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世史书的记载,这件事应该是发生在董卓离开西凉进京洛阳之前,也就是说,顶多在有一年多的时间,韩遂和边章就会动手造反了。
马超并不迷信后世的史料记载,因为他清楚,史料也是人写出来的,是人,就有可能会犯错误。更何况编写史书的人,永远都是后人,作为后人,又怎么可能准确无误的写出前人的历史呢?误差,是多多少少一定会存在的。
而且,马超也并不确定,自己的到来,是否会让原本的历史轨迹发生偏转,这种不确定性的因素,更加让马超无法准确的拿捏韩遂、边章造反的具体时间。
总之,大概的时间是一年左右,具体的时间,马超却无从得知。
对一些大事有先见之明,是穿越者的优势所在,但这种优势却并非是绝对的,很多细节上的环节,还需要马超花费大量的心思去推敲。
即便是穿越的灵魂,也并非是无所不能的。
理清了思路之后,马超豁然发现,留给自己的时间,其实已经并不多了。
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马超第一次登上历史的舞台,是在数年之后的长平之战,也就是马腾和董卓的部下李傕在长平对峙的战斗中,那个时候,马超已经十八岁了,第一次登上战场,便大展神威,赢得了“锦马超”的赞誉,为世人所称道。
可现在,时间不等人,马超已经等不到数年之后的长平之战了。韩遂与边章策动羌人造反这样的良机就摆在眼前,若是能在这次镇压叛军反动的军事行动中,闯出一片威名,对马超日后的发展,无疑是有巨大好处的。
在这个时代,良好的名声,那就是一块巨大的金字招牌,将会吸引各地的人才被收为己用。想想历史上的刘备吧,他在军事生涯的早期,除了有个仁义的好口碑,还有什么?不过是一个四处寄人篱下的丧家之犬罢了。可他就是能利用自己苦心制造出来的这个好口碑,广收羽翼,最终一路跌跌撞撞的成功爬上了帝王的宝座。
相比刘备,马超出身名门,家道虽大不如以前,可父亲马腾毕竟还是一方郡守,麾下有自己的军队亲随,放到后世,那也算得上是名符其实的“高富帅”了,比刘备的起点不知高了多少,刘备能做到的事,马超为什么不能?
所以,出名要趁早,趁着刘备之流崛起之前,将猛将良臣尽可能多的收到自己的麾下,日后才有足够的底气和其他诸侯一争长短。因此抓住韩遂、边章等人造反的机会,马超必须要提前登上历史的舞台,并争取在这个舞台上一鸣惊人,上演一幕精彩的开场秀。
只是,马超今年在只有十四岁,身体还处于发育中的状态,距离巅峰还有着很长的一段距离,即便是一年之后,他也只不过十五岁而已,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开场秀博得满堂彩,是马超眼下急需思考的问题。
单纯的依靠武力,像历史上那样大杀四方,显然是并不太可能的了,如今的马超身体成长状况,远远未到巅峰,这就注定了他很难依靠武力去解决所有的问题。那么除了武力之外,自己还有什么依仗呢?
思来想去之后,马超最终决定自己来组建一支队伍,按照后世特种兵的训练方式,把他们训练成一直精锐之师,当战局陷入僵持,需要以斩杀敌人首脑来解决问题的时候,这支精锐说不定就能发挥出特有的作用来了。
其实马超并不知道后世特种兵的具体训练方式,可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肥猪跑的。前世的时候,马超就十分喜爱战争策略类型的游戏,也很是偏爱看那些战争题材的电视剧,尽管无论是游戏还是电视剧,都不可能触碰到特种兵的精髓之处,可马超还是学到了一些皮毛的。
就以这些皮毛的积累,马超就有充足的自信,自己能够训练出一支这个时代中,极具特色的精锐部队来。毕竟,数千年时光的沉淀,那可不是摆设的,是无数人用心血堆积出来的经验啊。
确定好了方向之后,马超忽然又想到了一个让他头疼的问题。他没有钱来养兵啊!xiumb.com
马超身为太守之子,自己衣食无忧这没错,可若是想组建一支部队,哪怕只是数十人的部队,他都是捉襟见肘啊。
怎么办?怎么办???
