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马踏三国>第七十一章 出征陇西
  时光,在忙碌中匆匆而过,两个月的时间,便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前方有战报传来,陇西那边的战事,发生了巨变。令马超不得不改变了计划,将出征陇西的事提前提上了日程。

  当初,董卓部下的华雄仗着自己的武勇,率领五千骑兵搅的韩遂叛军不得安宁,可五千之众,毕竟左右不了大局,只能是尽量拖延一下韩遂大军强攻陇县的时间而已。偏偏在华雄成功拖延了一些时日之后,董卓部下的两大中郎将李傕和郭汜各自率领本部人马赶来支援,董卓见到自己的部众到来,心中的自大情绪便膨胀了起来,竟然愚蠢到不顾李儒的劝阻,做出了出城野战的决定,结果被韩遂、边章以及羌氐联军,将计就计的打了个伏击,这一仗打下来,董卓损失了七千多的兵马,若不是杨奉率部救援的及时,恐怕董卓都没命再回到他的老巢了。

  此后,韩遂等叛军趁着士气正盛,轮翻攻打陇县,并且切断了城中的水源,令城中近十万大军,面临着严重的缺水问题,士气一日比一日低落,眼看着就要守护不住陇县了。好在危机时刻,赵云、张绣和徐晃三人率部在外围苦苦支撑,想尽办法给城中送水,趁着夜色绕到叛军合围较为薄弱的地带,在夜色的掩护下杀到陇县城墙下,呼唤城上的守军将装满清水的水桶用绳索拉入城中,才算是暂时缓解了饮水危机。

  可赵云他们带去的骑兵只有七千余人,在韩遂有了防备之后,他们就越来越难以将清水送到陇县的城下了。无奈之下,赵云便派出两名精锐骑兵,火速赶到金城以及武威求援。

  看完了战报,马超气的拍案大骂:“这个愚蠢的董卓,是没长脑子吗?简直是蠢得无可救药了!”

  可是骂归骂,气恼归气恼,陇县之危,马超还是要去救援的。不说别的,杨奉此刻就陷落在陇县城中,马超可不能眼看着他陷入险境啊,毕竟,马超可是刚刚托马腾给杨奉提了亲的,怎么能让未来老丈人遭遇什么不测呢?更何况,赵云和张绣还在陇西苦苦支撑,他们都是马超的兄弟,马超绝然无法对他们的安危坐视不理。晚去一日,陇县便多一分危险啊!

  当下,马超接连传令,升帐点将,调集军队,准备出征。在马超的命令之下,整个金城都快速的运转了起来……

  临行前,马超将看守金城大本营的重担,交到了太史慈的肩头上,并特意让杨秋和俄何烧戈也留了下来,协同太史慈驻守金城,再加上崔琰和贾逵从旁辅佐,料想固守金城是没有问题的。

  太史慈本来是想跟着马超前往陇西战场的,他的性格极为好战,不能上阵杀敌,他心里自然有些心痒难搔的;无可奈何的是,太史慈猛如虎,但却争不过关羽。先前几次战斗中,因为战术的需要,都是射术无双的太史慈跟随马超出征,而关羽则是负责留守的。这一次,关羽是说什么也不肯再留在后方了,执意要和马超一同前往陇西,在关羽手中吃过无数次苦头的太史慈,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出征之际,看着威武异常的关羽,太史慈忽然高声喊道:“云长,保护好主公!待你斩将杀敌立功归来,太史慈为你摆酒庆贺!”

