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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头顶上下雨的男人>罗定的故事(一)
  头顶上下雨的男人,第一百九十八幕。

  徐乐水他们到达迷雾国后,立即乘火车前往白云市。白云市位于迷雾国中部地区,整个市的大部分地区位于出云山脉上,只有一小部分位于中部的洛川平原,人口的90%都在洛川平原,整个市拥有30万人口,经济虽然不如迷雾国的其他地方,但是当地人还是相当有钱的,出云山脉地区旅游业发达,洛川平原部分工业发达。

  罗定在白云市居住了几十年,一直以魔术师的身份维持生活,由于幻术了得,深得当地人的喜欢与崇拜。但是罗定只在节日的时候在白云市最大的魔术剧团表演,其他的时候一直居住在绯云镇,绯云镇人少,山路崎岖,更重要的是常年多雾,所以平时很少人去拜访罗定。

  徐乐水他们四个到达白云市后,问了一下路人知不知道罗定。

  徐乐水:请问一下你知不知道绯云镇的罗定?

  路人:知道,怎么不知道呢!他是白云市最厉害的魔术师,没人能破解他的魔术手法,而且他好像不会变老一样,几十年了都长得像20来岁的帅小伙一样,你们找他有事吗?

  徐乐水:我们是他的朋友的徒弟,经他朋友的推荐来这儿向他学艺,你能带我们去找他吗?

  路人:这个,我只知道他在绯云镇的出云山上,但是绯云镇现在雾很大,我怕走山路的时候会迷路,我也并不知道他家的具体位置,我没去过他家,我帮不了你们。

  徐乐水:那谁知道他家在哪?

  路人:你们去白云市最大的魔术剧团白云剧团找他的徒弟吧,他的徒弟或许知道罗定家的确切位置,也知道在大雾的情况下走对路。

  于是路人带徐乐水他们乘车去到白云剧团,然后在白云剧团找到了罗定的徒弟钱方。

  路人:钱方,这几个人说是罗定的朋友的徒弟,来白云市是为了向罗定学艺,我不知道罗定家的确切位置,所以想到了你,你是罗定最厉害的徒弟,你应该知道罗定家在哪吧?

  钱方:知道,而且我也收到了萧道诚的信,想必你们几位就是徐乐水、李固、朱天赐、黎情,不过我只要给罗定打个电话让他下山来白云剧团就行了。

  徐乐水:那拜托你了。

  之后,钱方给罗定打了个电话,钱方说萧道诚的徒弟要来白云市向他学艺,然后萧道诚的推荐信也到了他这儿,钱方让罗定下山到白云剧团见徐乐水他们四个,罗定欣然应允。然后,钱方让徐乐水他们先在白云剧团等着,过了几个小时后,罗定真的来了。

  钱方:师父你果然来了。

  罗定:听说穷鬼萧道诚推荐了四个人来向我学习,我和萧道诚是好朋友,我必然会好好教他们的。

  徐乐水:罗定师傅,萧道诚现在是火龙神国的柱国大将军了,每月有30万块的工资,他现在已经不是穷鬼了。

  罗定:你就是神圣天树国的威武将军徐乐水吧,我不管你为什么放弃享福四处学艺,但是,你在火龙神国以一己之力用星坠之术控制了障碍赛道的所有刺刀和刺客的事我也有所耳闻,你真的是天下第一奇男子。也就是你这么厉害的人还来向我学习灵术,我认为你真的配得上威武将军这个名头,我也有点佩服你,萧道诚在信里说了你的不足之处,今后,我将会为你补上不足,让你成为没有任何缺点的数一数二的高手。

  朱白:你说的很好,但是,我们三个也要向你学艺哟!

  罗定:这个,只要你们肯学,我就肯教,不过,幻术有点难学,我恐怕你们学不会。

  黎情:这个朱天赐先生可是恶魔哟,天生就会幻术,应该很容易就能学会你教的幻术,我和李固虽然不会幻术,但也都是能通过火龙神国柱国大将军选拔的角色,学习能力应该不容置疑。

  罗定:这个,我先不急着教你们,你们也不需要急着学,既然来了白云市,就先到处逛逛,到处玩玩,我也在这几天表演几场魔术给大家看看,你们就先在白云剧团住下来吧,吃住算我的,如果你们学会了我的幻术,还能表演一些魔术赚些钱还我。

  李固:我们有神圣天树国资助,没必要表演魔术赚钱还你。

  朱白:不,罗定师傅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能表演魔术赚钱了,他就算是个合格的师父了,我们也学会他的幻术了。

  徐乐水:那希望我们早点学会表演魔术吧!

