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特殊失踪专案组>25.卷一番外:王加曼(上)
  六年前,王加曼十二岁。那年,他父母离了婚,他成了爸爸不愿要,妈妈也不愿要的累赘,他这颗“烫手山芋”,转而被送到了杏花村。

  杏花村,位于偏僻的乌市北郊,没有城里的高楼大厦,更没有城里的喧嚣热闹。王加曼初来到这里时,自是认生的。爷爷便挨家挨户,带他去串门。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了李叔。

  那一年,李叔的腿还没有瘸。

  “你们听说了吗?老王家离婚了。”

  “这不是因为老王天天酗酒赌博,欠了不少债哩。”

  “我说呢,怎么老王媳妇找了个相好的,敢情是因为这个。”

  在城市里,大街小巷,花市商铺,谣言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没有的东西,也便成了真。

  王加曼至今都记得,父亲酩酊大醉,对母亲拳打脚踢的样子。他也记得,母亲低声下气、以泪洗面的模样。

  以往父亲赌运不好时,就喜欢喝酒。这酒一喝高,拳头便会如雨一般,落到母亲身上。其实,母亲根本没找什么相好的,可之于这“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的一家三口,邻居总免不了指指点点。但在杏花村,从来都没有这些闲言碎语,小加曼慢慢地喜欢上了这里。

  他喜欢村子里的一草一木,喜欢与李叔一起爬山林垂钓,喜欢池面上采荷姑娘的笑脸,也喜欢李叔家中那台破旧的收音机,半天发不出一个声响,可李叔却当它是个宝。

  小加曼最喜欢的还是山林上的那条清澈小溪,每到夏天,爷爷都会带他去山上看星星。盛夏的夜晚,爷孙俩会坐在溪边,遥望璀璨的夜空,那时候他总会问爷爷:“爷爷,爷爷,你说为什么星星会那么美?”

  “因为它像妈妈的眼睛。”

  孙子的心思,爷爷怎会不知呢?他知道,小加曼想妈妈了。妈妈知书达理,温柔贤淑,从前甚是宠他呢。可自从父亲染上了酒瘾与赌瘾,饱受父亲折磨的她,也变了。

  六年前,王勺春家里还没按上电话,所以爷爷总是隔三差五,徒步到村长家,偷偷地给前儿媳打上一个电话。

  往后的每一周,小加曼都会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他高兴坏了。可有时候妈妈忙,也会忘了和爷爷的“约定”,小加曼没接到电话这一周,不免闷闷不乐。

  “曼曼,别怕,爷爷会陪你长大。”小加曼不高兴的时候,爷爷总会摸摸他的头,还把他抗到肩膀上。

  从前只吃粗茶淡饭的爷爷,自从他来了后,每天换着花样给他做饭。卷什锦饼时,爷爷总会忘记多加一勺盐。他咸得只喝水,看爷爷却骂自己:“老了,不中用了,不中用了。”

  每周逢单,天蒙蒙亮,爷爷就得去山上伐柴。有时候下雨,爷爷看不清路,不时会滑上一跤,或是被柴刺戳他枯老的手,小加曼问爷爷怎么了,老人总是笑着答:“没事,没事,爷爷什么事都没有。”

  一直到钱嘉成结婚的前半个月,王加曼都留着爷爷给他缝的书包。那是他刚来杏花村那年的某个秋夜,老人家点着一盏昏暗的灯,一针一线缝的。

  爷爷真的是老了,比戴尔那个家伙还要老,眼神不好,缝一个书包,针会刺破他手指好几次,可他却不喊一声疼。

  书包,真的是极丑,可小加曼却很喜欢,一直带在身边。

  “曼曼,这山上啊,有一条小溪,漂不漂亮?”杏花村山河秀丽,小加曼以为它会一直这样。潺潺溪水会陪着他长大,陪着爷爷老去,可是有一天

  那四个男人的到来,划破了杏花村原有的宁静,也划碎了王加曼原本的生活。

  他们给予杏花村村民希望,却又将之催毁地彻彻底底。兴旺厂爆炸,来地那么猛烈,那么汹涌,那么惨无人性,它炸死了足足十个人。

  那一夜,小加曼偷偷躲在树下,被吴村长捂着脸,两人看见那些人反反复复拖着死去的人们。

  那时,王加曼和吴良都不敢出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拖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到山上掩埋。血红的月光映亮他们的车牌。小加曼,记下了它。

  爷爷是被他们几个人杀死的。

  山林的过度开发带来了污染。村子里,好些人都得了肺病,包括李叔在内的不少人腿脚也不利索了。可有些人,却拿了钱离开了村子。只有爷爷和少数村民,想守住这个村子。

  王勺春识字,便一遍一遍地去写信、打电话举报。小加曼是见过那个漂亮女记者的,可他不知,明明记者阿姨同意帮助他们报道污染事件的真相,可最后却没有说话算话。

  那时的小加曼,是迷茫的,他看不懂这个世界。可他看的懂,杀死爷爷凶手的模样。

  是了,他想为爷爷报仇,于是两年后,再度回到了乌市城区。

  他记得那四个人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天助他也,乌市的一场盛大酒会,帮助了他。

  那是一场别开生面的企业家交流酒会。海报、易拉宝挂地到处都是,他便在是市中心广场,见到了为酒会提前站台的钱家嘉。

  还是一样贪婪的表情,口若悬河的演讲,听得王加曼心底一阵泛恶。在演讲结束前,他写了张纸条,递给了保安。

  四年前,祈安山,王加曼十四岁。

  钱嘉成一见到王加曼,便明白了他的来意。可年仅十四岁王加曼之于钱老板来说,不过是个孩子,也的确只是个孩子。

  可这孩子生性倔强,二话不说,抡起手,就朝钱老板打去。

  他长得瘦高,却远不如钱嘉成精壮,又哪里会是钱嘉成的对手呢?钱嘉成根本都没什么使力,三两下,就把他翻到了河里。

  咚的一声,王加曼跌落河中,脑袋磕到了河里的石块,河水湍急,他拼命呼救,可钱嘉成却朝他竖起中指,吼道:“我警告你,小子!离我们远点,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

