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队约有两千人规模的骑兵队,更是策动着战马,静候在了东城门附近,除了战马偶尔的鼻响声之外,整个队伍沉静异常,一丝丝的杀气,开始在这沉静中蔓延。
哒哒哒——
马蹄铮铮,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太守府的方向传来。
早已静候在此的两千骑兵,同时举目望去,看向了前方。
为首一人,体格匀称,坐下一匹雪白的龙象宝马,骏逸非凡;身上穿着瑰丽的紫金色白虎啸天铠,头上带着一顶狮盔,脑后粗大的白狼尾,随着战马的奔动而随风起伏着;手中握着一杆沉重的紫金霸王枪,虎口吞刃,龙舌虎牙,锋锐无比。
来者,正是马超!
在马超的身后,跟随着关羽、赵云、太史慈、马玩四员大将。关羽外穿绿色锦袍,内穿金色的九龙金甲,手持韩暨打造的青龙偃月刀,端坐在火红色燎原火马背上,长须飘动,勇烈不凡;赵云白马银枪,掌中龙胆亮银枪和身上的白龙雪麟铠,也都是韩暨打造的,坐下的战马则是在武威军的马厩中选出的最好的一匹马,名为小白龙。当初在让韩暨给自己打造武器铠甲的时候,马超特意按照关羽、赵云二人的尺寸和喜好,暗地里让韩暨也给他们打造了这一身装备,虽然珍惜程度比不上马超的虎头湛金枪和白虎啸天铠,但也相差不远了。要知道,他们手中的武器,主材料可也都是融合了天外陨铁的钨钢啊,只是少了一种十分稀少的辅料而已。
而太史慈和马玩的武器铠甲以及战马,都是在武威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那都是最优良的军资了,自然也将太史慈二人的气势,衬托的更加威武了。
除了这四员大将之外,还有一个文人也跟在马超的身后,乃是贾逵。因为马超此去远征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只许胜不许败,胜则还有挽回劣势的可能,若败了,那便是一败涂地,局面再也不可收拾了。所以马超特意让贾逵一同前往,跟在马超身边出谋划策。
贾逵的骑术并不弱,随同大军骑马奔驰,并没有什么难度。
这几个人的到来,立刻引起了武威军的纵情欢呼,尤其是原本马超部下的七百精锐,更是带头欢呼着:“主公威武!此战必胜!主公威武!!此战必胜!!!”原本马超部下是有八百猛士的,远征之际,马超思量再三,还是只召来了七百人,留下一百人守卫休屠铁矿。目前阶段,休屠铁矿的作用是很大的,马超还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秘密。
马超按住龙象的马头,让龙象停止了奔跑,然后高举起手中的紫金霸王枪,仰天怒吼道:“贼人迫近,我等必当以血肉之躯,捍卫身后的家园,誓死杀贼!”
“誓死杀贼,誓死杀贼!!!”跟随着马超的怒吼,两千名精锐声嘶力竭的大喝着。
迎着新年温和的阳光,现场的气氛迅速升温到了沸腾。众人之中,久别战场的太史慈,顿时感到胸中的热血再次沸腾起来,那种在战场上快意恩仇的感觉,又回到了他的身体中。
相比以前上过战场的太史慈等人,赵云却是第一次即将要踏上战场,可他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畏惧,恨不得立刻冲入敌阵之中,杀他个痛快!
鼓舞了军威之后,马超当场做了简单的分组,将部下的两千名骑兵精锐分作了三队,以便灵活作战。第一队由马超亲自率领,赵云充任副将;第二队由暂时关羽统领,副将是马玩;第三队则是由太史慈率领,贾逵担任副将,同时贾逵还要承担起临时军师的职责,为全军运筹帷幄。
午时三刻,迎着悬挂在天际中央的太阳,马超率部飞马奔出了城,向着东方飞快的驰骋而去。
一路上,马超率部快马加鞭,沿着最近的道路,飞快的奔驰着。可无论马超所部的速度再怎么快,可也毕竟是晚了一步,沿途上,败报不断地传来,一个又一个村镇被韩遂与异族人的联军所攻破,许多的百姓流离失所,甚至是在战火中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令马超心急如焚。
在连续昼夜不停地奔驰了两日两夜之后,将士们都已经感到很疲惫了,经过两昼夜不停地赶路,马超所部已经靠近东边的战场了,甚至已经可以看到从东边逃生过来的百姓们了,其中,还有一些溃败的地方军夹杂在百姓们中间。
“主公,停一停吧……”贾逵面露疲态,对马超说道。他毕竟不是武力过人的大将,而是一名儒将,如此奔波,早已令他疲惫不堪了。
马超身边的马玩闻言,转头怒视着贾逵,冷哼道:“先生难道看不见我军治下的百姓们,已经落魄到何等境地了么?这个时候,正是将士们用命的时候,先生何故要停下来?”
