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一直以为的那个小女孩,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大了,她可能甚至比他还要透彻地看清了这一切。
他难得没有把她当成小孩子,向她邀约:“要不要和我喝一杯?”
明明很突兀,沈芸却只觉得高兴,忙不迭地应下了。
庄园有地下酒库,可是沈墨不常来,也没什么存货,只有几瓶红酒,还是别人送来的。
沈墨没有给沈芸喝太多,只给她倒了一杯,倒是他自己,喝了不少,颇有点借酒消愁的架势。
沈芸心知肚明他为什么这样,却还是狡猾地选择了闭口不谈。
她看着他把自己一点点灌醉,却第一次没有勾引他的冲动,她忽然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他可怜。
可她终究还是那个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沈芸,她自私自利,不懂退让,更不知成全。
五瓶红酒下肚,沈墨终于成功地把自己灌醉。
沈芸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墨,别怪我……你知道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我现在只有你了啊,在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面前我也只有你可以炫耀了。”
……
沈墨失约了,第二天,小冯并没有出现在苦难镇,他也没有。
夏茗儿也不知道自己心里面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好像是松了一口气,却又隐隐有些失落。
在她被沈墨软禁的那一个多月时间里,艾伦重新帮她做了一套擦鞋工具,可从她回苦难镇以后一连有好几天都没见着艾伦的人。
她问了弗罗伦丝几次,她只说艾伦在外找到了一份工,要外出一段时间,之后夏茗儿也就没有再问。
离了沈墨的掌控,夏茗儿开始跟着弗罗伦丝重操旧业。
摩尔街头依旧无比繁华,夏茗儿替人擦鞋的动作也越来越熟练,可是她偶尔还是会走神,想着会不会有一天,再摸到一双一尘不染的男士皮鞋。
而那双鞋子的主人刚好有一副天生的好嗓音,听起来冷冷的缺乏温度,却又有着金属的质感,对她说“夏茗儿,别来无恙”……
想着想着,心中莫名有些酸涩,她惊觉脸上有些湿意,刚想抬手去摸,却听一旁的弗罗伦丝急忙忙道:“夏,下雨了,今天早点收工吧!”
夏茗儿仰起头,感受着密密麻麻落在脸上的雨丝,原来竟是下雨了……
眼见着雨越下越大,弗罗伦丝见她一动不动的样子,手脚利索地帮她收起了工具,随即把盲杖塞进她手里。
“别发呆,生病可不是好玩的事,你知道我们没钱看医生。”
紧接着,她拉着夏茗儿一路小跑到街边一家店铺的雨棚下躲雨。
这场雨来得毫无征兆,豆大的雨滴落在雨棚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有点嘈杂,却很有生气。
身后的蛋糕店正传来阵阵扑鼻的香,夏茗儿摸了摸钱箱,对弗罗伦丝说:“弗罗伦丝,我今天运气不错,客人比往日多很多,我请你吃蛋糕吧!”
弗罗伦丝却是很不屑地皱了皱鼻头:“这种东西又甜又腻还没营养,有什么好吃的?”
夏茗儿挽着她的手臂撒娇:“求你了,弗罗伦丝,其实是我想吃了。你就进去帮我买一个,那个上头有奶油的,还放了樱桃的那种……”
说着,她从钱箱里摸了一把钱出来塞给弗罗伦丝:“快去买,快去!”
见夏茗儿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弗罗伦丝终究还是拗不过她,转身走进了蛋糕店。
那么小小的一块蛋糕,需要她们擦七八双鞋才足够买,弗罗伦丝很是心疼,只买了一个,用的是她今天大半的收入。
可当她把那块蛋糕塞进夏茗儿手里时,她却又推回了给她。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我还是想祝你生日快乐,弗罗伦丝。”
弗罗伦丝一愣,眼眶明显泛红,却还是嘴硬地道:“给我的?我又不喜欢吃这种东西!”
是吗?夏茗儿几乎能想象此时此刻她脸上是何等别扭的表情。
弗罗伦丝不知道,在夏茗儿还看得见的时候,她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她偷偷对着这家店的橱窗悄悄吞口水。
“可是我只买得起这么小的蛋糕,弗罗伦丝你就不要嫌弃,勉为其难吃了吧。”
看她那一脸讨好的笑,弗罗伦丝就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哽着声说了一句“傻气”,然后就开始吃蛋糕。
很小很小的一口,她品味了很久,又挑了很大很大的一勺,递到夏茗儿嘴边:“你也吃。”
夏茗儿想推拒,却又听她急急催促:“你知道我不喜欢吃甜食的,这么大一块我可吃不了,天气热,这东西不好放,会坏掉的,你快吃。”
弗罗伦丝到底喜不喜欢吃甜食这件事,夏茗儿无从考证,可她知道,真正不喜欢甜食的人,是连闻一下气味都会皱眉的。
可弗罗伦丝不会,在经过这家蛋糕店的时候,她脸上只有渴望和留恋。
夏茗儿听话地吃了一口,笑:“真好吃,弗罗伦丝你不喜欢真的是太可惜了。”
弗罗伦丝神色一暗,似喃喃自语般道:“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喜欢,只是……”
“弗罗伦丝你为什么总是这么不坦率,喜欢就喜欢,说出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世界上即便没有其他人愿意纵容你,可至少你自己可以对自己好一点,你真的……不用事事都委屈自己。”
认识弗罗伦丝这两年,她总是这样,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她和艾伦。
有什么好东西也都会让给她和艾伦,明明自己也喜欢得不得了,却表现出一副很厌恶的样子。
神经粗壮艾伦没有发现异常,可夏茗儿毕竟是个纤细敏感的女人,日子久了次数多了,自然也明白过来弗罗伦丝的隐忍和体贴。
听了夏茗儿的话,弗罗伦丝原本还在迟疑不决的眼神忽然变得坚定起来。
她看着夏茗儿,轻声道:“对不起,夏……”
夏茗儿以为她是在说沈墨的事,只笑着安慰她:“不要自责,沈墨那个人我了解,他想要做的事没人阻挡得了,就像他不想做的事,也没人勉强得了。弗罗伦丝,不经过这一回,我怕是还没能对他彻底死心。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件好事。”
和沈墨的这场梦,她做了已经近十年,也是时候该梦醒了。
“是吗……?”弗罗伦丝又眸光沉沉地看了夏茗儿一眼,终究没有再说话。
两个女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在雨中的街道雨棚下共享了一块算不得大的蛋糕。
雨停的时候,弗罗伦丝拉着夏茗儿往回走,这一路她都没有松开她的手。
夏茗儿甚至能感受到来自她掌心的汗,有些热有些黏,明明不是很舒服,却让人舍不得松开。
也不知走了多久,夏茗儿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脚步声,感觉有很多人同时从某个方向涌来,然后又齐齐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
紧接着,有一道轻佻的声音从正前方响起:“哟,你终于把人给带来了,还以为你不管你男人死活了呢!”
