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那名昏迷的警员抬走时,隔着车窗,我看到他垂落在担架外那条手臂。
原先的疹块已几乎连成一片,肿成了馒头状,离很远都能看到皮肤里隐隐泛着水光,他的皮肤白得像是死人。
我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手臂。
有点意外,手臂上那些原先跟这警员身上一样到处肆虐的疹块,此时竟已在不知不觉中消褪了很多。这会儿看上去,它们就跟快要恢复的蚊子块似的,浮在皮肤表面浅浅一层,若不仔细看,几乎完全看不出它们原本狰狞过的模样来。
由此显得手腕上那排血渍还没完全干透的牙印,格外的突兀。
猩红一排血窟窿,张牙舞爪,触目惊心,就像丘梅姐消失前一瞬那张可怕的脸。
因此冷不防听见身旁传来的那道话音,我不由自主一个激灵。
“怎么,靠在门上很舒服?”
话音淡淡,我肩膀僵了僵。
从上车开始,我就在下意识地同冥公子保持着距离。
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
他又一次救了我,但我压制不住亲眼目睹自己被他吸血后,那股本能而来的应激反应。
不想让他看出这一点,我很快抬起头,用目光朝车窗外指了指:“那些金属块,你不打算要了?”xiumb.com
昏迷的警察被抬走时,已经有人留意到他身周那圈散乱分布的铜块,有人戴着手套在摆弄它们,有人在对着它们拍照,还有人在若有所思看着周围一片片枯萎的植物。
冥公子循着我视线,朝那方向瞥了眼:“那是春秋时期的咒字鬼脸钱。”
“春秋时期的东西?听起来很值钱……”
“这东西的价值不能以人的金钱来衡量。不过,既然鬼脸没了,它们也就不再有任何价值,所以无需再去收回。”
“哦……挺可惜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鬼脸钱,但从名字和冥公子几次对它们的使用来看,这模样特别的古币,必然是某种驱魔辟邪的器具。
若搁在平时,也许我会继续追问这些东西的具体来历和确切作用,但此时此刻,按着我手腕上那排齿痕,我已不再有多少心情去好奇这些东西。
窗玻璃倒映着冥公子的脸。他依旧是骷髅的模样。
骨骼里渗透的血液已经失去了新鲜的颜色,透过窗玻璃的倒影,此时他整个儿看起来是黑色的。
乌黑的骷髅,带着种金属般光泽,森冷且诡异。
“我脸上又长出花了?”
正自看得出神,那目不转睛看着路面的骷髅,忽地再次开口问我。
车身的颠簸令我晃了下,藉此收回视线,我压了压心底有些复杂的情绪:“刚才是在想丘梅姐的事。”
这既是托词,也是实话。
直到现在我仍还不能把她同先前那个可怕的怪物联想到一起,哪怕知道了那么多关于她这两年的遭遇。
所以一开了这个话头,我便禁不住继续说道:“总觉得,一切就跟做了场噩梦似的。想想我离开家乡也不过就是两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时间,她竟然发生了那么多事,我都不知道她背负了那么多,这两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说到这儿,忽想到点什么,我皱了皱眉:“不过,无论老姨的话也好,王川的话也罢,我总觉得好像哪里有点不太对劲。”
冥公子瞥了我一眼:“怎么不对劲?”
“王川说,丘梅姐在婚后仍同刘立清保持着关系,甚至是身体上的。但我觉得,丘梅姐不是这样的人。”
说话间,有红蓝交替的光芒闪进车内,我透过后视镜,看了眼那辆快速远去的救护车:“我没有兄弟姐妹,她就跟我亲姐似的,从小常跟我睡一张床,吃一桌饭,所以她是什么样一个人,什么样的性格,也许我叔婶都不如我了解。
她这人脾气太好,也太容易妥协,因此后来跟刘立清的那些事,包括和王川的草率婚姻,也可以说是性格决定命运。所以我觉得,以她那样一种性子,绝不可能做出婚后出轨的事。而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她竟还借着王川的手,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的警察。
人说,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无论王川还是刘立清,可以说,他们都活该有着遭她恨的地方。但是那些警察跟她是无冤无仇的,所以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而且,手段还那么可怕……”
“你是否还记得那名姓赵的记者所说的话?”
“姓赵?”话刚说到一半,忽听冥公子将话题一转,我微怔,“……那个断头鬼?”
自然是记得的。
想起当日那个名叫赵实鬼魂捧着头的模样,仍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我对他印象深刻。
“他曾说过,他们在对阎王井进行拍摄的时候,拍到了一个东西。”
此时车已经过阎王井附近,我抬眼看向窗外,刚好看到不远处那栋黑幽幽耸立在一片荒地里的太平间,遂迅速收回视线,点了点头:“是。他说那东西不仅会移动,而且还爬出了阎王井……”
“那你是否还记得,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到你堂姐魂魄的?”
我想了想:“应该是从他们看到了自己在阎王井所拍的那些照片之后。”
“那么他当时所述说的关于你堂姐出现后所发生的事,你可还记得么?”
“记得。”
记得十分清楚。她的出现间接导致了那两个记者的死,并且死后还不得安生:“那时候只觉得她好像比在我租屋里出现的时候更可怕,现在想起来,是不是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控制了王川?”
