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怎么了,小孩!你是迷路了吗?”
“才不是迷路!我已经十八岁了,才不是什么小孩!”
“哦,是吗!?因为你长得实在是……所以没有注意到,这还真是抱歉!”
从话语中的意思来看,他——士兵大树、又或者是卫兵大叔应该是理解了。只是他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实在是无法让人认同。
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我莫名其妙的长成了这个样子!
贝尔瓦·罗兰,出身于一个名叫珀图的村里,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上面还有逐渐年老的父母。琇書網
今年我十八岁了,在完成了成人礼之后,靠着大哥所给予的微薄饯别礼,我就这样离开村子,踏上了旅途。
临近的小镇,我只有在跟随着父亲去处理水果的时候去过一次,除此之外我再未走出过村子的范围。对外界一无所知,只知道帮着父亲做些农务,或者是帮母亲做做饭,除此以外一概不会。
我并没有上过什么学,学院那种地方就只有身为长子的哥哥去过。不过我和哥哥的关系很好,他一有空就会教我读书认字,所以一定程度上的知识基础我还是有的。
“于是呢!你找我有什么事?”
“嗨伊!那、那个我想问一下征兵处在什么地方?”
而且,不要以为是村子的孩子所以就很怕生,或是很野蛮,我可是很有“修养”的。
“什么啊!你也是吗!真是的,这战争啊!刚才也好,现在也是,没想到你们这样的小孩也会被拉上战场什么的!”
“算了!征兵处的话就是这里,你进去直走,到底就是!”
“是吗?真是多谢了,大叔!”
“嗨伊哟~”
成人对于村子出生的人来说并不只是单纯的“长大了”而已。对于村里的人来说,这意味着抉择!
离开,或者留下!
在村子,能够继承家业的就只有长男,女儿一律都要出嫁得不到任何财产,在这方面次男也是一样。
这是村子里的规定!
留下的话,住的地方可以住在家里,但是如何过活却得自己想办法!
一般来说,选择留下的人都会选择帮家里人做工赚钱,以此养活自己。然而大家都是农民,挣到的工钱也就只够勉强过活。靠着这样的办法,一点一点攒钱,然后安置新家,置办自己的土地耕种,又或者是依靠其他的手段挣取到一定的金钱之后,开始商谈婚事。和人成婚,与人生子,然后就这样碌碌一生,直到死去!
本来的话,贝尔瓦也是该留下来的!这不关乎他自己的意愿,而是与他感情很要要好的哥哥希望他能够留下来。虽然罗兰家也是贫穷的农民,凭借着已经去世的祖父所培育出来的果园,罗兰家除了耕种之外,每年靠着贩卖果实都会赚取一笔着实不菲的收入。
有着这种额外收入的罗兰家,在村里是相对比较富裕的!如果不是有村子的规矩在,就算是将家业分给贝尔瓦一些也没什么。
只是这说到底只是理想论!
大哥会想要将贝尔瓦留下最大的理由是因为他对管理罗兰家的果园很有帮助。因为是从小开始就在帮忙,很多事情贝尔瓦都比较清楚,有他在的话自己可以轻松不少。当然,这之中也掺杂了一些相处了十几年所培养出来的兄弟感情!
离开村子,踏上充满未知的旅途就等同于流浪,是生是死谁也不知道!
作为哥哥的他,不希望自己的弟弟贝尔瓦那样!
只是,一切都赶得太巧了!
帝国皇室的庸腐,使得帝国三大家族之一的柯达家族连同同样身为帝国三大家族之一的达巴奥尔夫家族向皇室宣战,掀起了革命。
平静了上千年的帝国,终于要开始战争了!
说到战争,征兵自然是理所当然的!由柯达家现任家主加索·加·柯达派遣使者向领土内各城镇传达指令,再由各城镇对领内的各村传达。总之就是征兵!
不过,说是征兵但也没有强征!是否要立志成为军人,是否要跟随柯达家的意志,是否要为了守护家园而战斗,全凭个人判断,绝没有要强制服从的意思!
也就是说,不听从征调也是可以的。
只是——领主有领主的义务,领民同样也这有着义务。在平和时期接受领主的统领和庇护,在需要之时响应号召,那就是领民的义务。
而现在,该尽这份义务的时候到了!
非强制征兵就是因为全心全意地守护领民的柯达家相信:领民应该会及时响应号召,纷纷自主前来参军!
只是——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不的同人、抉择是不一样的。
说是被尽心守护,但大多数的领民就连领主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实感。为了这样一个不认识、不了解的人去参军、去战斗、赌上性命,对于一般人而言这简直是不切实际!
可以不用上战场的话,自然是都不会想去;可以不用死的话,自然是都不会想去死!
“我家的孩子很小!”
“我家成年的就只有女儿而已!”
“我家就只有一个儿子!”
“我孩子才几岁,我不能让他就这么失去父亲。”
“我身体很弱!”
“我生病了。”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我讨厌战斗,不想上战场!”
“我连鸡都不敢杀,让我去当兵?算了吧!”
“我只想平静的生活!”
一个人,三个人,五个人,八个人,召集了村子里的所有人商议,结果却完全得不出个结果。
“使者大人来的时候,是叫有意愿的人直接前去莫拉迪报道,并非是去镇子里集合。也就是说不去也没关系吧?”