  罗定:白云市大部分地区都是出云山脉,人烟稀少,有一小部分在洛川平原,洛川平原也就是市区人口稠密,相当的繁荣,洛川平原相当大,有很多城市,我曾经在洛川平原的许多城市进行过魔术表演,想起来当初靠着表演赚过很多钱,但是后来有一些人眼红,故意烧我们的场子,导致我的一个徒弟死了。我虽然想报仇,但是我忍住了,因为如果我不忍,而直接报仇的话,会招致更多的仇恨,最终幕后凶手没有被惩罚,打手也只是判了10年监禁,于是我把自己长期禁锢在绯云镇的山上,潜心修炼幻术,我害怕我的敌人再来伤害我的徒弟。

  朱白: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罗定:40年前的事了,有些幕后凶手已经死了,但是他们的后代活的比谁都滋润。

  徐乐水:原来神族也会感伤。

  罗定:你说是感伤就是感伤吧,我们神族拥有永恒的生命,见识过人生太多的苦,也经历过人生的乐,经历过亲近之人的离世,也品尝过爱人衰老的悲。我好像讲太多自己的事了,你们这些客人来这儿就应该开心才是,不应该听太多丧的东西。xǐυmь.℃òm

  黎情:我觉得一点不丧,我想听听你在迷雾国和女人交往的事。

  罗定:我,你们想听吗?

  徐乐水:想听。

  李固:想听。

  朱白:想听。

  罗定:那我就说说吧!100年前,那时候的我还不是很会幻术,我在迷雾国最南端的霁月港登陆,霁月港是迷雾国最大的港口,也是迷雾国最大的城市,那里灯红酒绿,夜夜笙歌,有异世界南半球最大的赌场霁月赌场,有南半球最大的珠宝市场,最大的电影公司,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最大的寄灵人战斗场所,还有很多最大的地方。当时我身上只有1万块钱,我认为寄灵人战斗场所赚钱快,就进入了寄灵人战斗场所。

  黎情:之后呢?战斗的事我可不爱听。

  朱白:战斗的事我比较喜欢听,多说点,说详细点。

  罗定:那个寄灵人战斗场所的寄灵人的战斗力都比较低,我一路从最底层战斗到最高层,直至我成为那个寄灵人战斗场所的最高层,想和我战斗比试的寄灵人只能打败我手下的四大天王,才有资格和我战斗。一年,两年,三年,我在寄灵人战斗场所获得了荣誉,获得了金钱,还获得了一个赌场老板女儿的青睐,那个女人名叫李飘,气质超凡脱俗,长得精致美艳,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李固:没想到你还结过婚,有小孩吗?

  罗定:我是神族,500年前曾经跟一个寄灵人生过一个孩子,所以我和李飘不可能有孩子,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飘和我迟迟没有孩子,她父亲和母亲非常着急,我俩到医院检查过后都身体健康,没什么异常,于是我就把我是神族的事告诉了她,她表示一点不介意,然后把我是神族的事告诉了她父母。但是正因为这个,才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徐乐水:为什么?

  罗定:整个异世界比一些国宝动物还稀奇的就是神族,因为神族很稀少,而且灵力高强,各个国家都想把神族招募进自己的军队。李飘的父母经营赌场,除了靠自己的经商天分外,还靠自己的人脉,李飘的父母跟霁月港的市长和一些重要的官员有很铁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互相利用。当李飘的父母知道我是神族后,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霁月港的市长,那个市长知道我是神族后,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当时的迷雾国皇帝钱越,钱越专门搭火车来到了霁月港,和我见了面,想让我加入他的专属亲兵卫队。我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加入钱越的专属亲兵卫队后我就必须时时刻刻保护在他周围,和李飘见面的时间会很少,但是钱越说我是想和李飘聚少离多还是永远不能见面,我终于明白钱越是在用李飘的性命威胁我。于是我同意成为钱越的专属亲兵,于是就跟着钱越到了迷雾国的都城雾月城。雾月城的气候很适合普通人的生存,然后一年中的第十二月会有持续一个月的大雾,所以这个城市就有雾月的名称。起初我在雾月的日子过得很好,地位高,每月还有5万的月工资,我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对象,李飘为了见我就在雾月城定居了下来,我每个月有一天的休假时间和李飘团聚,虽然如此,我觉得也很幸福。但是后来发生乐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们的命运。

  徐乐水:发生什么事了?

  罗定:在我来雾月城的第二年的雾月,当时整个雾月城都被大雾困住,能见度只有10来米,我和一些皇帝的亲兵在宫里值守,然后有刺客乘着大雾飞进钱越的寝宫,用幻术迷住了钱越,钱越在幻术中被折磨的很惨,幸好我们亲兵察觉到了异常,闯进了钱越的寝宫,然后我们跟刺客打起来了,虽然有些人中了刺客的幻术失去了战斗力,但是最终刺客还是被我们打跑了。之后钱越被困在幻术中一个星期,清醒后性情大变怀疑这怀疑那的,骂我们亲兵不会幻术,没用。钱越开始在全国大肆搜罗会幻术的能人异士,终于让他搜罗到几个会幻术的恶魔,这几个恶魔就是之前刺杀他的刺客的幕后凶手。钱越被恶魔蛊惑,下令解散了亲兵,还对我们亲兵赶尽杀绝,李飘不幸被抓下狱,我虽然努力想救她,但是终究敌不过恶魔的幻术,最终李飘被杀害,我于是就隐姓埋名到了白云市。说起来也是天意,钱越杀了很多不该杀的人后,就突然死去,那些恶魔也被新的皇帝下令追杀,最终被新皇帝的亲兵杀死。

  朱白:善恶终有报,不过,我虽然是恶魔,但是我可不是坏人。

  罗定:我明白了幻术的重要性,就努力看书,努力练习幻术,经过长期的练习,我的幻术已经相当于十分强的恶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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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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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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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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