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宫令》的这个角色是她整个配音生涯以来,工作量最大的角色。整场戏女主的年龄跨度很大,要从豆蔻年华的青春靓丽,娇嫩少女,一直配到暮年时期女主饱经风霜后母仪天下,执掌后宫。
对于祝伶来说这也是一个挑战。
她长期配的剧都是比较有威严的女性角色,很少接触少女音,对于她来说,后期复杂的情感处理反而不是难点。对于她来说,更难地是去配那种干净纯洁,怀揣希望的思春期少女,这让她很苦恼。
中午吃饭的时候,祝伶主动找了彭小莫。在少女音这一块儿,彭小莫可是大行家,从入行到现在,她基本上接的都是白莲花小雏菊的少女戏。
听到祝伶的苦恼后,彭小莫立刻放下了筷子吐槽道:“小骚啊,你这次可真的是问对人了啊,我真的是配绿茶婊配得快要吐掉了,我都后悔自己怎么不是个男人,那我一定是鉴婊大手子,只要面前的女人一张口,我就能听出她是真嗲还是硬装出来的。”
“我可能就是那种装出来的。”祝伶闷闷不乐地用筷子戳了戳白米饭,“我感觉我配出来的不是真少女,反而是活灵活现的装嫩大妈。”
“哈哈哈哈哈小骚你要把我笑死。”彭小莫笑了半天,“你能懂我那种每次坐地铁看到那些人近中年的大妈对着电话装嗲的时候是种什么心情吗,我真想拍拍她的肩膀,跟她说放开电话让我来。”
“咳咳,让我给你表演一个。”彭小莫清了清嗓子,拿过祝伶的手机看了一眼剧本上的台子,张口就来——
“这位公子生得可真英俊。”
彭小莫的声音立刻变得像是少女般甜美,丝丝入扣,像是将糖丝放入口中,入口即化,甜蜜的味道像是低糖蛋糕,三分甜七分奶味,丝毫不腻。干净得像是随风飘舞着的洁白纱裙,带着俏皮。
像是一个眯着笑眼的女孩,穿着藕粉色的裙子,洁白无瑕的白玉簪别在乌黑的长发里,身上带着梨花的香味。
几个人看了过来,却一脸茫然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可能就是一个配音演员的魔力了吧。
“彭小莫,我要是个男人,听到你的声音我骨子都酥了。”祝伶感叹道,“有什么诀窍吗?”
“嗯……”彭小莫思考了一下,“拥有一颗少女心!”
“啊?”祝伶不懂彭小莫的意思。
彭小莫笑着拍了拍祝伶的肩膀:“我忘记了……我们祝伶小女神貌似从来没喜欢过什么男人吧。”
“你这话说得像我喜欢女人。”祝伶哭笑不得。
“突然让你这种后妈专业户来配清纯少女,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彭小莫突然很想喝冰咖啡,于是求着祝伶陪她一起去。
正好是中午休息的时间,祝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进了咖啡店,彭小莫排队买好水后,两个人找了个位置坐着,继续刚刚的话题。
“祝伶,我记得我们学校以前追你的可不止那个衣冠禽兽啊,四年你都没有什么情况,实在是令人佩服。”彭小莫说道。
“前两年忙学习后两年忙工作,毕业了继续工作。”祝伶摊了摊手。况且她并不是那种社交动物,不像季风那样将人脉看得那么重,平时打打游戏看看手机,有固定的生活朋友圈子她就很满足了。
“那真的没有心动的吗?”
“……不是聊配音吗?”
“是啊!用生活经历帮你找感觉啊!”xiumb.com
“我可没当太后的生活经历,还不是配了。”
“哎呀。”彭小莫突然凑近祝伶,一脸贼兮兮的样子,“祝伶,你不会心里有鬼吗?”
“有啊。”祝伶一反常态地大方承认。
彭小莫立刻兴奋起来追问:“谁啊谁啊?”
“山野女鬼沈青。”
“噗嗤……”
彭小莫坐回位置上,由衷地鼓掌:“小骚可真不是浪得虚名。”
“谢谢肯定。”祝伶有礼貌地点点头。
但刚刚彭小莫靠近她的那一刻,她感觉自己有点心虚,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心虚。
因为……
她想起了那双深刻的眼睛。那个雨夜他牵住了自己,那一刻的她简直心跳都要停止跳动了,像是平静的湖面被一颗石子打破。
她捏了捏鼻梁。
拿了咖啡,彭小莫也终于回归正题上,在走回去的路上讲了几个少女音的技巧,的确有些地方是祝伶疏忽掉了的,她拿起手机将这几点技巧记下来,将一句台词念了好几遍,才慢慢找到应该有的感觉,但还是比不上彭小莫那么精湛。
“哎呀,真的得有生活经历的!”彭小莫说得很真诚,“像我这种初中追帅气男艺人,高中迷恋帅气学长,大学沉迷各国偶像剧,恋爱谈了好几场的女人,少女心简直爆炸,配起来当然就更有感觉了。”
祝伶会意,彭小莫的这些经历她都没有,顶多是大学的时候被拉着看过几个偶像剧。
“比如说前面那个男人,就让我少女心很爆炸。”彭小莫突然小声说道。
祝伶的视线被吸引过去——
卫子野正站在他们工作楼的楼下。
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烟灰色帽衫,深色长裤似乎短了一点,走路的时候会露出一小截脚踝。他穿着一双白色的yeezy,整个人走的是黑白灰色调,显得异常干净和少年气。
眼神很快锁定在了祝伶的身上。
“祝伶。”卫子野叫了她一声。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让彭小莫傻眼。
祝伶硬着头皮假装淡定地回复:“你怎么来了?”