马超掀起了狮盔上的面罩,露出了那张英俊中带着刚毅的面庞,笑着说道:“可不要误会了梁道(贾逵的字),一路走来,梁道不辞劳苦,并未有任何的抱怨,此时要停止行军,必然是有原因的。”说着,马超举起手中的紫金霸王枪,在虚空中比划了一下,下达了停止行军的命令。
贾逵粗重的喘了一口气,抓起马背上的水囊狠狠地灌了几大口,然后才喘着粗气说道:“有失斯文,当真是有失斯文了,唉,事急从权吧。”
众人都在等着贾逵停止行军的理由,没想到他开口说出的,竟然是这样一句话,就连马超都感到有些哭笑不得了。
感觉到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贾逵这才回过神来,有些尴尬的说道:“主公,诸位将军,我军目前已经靠近战场了,这两昼夜的行军,将士们早已疲惫,若是遇上了敌军,实在是无法应敌啊。”xǐυmь.℃òm
这一点,马超也已经想到了。从百姓们逃亡的行色上来判断,自己所部离敌人已经不远了,这个时候,确实有必要让将士们休整一下了,否则的话,以现在的状态和敌人交锋,那可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西凉盛产的良马,耐力都是相当强的,可毕竟已经奔驰了两昼夜了,再好的马,也需要休息一下了,不然的话,马超带来的这两千骑兵,战斗力可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了,骑兵的战斗力,那可是有很大的成分体现在战马上的。
人困马乏,遇到了敌人,怎么可能战而胜之?除非是像龙象、燎原火、小白龙这样的宝马,两昼夜的狂奔之后,依然是神采奕奕,丝毫看不到疲倦之色。可惜,宝马可遇而不可求,并非人人都有宝马骑乘的,拥有白义良马的也不过是马超部下的七百猛士,可即便是白义良马,也禁不住这么折腾啊。
见到众人都认可了自己的话,贾逵接着说道:“敌军一路冲杀过来,士气正盛,可正所谓骄兵必败,接连的胜利,难免会滋生敌军自大轻敌的情绪,这个时候,我军就要利用好敌人的这一情绪,给予敌人迎头痛击,遏制住他们的势头。”
听到贾逵的分析,大家都点起头来,先前对贾逵很是不满的马玩,也不再有意见了,反而红着脸对贾逵道了个歉。
在接受了马玩的道歉之后,贾逵掰着手指头数道:“我们目前急需做好这几件事:第一,安抚流民,不能让流民们因为恐惧而滋生出其他的事端;第二,将流民中夹杂着的地方军召集起来,重新形成战斗力,必要的时候,他们或许能帮得上忙,最起码能壮个声势;第三,在这附近找一个易守难攻的村镇埋伏起来,以逸待劳,准备给敌人一个反击,让他们吃些苦头,顺便在他们的身上掠夺,噢,不,找到一些军资、粮食,以备长久之计。”
“妙!”马超率先抚掌叫起好来。看来历史的长河中,真的掩埋了太多的人才了,贾逵这一石三鸟之计,可谓是相当的到位,但他在历史中留下的痕迹,却显得很平凡,浑然不似关羽、赵云等人那样耀眼,实在是有些可惜了。
贾逵的建议,获得了大家一致的认同,并在马超的安排下,快速的执行了起来。贾逵是儒将,更是文人,文人一般都很受老百姓们的敬重,而且说起话来也比武者到位,所以安抚流民的事情,就由贾逵去办理;召集溃败军队的事情,则是交给了由太史慈,他以前当过东莱郡的武官,之前也上过战场,更容易说服和震慑溃败的地方军;马玩负责带着一支小队到附近去勘察地形,寻找适合打伏击的村镇;赵云则是负责警卫和巡视工作,确保马超带来的这支部队不会提前遭到损失;关羽所部养精蓄锐,等待时机。
赵云的职责,贾逵适才并没有提到。马超的细心安排,也让贾逵暗中挑起了大拇指,对自己的这个少年主公,越来越佩服了。
一切都安排好了之后,马超翻身下马,甩了甩手臂,将沉重的紫金霸王枪交给了身边的赵云。对于现在的马超来说,紫金霸王枪的分量,还是有些沉重的,连续拿着它赶了两昼夜的路,已经令马超有些感到吃不消了,毕竟马超现在还没有成长到身体的巅峰状态,若不是他天生神力,恐怕早就累趴下了。
随后,马超走到部下将士们中间,和他们一起吃喝了起来。这个时候,将士们都已经很疲惫了,但是在见到马超来到了他们中间,和他们同甘共苦,他们的内心顿时感到一阵火热,连日来的劳累,瞬间消退了许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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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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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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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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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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