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马踏三国>第三百七十七章 白马之围 下
  “哈哈,这么大一块儿金子,比得上俺一年的军饷了!”

  “你那算什么,看俺这颗玉珠,最少顶的上你那样的金子两块儿!”

  “还有俺这……”

  捡到财宝的袁军将士喜笑颜开,拿着到手的各种财宝,不断地炫耀着,同时眼睛还在地上四处搜索,看看还能不能再捡到更好的东西。

  没有捡到宝贝的,可就不乐意了:“滚蛋,好狗不挡道没听说过?在挡路,一刀劈了你!”

  “躲开躲开,别影响老子发财!”

  “那个谁,你捡到的东西给俺吧?俺以后不欺负你便是了。”

  …………

  嘈杂的吵闹声,在袁军将士们的口中发出,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热闹非凡。

  在热热闹闹的声音中,一阵马蹄声借机从远处响起,在袁军将士们的吵闹声中,被很好的遮掩了下来。

  直到,大地开始震颤,文丑才猛然发觉不对劲,举目向四周望去,他竟然看到一队队曹军骑兵,正在快速向自己这边靠近,甚至,距离自己所在的位置,已经不足百步了!

  “快!丢掉财宝,拿起武器,迅速结阵!”

  文丑立刻声嘶力竭的大声呼喊着,试图用自己的呼喊声,唤醒部下将士们的斗志。

  然而,文丑小看人性中的贪欲了。

  这个时代,当兵的其实都是很清苦的,一年到头的军饷也没几个钱,眼下不少人都发了一笔横财,哪里肯轻易放弃到手的东西呢?

  如果是马超麾下的将士,是断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为什么呢?一来,义勇军的凝聚力比较高,纪律性更为严明,没有人敢随意违反军纪;二来,马超所制定的军饷标准,远超其他各地,普普通通的一名义勇军,都能拿到袁军将士三倍以上的军饷,而且还是没有中间克扣的!

  这其中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刀呢?俺的刀呢?”

  “快快,把俺的盔甲递过来……”

  “那个谁,你拿俺的刀干什么!”

  面对汹涌而来的曹军骑兵,两万多袁军非但没有在文丑的呼喊下结成战阵,反而更加的混乱了。

  “看枪!”

  一马当先的李通,很快就欺近到了文丑的身前,一声断喝之后,举枪便向文丑凌空刺去。

  李通这一枪,去势凶狠,逼得文丑再也顾不得整顿队伍了,连忙挥刀和李通厮杀到了一处。

  文丑不能兼顾部队,袁军将士们更加六神无主了,刚一和曹军骑兵接触,立时便被砍倒了一大片,无数股血箭,从袁军将士们的身体中迸射出来,激射到了半空之中。刹那之间,袁军便死伤过千了。

  虎豹骑的强悍战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没有武器、没有铠甲的袁军,手里只有一块块的金银、一颗颗的玉珠,实在是和待宰的羔羊没有什么区别啊。

  曹军的骑兵目的性很准确,虎豹骑在曹纯的带领下,负责围杀混乱不堪的袁军士兵,普通的骑兵就负责防守外围,不让袁军将士们跑出去就好了,顺便再为战斗中的李通摇旗呐喊一番。

  文丑的武艺不再颜良之下,李通使出浑身的本领,和文丑激战了五十多个回合,才总算是稍微占据了一点优势,但若想彻底击败文丑,还是需要更多的时间的。

  文丑还能坚持,可他的部下们却坚持不住了。

  曹操倾尽心血所打造的虎豹骑,是以马超的奔雷骑为蓝本来建立的,一切的标准,都是向奔雷骑看齐的。虽然曹操不能像马超那样,财大气粗的给虎豹骑配备一人双骑,也无法打造出精良的明光铠来,更不可能以领先时代一步的工艺锻造奔雷弩……可除了奔雷骑,虎豹骑的确算得上是这个世上最好的骑兵了。

  因此,在虎豹骑的围杀之下,袁军将士很快就溃败了,两万多手握金银财宝而舍不得丢弃的袁军,根本无法和杀意昂然的虎豹骑争锋。

  结果就是,袁军将士为了金银财宝而丢了武器、铠甲,最后,非但没能保留住金银财宝,反而将自己的性命都搭了进去,至于遍地的金银财宝,自然又回到了曹纯的手中,等于是在外面打了一个转之后,再次流回了曹操的口袋。

  等四面的打斗、喊杀之声渐渐平息,战斗中的文丑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变成孤家寡人了。即便文丑武功盖世,想要在数万曹军重围中杀出一条生路来,无疑是痴人说梦!

