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再见双双>第十九章 猎狼行动
  血狼原本不叫血狼。

  没有哪个笨蛋父母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样的名字。村里人最初喊他李贵和,意思是以和为贵。小时候他没觉得不妥,但进入青春期,他深深觉得这样的名字是对自己的亵渎。

  他依据自己的气质性格和当地小帮派的图腾,改名“血狼”。有了这样的名字,潜伏在他体内的饿狼之血定会在某天爆发,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付出惨痛的代价。包括整天抽烟赌博喝酒、喝醉打人为乐的父亲和在他三岁那年就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的母亲。

  这位自称血狼的卷毛男李贵和,却有一张尖嘴猴腮的脸,他的眼皮很长很厚,将他的眼珠子遮盖大半。除了卷卷的头发有点像被野火燎过的狼毛外,他并没有什么地方和狼相似。狼们要是知道了,也许会愤愤不平地考虑诉诸法律途径。

  李贵和在烟雾缭绕的网咖中敲击键盘。键盘发黄,摸起来油腻腻的。缝隙间积满烟灰、饼干、头发。李贵和的脸反射着屏幕忽蓝忽白的光。这间没有执照的黑网吧里,老旧的电扇吱呀呀地响。

  屋内陈旧阴暗。他左手边坐着一位在网咖住了一个半月的男子。他顶着油光发亮像是抹了猪油的头发,将烟头丢进堆积如山的饭盒中。几只苍蝇在他的身边欢乐地盘旋,其乐也融融。右手边一位老大爷,他假装下象棋,其实在偷看成人片,有人经过他身边时,他赶紧打开象棋界面,慌忙喊一声“将军”,其实象棋才刚开场。

  血狼和女朋友分手也有一段时间了。分手时,他痛不欲生。他用暴躁与自虐,来展示自己的哀痛,试图利用女生的愧疚感,来挽回这一段感情。可惜这表演只感动了他自己。他的前女友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李贵和从脏兮兮的厕所出来,透过玻璃窗,看见自己的前女友正一脸幽怨地站在街对面,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他激动不已地跑出大门,来到冷清的街道上。前女友不见了。

  他有些奇怪,快步走向女友先前待的地方。幽暗的小路上飞着几只塑料袋,远处的路灯有些刺眼,而眼前的黑暗却因为反光,更加看不清。他绕过一根电线杆子,发现这里居然有一条黑漆漆的窄巷子,大约三米宽,弯弯曲曲。

  李贵和有些奇怪,平日里他根本没见过这巷子。他以为自己看花眼,正想离开,忽然听到巷子里传来悠长悠长的高跟鞋的回声,咯噔咯噔,咯噔咯噔,一会儿远,一会儿近。有人在里面徘徊。

  李贵和侧耳倾听,觉得有些耳熟,再一想,这不就是前女友的脚步声吗?

  他喜出望外,往巷子里走,一边走一边喊:“你他妈终于死回来了!”

  九月底的山道落叶纷纷。秋叶在路灯的照耀下慵懒地凋谢。车辆在山道上飞驰,落叶随着前行的气流,猛地向前一拽,仿佛要扑咬车子。车子渐行渐远,落叶们遗忘仇恨,又缓缓飘落到地上,不言不语。

  驾驶高速的跑车,驶过满是落叶的山道,看那落叶四下逃散,会有一种异样的征服感和力量感。这一点,血鬼陈长顺和血魔孙小明一致赞同。

  长着小胡子的血鬼是血妖组织的中坚力量。早些年他在村口王师傅理发店学烫头。有一次偷用了劣质烫头药水,再加上烫头机器年久失修,将一个混社会的男子的乌黑秀发烫成烈火烧过的茅草窝。

  起初陈长顺还以“最新潮原生态狂野发型”为由,将茅草窝同学哄骗走了。茅草窝同学回到以秀发为图腾的帮派时,被人笑了一路,帮中威望一落千丈。

  他最开始还争辩几句,说对方不懂艺术,后来渐渐不说话了。他越琢磨越不对,一个月后想通了,抄起自来水管子直奔王师傅理发店。而陈长顺在一个星期前已经跑了。

  陈长顺来到这个南方小城,凭借烫头手艺获得不少名望。而血魔孙晓明,纯粹就是辍学后饭吃多了没事干加入组织试图寻找存在感与自我价值的青春期少年,没啥了不起的黑历史。

  这两个人坐在车里,从山上一路往下开。看着纷飞的落叶,却怎么也找不回最初的快感。车子经过一个又一个路灯,往市区方向开去。邪风·血鬼·乱·陈长顺默不作声地握着方向盘。烈焰·血魔·灭·孙晓明蜷缩在副驾驶座上,他的手不安地攥着坐垫,东张西望。

  “鬼哥,”他咽了一口唾沫,迟疑道,“还要多久?”

