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谭镇守在并州,袁熙镇守在幽州,他们若是领兵前来,这两个大州又该交给谁暂为管理?至于袁尚,他年纪尚小,今年还不足十四岁,如此稚嫩的年纪,又如何能支撑起偌大的冀州?再者说,冀州乃是大军兵马钱粮的源头,袁尚若是一个处理不好,前方的将士岂不是要断了粮饷?
可是在袁绍暴怒之际,没有人再敢触他的霉头,既然袁绍已经决定了,他们也不敢再多说什么了。大不了,等过些日子,袁绍心情好起来的时候,在另行劝谏便是了。
袁绍的指令,很快便下达到了冀、幽、并三州。
他的三个儿子在接到命令之后,同时兴奋了起来。这可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啊,他们怎能放过?他们心里都清楚,在这场事关重大的战斗中表现的越好,日后被袁绍立为继承人的希望也就越大!
因此,镇守并州的长子袁谭,将抵抗马超的任务全权交给了张合、高览,而后玩了个釜底抽薪,将并州的十万精兵全部抽调,连同带走了大量的粮草、军械,令张合、高览暗中叫苦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刚上任不足一年的袁熙,同样不遗余力的集结起十万大军,带上幽州一整年的粮食收成,并两万匹战马,自易京向黎阳赶来。即便幽州盛产战马,这两万匹战马也称得上是大手笔了,袁熙为了加重自己争夺继承人的砝码,赌上了幽州未来三年间的战马产量!
年纪最小的袁尚,折腾的最是欢腾。他同样调用了冀州各地的驻军,组建了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命表兄高干为主将,率军赶往黎阳。同时,他还将邺城中的各大家族召集到一起,强令他们募捐,硬是筹措出了十万石粮草,就令高干一并押送到前线去。至于押送粮草所用的马车、牛车,袁尚也懒得筹备,直接在老百姓们手中征用便是了。
袁尚的一系列举动,令邺城中无论是名门望族,还是富商巨贾,甚至是普通老百姓,无不怨声载道,均是敢怒不敢言。一时之间,整个邺城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不过,趁着这个机会,潜伏到邺城许久的神机营密探们,终于寻找到了营救甄宓的机会。
负责营救甄宓的神机营统领,趁夜潜入甄府,来到了家主甄逸的卧室之中,将甄尧亲笔写的书信交给了甄逸过目。甄尧的这封信,是劝甄逸带着一家老幼离开邺城,到长安去的。
甄逸在看过书信之后,犹豫不决,他怕的是举家迁到长安容易,可再想获得今时今日的地位就难了。
对此,马超早有准备。
当神机营的统领拿出马超亲笔写的书信之后,甄逸连续看了三遍,犹然震惊不已。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名鼎鼎的冠军侯成了自己的子侄后辈了?难道说,甄尧在长安城和马超相处的很好吗?可即便如此,马超也不至于在字里行间自认为后辈啊,这也太给甄尧面子了吧?
就在甄逸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另一名神机营的密探,带着甄宓过来了。
甄宓看到父亲手中的书信之后,一把抢了过去,一字一句的默读了起来。当她看到马超在给甄逸写的书信中,以子侄后辈的身份自居,甄宓哪里还能忍得住?清澈的泪珠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滚滚而落。
看到甄宓梨花带雨的样子,甄逸这才明白过了,原来不是他的二儿子甄尧与马超私交深厚,是自己的小女儿对马超芳心暗许啊!难怪以马超冠军侯之尊,对自己这样一个商贾恭敬有加,他是把自己当成老丈人来对待了!
