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身穿金甲,披着一袭猩红的披风,坐在纯黑色的绝影宝马上,腰间陪着倚天宝剑,策马疾行。
在他身后,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曹军将士,马蹄带起来的尘土,在地空中甚至形成了一条土龙!
曹操,终于来了。
这一次,他起兵三十万,麾下文武精锐尽出,欲要和马超一争长短,把马超治下的七个大州,悉数收入囊中,一统整个北方!
常山郡的城墙,渐渐地出现在了曹操的视线中,曹操微微一笑,回顾众将官,笑道:“不必城外扎营了,直接拿下常山,让将士们今夜到城中去休息!”
言语之中,透着强大的自信。似乎打下常山郡,在曹操的眼中,如同探囊取物般简单。
“喏!”众将轰然应答,战意高昂。经常打仗的人都知道,头一仗,至关重要,对后续的战斗,将会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曹军众将,包括曹操在内,都想拿下常山,以此来激励军中的士气。
哒哒哒——
随着无数战马的奔驰,曹操率众来到了常山城外三里之地,手搭凉棚,向城头上望去。
城头上,又两根粗大的绳索,延伸到城墙上,一口上好的棺椁,被这两根绳索固定着,悬浮在城墙之外。
“咦?这是何意?”曹操不解的看着那口醒目的棺椁,情不自禁的疑惑道。
曹仁见状,对身边的一名副将使了个眼色,那副将催马上前,来到城下五百步的距离,高声呼喊道:“魏公亲至,请庞令明将军叙话!”
庞德雄壮的身躯,出现在城头之上,右手中,握着那杆马超命韩暨打造的大刀,空着的左手,向悬浮在城头上的棺椁一指,大声喝道:“吾乃冠军侯麾下立义将军,与魏公并无交情可言!魏公若想踏过常山,便请先踏过我庞德的尸体!庞德已经自备下棺椁了,就看魏公有没有本事,将庞德放入其中!”
洪亮的声音,远远地从城头上传开,三里之外的曹操,都隐约听了个大概。
“真将军也!可惜,不能为吾所用,所以,还是杀了吧。”
曹操一边感慨,一边叹息。
他身边的曹仁闻言,立刻一挥手中的将旗,怒吼道:“攻城!”
三万曹军先锋,立刻踏步上前,分工明确的扛着云梯、冲城锤等器械,甩开脚步,向常山城下跑去。
负责指挥这只先锋队的,乃是昔日袁绍麾下的大将,文丑。
当初官渡之战,颜良、文丑先后被曹操部将李通生擒,后来袁绍灭亡后,这二将便顺理成章的归降了曹操。他二人虽不善谋略,可武勇过人,都是当世的名将,曹操对他们也很优厚,一点都不必袁绍差,甚至比袁绍的态度,还要更好一些。
此次出征,曹操特意将他二人都带在了军中,有心让他们建立一些功勋。
脚步铿锵,三万曹军先锋,在文丑的指挥下,快速的欺近。城头上的庞德,一步一步计算着距离,等到曹军进入到有效射程之后,庞德猛地一挥手中的大刀,仰天大吼道:“红衣弩炮,射!”
早已严阵以待的三十座红衣弩炮,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铿锵声,爆射而出!
近百根标枪型巨弩,在空中刺破音障,发出一连串刺耳的轰鸣声,随即,凌空而落,在曹军先锋军人群中,炸裂开来。两百多曹军,纷纷在惨叫中,被拦腰射断,惨死当场!甚至曹军先头部队扛着的云梯,都被巨弩斩断了三架,连巨大的冲城锤上,一些部位都受到了些微的破损。
在邺城之战时,曹操就已经获悉,马超的手中,有两样大杀器,威力难当,红衣弩炮便是其中之一。可知道归知道,曹操却并无办法,能够有效地抵挡住红衣弩炮的爆射。红衣弩炮的力量,早已超出了人力所能低档的范围了。
所以曹操派出去的先头部队,都是成军刚刚一年的新兵,由这些新兵来充当炮灰,消耗城头上红衣弩炮的箭矢,曹操也不算太过心疼,而且还能磨炼这支新军,让他们尽快成熟起来。
这就是曹操想出的办法,用人命去填!直到红衣弩炮的箭矢,被消耗完毕为止。
“霹雳车,发射!”
城头上,在红衣弩炮进行填装的空隙,庞德再次高声怒吼着。
下一刻,数十块巨石被抛上了半空,在空中打着旋,飞落而至,凶狠的砸进了曹军阵中。那一块块磨盘大的雷石,所形成的杀伤面积,可就比红衣弩炮大多了,如果说红衣弩炮是无坚不摧的剑刃,那霹雳车发出的雷石,就是边缘开锋,足以横扫一片的大盾!