  “快了。”陈长顺不耐烦地说。

  孙晓明不做声。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鬼哥,你觉得有鬼吗?”

  “鬼你妈个大头鬼!”一大颗唾沫星子从血鬼的嘴里飞出来,消失无踪。

  车辆的马达经过改装,发出巨大的轰鸣。车虽不好,但气势很盛。

  这便是碾压李兰的凶车。李兰的血肉嵌在轮胎深深浅浅的花纹里,凝固成黑色,无论用开水冲,肥皂水刷洗,还是用刀片用力地刮,都弄不干净。

  下了山,便是那个地方。他们不敢说李兰死的地方,便唤作“那个地方”。他们根本没想到血狼居然会开车压人,还这么来回地压。压人时,车明显地一震,就像压到了木头,只是木头不会尖厉惨叫,更不会戛然而止。那女人绝望的尖叫声常常在他梦中响起,惊醒后,余音袅袅,冷汗连连。他坐在家里,有时会感到椅子在震,就和压人时一模一样。

  陈长顺打开收音机,收音机中传来女主持人介绍壮阳药物的声音。还有一些听众打来电话,毫不避讳地向听众展示自己各式各样的难言之隐。有了人声,他轻松一点点。

  山路渐渐起雾。窗外雾蒙蒙。陈长顺有些奇怪,但想到快下山了,也就没有在意。他放慢车速,在影影绰绰的雾气中前行,周围的景物显得朦胧暧昧。收音机发出一片电波干扰的嘈杂声音,就像几万只苍蝇在耳边飞舞。长顺关了收音机。

  他的手刚放下,收音机的按键又亮了。主持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收音机里,女主持人不温不火地介绍治疗肾亏不含糖的口服液。她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变得沙哑,变得窒息,像从肺里挤出来一样。背景音里有沙沙的声响。口服液说到一半,女主持人就停了。她另起一段,用奇怪的嗓音突兀地说:“听众朋友们,有听众在点播台专门为自己想见的人点播一首歌,祝他们今夜好事成双,行车愉快。”说罢,一阵幽幽的钢琴声响起。沙沙声不止。

  长顺和晓明表情凝滞地看着前方,耳朵却竖得高高的。这电台有些异样。

  在一段阴森的钢琴声后,女主持人空洞的声音响了起来。忽高忽低的沙哑声音在车厢里回荡:

  “我只是和孩子回到家,想见我妈妈和爸爸。那夜来风吹和雨打,我告诉孩子不用怕。在妈妈怀里就有家,没有人能伤害我的娃。直到我被压车下,才知道我曾经多么傻。”

  两人一股冷气从脑门直窜到脚趾头。他们脑中一片空白,连呼吸都忘了。电台中的声音忽然凄厉起来:

  “那夜我在车轮下,痛彻心扉的滋味啊,儿子从此没了妈,你们两个敢回头吗?”最后一句那女人几近嘶吼地喊了出来,接连着一声惨烈的尖叫声,如同无数把钢刀在空中飞舞,和李兰当初的尖叫一模一样。孙晓明捂住耳朵,身子不住发颤。陈长顺一挥拳头,将收音机砸烂了。尖叫声戛然而止。一阵不似人声、如孩子般的电子音重复唱道:“你们两位敢回头吗?”然后衰弱下去,终于,悄无声息。

  两人坐在车里,背后一阵毛骨悚然。

  静谧的山道上,车轮的声音分外响亮。他们的眼睛死死盯着雾气腾腾的前方,不敢言语。后座没有任何声音。越是感觉恐惧,就越想要看看,这是人类的致命弱点。孙晓明缓缓地将头转过去。

  什么也没有。除了一把雨伞,一盒纸巾。

  他松了一口气,回过头看向前方,刚想说虚惊一场,忽然看到远处路灯下有一名红衣女子,长发盖面,正扭曲着脖子和腰肢,以变形的身姿站在路灯下,向车辆挥手,似乎示意他们赶快过来。

  陈长顺的寒毛陡然立了起来,他狠命踩下油门,车子飞一般冲了过去,从红衣女子身边略过。他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孙晓明战战兢兢地问:“那是什么?”

  陈长顺骂道:“废话少说!”他看了看照后镜,那红衣女子没追上来,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前方的路有些奇怪,这地方似乎从未来过,而且按照这个速度,早该下山了。这一路都没有岔路,他们到底开到哪里了?

  “你把GPS打开,看看我们到哪里了。”长顺吩咐道。

  孙晓明打开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他一抬头,整个人又僵了。前方的路灯下,又有一个变形的红衣女子站在那里招手!

