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冥公子>第 25 章 缠身四
  人是个矛盾综合体,一面对命运这东西充满信仰和畏惧,一面又会在“命该如此”的时候,满心眼只有一个信念:我不信,我不服,我不接受。

  即便是命中注定,在一切没到最后关头之前,纵然心灰意冷,却也没法就此踏实接受那样一种命运。

  这种抗拒跟勇敢或怯懦无关,纯粹本能。

  所以我没有许愿让冥公子替我除掉那只鬼。原因很简单,除掉那只附身的鬼,对于冥公子这样强大的鬼来说,绝对是举手之劳的事,但仅仅只是除掉那只鬼,根本就治标不治本,对我所剩下的那一小段屈指可数的余生来说,更是毫无意义。

  所以我希望,自己可以尽最大程度地利用这个他所赋予我的唯一机会,就好比在一贫如洗的时候,你突然拥有了一笔上亿欧元的存款,但只给你一次兑现的机会,你会打算怎么利用?

  他给我考虑的时间只有五分钟。

  五分钟后,若没有答案,权利便自动失效。所以我考虑了三分钟,然后对他道:“逆天改命的事你做不了,那么让气候出现短暂的变化,你做得到么?”

  “你想要气候做出怎样的变化。”他不动声色看着我问。

  “我想要你让这天下一场雪。”

  “三伏天下雪?”

  “对。”

  “为什么。”

  “因为这个。”说着,我撩开脖子上的头发,指了指颈窝上方那三颗青春痘一样的黑色东西。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瞥了眼后问我。

  “就在今早和你出门前,我照镜子时发现的。”

  “所以,放弃报仇的机会,只为了在死前看一场三伏天的雪,是么。”

  “报仇没法让我朋友死而复生,也不会让我的状况有任何好转,不如用三伏天的雪给她以及我自己送送行得了。”

  “想法倒是很浪漫。”

  “能办到么?”

  他没回答,只是伸手在我面前的窗玻璃上轻轻叩了两下。

  “呀!”然后我听见窗外有人惊呼了声:“下雪了!快看啊!!三伏天居然下雪了!!”

  晴空万里的大太阳底下飘着棉絮般的雪。

  雪很白,映得天特别蓝,树特别绿,花特别鲜艳。不知道今晚的新闻联播会怎样播报这则诡异气象,但奔跑在雪里那些兴奋的人,以及他们手中忙碌的手机,很明确地昭示着一点,此刻网络上一定为此热闹非凡。

  很快,地上和屋檐上就覆盖了薄薄一层白色,很漂亮。这短暂的美丽在灼热阳光下争分夺秒地生存着,我也同样争分夺秒地看着这一片景色,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过了片刻,用力吸了口气回过头,对身旁的冥公子说了声:“谢谢。”

  “也谢谢你的东西。”他握着我的画册,对我笑笑。“很不错的画,希望你今后不要后悔眼下这个决定。”

  有那么一瞬,我觉得他似乎话里有话。但只当做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我认真地点了下头:“不会后悔。”

  于是他用画册拍了下我的肩,转身走了。

  我目送他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又按捺着等了两三分钟。

  眼见着外面的雪似乎在逐渐变小,才推开边上的安全门沿着楼梯朝下奔去,一路奔得很快,到底楼心跳得突突的,但仍不敢放慢脚步。

  因为冥公子说过,为安全起见,这场雪所维持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刻钟。

  一刻钟后雪停,地上这一层薄薄的雪必然会在头顶灼热的阳光下很快蒸发干净,所以一秒钟都不能再耽搁,我迅速在大楼后面找了块无人经过的僻静处,抓起一把雪用力揉了揉。

  揉到手心有点发麻,然后取出包里的水果刀在自己左手食指上用力一划,划出道能让血迅速流出的口子,便一边立刻将血滴在雪地上,一边以此为中心点,在这地方倒退着绕起了圈子。

  绕七圈。

  其间必须保持血一直往下滴,所以最后一圈之后,地上已烙着深深一团血印子。

  我在血圈中间蹲了下来,口中默念:“有请雪菩萨,有请雪菩萨,有请雪菩萨……”

  得念七七四十九遍。

  如果这时刚好有路人经过,恐怕一定会跑去把精神科大夫找来。

  事实上,在今天发现我脖子上冒出那三粒东西之前,我也还始终只将它当做一个迷信可笑的夜间故事。但仅仅几小时后,我就认认真真地按着那迷信的说法一丝不苟地去做了,甚至用掉了冥公子送给我的唯一一个能驱使他为我做事的愿望,可见,死亡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

  大到它足以逼迫一个正常的人去做一些原本在他眼里极其可笑、乃至极其不正常的事。

  不过,尽管如此,尽管我曾经认为它是荒诞的,但它的确曾经在我身上发生过,应验过,虽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想得起来那一段遥远得过往。

  否则,我也不会轻易拿着那么昂贵的资源去尝试,不是么。

  而之所以促成我仅在三分钟的思考后,就匆匆作下了这样一个决定,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曾经是个“泥巴人”。