  关羽闻言,丹凤眼中流出一抹温和的笑意,伸手在颌下的胡须上抚了抚,同样高声说道:“不是美酒,可入不了关某之口,怕是要让子义破费了。”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数次同生共死之中,关羽和太史慈这两个骄傲的人,无形之中早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将太史慈和关羽的对话听入了耳中,马超忍不住心中暗暗好笑,这两个家伙,把自己当成是需要人保护的小孩子了么?不过,貌似自己确实倒也不大……www.xiumb.com

  这次出兵远征陇西叛军,马超只带了两支部队前往,分别他麾下最精锐的两千奔雷骑骑兵和两千破军阵步兵。马超一直坚信,兵贵精而不在多,一支作战素质十分优秀的部队,搭配上一个有头脑的指挥官,如果战术运用得当,所发挥出来的杀伤力,足以搅乱一支万余人的普通部队了。更何况,经过最近两个月来严苛的特训训练,他们的战斗力又更上了一层楼,令马超心中的把握更多了几分。

  众将士之中,自然少不了关羽的魁梧身影,在他之后,是马玩和杨秋两名校尉。此外,司马芝这次也跟了出来。前几次是贾逵充当随军军师,数次给马超出谋划策,着实立下了不少功劳,这次出征,马超对司马芝也是寄予了厚望的。至于另一位重要的文官崔琰,他擅长的是治政治国,虽也能运筹帷幄,可并非是其所长,所以便留在了金城,继续推行各种新政,以确保金城的长治久安。

  率领部队策马前行,马超率部数日内便来到了祖厉城,并决定在祖厉城内短暂逗留,让部下们略作休整。马超部下骑兵们的战马都是百里挑一的,可也不能无限度的长途奔袭,若是被活活累死,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进行适当的修整的;

  骑兵之外,还有那两千破军阵精锐步兵,他们可是硬生生的靠着双腿跑下来的,战马都已经很是疲惫了,这些精锐步兵的情况自然可想而知。当然,从这个侧面,也能体现出这支步兵的精锐程度了,经过徐晃一段时间的训练,他们的脚力竟是不输均速奔跑的战马多少了。

  祖厉城,是马超的扬名之地,重回到这里,马超心中也是颇有感触的。往日的一幕幕,不断地在马超的眼前闪现而过,似乎就像是昨日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见到马超率部到来,城上的守军飞快的汇报给了主将成宜,成宜连忙和其他几名官员迎出城来,恭迎马超入城。

  在成宜的身边,马超看到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数月之前,这些人和马超一起并肩作战誓死守卫祖厉城,大家算是生与死共过一遭,此刻重逢,一种别样的情绪,在众人的心头弥漫开来。

  在和成宜、程银等人一一叙话之后,马超在迎接自己的队列末端,意外的看到了一个陌生的面孔。

  当下,马超以询问的眼神看向了成宜。

  成宜会意,立刻走上前来,向马超介绍了起来:“少主,此人名为成公英,原是韩遂部下的谋士,与阎行一起来攻打祖厉的,少主是否还记得,少主在第一次率部夜袭阎行大营的时候,子龙带回来一个人?那便是此人了。”

  经过成宜的提醒,马超终于回想了起来,确实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成公英被太史慈的冷箭射中了前胸,后来在阎行所部被击溃后,这个成公英被赵云用战马给驮了回来,此后马超也没有去关心这件事。没想到他竟是被祖厉城中的军医给救治了过来,看这意思,竟是投效到了成宜的部下。

  这个成公英,在历史上也是有些小名气的,传说复姓成公,单名一个英字,虽是文人,却有着与武人一样的忠义之气,胸中也有些谋略,善于出谋划策,只不过心胸略显狭窄罢了。

  “成公英,素闻你为人忠义,如今为何背离韩遂而投效到我武威军中?”马超紧紧地盯着成公英,开口问道。

  成公英面色一红,羞赧的开口道:“英虽出身卑微,可也知礼义廉耻之大义。韩太守身为汉臣,却举兵叛汉,乃是不忠之举,然成公英身受韩太守知遇之恩,当时也只好以命相随。之后英以性命为报,已经偿还了韩太守的恩情。此身死而复生,全赖成将军所赐,故成公英愿弃暗投明,略尽绵薄之力。”

  “说得好!”马超大声称赞了成公英一句,随后转头看向成宜,道:“这个人,我要了,可否?”