马超反复的问着自己,一时之间无法找到答案。向马腾伸手要钱吗?那岂不是和后世的啃老族没有任何区别了吗?马超一直认为,自己创业,用的却是老子的钱,是极其可耻的事情,尽管这在后世已经成为了常态。
母亲去世的早,父亲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自己几兄弟拉扯大,已经很不容易了。军中、郡内的各项事务,父亲也要花费大量的心思的去打理,马超又怎么好意思还去给父亲找麻烦呢?
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无可奈何之下,马超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便决定先到武威郡内的集市上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
马超此前一直醉心于练武,很少有闲情逸致去逛集市,自然对这个时代的集市没有什么直观印象,为了更好的了解人们的需求,马超还特意拉来了庞德做向导。两人收拾了一下,换了便装刚要出府,也不知马云禄从哪里得到了消息,非要闹着一起去不可,不光她要去,她还拉来了马休、马铁和马岱三兄弟,闹着要马超带大家一起去。
马超对自己这个小魔女胞妹,一向是没有什么好办法的,也就只好任由她跟着了。
看到马超“屈服”在了自己的魔爪之下,马云禄得意洋洋的向马休三兄弟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然后小手一招,带着他们跟在马超身后,一同向集市上走去。
马超一行人迤逦来到了武威郡内的集市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除了庞德的神态还算正常外,其余几人的脸上都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好奇之色。
庞德协助马腾处理军务、政务,自然是见过世面的,平日里也没少到集市上来;马超几人就不同了,他们平日里衣食无忧,根本不需要到集市上来采购,现在看到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怎能不让他们好奇呢?一双双眼睛,无论看向哪里,都带着十足的新鲜感。
马超的心思又和其余几个弟弟妹妹不同,他的心里不但有好奇,还有由衷的敬佩。
在如今这个乱世,武威郡内的集市还能如此人声鼎沸,人们无意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感,这可都是马腾费尽心血的结果啊!是马腾以一己之力拼命的维护,才保留了眼前这有几分世外桃源景象的集市啊。
顺着街道一路向前走,马超的注意力完全被集市上的东西所吸引了。
集市上,卖什么的都有。各种各样的丝绸和布匹、鲜翠欲滴的瓜果蔬菜、颜色深沉的药材、甚至还有卖字画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马超一边走,一边看,暗自在心中将各类商品分门别类,逐一筛选着其中最受欢迎的物品。
在集市上逛了好久,马超发现这里什么都不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东西,可谓是应有尽有。其中比较受欢迎的商品,经过马超的总结,都是关乎于衣食住行的。比如说能填饱肚子的粟米,就比草药价格高;能蔽体的棉布,要比字画价格高等等,总而言之,武威郡内老百姓们对基本的用度还是很关注的,而对那些稍微贵一些却又没什么实用性的东西,就不怎么感冒了。
这一现状,反映出了武威郡看似繁华的外表下,隐藏着的低下购买力。说白了,武威郡内的老百姓们,手里的五铢钱也只够维持各自生计的,他们只肯把钱用来购买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舍不得去购买那些较为奢侈的东西。
窥一斑而见全貌。马腾殚精竭虑的治理武威,郡内民众的日常生活状况尚且如此,可见武威老百姓们的情况并非个例,甚至其他的郡县,比之武威的老百姓,还要远远不如。
这个问题不是某一个人能改变的,而是当今大汉的整体环境所决定的。随着各地战乱不断,粮食的价格被越炒越高,一些拥兵自重的诸侯亦或是不良商贾又大量的囤积粮食,最终受苦的人,只有那些辛辛苦苦种植粮食的老百姓们了。从头到尾辛勤劳作了一年,到头来,却还要为最基本的粮食而发愁,这难道不是最可笑的讽刺吗?
“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枯荣咫尺异,惆怅难再述啊。”
感概万千的马超,忍不住一声长叹,发出了心声。
这样的朝廷,这样的江山,还有什么维护的必要?不破不立,与其山河破碎,黎民百姓们苦不堪言,反倒不如推倒重来!在这一刻,马超的内心世界毫无征兆的变的坚定了下来,如果说之前他只是想把这个动乱的时代,当成是一场异常拟真的战争策略游戏来对待的话,那么现在,他是真的想为这些可怜的老百姓做些事情了。想要达成这一宏远,有一个前提,就是他必须要站到这个时代的最巅峰,然后才有能力去改变一些东西。这个过程艰险、漫长,甚至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但马超已经决定,无论前面有多少艰难险阻,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也要去闯一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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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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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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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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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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