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什么隐形的东西突然落在了他的眉间,如破晓般舒展了蹙着的眉头,原本微眯着的双眼也突然掀起了眼皮。男人抬起头,看向被玻璃墙所隔开的——录音师的另一端。
似怀疑般多看了一眼。
一个女人拿着装订整齐的文稿,坐在凳子上,两条像是汉白玉雕刻而成的双腿缠绕在一起,光滑得仿佛月光都可以如丝绸般滑过,她拿着文稿的姿势很随意,不用力也不刻意,垂着眼看着白色的稿纸。
她也带着同样的耳机,旁边夹着收音设备,细软的发丝从耳与耳机的缝隙中窜出来。
男人的一只手不自觉地扶住了耳机。
“这后宫里,大大小小的事儿,就连你宫里那鹦鹉说过几句人话,有几支羽毛,哀家都了如指掌。”
“多少年了……四方天里面的纠葛,也不过眼皮子底下闹腾几番。”
雍容,沉重,隐藏着阴毒的声音在耳机里面回荡,低沉而从容的女声极具画面感,将威严与狠毒拿捏得恰到好处。
很令人震撼的声音,音调的升降都似绣花般缜密。
男人再抬起头……
对面的人也抬起了头——
精致而不浓烈的妆容。淡淡勾勒的眉,烟粉色的眼窝,一切都素雅,唇色则变得格外抓人,稍稍了解口红的人应该一眼就可以看出来——NARS唇膏笔,色号Dragongirl,红极一时的龙女色。
是一张年轻的脸。
丝毫没有一点角色沉郁的感觉。
“一番……两番……三……次数多了——”声音拉长。
突然她站了起来,屏幕上,皇太后猛地一掌拍在红木雕花椅上,站起。
“哀家绝不姑息!”
那一刻,她的眼神,也如同刀锋般锐利。
男人的心片刻间停顿了。
下一秒,她从角色中脱出来,舒展眉头看向玻璃墙的另一边。
络腮胡的大叔眼神敬佩,用力地鼓掌,对着话筒:“祝伶这名字,果然是金字招牌。”
“熟悉的戏路罢了。”祝伶把稿子放下,摘掉耳机,推开门站在络腮胡大叔的旁边,露出温和而礼貌的笑容。
大叔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确切说,应该是一个小姑娘,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完全没想到,这两三年来口碑爆棚的商配,声音条件好技巧过硬的祝伶,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模样。
还以为是三十出头严肃认真的配音老手呢。
“没想到……”络腮胡似乎还在组织语言,一时语塞。
“没想到什么?”祝伶整理了一下头发,下意识地歪了一下头,似期待对方的回答。
“没想到这么年轻。”
祝伶对这个回答一点也不意外,从容应答:“用声音来识人,放在商配这个圈子里,可不灵哟。”
络腮胡笑了笑又问道:“实在是太年轻了,像个学生。”
“是吗?”祝伶点开手机,随意地翻了翻,抬起眼,“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了。”
简单地交谈过后两个人的对话还是引向了工作方面,今天仅仅是预先踩点试音,明天开始才是正式工作,而络腮胡会全权负责这整个录制现场的工作。
祝伶在商配这个圈子里风生水起,可片酬意外地十分公道,尚可接受。唯独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就是她的录制现场只能由单人负责。每每有人与祝伶的经纪人谈及此事,只会收到四个字——决不妥协。
早前就有圈内的人吹风,说这位祝伶是个美人,但这股风还没吹起来,很快就夭折了。
如今,见到了真人才明白——莫非是怕演艺圈抢人?
两人交流了几个明天的重点,祝伶拿起笔简单地记下了要点,好巧不巧在最后一个字落笔时,笔断了墨。
“等下再有微信继续说吧。”祝伶将笔丢入垃圾桶,收拾好包离开了录音室。
黄昏,太阳融化在云霞的缝隙里。
她转过街角,不远处闪烁着便利店招牌的蓝光。
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着的是一个人的全名——沈青,她的经纪人。
“喂?”祝伶走进便利店。
“踩点如何?”
“有点烟味。”祝伶如实回答道。
“小事情啦!那里离你家可是不到一站路!而且设备环境也还蛮不错的,角色走的你的老路子。怎么样?虽是工作胜似休假啊!”
“这是你今天不来的理由?”卖笔的货架很偏,她摸了摸鼻梁,在不多的选项里进行选择。
“不是啊!我今天吃火锅!”
“……”深情的理直气壮就像她正在做一个刻不容缓的光荣任务似的,祝伶哭笑不得,“真是正式的理由。”
“对啊!重庆老火锅,真心正宗!”xǐυmь.℃òm
“行行行。”祝伶无奈,选好笔后又决定拿桶方便面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比起沈青的火锅,实在是有点难受。
“那你今晚干嘛呢?”沈青问道。
祝伶此时全身放松,声音带着不经意的慵懒,似思考:“嗯……看看文稿,好好准备,浇浇花,喝喝茶……”
“停!知道你要吃鸡了。”沈青在那里辣得直吸气,断断续续地说道,“朋友,多一点真诚不好吗?”