  陈长顺的手指不住抽搐,慌里慌张地一踩油门,再次加速冲了过去。孙晓明捂着嘴,快要哭出来了。

  “不会吧不会吧……”陈长顺念叨着。

  车辆拐过一道弯,又看见一盏路灯,果不其然,路灯下,那个红衣女子还是站在那里,不住地挥手,挥手。

  “我的娘咧——”长顺带着哭腔喊道。他再次一踩油门。然而车子像被黏住般,速度越来越慢,仿佛拖着千斤巨石。小车不断向红衣女子靠近,车速越来越慢,简直要在她身边停下来。陈长顺死命握着方向盘,骨节都发白了。他用尽全力踩踏油门。扭曲的红衣女人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她依旧不紧不慢地招手。孙晓明捂着眼睛不住颤抖,他听到长顺沉重的呼吸声。

  车子停住了。红衣女子停止了招手。她一步步,像凌乱的牵线木偶般,一扭一拐地向车子走来。长顺声嘶力竭地惊叫一声,伸手去开车门,可是车门紧闭,怎么也打不开,他的惊叫令孙晓明全身一颤,他鼓起勇气,在指缝间偷偷看了一眼窗外,结果和红衣女子隔着窗户脸对脸。他看到一大团又黑又乱的长发,长发间露出一只眼球,正死死地盯着他。

  孙晓明惊声尖叫,猛扑向长顺,两人抱作一团,呼天抢地。

  这时候,车辆的发动机忽然有了声音,嘟嘟嘟地运作起来。长顺推开孙晓明,一脚踩下油门,车子箭一般奔驰。窗外那个女人不见了。

  车子在完全陌生的山路上行驶着。长顺不住地喘气,脸上带着心有余悸的惊恐,孙晓明泪流满面,不知在念念叨叨些什么。

  一路上没有其它的车辆,黑漆漆的山路一望无际。车灯照亮了路边的野草和地上的石头,半人高的野草在风中摇摆,荒风吹袭过来,就像哭声般无比渗人。

  孙晓明在座位上缩成一小团,絮絮叨叨不知说些什么。

  “你闭嘴!”长顺带着颤音骂道。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路上开了一会儿,越开越冷。透过茂密的林叶,他们依稀看到远处有灯光,不禁为之一振。越靠近前方,灯光越明亮,绕过一颗大树,一座灯光停车场赫然出现在眼前。

  那是陈旧的停车场,生锈的红色铁门大开,一排刷着白色油漆的砖墙延伸至尽头,上面写着“山门停车场”。几个残破的字缺胳膊少腿。几盏氖气大灯照得整个停车场灯火通明,各式各样的车子停在广大的院落里,门旁有一个值班室,里面点着白色的日光灯,电风扇的影子在墙面上来回晃动。

  有救了!陈长顺激动起来。他把车开到停车场门口,打下车窗。值班室里坐着一位穿着保安制服的清秀女子。她漫不经心地嗑瓜子,疑惑地看着脸色煞白的陈长顺。

  “求求你帮个忙,我们撞鬼了!”长顺压低身子,哀求道。

  值班女子白了他们一眼,吐出一颗瓜子皮:“一小时三块钱,一晚上二十。”

  “不是,我们撞鬼了!”

  “你撞邪撞鬼都不打折!”值班女子没好气地说。

  孙晓明拉了拉长顺的衣角,小声说:“这里有人,有灯,在这里避一避,等天亮呀!”

  长顺点点头,他摸出五十,递给值班女子。值班女子拿到钱,对着光验了验,把钱收到抽屉里,找三十给长顺,说:“随便你停。”

  长顺把钱放在车窗前,将车开进停车场。这里有人有灯,还有很多车。两个担惊受怕的人终于松下紧绷的神经,瘫在座位上。暖暖的氖气灯将停车场照得一片明亮,温暖了整个荒芜的围城,也温暖了两颗恐惧不已的心。手机依旧没有信号。不过他们也不太担心。等到天亮就没事了。

  当两人劫后余生般松弛下来时,停车场的灯熄灭了。

  停车场陷入一片黑暗。远处值班室的灯还在微微发亮。

  “干你娘!停电了?”孙晓明往陈长顺那边靠去。

  “我怎么知道!”陈长顺恶狠狠地说。他的身子也向孙晓明靠去。

  哐啷啷一声响,铝罐子大张旗鼓地在车后头滚动。二人一哆嗦。

  恍惚间,他们似乎听见脚步声,一下一下,往车边靠近。地上的沙石发出沙沙的声音。车窗外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好像有人啊!”孙晓明惊恐地低声道。

