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早就退缩了,偏偏那人格外张扬,“拦的就是李清荐的轿撵。”
侍卫一愣,顿时大怒。
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话,又听那人说。
“听闻念安公主乃元国第一美人儿,我碰不起那尊贵的小公主,抢个一模一样儿的李清荐摆在家里看也不错……”
众侍卫:!!!
太嚣张了!
刚刚说话的侍卫气急,策马提剑冲过去了。
祭商身影一侧,轻飘飘地躲过,顺手拉住了马的缰绳,那人控制不住身体,直接从马上栽下来。
利落地解决一个,祭商握着折扇回头,身形在马群中穿梭,解决其他人。
李清瑜抿着嘴望着她的身影,虽然担心,但眼里有掩不住的笑。
位置在后面的宋耀这时才下马车,顶着一张青紫的脸往前看,只看到了一片混乱,还有一道很显眼的人影。
“前面发生什么事儿了?!”
这时去探情况的侍卫回来了,大惊失色,“王爷!有山贼!前面要顶不住了,快护送王爷离开!!”
其他人瞬间乱成一团,宋耀眼睛却亮了。
是宋钰!
绝对是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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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后,前面平息下来。
宋耀跑过去,脸上被祭商揍出来的伤格外突兀,他却硬是要摆出威严的表情,所以看起来略显滑稽。
“怎么样了?那山贼抓到了吗?!”
地上躺了一片的侍卫,正捂着身体哼哼唧唧,但并没出现死亡。
一个士兵身残志坚地站到宋耀面前,很惭愧,没察觉宋耀疯狂上扬的唇角。
“王爷,元安公子被人劫走了!”
“那快去找!”宋耀下了命令,转过身偷笑了下,接下来就等宋钰把人给他送来了。
只是等啊等,等啊等,从清晨等到了晚上,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宋耀阴沉着脸,这会儿是真的怒了,“还没找到人?!”
他身后站着一群残兵败将,低着头大气不敢出。
“砰!”宋耀一拳把身旁的马车砸穿了,冷声,“再去找!找不到人就提头来见!”
“是!”
最后这荒郊野岭只剩下宋耀和他的贴身侍卫。
宋耀本以为宋钰会很快把李清瑜送到他手上的。
如今……
宋耀又捶了马车一拳,问侍卫,“京城那边找的怎么样?”
侍卫低着头,“京城没有宋钰的影儿。”
宋耀沉默了下,忽然想起,“宋姝呢?她和宋钰关系不错……”
“……七公主也不见了,大理寺卿府正乱着。”
宋耀:……
-
此时,距离宋耀不远处的一个山洞里亮着火光。
李清瑜坐在火堆旁,一个劲儿地盯着祭商,“宋钰,你让我回去吧……”
祭商啃了一口夜明烤的鱼,抽空回了一句,“想都别想。”
李清瑜:……
时间拨回清晨。
那时李清瑜以为祭商只是想教训那群北戎的侍卫,谁知道她把人全部干翻了,之后扛着他就跑,来到了这个山洞。
接着李清瑜才知道,她压根不准备跟他去北戎,而是有天大的胆子。
她要与他‘私奔’,想带他去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李清瑜不同意,要回去,祭商不放人,双方就这么僵持到了晚上。
至于夜明和夜生这两个大活人为何不作为。
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殿下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很不错,他们双手赞成。
再说不赞成也不行啊,他们打不过宋钰。
李清瑜看天很晚了,又戳了戳祭商的肩膀,“你让我回去吧。”
“不。”祭商也很无奈。
小公子的性子啊,让人琢磨不透。
昨日还能给当个贴心弟弟给李清荐做点心,只需要一个契机他就能冷漠地一口一个李清荐,一声哥都没再喊过。
他心里有条线,现在李清荐跨过了那条线,所以他在心里干脆利落地把李清荐从哥哥变成了陌生人,没有难过,没有愤恨,也不需要时间转换和接受。
这样的人,理智的可怕,按理来说也应该是个足够凉薄的人,可偏偏他又是一个大爱无私,善良到祭商完全无法理解的人。
李清瑜想回去的理由,就是怕对两国有影响,毕竟一开始两国互换质子就是为了维持和平。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祭商盯着李清瑜看了会儿,也没看出所以然。
她收回视线,拿了一条烤鱼递给李清瑜,“快吃,一会儿该饿了。”
李清瑜叹了声气,接过烤鱼香喷喷地吃起来了。
祭商:……
刚刚还心系国家大事,现在又没心没肺了。
搞不懂搞不懂。
等李清瑜吃饱喝足,祭商站起身,“走了。”
李清瑜抬头看她,“去哪儿?”
“隐居去。”
李清瑜眨了眨眼睛,“你真的不放我走吗?”
“不放,你也别想跑。”祭商拉着李清瑜的手腕把他拽起,带着走出山洞。
外头有一辆马车,是她刚刚出去偷宋耀的,车壁上还有个洞。
把李清瑜塞进马车里,又让夜明和夜生上去,祭商驾车。
马车行驶,车内,夜生压低声音问:“殿下,我们要做什么?”
虽说希望他们殿下不去北戎,过普通人的生活,但两人心里还是知道到底谁才是主子的。
李清瑜拿起马车里的书,眸光微微晃动了一瞬间,“什么都不做。”
他需要考虑。
倒还是头一回,出现让他不能立刻拿主意的事儿。
马车行驶了许久,将近黎明才停下。
祭商掀开轿帘,看着李清瑜,“下来。”
李清瑜抿了抿唇,放下书,弯着腰出了马车,被祭商扶着下去。
抬头看,眼前是座府邸,坐落在一道让他陌生的街道尽头,天色尚早,天还是暗的,青板石铺彻的路上空无一人,几家门口交错着点了几盏灯笼。
“这是什么地方?”
“花牌镇。”
李清瑜有些意外。
花牌镇是座古老的城镇,小镇内家家户户都是花农,花牌镇地处南方,三面环林,一面环水,很是偏僻,但距离京城并不算远,只需两天便能到达。
他们只一个晚上便到了,估计是祭商走了外人不知的近道。
祭商推开府邸的门,是座三进三出的大院子,虽然比不上李清瑜曾经住的宫殿,但住他们四个人绰绰有余。
祭商带着李清瑜进府内,指了个方向,“你的房间在那边,这两个住哪儿你自己安排,我去睡了。”
赶了一夜马车,累死老子了!
李清瑜看着祭商的背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还是没出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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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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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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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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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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