暗地里背离了他,投效到刘备那边去了。
清理完了战场的张任,特意来到庞统的身前,仔细检查了一下庞统的生命体征,发觉他的确是已经逝去了,张任这才松了一口气,抽出随身佩刀,在庞统的身上又补了一刀之后,便招呼着部下六千蜀兵,赶往山涧的出口了。
庞统这支奇兵是被张任全部斩杀了,可刘备的大军还正在前往成都的路上。
身为蜀中大将,张任对刘璋的脾气秉性太清楚了。一旦让刘备逼近成都,对城内略微施压,怕是刘璋就要扛不住了,很容易就会开城投降的。这可不是张任希望看到的,所以他必须要在赶过去,汇合先前奉他之命,堵截刘备的那支兵马,合力把刘备击退,确保成都的绝对安全。
张任率军离去一柱香的时间之后,两道人影,徒步走入了落凤坡的山涧之中。
左侧一人年长一些,约有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右边一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这两人的背后,都背着一个用蔓藤编织的娄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草药。
“吴普师弟,这里山势险峻,不易攀登,稍后采药的时候,可得当心一些啊。”年长的人关切的说道。
吴普展颜一笑,道:“当之师兄放心吧,不会有事的。这次外出,道路崎岖,刚好可以当做是对咱们的磨炼呢。”
“咦?不对!有血腥气!”李当之忽的一抽鼻孔,手掌一翻,亮出藏于衣袖中的一柄短剑来,挡在了吴普的身前。
李当之和吴普,都是华佗座下的医道弟子,后来加入了马超组建的青囊军,在青囊军中跟随剑神王越修习剑术,数年下来,不敢说上阵杀敌,但在江湖之中,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他们这次出来,是想采集一些生长在深山中的草药,回去给华佗炼制延年益寿的丹药的。
“去前面看看。”吴普提议道。
李当之点了点头,和吴普小心翼翼的借着草木的掩护潜了过去,然后,他们就看到,在山涧之中,横七竖八的倒着近万具尸体,看这些尸体身上的衣甲,大部分都是荆州兵,也有一小部分,是蜀兵的装束。
乱尸之中,一匹白马的马尸,格外引人注目,旁边还躺着一个似是已经死去的人。
李当之和吴普对视了一眼,均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震惊之色。因为那匹白马,他们都认识,可不就是刘备的的卢马吗?难道说,的卢马身边那个浑身是血的人,便是刘备?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师兄弟二人来到了的卢马前,仔细的检查了一阵子,发现那个疑似已经死去的人,并不是刘备,而是一个相貌丑陋的中年胖子,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心脏位置上,明明插着一支羽箭,可这个人,竟然并未完全死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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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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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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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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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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