夏茗儿如今也算是“闻”人无数,听到这把声音,就知道声音的主人不是什么善茬。
心焦之下,她甚至没有去细想那个男人话中的深意,只顾着把弗罗伦丝往外推:“弗罗伦丝你快走,不要管我。”
她眼睛看不见,带着她,弗罗伦丝也跑不掉。
可她大义凛然的行为却只引来男人的一阵讥笑:“别傻了,这里是阿玛蒂亚的中心区域,你以为你们能跑得掉?”
阿玛蒂亚,整个F国的灰色地带,牛鬼蛇神的聚集之地,是个没有任何法律和规章可言的地方。
夏茗儿不明白,是不是说回家吗?可弗罗伦丝为什么会带她来这儿!
刚想向弗罗伦丝确认些什么,却听她一字一句十分平静地道:“夏,对不起,我不奢求你能原谅,可是艾伦被他们抓起来了,我必须救他。伯纳德说,只要我把你带来,他就放了艾伦,我没得选……”
伯纳德……这个名字,夏茗儿也曾听闻过几回。
据说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男人,亦是整个阿玛蒂亚的灵魂人物,在阿玛蒂亚,无人不听其号令。
毫不夸张地说,在阿玛蒂亚乃至是整个F国,伯纳德都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没有人敢不卖他几分面子。
可是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会忽然抓了艾伦,又指名要她来换?
夏茗儿还在恍神,就听一道听起来有点耳熟的男音从右前方响了起来:“小白兔儿,你还真可怜,丈夫不要你,就连朋友都出卖你。看来这个世界除了我,怕是没有人会真心对你好了……”
男人略带戏谑的语调让夏茗儿立刻想到了那个兵荒马乱的夜晚,船舱里带着混杂着汗臭味和海腥味的浑浊空气仿佛又在瞬间闯入鼻尖,紧接着是手心里男人滚烫炙热的热情……
最后是杂乱的脚步声,喧嚣的警笛声,还有男人最后那一句“我很快就会回来接你的”。
夏茗儿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到底有多好,不过是上了一次偷渡船,居然就遇上了这么了不得的人物。
“你是……伯纳德?”
她用的是疑问句,可语气里却是无比确信。
失去视力以后,她只能依靠自己的鼻子和耳朵,所以她不会认错的,他的声音和他身上的气息。
男人已经把他那满脸的胡子刮了个干净,他如刀削般立体的五官就这样毫无遮掩的暴露在空气中,那双蓝色的眼睛更像是把整个海洋都装在了里面,让人不由自主就沉溺其中。
伯纳德生性豪爽不拘小节,在场的都见惯了他不修边幅的一面,一下子见他如此精致,反倒是有点不习惯了。
尤其是那些个女性,个个都挪不开眼,就连弗罗伦丝见了都在心里暗叹,原来传闻中那个如撒旦般的男人竟是这般年轻,又长得这般好看。Χiυmъ.cοΜ
男人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只轻声道:“其实我更喜欢我的女人叫我亨利,虽然这个名字有点烂俗。”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抱歉,临时发生了一些事,我来晚了。”
他突如其来的道歉倒是让夏茗儿有些不知所措了,事实上,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她也根本就没有把他的那句“我很快就会回来接你”放在心上。
夏茗儿心里的想法很诚实地就表露在脸上了,常人可能还看不出些什么来,可是在阅人无数的伯纳德面前,她就跟个透明人一样。
“小白兔儿,你这也让我感觉很受伤呢!难得我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你却一点都没有把我放心上,如果我不出现,你是不是压根就已经忘了我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神伤,这让夏茗儿感觉自己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只能尴尬地干站在原地。
“诶,你还真不会讨男人欢心……”
闻言,夏茗儿眉头又是一皱,根本无从反驳,她确实不懂讨男人欢心,不然也不至于和沈墨落到如今这般境地。
看到她那副老实巴交又手足无措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想逗逗她。
只见他一把把她拉入怀里,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隐秘而放荡地用自己的身体蹭着她。
夏茗儿想要闪避,却被他不由分说地扣住了腰,而他的唇也十分暧昧扫过她的耳廓。
男人的声线慵懒中透着一股子诱惑:“瞧,光是看到你我就硬了,这一回,我可不会让你有机会逃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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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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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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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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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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