“就是!不去也不要紧吧!你们看着办吧,反正我是不去,我也不会让我自己的孩子去!”
战场!那里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的人间地狱,生与死只在一线之间,若非逼不得已,没有人会去那种鬼地方。
大人们说得都是正理,并没有什么好被指责或是批评的地方!
“嘛,使者大人都那样说了,应该就是那样吧!”
“不去也不要紧——可是——若是整个村子一个人都没去,事后被知道了的话……会不会被追究暂且不提,要让临近村里的人知道了,这面子上肯定是挂不住的!以后肯定是要被人嘲笑到只能低头见人!”
“那你去啊!”
“喂喂~算了,我就当你在说胡话吧!”
“面子是个问题!但更关键的是:如果加索大人打败了呢?不用问,柯达家族肯定会就此覆灭,而我们也一定会转变成只属于帝国的领民——不,应该是跟着领主叛乱的乱民。到时候会被镇压是一定的,至于被镇压之后会遭受何等待遇,这个就得看那位皇帝的心情了!”
“等一下,特蕾莎小姐!我们不是没有派人前去参军吗?为什么我们还要被镇压啊?”
“那有关系吗?我们的领主加索大人可是联合达巴奥尔夫向皇室宣战了,这可是造反!妄图颠覆帝国,诛家灭族的死罪哦!结果上来说,我们只是被牵连了而已!就算我们什么也没做,帝国也不可能会放过我们的。”
“因此,柯达家必须打赢这场战斗!而在打赢这场战斗之后,恐怕加索大人就是新的帝国皇帝,到时候这次的事必然是会追查的。就算是不会追究,也难免会遭受冷遇!”
“为此,不论如何,就算是完全顶不上用,也一定要派人去!”
“……”
特蕾莎,唯一一位不属于珀图村,甚至是不属于柯达领的“外人”,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有着可以凌驾于村长的发言权。她虽然看起来很是年轻,只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姑娘,然而实际上在座的父辈还没出生的时候,她就已经在这个村子里住下了。
特蕾莎,外表年轻美丽的她,实际上比在座的任何人都要年长!不过她的地位特殊并不只是因为她的真实年龄,而是因为她的身份,她是一名能让断手重生、医治百病,让青春永驻的强大魔灵师。
只是她为人随意,平时不太让人能想起她的真实身份。不过,因为一有重伤、重病都得找她,村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欠着她人情,所以没有人能够无视她的意思。
“我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并不是非要现在决定。各位会去想想清楚其中的厉害,若是有人要去的话,到时候但我这里来跟我说一声!到时候,一同上路,也好有个照应。”
“那么,我们走了!”
包括贝尔瓦在内,最终珀图村一共派遣了六个人响应号召,前去莫拉迪参军。只是半路上遇到了一点意外,贝尔瓦与同伴走散了,最终只能是自己一个人,靠着问路和好心商人的搭在,才一路跌跌碰碰地来到了这里!
“那、那个……”
“名字?”
“贝、贝尔瓦·罗兰!!!”
“贝贝尔瓦·罗兰(小声)……年龄?”
“十八岁。”
“从哪来的?”
“呃!诶?诶?”
“你是哪儿的人?”
“是问故乡吗?帕多拉城菲尔顿镇一个叫珀图的村子!”
“帕多拉城菲尔顿、珀图……虽然你的穿着打扮已经很清楚了,但我还是姑且问一下吧!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帮父亲打理果园,做点农活,帮忙做饭什么的……”
“……”
听了贝尔瓦的话,坐在柜台上的男人抬起了头。他并没有说话,而是沉默着用审视地眼光上下打量了贝尔瓦一眼。
“那边去集合!”
随后男人目光一转,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右边,接着又将头埋了下去:“下一个!”
“雷阿隆·加·特雷斯尔拉,这是我的名字!名字稍微有点长,你们不用记住也没关系。只是,我希望你们这三千多人能够记住我的声音……”
突然一股庞大无比的灵压瞬间爆发开来,在场所有人浑身一颤,只是被他的眼神扫视而过,就会让人感觉像是被蛇盯上了一样,让人本能惊觉,后背一寒。
“还有,我比你们任何人都要强!”
“好了,就这样!所有人现在听我命令……”
穿过男人所指的那扇门之后,贝尔瓦来到了一个站满了人群的广场。在那里,他被一个看起来凶巴巴的士兵瞪了一眼之后,乖乖地听从了他的“提醒”,在队列的最后乖乖地站好。
广大无比的广场上恐怕容纳了有几千人,这些人虽然高矮不一、服装各异,但却整齐划一地站在一起。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全场肃静。
就这样入列站了不知道多久,直到作为征兵登记员的男人站到了整个队列的最前方。雷阿隆·加·特雷斯尔拉,他用一个最简单方法——震慑。让所有人记住了他的声音和名字!
在他的命令下,足有三千多人的队列瞬间被分为三个方阵三个团,每一千人被分为一个方阵,每个方阵选出一位团长,团长之下每两百人选出一位队长,队长之下每二十人分成一个小队,小队由小队长率领。
士兵服从于小队长,小队长服从于队长,而队长则服从于团长,团长服从于雷阿隆。
在广场集合的总人数有三千多人,而这三个方阵加起来只有三千人。在这三千人中,贝尔瓦并没有被包含在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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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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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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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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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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