  “眼不见为净!闭上眼!什么都不看!”陈长顺命令道,他紧紧地闭着眼睛。孙晓明也皱着眉头,用力地将眼睛闭上。

  脚步声近了,伴着骨骼碰撞产生的“咔擦咔擦”声。两人屏住呼吸,毫不避讳地抱在一起。他们听到声音来到车前头,车盖上突然“咚”了一声,像是肢体和金属盖子碰撞时的声音,这声音凭空让人觉得车盖子因为受重而陷下了一块。然后又一声“咚”,声音越发更近了。两人紧闭着眼。他们分明感到,有什么东西爬到了车盖上。

  “咚咚咚咚咚”,一连串急促的声音飞速靠近,一声湿漉漉的“啪”,拍在车前玻璃左方,又一声“啪”,拍在右边。似乎有一个东西,两手扒在车窗上,脸贴着车玻璃,往里面窥看。

  孙晓明的脸比哭还难看,他哆嗦着说:“我怕……”

  长顺连转几下钥匙,车子没有任何反应。他哆哆嗦嗦地说:“我们去值班室求救吧……”

  “怎么去啊?”

  “我们闭着眼,手拉手,爬着去。”

  “我怕。”

  “眼不见为?簦?鄄患??唬?床坏骄秃昧耍

  “那你先下!”

  “值班室在你那边,当然你先下!”

  “那你拉好我,说好了,怎么也不许松手!”

  两人的手暧昧地拉在一起,像两个互助的盲人。

  孙晓明摸到车把,用力一按,门开了,冷风灌了进来。两人打了一个整齐的寒噤。

  孙晓明压低身子,匍匐着从车门里滚落下来,陈长顺也跟着一起落到地上。闭着眼,凭着记忆,两人如同摸哨的海豹部队战士,在地上匍匐前进。他们手拉着手,全然不顾车盖上有什么,一门心思往前爬。

  地上的沙石和杂草,散发着呛人的尘土味。但他们没工夫管这个。爬了十来米,陈长顺忽然觉得背后的衣服被扯住了。陈长顺骂道:“你拉我衣服做什么!”

  孙晓明紧张地说:“我才没有拉你!”

  两人沉默半秒,一齐惊叫起来,连滚带爬地站起来,睁开眼,拼命往值班室跑去。值班室亮着日光灯。这是偌大的黑暗停车场中惟一的光源。

  他们冲到值班室窗口,往里面一看,值班室里没有人,只有一个灵堂。摆着供桌,香烛,贡品,一个大大的彩色花圈摆在供桌后面,花圈前面挂着一张遗照,照片里面的人,便是那个值班女子,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人,眉毛微皱,眼睛冷冷。

  两人傻了。

  就在这时,日光灯灭了。

  整个停车场陷入广阔的黑暗。就在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灵堂的蜡烛忽然亮了。两只幽幽的烛火不断抖动,照亮了灵堂,他们惊悚地发现,照片里的女生正咧着嘴在笑!

  孙晓明惊叫一声,往后退了一大步,扭头一看,这哪里是什么停车场!报废的破车烂车堆积成一座小山,铁门已经锈得发烂,歪歪斜斜地搭在墙上,氖气大灯拦腰折断,倒塌在废车堆之间,值班室的窗户和门都不见了,斑驳的墙壁上满是剥落的墙纸和青苔,角落蛛网密布,毫无人气。

  这里分明是一个废弃的垃圾处理场!

  这时,他们听到一阵马达发动的声音。自己的车在黑暗中亮着车灯。车灯射出两条光柱,光柱间的尘埃上下浮动。陈长顺喊道:“快上车!”两人拔腿就跑,跳上车,锁车门,陈长顺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汽车打滑了几下,像受惊的猫般冲向大门,“嘭”地一声撞开了朽烂的铁门,开到大路上,拐几个弯,雾气散了。长顺惊喜地发现,自己认识路了!他加足了马力,往繁华的市区开去。

  孙晓明已经说不出什么话了,他苍白的脸映着路灯,像是一具僵尸。在拐弯的地方,眼尖的他看到红衣女人站在左边的路口,他忙喊:“她在左边!”长顺连忙一打方向盘,往右边甩去,孙晓明回头,从后玻璃看到那个红衣女人站在路口,远远地目送他们,越来越小。他一回头,又看到红衣女人,站在前方右边的电话亭旁,牟足力气大喊:“往左!”长顺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剧烈一抖,往左边的路开去。

