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维曦>第二十六章 混在“狗群”中的狼
  “土狗”的难缠程度超出了维曦的想象。

  在瞄准“土狗”的左眼,与其擦身而过的瞬间,“土狗”像是看透了他的意图一样,提前埋低头颅,躲过了维曦的攻击。而且,“土狗”低下头颅的举动不仅仅只是为了回避对于自己不利的攻击,同时也是为了在躲避攻击的同时,发动自己的致命攻击。

  所谓的致命攻击也不是指真的要一击致命,而是指能为接下来的战斗带来大幅度转变的决定性一击。

  像是维曦这样的,只要在他的腿上留下一块印记的话,那么也就几乎丧失了反抗的能力。对准小腿而去的“土狗”的攻击可谓是货真价实的“致命一击”。

  “好险!”

  在“土狗”低下头的那个瞬间,维曦多年来的猎人直觉响起了危险的警报。他毫不犹豫选择了相信这危机之时的直觉,放弃了继续追击的打算。

  与“土狗”错身而过的脚步一转,用力在地面一蹬。向着左前方踏出了重重的一步,将身体向着“土狗”的右后方移动了近两个身位,总算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险之又险的躲过了“土狗”这完全是出乎意料的攻击。

  “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是保持这个速度前进。”

  维曦是一定跑不过“土狗”的,但话虽如此,同时与两只“土狗”为敌的话,根本就看不到胜机。仅仅只是交手了一个回合,维曦就深刻地认识到对付“土狗”的棘手。在战斗中,最重要的不是攻击力,也不是防御力,而是超强的反射神经以及能够跟得上反射神经的身体。

  再强的防御也必定会有弱点,再强的生物也必定会有无法设防的地方;至于攻击,再强的威力,打不中就没有任何意义。

  战斗中速度才是关键!

  不是硬碰硬地和对手比拼力气,也不是你打我一套,我打你一套地不断无谓的消耗体力;而是要瞄准对手防御薄弱之处,发动确实的致命一击,并以此为开端靠着过人的神经反射能力不断进行追击,直至目标倒下为止——这,才是维曦的战斗方式。

  可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注意力集中于一处的时候,对于除此以外的其他地方的关注力度就会下降。而这在战斗当中,却是极为致命,也因此维曦的战斗方式有着极为致命的缺陷。

  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场合,就只有对手为一人的时候而已。

  比起不擅长应付复数对手的战斗,倒不说是完全没法应付。不能在一个回合内完成确实有效的攻击的话,那么即使明知是条死路,也容不得他不走了。

  虽然这样做很有可能会让状况变得更加糟糕,但即使如此,维曦也依然毫无顾忌地在月下的瓦拉密林里撒手狂奔了起来。

  将身体尽可能的压低,然后向着身前倾斜,尽可能地减少风的阻力。脚步的步幅不需要太大,但一定要快。而且一定要配合好呼吸的节奏,不能慌、不能乱,要井然有序。

  虽然比不上这一次凶险,但这样的事情,维曦在做猎人的时候其实经常遇到。靠设伏、撒饵、挖陷阱或者是组团就想在露西亚山脉外围的森林里狩猎,这就算说是玩笑,也一点笑的价值都没有。

  别以为对手只是野兽就粗心大意,也不要认为是几乎只有野兽生活的森林就无所畏惧。

  森林中的老虎、熊、狼等凶兽除去没有魔法以外,身体能力完全可以和二级魔兽相比。而且森林又大多都是这些猛兽,所以进出露西亚山脉外侧,其实与进出瓦拉密林的第五梯次在某程度上有着同样的意义。

  在瓦拉密林中经常遇到三五成群的魔兽团体,在露西亚山脉中所常遇到则是熊与老虎这样的混合组合。但不论哪种状况,比起战斗,人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回避。

  成群的魔兽可不是能够三两下便能解决的奇玛尔,战斗的话,会弄出相当大的动静。密林中的魔兽遍布,这样做很有可能会引起其他魔兽的注意,而这对于在露西亚山脉行动的猎人也是同理。

  在达比镇,除了维曦以外,还有十几个同样以狩猎为生的人。只是他们和维曦并不一样,为了在发生“万一”的时候能有个照应,猎人们通常是组团进入森林的。

  然而维曦却并非如此,尽管在“白虎围捕计划”、“苍蟒讨伐战”和“彩鹿搜寻”等私人委托的联合行动的时候与其他地方的猎人有过短暂的合作,但除此之外他一直都是一个人。

  一个人在森林找寻落单的目标,一个人与野兽搏斗,然后将其杀掉;一个人一边禁戒着周围,一边将野兽的毛皮剥下,将其他所有能换钱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收集到一起。一般这是有两到三个人所负责的任务,而他从来都是一个人完成。

  这世界上有一个人也能完成的三个人的事情,就必定会有只有三个人才能完成,而一个人是几乎完成不了的事情。www.xiumb.com

  遭遇兽群,数量一样的话,三个人可以分别各自对应各自的对手;即使数量多些,也还是可以为彼此分担不少压力。

  一个人的话,就必须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一个人的话,就算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所以,不自己想办法突破困境的话,那就只有自己等死了。

  “接下来,按照以往的方法来对付吧!”