  这一发现,令文丑心中一缓,手中的动作自然而然的便慢了一分。

  李通看准时机,猛地刺出两枪,杀的文丑刀法骤然散乱开来,手中的大刀都被磕到了外围。

  紧接着,李通如法炮制,就像是生擒颜良时一样,猛地抽出一枪,用枪杆狠狠地砸击在了文丑的背上。

  文丑吃痛,嘶吼了一声,打着滚从马背上跌落,早已守候在旁的曹军士兵立刻举刀向前,将十余把钢刀架到了文丑的脖子上。

  “绑了!带回去请魏公一并发落!”

  李通收回长枪,面色不改的喝道。似乎和文丑激斗了这么久,根本没有消耗他太多的力量一样。

  当李通和曹纯率部押着一万多名袁军俘虏,以及文丑回到大营之后,曹操显得很是开心,当即下令将文丑关押起来,就关在颜良的隔壁。曹操之前不是对颜良说过嘛,要让颜良亲眼见证自己靠智慧、靠头脑打赢袁绍,文丑,只是一个开始。

  至于那一万多的俘虏,曹操并没有全都留用,只挑选了三千名龙精虎猛的壮士,留作预备军队使用。至于其余的……拉到无人的地方,一刀斩下头颅便是,曹操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粮食来供养这些战俘啊。

  当晚,一成不变的招数再次奏效。

  李通冒充文丑,带着两万多名乔装改扮的曹军,诈开了袁军的大营,而后李通在前,曹纯率领虎豹骑在后,两支人马长驱直入,势如破竹般在大营内杀了个痛快,将文丑新押送来的粮草劫掠一空,顺便把营内的袁军副将再次屠杀了个干净,只剩下五、六万的袁军将士,在营地中瑟瑟发抖……

  有了这次劫掠垫底,曹操的粮草,又够多支撑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加上之前第一次抢来的粮草,省着点吃的话,两个月之内,曹操都不用再为粮草而发愁了。

  对比曹操的春风得意,袁绍简直要被气疯了!

  颜良、文丑可是袁绍极为倚重的大将,每次打仗,袁绍都喜欢将他们派上去当做先锋,而这两员大将也从来没有让袁绍失望过,可袁绍真的搞不明白,这一次是怎么了,为何颜良、文丑就那么蠢,被同样一块石头绊倒了两次?

  难道他们出门打仗,都不带脑子的吗?袁绍这个气啊!

  气归气,袁绍可不能任凭曹操在自己的面前耀武扬威啊!于是,袁绍也没有再派人前往,而是带着大部队,一股脑的杀过了黄河,来到了颜良、文丑之前驻扎的营寨之中,并以这座大营为中心,向四周开拓出了另外四座大营,和曹操隔空对峙起来。

  袁绍的大部队,原本有五十五万人之多,在历经颜良、文丑两次大败之后,被曹操击溃了大约五万人左右,即便如此,袁绍部下的总兵力仍有五十万之众,远远高于曹操的二十万。更何况,还有源源不断地援军正在冀、幽二州陆续赶来,只要等各路人马到齐,袁绍便会毫不犹豫的全军出击,以人数上的压倒性优势,将曹操淹没在人海之中。

  能不能在袁绍的援军全部赶来之前,占据之有利的形势,是曹操急需面对的问题。但袁绍毕竟不是颜良、文丑,在袁绍的身边,还有一大群智谋卓绝之人为其出谋划策,曹操想要剑走偏锋,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琇書網

  不过曹操有耐心,在粮草较为充足的情况下,曹操从来都不缺乏耐心。他在等,等着袁绍犯错误,以他对袁绍的了解,刚愎自用的袁绍往往越是在关键的时刻,越容易犯下致命的错误。当初十常侍之乱时,袁绍力劝大将军何进以天子的名义,召唤远在西凉的董卓进入洛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事实证明,袁绍在面对十常侍的时候,便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明明十常侍只不过是癣固之疾,袁绍却偏偏引狼入室,令大汉江山自此以后风雨飘摇,终日动荡不安。

  有些人就是如此,自身的名望极高,而能力却与名声有些不符,达不到能承担偌大名声的程度。当这一类人站在万众瞩目的焦点上时,过大的压力便会成为他们的心理障碍,从而令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进而导致满盘皆输,甚至是身败名裂。

  就好比后世的高考生,总有一些人平时学习成绩很不错,但是一到高考,就各种的不适应,恶心、呕吐、发高烧……结果自然就发挥失常,名落孙山了。

  曹操现在等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如愿,但是他笃定,只要自己坚持下去,袁绍一定会自毁前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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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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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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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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