“不能来?”
祝伶想起了昨晚的事情,咬了咬嘴唇,一时间没说话。
卫子野两只手揣兜,向前进了一步,他低头把声音放低:“那天晚上的事情你没忘记吧?”
“哪件?”
“你说呢?”
“哪件……”
“别装傻了。”
彭小莫被这暧昧的对话弄得云里雾里,什么晚上的事情……这实在是太令人浮想联翩了,关键是这男人左看看右看看,都是令人把持不住的款式啊!
“小骚我先走了,记得等下别迟到啊。”彭小莫也是懂得做人道理的人,拍了拍祝伶的肩膀,感觉溜走。为了姐妹的爱情,她忍痛舍弃欣赏男人的机会。
卫子野轻笑了一声,飘在空气中。
“小骚啊……”他眯着眼笑,像是一只摇着尾巴的狐狸,想着如何把眼前的佳肴吃进肚子。
祝伶赶紧转移话题:“你到底说的哪件事情?”
“猫。”
“那你刚刚说得那么暧昧干什么?”彭小莫现在肯定浮想联翩。
“故意的。”他淡淡地道,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狐狸尾巴摇得更得意了。
狡猾的男人。
卫子野叫祝伶跟着他走,走到了上次的那个地方,仍是雨天的角落,看见了那只雨夜里的小野猫。小野猫看上去年纪还很小的样子,瞪着琥珀色的大眼睛看着祝伶,似乎认出了她。就在它的爪子想要碰祝伶的时候,就被卫子野一下子拎起来了。
看着小野猫一脸无辜楚楚可怜的样子,祝伶不禁心底一软:“你拎它干什么?”
“我还没摸的女人,怎么可以便宜它?”他淡淡道,一点害羞也没有。
那假正经的样子,像是过家家里扮演爸爸的小孩。祝伶的心底羞涩而杂乱,却又不知不觉地染上了一抹甜。
“你应该温柔点。”祝伶从卫子野的手中接过猫,抱在怀里,猫很乖顺地在祝伶的怀里蹭了蹭,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祝伶看着怀里的猫,这是一只小橘猫,看上去很干净,身上也没有伤口。
“让我来。”卫子野一把接过猫。
他笨手笨脚地将小橘猫放在怀里,小猫似乎不喜欢他身上的烟味,变得躁动调皮起来,挥舞着肉爪子。他学着祝伶的样子给猫顺毛,却十分别扭,整个动作像是机器人完成的一样。
“没养过动物?”祝伶问道。
“嗯。”
“我抱着吧。”
“不要。”
“为什么?”祝伶此时的声音软软的,像是带着甜味的麻薯丸子。
“不喜欢。”
卫子野的回答很简单。此时祝伶只觉得,他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那我教你。”祝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猫的背,猫立刻就乖顺了下来。
卫子野学着祝伶的动作,慢慢找到了诀窍。突然,小猫发出了一声满意的叫声,“喵”的一声似撒娇般在卫子野的怀里蹭了蹭。他的脸上,渐渐地,也有了浅浅的笑容。
少年与猫。
在洒满阳光的午后。
他那像是与世界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奔丧脸,也有了笑意。
“你的嘴巴,为什么总是很干?”祝伶问道。
卫子野闻言,舔了舔,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嘴巴已经干得发裂。舌头在嘴唇上滑了两下,立刻就恢复了血色,整个人都明朗起来。
“因为没人亲。”他无赖地笑,逗祝伶。
祝伶脸一红,特别想骂句流氓。
她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来一看,是沈青的一条短信问她去哪里了,下午的工作时间已经到了。
卫子野眼神往她手机那儿一扫,也看到了。他抱着猫,站起身来。
“这只猫,我们都有责任。”他说道。
“我知道,对一条生命的责任。”
……
那天卫子野回到朋友家,朋友傻眼了,不近人情的野哥,怎么带了只猫回来?
“野哥?改性子开始喜欢小动物了?”
“不喜欢。”
“啊?”
“它碰我女人。”
“那还抱着干什么?”
卫子野抚摸着怀里的小家伙,冷着脸说道:“我不能让它就这么跑了。”
“……”
回到刚刚,洒满阳光的午后。
穿着灰色连帽衫的少年,眼神从怀里的猫身上转向面前的女孩。
阳光下,他毫无表情的脸多了些生气。
“我是猫的爸爸,你是猫的妈妈,猫搁我这儿跑不了。”
“你也别想跑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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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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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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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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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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