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马踏三国>第四百四十三章 鹰视狼顾
  司马懿少有才名,与他的八个兄弟,号称“司马八达”,司马懿排行第二,故小字为仲达。司马八达的父亲司马防,官居京兆尹之位,在曹操的麾下效力多年,如今便是司马防代替曹操,镇守在许都。

  对司马懿的名声,曹操早就有所耳闻,曾数次征召司马懿到邺城任职,均被司马懿以年纪尚轻,难当大任为由委婉的拒绝了。直到司马懿年满二十岁,曹操第三次征召他,司马懿无法再推辞,只好前往邺城,在曹操的麾下担任文学掾之职,成为了曹操魏公府下的一名属官。

  这次远征马超,曹操有心要考察一下司马懿,于是便将他也带在了军中,看看司马懿是否像坊间所传的那样,兼具隐忍与智谋。

  “仲达,汝似是有话要说?”

  曹操直视司马懿,开口垂询道。

  司马懿向前迈出一步,对着曹操恭恭敬敬的稽首行礼,口中说道:“回魏公,在下适才确实心有所想,能在短时间内击破常山,为我军西征抢到宝贵的时间。只是,此法有违天合,故而沉吟。”

  “汝且细细说来。”曹操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想不出,以荀攸、程昱的智慧,都束手无策,年纪轻轻的司马懿能有什么办法。

  司马懿眨了眨眼睛,缓缓说道:“常山郡附近,有两条河水。沮水自西向东,汇入大河之中;卫水自东北而来,流入虖池。沮水与卫水,在常山西北十余里处交汇。在下以前曾游历过此处,两水交汇处,河域宽阔,足以用计。众所周知,地势西高东低,因此若以水流在计算,常山位于上游,而我军位于下游。但若是以地势来论,常山位于低洼之地,而我军位于高处。魏公何不命军士,到两水交汇处,昼伏夜出,挖掘水提,蓄水截流,待水势积蓄足够之后,倒灌常山,则一战可定矣。”

  听完司马懿的讲述,程昱和荀攸双双醒悟了过来。司马懿这是要引动沮水与卫水,借着地势的优势,将常山淹没啊!此计,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优劣之处,都十分明显。有力的一面,是能够在短时间击破常山,为曹军西征,抢到宝贵的时间;劣势,则是两水倒灌之后,常山城内怕是要有无数人被溺死,大水消退后,常山就会成为一座空城了。

  究竟该如何取舍?程昱和荀攸做不出决定,同时把目光转向了曹操,等待着曹操来裁决。

  低头思考了许久,曹操再三权衡利弊后,终于最初了决断:“此计,诚如仲达所言,确实有违天合。但是大战在即,死伤在所难免,战场上,不是心慈手软的地方,就按照仲达的计策去办吧。”

  曹操心中很清楚,数年前郭嘉埋下的伏笔,已经开始发挥出作用了,马超治下的威、伏、兰三州,疫情全面爆发,瘟疫横行,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马超有所准备,短时间内势必也会手忙脚乱。这个好机会,决不能就此放过。

  所以,曹操必须在马超反应过来之前,狠狠地打几场打胜仗,尽可能的多消耗一些义勇军的有生力量,为最终的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时间就显得是如此的宝贵了,曹操和马超现在都在争分夺秒的抢时间,谁能在时间上占据先手,谁就能在后续的战斗中,占据先机。

  为了能击败心目中最强的劲敌马超,哪怕要牺牲掉一整个常山郡老百姓的性命,又能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史书,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曹操根本不在乎后人会如何评价于他。

  “仲达,汝熟悉地形,此时便交由汝去做吧。”

  曹操抽出一支足以调动一万曹兵的令箭,向前一递,司马懿连忙大踏步上前,双手接过令箭,高举过顶,恭敬地说道:“喏!”

  接过令箭,司马懿不再耽搁,转身离去。

  看着司马懿离去的背影,曹操忽然心生戒备之意,暗自寻思道:此子,鹰视狼顾,心思狠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久后必为祸根!吾虽要重用于他,却也要防备于他,以免他日后祸乱吾之子孙、毁吾之基业也。

  曹操对司马懿生出戒备之心,司马懿又何尝不是暗呼侥幸?