  我们村的人把那种出生时身上长着大片胎记,以至影响到全身肤色的婴儿,称作‘泥巴人’。

  并非多大歧意,只是看起来黑了吧唧的,的确像是从泥巴里捞出来的人。

  这种病症现在已经绝迹了,但在我出生前的那些年代,村里出现过好几个。得这种病的婴儿通常免疫力很差,所以活不太久,而我出生时,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泥巴人’。

  小时候常听叔叔开玩笑似的说起,刚出世时的我把所有人都吓到了,因为全身色素扩张非常厉害,也非常深,可以说,除了手和脚之外,几乎全部皮肤都被那些色素给侵占了,简直像从非洲来的小黑人,比村里所有得过这种病的人都像团泥巴。

  医生说那是胎记,长大后用激光应该可以去除一部分。可是别人用激光除色斑那是去除脸上一小块,我全身那么大一片,只怕得植皮才能整得透彻了吧。而且这种整容手术那么昂贵,岂是我们这种小乡村的普通家庭所能负担得起的。

  所以那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要带着这么一身‘泥巴’皮过一辈子了,然后跟其他得过这种病的人一样,早早亡故。

  但后来,不知道妈妈从哪里找来个大夫,在我差不多三四岁的时候,把这身皮给治好了。

  不过那个所谓的‘大夫’,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医生,而是个问米的。

  问米应该是算命问阴阳的一种吧。但他一不算命二不问阴阳,专门给人治疗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病。

  叔叔说,那时我妈前前后后跑了五六次,才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把那老头请到我们家来。

  进门后,他看了我一眼就说,这丫头的症状怕是被东西给缠了,泥巴人哪有黑的那么厉害。但是缠她的那个东西很厉害,一般的方法请不走,恐怕要把雪主人找来才能行。

  那什么是雪主人?

  他说,天上下的雪,它们的主人,就叫雪主人。因为不单能给人治疗百病,还有求必应,所以也称雪菩萨。

  我爸妈一听,当即问,那可不是要等到冬天才能请了么?

  老头摇摇头,说,非也。只有三伏天大日头底下所下的雪,才能从中请出雪菩萨,一般的雪里根本就请不来。

  那可不就等于没救了么。世上哪有在三伏天下的雪?而且还是在烈日里下的雪?

  但让我爸妈完全没想到的是,这问米的老头倒是果真不负他的名头和他如此难请的傲气。因为。就在他们以为这老头根本就是个江湖骗子,在存心逗他们玩的时候,老头真的在当时三伏天的气候里,让朗朗晴空下了一场雪。

  雪维持的时间很短,短到其它地方根本就来不及听说这么一则奇特的气象消息,就停了,并化了。

  但他们却在那短短时间里真的请到了雪菩萨。

  只是没人看见雪菩萨到底是长什么样的,也没人见过它究竟是怎样治疗了我的病。据说我爸妈瞧见过,但可能是跟老头许过什么诺言,所以始终守口如瓶,从没跟别人提起过,只是反复肯定道,神,那东西真的很神,真是神得跟神仙菩萨一样.

  一夜间就让我一身黑皮恢复了正常,确实是很神。

  所以懂事了以后,我常被叔叔他们开玩笑一样地问起:北棠,雪菩萨到底啥样啊?

  但我哪里还记得那些三四岁时的东西。甚至连自己得过那种奇怪得皮肤病都完全没有印象,到了中学之后就更是当做笑话嗤之以鼻,时至今日,才被我认认真真地想起来,一半是被急剧笼罩而来的死亡阴影所迫,另一半,则是为了实在不甘屈从于身上这既定的命运,以及这命运所给我身边无辜者造成的恶果。

  因此非常认真地请了四十八次雪菩萨后,在念最后一遍前,我牢记着听来的步骤,用力朝地上磕了三个头。

  眼角瞥见远处有人张望着我,心知再过不久恐怕会引来更多人注意,便立即准备将最后一句念完。却不料没等我张嘴,突然嘭的声闷响,一个人从天而降,直挺挺摔落在我用我的血所滴成的圆心中间。xǐυmь.℃òm

  脸朝下坠地,又弹了起来侧翻向我。

  翻过来的那张脸已是瞬间血肉模糊。五官只剩下了一个凹陷得深洞,洞里潺潺而出的血和浆液不出片刻就把我滴在雪地里的圆心给模糊了,又慢慢朝我膝盖处延伸过来,见状我哪里还有心思念什么请神咒,迅速站起想后退,没忍住胃里一阵翻搅,嘴一张哇的声就吐了起来。

  吐出一大堆黑黄相间的液体。

  吐完之后,只觉得背上一片冰冷,好似被雪水给当头泼了一把,冻得我全身一阵发抖。耳边隐约听见有人惊叫着朝我方向一路跑来:

  “不好啦!有人跳楼了!有人跳楼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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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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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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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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