“没错。”
“可是,她怎么会变成这样……”想起她之前骑在王川肩膀上,利用他活人的躯体来克制冥公子不能伤害无辜人类这一弱点,我不由再度皱紧了眉:“记得在我租屋里她试图附我身的时候,她还没有这样的手段,我觉得,那天她被你驱逐的时候,看起来是完全没有任何招架之力的。”
而不像这次,冥公子甚至被她逼出了原形。
“这情况有点复杂。”沉默了片刻,指骨轻击了下方向盘,冥公子答道。“人死后,可能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令他们的魂魄停留在这个活人的世界。但停留的时间通常不会很长,因为在人间留的时间越久,魂魄就越容易失去自我,直至最后,因为彻底的迷失,于是浑浑噩噩成一种混沌般的东西。
那天我在你家,只是驱走了你的堂姐,因为她不属于可被灭除的恶灵。
但她魂魄遭受了创伤,所以在逃离你的租屋之后,失去了继续纠缠你的力量,她被朝天门吸引着,返回了这个她遗体所在的地方。
由于在活人的世界游荡太久,她逐渐已开始混沌化,这让她在回到此地后,因遗体曾与阎王井的接触,而受到阎王井里某些东西的影响,开始吸食魂魄。因此,若以前还只是因怨气而凝结的怨灵,从她吸食魂魄的那刻开始,她已经完全厉鬼化,并以成倍的速度加剧了她自身怨气的高涨,由此,彻底丧失了自我。”
“……所以说,后来那个占据了王川身体的丘梅姐,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丘梅姐了?”
“可以这么说。”
“所以,是我害她到了这个地步……”
说完这句话,我一动不动靠在椅背上,半晌没再吭声。
天很热,可是身上一个劲地发冷,仿佛那片鬼雾所带来的温度还没在湿热的空气里消失干净。
于是手不自禁地握紧。
手腕上伤口由此被逼出的血,刺眼得令我心里乱成一团麻。
一切都在告诉我,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我失手掉落的那只手机,丘梅姐不会逐步变成这样。
至少,在她经历了那一切悲剧后,死亡和阎王井的超度,能让她从此再也感觉不到任何伤心和痛苦,平静于永久的沉睡。
是我打破了这一切,让她死后变得更加悲惨,甚至还导致了那么多人的死亡。
情绪由此变得更加糟糕,甚至带着某种恐惧,我用力交握着双手,一时有些难以呼吸。
直至冥公子从储物格里取出纸巾,递到我面前,我才意识到手腕上已是潮湿成一片。
“我曾对你说起过,你奶奶从阎王井里带走那件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东西时,我没有阻止。”接过纸巾飞快按到手腕上时,我听见他这样说道。
我抬头看向他:“是的,你说那是命运使然。”
想了想,我又道:“但其实我并没听太明白,这所谓命运是个什么意思……”
“你堂姐的死是命,你手机掉进阎王井是命,你不信迷信没有按着村里的规矩做是命,我籍由你的不守规矩而得以从被困了那么多年的阎王井里出来,也是命。这就是我所谓的,命运的意思。”
“可是……”
我本想说,可是这不一样。
当初他听任我奶奶把他的东西带离阎王井,是他预知的一个结果。因为他说那是命运使然,这足以证明,他知道那东西会被我奶奶带走,而他并不打算阻止,或者说,并不打算违背那个命运。
这跟我的状况,根本不一样。
但话没说出口,因为此时此地,纠结这样一个问题似乎并没有任何意义。
我不知他说这样的话是为了安慰我,还是别有所指。
无论他说些什么,那张骷髅脸上也不会有任何表情。
由此产生的静默,令空气中始终回荡着的噪音变得格外嘈杂。
那是车身在小路上被颠簸得像在被五马分尸般的声响。
说实话,原本我压根没想过这辆车还能开得起来。
它不仅整个车身锈得已几乎看不出原本奢华的模样,四个轮胎更是被腐蚀得如同在地底下埋了好几百年的干尸,完全不像是还能转动的样子。
不过,既然这车的发动机在这种状态下都还能启动,其它的,大概也就没什么不可能。
只不过发动机的声音已完全没了几百万豪车所该有的顺滑动听,此刻这辆宾利,就跟拖拉机似的,轰隆隆一下下喘着疲乏的粗气。
又因速度的提升,整个儿颠得仿佛要散架了般,这让我很快有了晕车的感觉。
想吐,想让冥公子把车靠边停一下,但忽觉有些不太对劲。
不由朝冥公子看了眼,随后,目光落在仪表盘上。
仪表盘上的时速让我愣了愣。
似乎从我俩陷入沉默后开始,不知不觉,这辆车从原先的三十码,竟然升到了八十。
八十码的时速,若在高速上,一点儿也不快。
但在这种乡间的小路上,不仅太快,而且颠得让人极为难受。
他为什么突然间要加速?
这问题刚从脑子里闪过,我再次被一阵颠簸晃到车窗边。
堪堪坐稳时,无意间抬头往外一瞥,我吃了一惊。
我发现,不远处那栋本该早被甩去很远的太平间,此刻像个孤独的幽灵一样,竟又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眼前。
这是怎么回事……
匆匆回头想问,没等出声,冥公子突然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指骨的摩擦让我嘴唇骤地一疼,但也瞬间让我清醒并警觉了起来。
因此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只一动不动看着那栋黑色的建筑物,在冥公子继续加大的油门中,再一次绕过弯口,沉默又阴冷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但这一次,那栋建筑上多了点东西。
飘飘荡荡在太平间的楼顶上,一团暗红色的人影。
披头散发,红色袄子在夜空下透着枯血般的紫,那人两手高举过头,手上托着一个哇哇大哭的……死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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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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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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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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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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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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