  车子一路疾驰,就像被鞭子抽打的野马,左一下右一下,在城市里慌不择路。

  这个曾经叫做李贵和,如今自称血狼的人,舔着嘴唇,喘着粗气,火烧火燎地追进巷子。

  他一进去,就像融入一个密闭的空间。街道外的声音消失不见。

  巷子非常黑暗,血狼一时难以适应,他伸手扶住墙壁,缓了好一会儿。

  眼前是一条长长的蜿蜒小巷,爬满青苔的围墙围出一条深邃的小路,前行五十米左右,便向右拐了个弯,如中国建筑的影壁那般刻意曲折。小路边堆满乱七八糟的杂物,破损的家具摆着各种诡异的姿势,贴着墙壁。

  一阵寒风从血狼的脖子处吹过,仿佛有人轻轻呼气。血狼一下子挺直了背。不知为何,这个巷子好冷,明明只是初秋时节。他抬头看了看小巷的左边,一幢四五层楼高的老式住房的轮廓,黑黢黢的,高大的身躯立在夜空下,仿佛一座巨大的墓碑。

  血狼不敢往里面走。他?着眼往前看,只看到一张沙发靠在墙边。盖在上面的白布随风飘动,像在招手。左上方的小楼屋顶如同一颗巨大的脑袋,默不作声地看着自己。没有前女友的身影。他不安地看了一眼小巷深处,装模作样地喊一声“小翠”,拔腿就走。

  正当他转身往外走时,身后隐隐约约传来一声“诶”。悠长悠长,伴着回音。他停住脚步,侧耳倾听。这声音的确是小翠的。血狼松了一口气。小翠似乎在深巷里面。也不知她在那黑咕隆咚的地方做什么。既然确定巷子有人,血狼的胆子就大了许多。

  他大踏步往巷子深处走去。走过摆放着家具的垃圾堆,他看到一些老式的玩意儿,绣着花鸟的床单——他老家也有一条;一个起夜时用的痰盂——他小时候就在这种东西上如厕。都是些破烂玩意儿。

  经过左边那幢小楼时,他下意识往里头看一眼。一扇半开的铁门,里面一片黑暗。黑暗之中,隐约看到陈旧的老式木楼梯和一排造型各异的信箱。一辆积满灰尘的破自行车锁在边上。

  “小翠?”血狼怯怯地朝深巷的拐角处虚喊一声。回答他的只有呼呼的风声。

  他双臂抱胸,万分疑惑。气温又下降不少,连呼出的气都带着白烟。

  “小翠?”他大着胆子,提高声音。他似乎听到一声弯弯曲曲的“啊”,从深巷拐弯处扭来。

  “你他妈赶快出来啊。”血狼停步不前,气急败坏地骂道。骂完之后,他等了十几秒,小翠没有回音。血狼不敢发作,只好向拐弯处走去。

  他绕过拐角,发现前面还是一条悠深的巷子,没有小翠,只有石头砌成的围墙,长满杂草,泠泠的月光如水,从左边洒下来。他眯着眼看了看前面,尽头居然还是个一个拐角,几近九十度向左边拐去。

  他瞥了瞥身后黑乎乎的小路,又看了看前方泠泠如水的月光小径,觉得还是往前走比较合适,他又喊一声小翠,这回真的没有任何回音了。周围一片死寂,连风声,虫鸣也消失无踪。除了他自己空荡荡的脚步声,简直万籁俱寂。

  血狼咽一口唾沫,刻意大声清清嗓子,走向前方。他踏着月色,看到自己的影子歪歪斜斜地在地上。他不敢回头。

  他走过向左弯去的拐角。他诧异地看到,自己眼前还是一条巷子,可是这条巷子和先前看到的一模一样,五十来米长的小巷,各式各样的家具堆在路边,痰盂,床单,沙发,飘动的白布,一应俱全,左边是墓碑般的小楼,铁门半开着,仿佛有人刚刚进去,忘了关门一般。

  血狼心里打起鼓。他绞尽脑汁地琢磨着路线,到底什么情况下,自己会绕回来,可按照常理,他不应该回到这里呀。

  血狼不敢喊小翠了,他生怕叫喊声暴露自己。一阵恶寒,从心里窜出来,令他手脚发凉。人的本能告诉他,这地方不是个好去处。

  血狼紧紧闭着嘴,撒开步子就往回跑,他跑过泠泠的月色,像在清浅的水池上绫波而过,绕过黑漆漆的拐角,跑过第一个巷子,从初次碰面的家具和铁门旁边飞速略过,直奔巷口,他没注意到巷口原本只是微微弯曲,而此时,它变成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拐角,向右边延伸,高速运动中的他扑到墙上,双手在墙上猛地一撑,稳住身子。他的双手又湿又滑的,不知粘了什么冰凉凉的苔藓,他恶心不已地拼命地甩手,再一看,顿时寒毛直竖。