  刚刚踏出曹操的中军大帐,司马懿便暗中松了一口气,心中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后背处的衣服,都要被冷汗湿透了。

  司马懿为什么屡次拒绝曹操的征召?概因,司马氏在颍川,也是一个大家族,族中分支庞杂,光是司马懿的亲生兄弟,就有七人,他们八人被人合称为“司马八达”。由此可见,司马家的势力是何其的庞大,人数是如何的众多了。wWW.ΧìǔΜЬ.CǒΜ

  出身在司马家的司马懿,从小便耳濡目染,深知豪门存亡之道,并不完全是看家族自身实力的,学会站队,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司马懿的心目中,曹操乃是宦官之后,曹氏家族的权势,都是通过花钱买来的,根本就是空中楼阁,没有半点的根基,便面上看着瑰丽,实则却经不起风雨。

  再者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终究并非正途,可见他的枭雄本色。与这样的人为伍,当真是伴君如伴虎,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让偌大的司马家,顷刻之间便烟消云散。

  急于以上两点原因,司马懿才一直不愿意到曹操麾下效力,将出仕的时间一推再推,一直推到了今日。

  但是司马懿更明白,既然已经出仕了,就必须要做点事情,让曹操知道他的重要,在曹操的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日后不会轻易为难与他,甚至在很多事情上,还要依仗他才行。可这份重要性,又不能太过,太过了,必然会引起曹操的戒备之心,没有哪个君主,喜欢功高震主的臣子。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司马懿很明白这个道理。刚才在献策的时候,曹操看到司马懿欲言又止,其实是司马懿在心中完善自己的计划,如何才能不引起曹操戒备,同时又能得到曹操的一定信赖。

  这是一场博弈,司马懿认为,自己的第一手落子,险胜半筹,有惊无险的度过了这次难关,向着日后司马家的安稳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殊不知,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博弈,他还是引起了曹操的警觉,只是曹操并没有表露出来罢了。

  刚满二十岁的司马懿,纵然才华惊艳,可是与老谋深算的曹操相比,还是显得太稚嫩了一些。

  为了配合司马懿挖掘蓄水池,掘开河道,曹操特意命曹仁,率领一万虎贲军,每日到常山城下叫阵庞德,吸引庞德的注意力,避免他发现司马懿在暗中的动作。

  这还不止,曹操性格多疑,唯恐将挖掘河道之事,被庞德部下的探马知悉,还令行派出夏侯惇,带着万余名虎豹骑,每日都要在常山城十里范围内,不断地巡视,一旦发现有义勇军的探哨,立即格杀勿论,严密的保守着司马懿那边的消息。

  曹军不合常理的举动,在三日后,引起了庞德的警觉。

  庞德身为西凉名将,大小数十战,战斗经验极为丰富。他敏锐的判断出,曹操来势汹汹,绝不可能滞留在常山太久的时间,让马超可以从容的控制疫情、整顿兵马,理应狂攻不止,以最短的时间拿下常山才对,怎么却只是每日只有曹仁前来叫阵,且并无强攻的迹象?

  心中疑惑,庞德却想不出,曹操的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毕竟,他只是精通兵法韬略,在运筹帷幄这个层面,和司马懿、荀攸、程昱等人,还是有不小差距的。而且,庞德从来未曾想到,曹操根本就没有顾惜常山老百姓们性命的意思,归根结底,庞德不够狠辣,自然无法推断出曹操和司马懿的意图了。

  尽管庞德并不知道,曹操要做什么,可心中强烈的不安之感,最终还是促使他,不能继续在等待下去了。

  把常山的城防,全部交到副将的手中,在夜幕的掩护下,庞德带着八千骑兵,趁夜出城,来到了常山城外五里处的一座山上,悄悄扎下了营寨,并在山体上构筑军事防御,与常山形成掎角之势,以防曹操有什么阴谋诡计。一旦常山遇到危险,这一支义勇军骑兵,还可以在庞德的带领下,成为一支游弋在外围的部队,与常山遥相呼应。

  反正,骑兵在攻坚战中的作用并不大,庞德将这八千骑兵带走,也不会影响到常山的城防。

  在山上构筑好了防御工事之后,庞德就下令,让八千骑兵,分做三批休息,始终保持着三分之一的兵力,时刻注意着四周的一切动静。

  黑夜将尽,黎明将至。

  跟随庞德出城的八千骑兵中,第一批休息的人,已经主动醒来,走出营帐,欲要将正在值守中的同袍换下来。

  刚刚跨出营寨,安静的夜色中,忽然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响,引起了义勇军将士们的注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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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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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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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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