  成宜自然不会推脱,这成公英本来就是赵云救回来的,按理说也应该交给马超来处置,既然马超有心将成公英收入麾下,成宜也愿意承(承为代替字)人之美。

  在祖厉城中修整了半日,补充好了干粮、清水之后,马超也不在逗留,率部继续赶往了陇西,而在他的部队中,多出了成公英的身影。

  一路飞驰,不知跑了多远的路途,马超所部以最快的速度向陇西方向挺进,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陇西郡与金城郡的交界处,再往前,便进入陇西的地界了。

  派出一队探马,去前方打探消息,马超下令其余的部队原地修整,补充水分。当马超看着身后的部众们虽然面带疲惫之色,却不折不扣的执行的自己的命令,手脚麻利并且井然有序的进行修整的时候,马超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一般的部队在长途行军的时候,都需要有特定的后勤兵在后跟随,负责运输作战部队的粮草和衣被等日常用品,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辎重兵部队,但是马超麾下的精锐部队,在马超的刻意训练下,是没辎重部队跟随的,一切的军用物资,都是随身携带,除了没有大型的战争器械外,常见的辎重一样也不缺。

  马超这样要求部下的精锐,是受到后世特种兵的培养而启发出来的。后世的特种兵都是随身携带军用物资,这样就摆脱了受制于后勤辎重部队的限制,可以随意的在战场上往来穿梭,机动性和灵活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提升,而且没有辎重部队跟随,也能起到迷惑敌人的作用,让敌人摸不清自己的行踪。

  当然,特种兵也有其局限性,就是不能单独投入到大规模的战争中,必须配合其他部队才能进行大规模的作战;而且特种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每一个特种兵的都必须要拥有强悍的身体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后才能经过严格的训练,去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

  在看到部下将士们的表现之后,马超知道,他亲手训练的两支精锐部队,正在向着特种部队转型,而且距离他心中的达标水准,已经不远了,在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再经历一些战火的考验,他们便会真正蜕变成马超手中的两把尖刀,马战步战,皆威震敌胆!

  时间不长,被派出去的探马飞奔了回来,在他们的身边,还跟着一辆简朴的马车,赶车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农家汉子。

  探马中的一人,来到马超身前禀报:“主公,兄弟们去前面探视地形的时候,遇到了一群马贼,正在劫掠一队百姓,兄弟们赶上去救援,斩杀了那群马贼,将此人及其家眷救了回来。”

  正在说话间,一个年纪在五旬上下,身穿一袭长袍的文士,掀开了马车的帘子,迈步从马车上走了下来,隔空对着马超行礼说道:“适才遇到马贼,幸亏将军的部下及时赶到,救了吾全家老少的性命,请受此一拜。”

  在这个五旬文士弯腰行礼的时候,马超无意间看到他胸口处露出了一个钱袋的边角,上面隐约绣着一个“贾”字。

  心中一动,马超迈步上前,道:“先生不必多礼。敢问先生是何处人士?因何遭遇到了马贼?”

  那五旬文士直起了腰,答道:“吾本姓文,乃是武威姑臧人士,因做了些买卖,举家迁到了陇西居住,谁料不久前叛军大举来犯,吾不得已之下,只好携家带口意欲重回故土,谁料半路遭遇了马贼,若非将军部下仗义出手,怕是吾将尸骨不存矣。吾代全家老少,在此谢过将军了。”说着,此人刚刚直起的腰身,再次弯了下去,向着马超又行了一礼。

  不光是他,随着他的话,跟随在他马车周边的十几口人,纷纷跪倒在地,向马超拜谢救命之恩。

  听着这五旬文士娓娓道来,马超的心中却生出了一丝疑惑。按时间来说,如果是在韩遂率军围困陇县之前,这个文士举家离开的话,那理应早就离开了陇西才对;可若是在韩遂围困陇西之后,他才离开陇西的话,那他是怎么携家带口的从重重叛军中走出来的?而且,先前马超在无意见看到这个文士露出来的钱袋上绣着一个“贾”字,按照这个时代的风俗,此人理应姓贾才对,他却为何要说自己姓文?此人,对自己撒谎,究竟是在隐瞒些什么?

  重重疑虑,令马超陷入了深思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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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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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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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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