  本该是连接街道与巷口的地方,居然变成一条悠长的巷子,用石头砌成,满是杂草,月色泠泠如水,给一切打上惨淡的寒光。

  “这……这不科学啊!”血狼目瞪口呆地看着月色如水的巷子,半天才蹦出一句话。迷路了?可这个地方,明明只有一条路,无论怎么走,也不可能迷路呀。他壮着胆子,继续向前走,他踩着月色,像在满地冰晶上走过,他甚至听到冰晶碎裂的细小声响。他摸索到拐角处,扒着墙,缓缓地把自己脑袋伸出去。

  果不其然,那边还是堆满家具和铁门半开的黑巷子。血狼用力地攥着墙壁,抓下来不少尘土,沙尘迷了他的眼,他泪汪汪地擦着眼睛,蜷缩在墙角。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奇异的境地,就像进入了一个迷宫,它由家具铁门巷和月色如水巷组成,无休无尽,永无终结。他走不出去了。

  血狼靠在墙上,望着夜空中狡黠的上弦月,觉得它分明是一张窃笑的弯嘴巴。他委屈地低下头,慢慢缩下身去,蹲在墙边,似乎想把自己伪装成一株无害的杂草。那一刻,他真的好想变成植物,没有七情六欲,没有神经系统,无知无觉。

  这时,一阵轻灵的扬琴声骤然响起,吓得血狼瘫坐在地上,下一秒钟他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打电话?血狼欣喜若狂地掏出手机,发现来电显示是自己的前女友小翠,屏幕上写着两个字“哈尼”。血狼连忙按下接听键,手机里传来前女友温柔的声音:“喂?狼儿吗?”

  血狼简直要哭了,他连连点头,也不管对方看得到看不到,硬生生憋出一句:“你在哪?”

  电话里的人说:“我在楼上。你快来。”说罢,手机便挂了。

  血狼丈愣愣地看着屏幕,呆滞许久,不明白这语焉不详的地址到底是个啥地方。楼上?我家楼上?她家楼上?wWW.ΧìǔΜЬ.CǒΜ

  ……还是小巷的楼上?

  血狼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扒着墙,伸头去看。家具铁门巷中那幢小楼,四楼亮着灯。他咦了一声,走了出来。透过黄黄旧旧的灯光,他看见这幢小楼如同八十年代的老住宅,贴着灰白色的瓷砖,上面脏兮兮的,不少地方的瓷砖都剥落了,露出水泥色的墙体。他瞅着四楼亮灯的窗口,仔细地观察,他看到电风扇高速转动的影子在墙上闪烁,还有忽大忽小的人影来来去去。血狼稍稍放了下心,原来这幢楼是居民楼,还有人住。小翠应该就在上面吧。

  血狼拉开生锈的铁门,刺耳吱呀声像利剑戳破寂静的空气,他迈步走进门洞,一下子隐没在更加浓郁的黑暗中。他打开手机屏幕,用一小团粘稠微弱的屏幕灯光照着前路。

  他在黑暗中缓步前行,地上散落着发黄的旧报纸,仔细一看,时间是一九八三年。也不知哪个王八羔子把旧报纸拿出来乱丢。他照了照斑驳的墙壁,想找找廊灯的开关。一个孤零零的灯泡头悬挂在头顶。他看了半天,除了蜘蛛网,什么也没发现。没关系,反正楼上有灯也有人。

  血狼来到信箱跟前,拿手机屏幕的光照了一下,信箱上的绿色油漆已经斑斑点点,贴满小广告,一摸,信箱上都是灰尘,似是长久没有人用过。血狼上了楼梯。木板楼梯被血狼的体重压得嘎嘎直响,楼梯里面,腐烂的木料纷纷扬扬地掉下来,发出哗啦哗啦的碰撞声。或许这楼有很多白蚁。血狼想。他放慢脚步,小心地往上走。这地方真是太破了,不过房租一定便宜。

  他走到二楼,看到两扇紧闭的房门。门上方的玻璃碎得七七八八,一副残破的春联粘在墙壁上,褪淡成了粉红色,就像一氧化碳中毒的脸庞。地上散落着木板和铁钉,肮脏的抹布和水桶凌乱地丢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尘埃味,就像一个尘封许久的地方突然开启了。这地方就像废弃的空楼。血狼不知为何二楼会荒废成这样。

  他小心翼翼地上了三楼。三楼也是破败不已。令他奇怪的是,一张焦黑的实木书桌横在楼梯口,几乎把路给堵住了。地上满是玻璃碎片,血狼咕擦咕擦地踩着玻璃碎片,挺胸收腹提臀,小心翼翼地从书桌和栏杆的缝隙间穿过去。他的裤裆擦到一团黑灰。