为了搞清楚状况,甄逸特意盘问了甄宓几句,在得到甄宓肯定的回答之后,甄逸便放下了心来,心中再无顾忌,答应举家迁到长安城去了。
甄逸答应下来,神机营的密探们接下来的工作就变的容易的多了,乔装改扮、鱼目混珠的事情,他们个个都是行家里手!更何况,还有甄宓这个易容高手的帮助呢。
接下来的数日时间,甄家的直系亲眷,假借探亲、外出行商、访友等各种事宜,在神机营密探的掩护下出了邺城,甄家的半数金银细软,这都暗藏在马车的暗格中,被他们带了出去。
实在不方便明着出城的人,例如甄逸,则是在夜幕降临之后,由神机营密探带着从秘密渠道潜出城去。另外的半数财富,也是通过这样的取道运送出去的。
甄氏商会立世近百年,家中的财富是不可估量的。所以这次被带走的,也只是存放于邺城中的财宝,而且还都是便于携带的,像字画、古玩等不便携带的,甄逸将其藏在了神机营密探所提供的密室之中,既方便日后回来取走,也免于落入袁绍之手。wWW.ΧìǔΜЬ.CǒΜ
为了保密起见,甄逸并没有通知其他的分会,将资金转移到长安去,以免打草惊蛇。等安全抵达了长安,再将甄氏商会散布在外的资金进行流转也来得及。
一心只想在袁绍心中赚取印象分的袁尚,哪里有心思顾及甄家的行踪?等到半个多月之后,留守邺城的官员发觉不对劲,再向袁尚禀报时,甄家早已是人去楼空,寻不到半个人影了。
袁尚得知这一消息后大为震怒。他年纪虽小,却清楚的知道甄氏商会的重要性,可以说,甄家就是袁家的钱袋子,没有了甄家的慷慨解囊,袁绍又怎么会拥有那么多的人马?他袁尚又怎么会自幼便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如果说甄家举家离奇出走,令袁尚恼怒异常的话;从袁熙那边传来的消息,就让袁尚震惊莫名了。
易京距离黎阳近千里之遥,袁熙自然不可能带着十万大军一日之间赶到,每晚都需要在路途中安营扎寨,休息度夜。
开始的时候,袁熙志得意满,一路上颇有挥斥方遒的气概。可时间久了,娇生惯养的他倍感无趣,再也提不起精神来了。于是便弃了战马,白天窝在马车之中赶路,一到黄昏十分便下令停止进军,钻到自己的中军大帐中休养。
连续赶了七、八天的路程,袁熙率部穿过了幽州,来到了冀州的境内。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在一天夜里,袁熙的大营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来了两名刺客。这两名刺客隐藏行迹的功夫十分了得,负责值守的夜巡士兵,竟是未能提前发现他们的踪迹。
当夜,袁熙正在欺辱一名歌姬,将一块儿白布蒙在歌姬的头上,把她幻想成了国色天香的甄宓,无所不用其极,来发泄心中长久以来的甄宓的垂涎之意。
正在兴头上的时候,大帐内的烛火忽的一阵明暗闪烁,两道狭长的影子,倒映在了帐篷的幕布上。
袁熙立刻警觉,来不及穿上衣服,拔剑转身,看向了大帐的入口。
进入袁熙眼帘的,是两个挺拔的身影。这两个人的身上都穿着夜行衣,单从服饰上来看,袁熙便断定他们来者不善。
不等袁熙呼喊出声来,左侧的黑衣人便一剑向袁熙刺了过来。袁熙敢保证,自打他懂事以来,便从未见过如此凌厉的剑式!这一剑中所蕴含的剑意,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
只一剑,那名率先动手的黑衣人便收了手,二话不说,转身便向外走去。
直到他快要走出大帐的时候,袁熙才后知后觉的感到手脚一阵剧痛,手中的佩剑再也握持不住,咣当一声便掉落在了地上,紧接着,袁熙双腿一软,整个身体无力地倒在了地上。在倒地之后,袁熙在无尽的痛苦中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上,不知何时各自多出来一道七寸长的伤痕,这四道新添的伤痕处,一段段被斩断的白筋暴露在外,令人触目惊心。
找到了身体剧痛的根源之后,袁熙才明白过来,先前动手的黑衣人,只出了一剑,便同时挑断了他四肢的筋脉!得出这个结论之后,袁熙倒吸了一口冷气,随即头一歪,便昏死了过去。
手脚筋脉同时被人挑断,这是何等的痛苦?以袁熙的心志,自然是无法抵御的,还是昏死过去更好受一些。
那名头蒙白布的歌姬,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事情不太对劲,连忙取下头上的白布,想要看清大帐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然而,她刚刚将白布取下,视线还未完全恢复,停留在大帐中的另外一个黑衣人一步踏前,用剑柄在她的后颈一敲,便让她步了袁熙的后尘。
在打晕了歌姬之后,留下来的黑衣人丝毫未曾贪恋歌姬曼妙的胴体,移开目光,来到了袁熙的身上,嘴角处,带着一丝充满残忍意味的弧度。
次日,当袁熙醒来之后,手脚伤口处的痛楚依旧强烈的刺激着他的神经,但更让他疼到要命的,却是两条腿的正中央那个要害位置。袁熙强忍疼痛,以头撑地,勉强让自己的身体抬高了一些,离开了地面。
借着身体撑起来的高度,袁熙低头向自己的要害之处看去,入目处,尽是一片血泊!衣衫之下,空空如也!
“啊——卑鄙小人,竟敢绝我命根,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啊——”
下一刻,袁熙凄厉的惨呼声,在大帐内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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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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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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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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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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