“啊——”
曹军阵中的惨叫声,明显比刚才更高了一些,一百多名士兵被碾压当场,化为了肉泥。落地后的雷石,继续向曹军深处滚动,后面的曹军士兵躲避不及,被数十块雷石碾压而过,受伤者足有五百余人。
就这样,红衣弩炮和霹雳车,在庞德的命令下,交替进行远程打击,在火力出现空白的期间,庞德则是喝令弓箭手上前,弥补火力间隙,保持着对曹军先头部队,毫不停歇的侵袭。
足足付出了四千人的代价,文丑才督促着先头部队,来到了常山城的城墙下。令红衣弩炮和霹雳车,因为距离太近,而失去了效用。
早就憋了一口气的文丑,轮刀劈开一根射来的箭矢,大吼道:“冲城!”
数十架云梯,被曹军将士托起,搭到了常山的城头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开始顺着云梯,向上攀登。城门处,冲城锤也已经就位,在一名曹军队率的口号呼喊下,三十名曹兵,双臂有规律的操作着,操控着巨大的冲城锤,对城门发起了冲击。
庞德在城头上,观察了片刻后,放下大刀,取出弓箭来,向着城下略一瞄准,五指一松,一根破甲箭便离弦而去,精准无误的将那名呼喊口号的曹军队率射杀。他一死,操控着冲城锤的曹兵们,便出现了慌乱,力量无法叠加到一起,导致冲城锤的锤头上,力量爆减。
“弓箭手上前,使用火箭,射杀冲城锤处曹兵!”庞德沉静的下达着命令。
千余名义勇军弓箭手,在城头上冒出头来,将手中利箭,整齐划一的对准了城下的冲城锤,千余根带着火焰的箭矢,几乎是在同时射出,带起一溜溜的白烟,落到了冲城锤附近。
推动着冲城锤的三十多名曹兵,毫无悬念的被射杀,他们每个人的身上,至少同时被三根火矢射中,火箭上的火焰,瞬间燃烧到了他们的衣甲上,在冲城锤的附近,引起了一小片火光。Χiυmъ.cοΜ
“灭火!速速扬沙灭火!”
文丑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催促着先头部队的曹兵们,上前扑灭了即将烧起来的火焰。
冲城锤,乃是攻城的利器,只要凭借着冲城锤的力量,撞开常山的城门,大股的曹兵,便可以一拥而入了,所以文丑对冲城锤很是重视,一见情势不妙,立刻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见到城下的文丑,扑灭了火焰,庞德微微一皱眉头,他没想到,文丑竟然能窥破他的意图。传说中的文丑,不过是匹夫之勇,看来,在曹操的麾下,他似乎是学到了不少东西呢。
略一沉吟,庞德招手呼喊过来十几名神射手,以及三十名臂力强劲的军士,低声吩咐了一番。
这些义勇军士卒领命,散开到城头上。随即,那三十名臂力强劲的义勇军,忽的在城垛上探出半个身子,瞄准城下冲城锤的位置,双臂猛地高举过顶,将双手合抱的一大坛子西风烈酒,奋力向冲城锤处抛了下去。
还不等酒坛子在空中落下,这三十名义勇军,就被曹兵弓箭手们射杀,惨叫一声,从城头上倒坠了下来。
他们的死,是有价值的。
啪啪啪啪——
一阵坛子破碎的声音响起,三十个大坛子,有十几个,准确的砸到了冲城锤上,溅起了一股股的酒液,被抛洒而出的酒液,在空中翻飞了一会,复又落了下来,淋到了冲城锤的各处。
空气中顿时弥漫起了一阵酒香,引得文丑都忍不住,用力的吸了一下鼻子,其他的曹军士兵,就更不用说了。
趁着曹军将士被酒香吸引的空隙,十几名义勇军神射手,突然在城头上冒出头来,手中的火箭齐发,几乎每一根射出的火箭,都准确的射落在冲城锤上,先前抛洒在冲城锤上的西风烈酒,遇火即燃,迅速又猛烈的燃烧了起来,混合着酒液的火焰,滴滴答答的从冲城锤上落下,将倒在附近的曹兵尸体、散落的箭杆,悉数点燃。
一时半刻之间,文丑也不敢在派人去给冲城锤灭火了,只能寄希望于,冲城锤不会在燃烧的烈火中被焚毁。
没了冲城锤的后顾之忧,庞德这才重新拿起大刀,来到城垛前,挥刀奋力一劈,锋锐的刀锋,在庞德惊人的力量下,被发挥的淋漓尽致,一截儿高出城头的云梯,被庞德一刀劈断,裂开的口子,一直向下延伸了两人多高,随即便在一声“咔嚓”的震动中,因破损之后不堪重负,轰然碎裂,将云梯上正在攀爬的数十名曹军,全部带了下来,摔了个骨断筋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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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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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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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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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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