  楼梯黑漆漆,血狼举着手机照路,就像一个盲人用拐杖戳地面。楼梯拐角处的玻璃全都破了,铁架子孤单地嵌在窗框中,显得十分寒冷的样子。

  血狼闻到一股焦味,像是木头烧焦的味道,他皱着眉头,捂着鼻子,心想是不是有谁在楼顶烧烤。

  虽然这地方很黑很荒凉,但四楼有人住,不用怕。

  他大步流星地往四楼跑去,咧开久违的笑容,窜到四楼的楼梯口,正想要去敲门,结果他的全身在一刹那停住了。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凝固不动。

  他看到四楼的两间房子都没有门,只有空荡荡的门框,荒芜黑暗的里屋尽收眼底,左边屋子堆满砖头和木料,毫无人气,右边那间房子,从地板到天花板全都是一片焦黑,如同火灾遗址,散发着浓浓的焦味,没有灯光,没有人,没有嗡嗡转动的电风扇。

  血狼周身一阵寒冷,一股麻麻的电流从他的太阳穴一直窜到后背。他意识到自己独自一人,身处一个荒废的诡异小楼深处。

  血狼颤抖着,连呼吸都微微哆嗦,大脑一片空白。他哭丧着脸,又拼命压着自己的恐惧,强迫自己什么都不想,然后慢慢地往楼下走。他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思想,不去想外面永无止尽的巷子和刚才诱惑他上来的灯光人影,但可怕的念头还是一个劲地往上冒。他一步一步往下走,大脑缩成一小团。他想扑在栏杆上大哭一场,但仅有的理性控制着他,让他机械般往下行走。

  他踩着碎玻璃、废木料,小心地穿过焦黑的书柜,他不敢回头,也不敢用余光看任何东西,他假装自己处在一个有人住的楼里。他什么都不想。

  血狼全身僵硬地下了楼,看到蓝色的楼牌,上面写着一个白色“1”字。他的心终于像复苏了一般狂跳起来,他想往外奔去,想尽快逃离这个地方。他快步走几步,正想迈步狂奔,高声喊叫出自己的恐惧,然而他在刹那间停住了,刚要从嗓子里喷涌出的喊叫生生给压了回去,他的血液凝固成了冰。

  通往外面的铁门不见了,一楼的门洞通道变成一个往下走的楼梯。

  这里本该是信箱,现在却是一面墙,那里本该是通道,现在却是楼梯。

  他想哭号,却喊不出声。他像一个提线木偶,姿势怪异地往楼下走,他的大脑已经完全失去作用,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下去,他只是想出去,结果却莫名其妙地走向楼下。

  楼下的墙面上挂着一个蓝色牌子,上面写着“—1”,地上多了许多深绿色的苔藓,散发着腻腻滑滑的腥味。水滴声远远近近地响着。血狼在楼梯拐弯处停住了脚步,他弯下腰,侧头看了看楼下的墙,透过黑暗,他隐约看到一个写着“—2”的楼牌,从栏杆往下看,他看见无数个栏杆往下延伸,隐没到黑暗中,仿佛身处高塔顶端的旋转楼梯上。

  血狼深吸一口气,吸入满口的腥气。仅存的意识告诉他,不可以往下面走了。于是,他转身往楼上走。寒气像根针,扎在他的身上。吱呀吱呀的木板像是垂死者的呻吟,此起彼伏。

  求生的本能令他的大脑瞬间活络,他一个激灵,一声怪叫,迈开步子,就往楼上冲,腾腾腾的脚步声震耳欲聋,他跑上二楼,窜到窗户上,往外一瞧,外面就是家具铁门巷。他惊喜得快要哭了,扒着窗框间的铁架子,双手紧紧地抓着窗棂,把自己的身子往下放,放到极限,身体笔直的时候,他看着下方,松开了手,往下坠落。

  在他松手的一刹那,地面忽然变远变小了,在那一刹那,他明白自己身处的是三楼,而不是二楼,但那时已经晚了,他感到风声从耳边呼呼而过,重力狠狠地将他向地面摔去,地面在几秒内瞬间放大,耳中的血液来回翻滚。“嘭”,他砸在了地上。

  “嗷”,他捂着左脚踝,倒在地上痛苦地翻滚。仿佛电钻在钻自己的脚踝,他嗷呜不息。过了好久,才缓和一点。他满脸泪水地看着铁门。还有那令人恐惧的楼道。它恢复了原样。

  这时候,被火烧毁的四楼房间,忽然亮了灯。黄黄旧旧的灯光,从窗口倾泻下来,电风扇的影子来回闪烁,一个人影来来回回地晃荡,然后往窗口走过来,在窗户之前停住不动了。

  血狼一个轱辘爬起来,低头不看上方,一瘸一拐地往月色如水巷跑去,那里至少没这么可怕。拐过那道弯,血狼一下子站住了。

  他看到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背对着他,穿着白色的上衣,下面是米色的裙子,黑发长长的,随风飘着,女人手里拿着一只小扫把,她弯着腰,正在巷子拐角处扫地。