  这一幕,被偷偷跟踪男友的仇茜,看在眼里。

  嘴上说着威胁人的豪言壮语,王加曼殊不知,那时的钱老板,已经“病入膏肓”了。

  是心病。钱嘉成自从和夏如新他们在杏花村闹出人命后便食寝难安。尤其在回到乌市城区后,他还得知夏如新患上肺癌的消息,钱嘉成(钱方)害怕,有朝一日,他也会遭到如此“报应”。

  程医生告诉他,他得的是身体妄想症。

  尽管害怕,可良知早就淹没了他。来乌市短短两年的时间,钱嘉成早已经成为了“吃苹果却吐出香蕉皮”的面具人。Χiυmъ.cοΜ

  他自然不会对在河里呼喊的王加曼施救,而跟在他身后的仇茜也亦然。

  王加曼忘记自己在河里,喊了多久。再度醒来后,已经是子夜。他被安顿在一间酒店套房,有个高大的男人,正在给他物理降温。

  “发烧了是不是?我和你说过的,别乱跑。”男人与他并不相识,但他听到的第一句话却是如此。

  “这么瞪着我干嘛?我长得有那帅吗?”

  “你想报仇?”男人笑了,顿了顿,转身将一晚热腾腾的粥,递到他面前,“把粥喝了,我来帮你。”

  “为什么要帮我?”忽闪着大眼睛,王加曼诧异地盯着男人看。

  “因为命。”男人笑着回答。

  “可是,你是谁?”王加曼狐疑,终还是将这句话问出了口。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男人高大的身材笼罩下来,扶他从床上坐起来,把小桌板支好,笑说,“你只要记得,你自己是谁。”

  眼前的男人有些神秘,神秘地就像夜空里的星辰。可他的嘴角,却一直挂着笑。这样真切的笑容,让王加曼又一次地想到了自己的爷爷,想起与爷爷一起在山林溪边看星星的日子,也想起,倒在血泊中的爷爷,临死前的那一个笑。

  那是无助的笑,是苟延残喘间的一个笑,渐渐熄灭的目光还在寻找王加曼的身影,可爷爷却在他“跟前”咽了气

  往后的日子,王加曼恢复地很快。偶尔会头疼,男人就带他去私立医院做理疗。

  某一天,在做理疗回去的路上,王加曼忍不住问道:“哥哥,你什么时候带我再去找钱嘉成啊?”

  “就现在。”

  “现在?”那么快,王加曼不可置信,更不可置信地是,身旁的男人这样对他说:“你现在要做的事是,不是复仇。而是和他成为朋友。”

  “朋友?为什么?”

  “你以后就会明白了。”高大的男人,微微一笑,扭转方向盘,先行驶向了理发店。

  王加曼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呢?他不记得了。

  似乎受到了男人的影响,他出门开始喜欢带鸭舌帽,不再轻易笑,也早早学会了谋生手段,比如帮人送花。

  表面上是送花,帮白荟欣打扫屋子,可实际上,他在借机接近钱嘉成(钱方),除了金树,那个与他年纪相仿的男孩,王加曼总觉得,在他身上,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两人谈天说地,他说他的杏花村,他说他颇有暴力倾向的养父。王加曼未知,纵有一天这个计划外,也会变成为他的计划内。

  金泰之,六年前,与钱嘉成、夏如新、戴尔一道来到了杏花村,四人参与了旅游开发,前三者还是杀害王勺春的凶手。金泰之有个养子,名字就叫金树。

  “哥哥,这天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巧的事呢?”

  “这不是巧合。”男人转身,轻笑道,“这不是巧合,是命运。”

  十四岁的王加曼,并不完全懂得:“这不是巧合,是命运”这句话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这怎么会是巧合呢?

  全市有那么多家花店,纸鸢花也到处都有的卖,为什么仇茜偏偏喜欢去荟欣花屋呢?

  金树想要拓展社会实践,有那么多种方式可以选择,为什么得去荟欣花屋做志愿者呢?

  那时,王加曼还未知,所有的一切,都是男人的计划。

  白荟欣是受得戴尔与钱方资助后才上完大学的聋哑女孩,她的理想是,毕业后开一间属于自己的花店,男人知道热忱公益的戴尔自然会帮助他。而钱方的女友仇茜恰又喜欢花,自己入股的花店,时常惠顾,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神秘的男人知道,荟欣花屋会成为未来的一个联结点,一个联结杏花村过往的关键联结点。

  这个男人,计划周密,他在等待王加曼成年。也等着以最合适的方式,完成这次复仇。

  终于,机会来了,半年前,他听说了钱嘉成(钱方)与仇茜即将结婚的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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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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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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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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