祝伶已经开始排队。
她轻轻一笑。
虽说她配音的角色范围一直很大,从清纯傻白甜到太后娘娘甚至男声都可以拿下。但撇去那些声音技巧,她的原音也很有魅力。
不软糯到过分甜腻,也不沙哑低沉,反倒像一匹月白色的绸缎。
“不好。”
声调轻盈。
沈青闻言笑骂一句,叮嘱了一下祝伶走了个过场,就挂掉专心吃火锅了。
把手机放到包里。
一个不留神,笔掉到了地上,她弯腰捡起来。
捡到笔,她抬头的眼神定了半秒——映入眼帘的是一双AJ1黑脚趾,正来自于她前面的男人。
红黑白三色,可以称为最经典的AJ1配色,就算看过很多次,却仍旧会被吸引住,祝伶的眼神毫无意外可言地定在了这双鞋上。
她直起腰,看向前面的人。
个子好高。
干净的短发,短得接近板寸,白色的T恤,黑色的运动长裤,手臂上搭着一件牛仔外套。
除此之外,手上什么也没拿。
看不见脸,只是身材挺拔,像是白杨树一般挺拔。
队渐渐前进,离收银台越来越近。
那个男人到了收银台前,侧过身子,有低头的趋势。他的手放在一堆排列整齐的小盒子之上。
他的手很好看,干净,指尖泛着粉。
祝伶想要笑——原来是要买计/生/用/品啊。
与别人购买时心惊胆战,速战速决,想要立刻遁地潜逃的状态不同,他的手光明正大地从一排排光滑的包装盒上游过,光是看他的手,就知道他没在怕的。
祝伶未来得及看前面男人的脸,观察着那双手。
手指在几排间反复扫过,似乎是同一个品牌。
嗯……有目的性。
原来缓慢前进的队伍彻底停滞了。
“春日限定在最里面。”
突然,祝伶开口,她的声音很淡然没有太多的起伏。
她弯腰,探身从最里面拿出了那盒颜色异常鲜艳的小盒子。
殊不知,她的头蹭到那男人的胸怀,细软的头发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男人微微皱眉。
祝伶摊开手掌,将手里的小盒子递过去。她抬起头,两个人的眼神进行了首次会晤。
一双桃花眼,深刻的双眼皮,立体的眼眶,眼下存着熬夜过特有的鸦青色。
鼻子很挺,剑眉。
嘴唇很干,干得裂开,有一丝干掉的血迹,颜色醒目。
还真性感。
男人接过祝伶手上的小盒子,随着不动声色地结账,证实了祝伶的猜测。祝伶本以为这男人会投来奇怪的眼光,甚至惊讶,会问她为什么能够知道他的想法,浅谈上一两句。可那男人只是将小盒子塞进口袋里,除了最初眼神的交流,再无其他动作。
很冷淡。
祝伶付款。
此时黄昏到了最盛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有些华丽。
她准备过马路,等红灯。
那个男人并没有很快走,旁边对了一个烫过头发同样穿着篮球鞋的男生,比他矮半个头。另外一个男生的嗓门很大,祝伶就算不想听见也听得见,而且她对声音一向很敏感,更何况——
是关于一个感兴趣的人。
“谢谢谢谢十分百分千分万分感谢野哥的帮忙。”烫头的男生点头哈腰。
那男人并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拿出那个小盒子,丢给烫头的男生。
男生接住,继续点头哈腰:“下次喝酒的时候,我一定提一整箱过来!谢谢野哥能谅解!”
原来是助人为乐啊。
绿灯亮起来了。
祝伶迈开步子,踏在斑马线上,离开了这里。
“野哥又帅了!”那男生笑眯眯地说道。
“德性。”
被称作“野哥”的男人开口了,很低沉。
“下次别找我帮这种事情。”野哥皱了皱眉。
“哎呀……哪能像野哥买这种东西,脸不红心不跳的,社会经验丰富啊!”
“……”
“呵。”野哥冷笑。
男人两只手揣兜,朝着马路的那一头看过去。
是刚刚便利店里的女人。
她踩着一双黑白匡威,露出脚后跟,光洁,淡粉。
想起便利店里的那一眼,那唇色。
回到家,祝伶正在用电水壶烧水,看着咕嘟咕嘟冒着水汽的水壶,她想起刚刚——
过马路的时候,她用余光瞟了一眼。那男人穿上了牛仔外套,没有表情。
却很有味道。
像他的名字……野哥。
野……不知道是不是荒野的野……
反正,那个字太配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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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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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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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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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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