  血狼愣在那里,他已经知道这地方不会有好东西,他生怕那女人转头会是可怕的面容,不禁退了好几步。那个女人似乎听到身后有异响,她缓缓转过身。血狼看到一张清秀的脸,虽然有些熟悉,但实在想不出来在哪见过。

  那个女人看到血狼,微微一怔,随即对他微微一笑。这一笑,令精神高度紧张的血狼松弛了下来,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往下软去,他对那个友善的女子报以虚弱的一笑,往前走去,想求她帮忙。血狼走了几步,又停下了。

  那个女子在微笑着,但微笑变大了,嘴角弯得越加厉害,似乎露出了狡黠的意味,结果笑容继续变大,她的笑脸越咧越开,一直咧到了耳根,露出厚厚的血红色牙床。

  血狼一股冷血直冲大脑,他一声凄厉的尖叫,不顾脚踝的疼痛,没命地往家具铁门巷跑去。他听到女人踏踏的脚步,在背后响着,他扭头一看,惊得头发都竖起来了。女人寸步不离地追在后面,咧嘴笑着,唾液从她嘴角,也就是耳边往后飘洒。

  血狼又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连滚带爬地往外跑去,此时九十度角的拐弯不见了,那是微微倾斜的巷口!景物在他的眼前飞速后退,风呼啸着从耳边吹去,他听到女人的脚步声就在他身后一厘米,紧紧相随,他三步并作两步,往巷口跑去,终于他跑出了无尽的巷子!

  吓昏了头的血狼跑到街上,往不远处人声鼎沸的夜市跑去,仓皇中,他到了马路上,忽然眼前两道刺眼的光芒直冲而来,伴着高音的马达声,一阵尖锐如惨叫的刹车声像怪物的吼叫,直冲血狼的耳膜,他想躲开,但是疼痛的脚踝已经无力承担突然的变向,车子里的人发出一高一低两声惊叫,然后车子直勾勾地,毫不犹豫地,撞翻了血狼,车轮狠狠地压过了血狼的膝盖,前一个轮子,后一个轮子,血狼在地上翻滚了一下,仰头看着天,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几乎要爆出来。他抽搐几秒,瘫了下去。两只小腿造型诡异地贴在大腿旁边。车子压过了人,歪歪扭扭地打了滑,像溜冰场上摔倒的人,甩了半圈,轰的一声撞在墙壁上,车头全毁,车前玻璃上出现了两个蜘蛛网状的裂痕,上面满是淋漓的鲜血,往下滴呀滴。

  车里的人似乎昏迷了。车子却亮了灯,又发动了起来。它自动地倒车,开到血狼十米远的地方,对准了血狼,马达瞬间加速,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似乎要再次压过去。

  “李兰!够了!”曹野从街边暗处窜出来,他做出一个停止的手势,朝蓄势待发的车子高喊道。

  车子的马达犹豫几秒。熄火了。

  曹野匆匆忙忙跑到血狼身边,蹲下来,捡起一根小树枝,戳了戳血狼头发凌乱的硬脑袋,见血狼没什么反应,埋怨道:“怎么把人撞成这样!怎么法办?”

  他嫌弃地看了眼血狼拧成麻花状的腿,捂着鼻子,瓮声瓮气朝暗处的露微喊:“先喊救护车吧。”正说着,忽然听见露微喊道:“小心后面!”

  曹野的背后一阵猛烈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回头,一张因为愤怒而横眉直竖的国字方脸穿过广告牌的阴影,像一列失控的马车,朝自己撞来,国字脸上裂开一道恶狠狠的嘴巴,咬人似的吐出几个字——“你是人是鬼!”两道磷光闪烁的绿眼睛如同两根长钉,扎在曹野身上,吓得他猛退一步,却被一双黑暗中伸出的大手使劲儿推了一把。

  曹野一个趔趄,往后踏了几步,站立不稳,谁料道背后正是一道小台阶,他一脚踏空,仿佛有人将他脚下的大地骤然抽走,曹野的鞋底在台阶上猛烈地划出一道痕迹,他惊叫着摔了下去,一时间天旋地转,他的脑袋、脸蛋、手臂接连与坚硬、粗糙、满是尘埃的台阶亲密接触,耳边响起呼啸的声音,尖叫声、呼喊声、血液翻滚声此起彼伏。

  在万般嘈杂中,曹野还听见一声义愤填膺的怒喝在空中飘扬——“竟敢当鬼的帮凶!”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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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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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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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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