  狂奔中,维曦并没有回头。身上虚幻的刺痛让他理解到即使是这样的速度也依然没能甩开“土狗”,还在它们的视线范围内。不过他也从未真心期待过自己的脚力能够快得过风属性魔兽的“土狗”。

  维曦可并不是无端地乱跑而已,正因为在做猎人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状况,所以对于应对的方法,他也很有心得。

  不管是野兽还是魔兽,虽然会有共同行动的时候,但是在本质上它们之间的关系依然只是相互之间“储备食物”。在它们的理念里,本质上是不存在“同伴”这样的认识的。即使是同类,或者说同一个族群,甚至是同一家族的亲人,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魔兽唯一有可能下不了口的就只有父母。

  而除此之外,身边所有的生物都只是食物或者是敌人。奴役、共存、征服,那是极少数才会出现的现象。维曦在面对摆脱不了追兵的时候,所采取的应对方式就是——增加追兵的数量,制造混乱,然后再趁着混乱摆脱。

  眼前的树林忽然再次一断,一片湿地挡在了维曦的面前。坑洼中的积水倒映出夜空中的半月身影,或许是因为是在水面上映出的影子,明朗无云的天空让半月看起来比以往还要明亮。

  皎洁的半月似乎隐隐发散着寒光,看起来就像一把刚刚开锋的刀刃一样。

  “哞~儿!”

  在维曦像风一般毫不停留的通过了湿地,跟在他身后的“土狗”刚进入湿地便被几座会移动的“小山”挡住了去路。

  像是柱子一样粗壮的四肢比“土狗”的腰板还粗,长长的牙齿将像鞭子一样的长鼻夹在中间。这并不为了保护而做的措施,而是为了进一步凸显长鼻的一种手段。

  像是蒲扇一样的大耳朵扇动着细小的微风,微风吹到两只“土狗”的身上,它们的心瞬间就凉了半截。

  猛犸象,这种素食的低阶魔兽,在瓦拉密林第五梯次中,不论是佣兵还是魔兽都不愿意前去招惹。其他的不提,单就是那足有一间房屋大小、两层楼高的巨大体型就让无数的人丧失了与其战斗的意志。

  更何况猛犸象还是一种以家族为单位的群居魔兽,被几只像灯笼一样大小的眼睛冷漠地看着,相信没有多少人能够承受住这样像是被送上了断头台的压力。

  兽类有着仅凭眼睛视认和威吼声中便能判断出对方大致实力的本能,而面对猛犸象,“土狗”的行动是没有丝毫迟疑地尽快离开这里。

  至于又被“小点心”戏耍了的事情,它们则完全抛到了脑后。

  比起进食,自然是逃命比较要紧。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靠在一旁树干上,维曦用衣袖擦拭着布满了额头的冷汗。穿过湿地对于维曦来说,并不是什么具有挑战性的事情,猛犸象都已入睡,只要在它们反应过来之前通过湿地就好,这并不是有多困难的事情。

  可是毕竟是像小山一样的巨大体型,即使是躺在地上、睡着了,那也是气势十足。

  别看猛犸象有那么大的体型,就以为它行动缓慢。实际上这些“大个子”跟熊一样,在直线上跑起来飞快无比。

  因为速度快,耐力也好得出奇,因此一旦被盯上,被追上也就只是迟早的事。

  维曦事先并不知道这里有猛犸象,他只是仓促地调整了一下呼吸,便急剧加速一口气玩命地通过了那里。

  拜此所赐,呼吸的节奏完全乱了,现在是累得不行。

  “!”

  重病老虎强过猫,受了重伤的“追魂”也比“土狗”强。

  之所以会这样,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老虎天生就远远强过猫,更重要的是老虎即使是在自己最为脆弱的时候也不会忘记“对于自己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

  “追魂”和“土狗”原本都是森林狼,造成它们之间决定性差距的并不是先天性因素,而是后天养成的生活习惯。

  “追魂”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它是靠着自己一步步的突破了困境和难关。克服森林狼不会爬树、更无法在树上灵活移动的缺点。

  为了躲过追击,也为了追捕猎物,都必须要有比现在更快的速度。正面对决时候的力量,跳跃时便暴露无遗的柔软腹部。或许是几年,又或者是十几年,在无数岁月中孤身克服掉身为森林狼的一个又一个缺点。“追魂”就是这样慢慢地强大起来的。

  而维曦,就是一如“追魂”一般的男人。

  身体的强大不过只是强大过程中的副产品。无论是老虎,还是“追魂”,它们真正强大的地方不是身体,而是意志。

  而维曦,亦是如此。

  “追魂”对于猎物有超乎想象的执着,不管是任何生物,一旦被其视为目标,那么便必定会追踪到天涯海角,直到将其杀死为止,故名“追魂”;命名的佣兵曾经也受到过“追魂”的侵袭,在经历了一番极其艰难的战斗后,总算是成功杀死了“追魂”。

  然而被“追魂”袭击的那一幕的印象实在是太过印象深刻,所以他便将那一瞬间的感受暗含在了“追魂”这个名字里。

  “追魂”,“追魂”,追的是魂,而不是人。而这,指的就是“追魂”在攻击目标的时候,能够无声无息的接近。

  没有声响,没有动静,直到攻击命中的前一刻,也不会泄露出任何的气息和杀意。而达成这一条件的要点在于“追魂”是森林狼,是受到了风元素祝福的风属性魔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美地操纵气流流动。

  “哈~呼~哈~呼~什么!?”

  而这样的能力,维曦还是第一次见识。他能够躲过这一击完全是靠的多年来一个人在森林里狩猎所养成的习性。越是脆弱的时候,越不能放松周围的禁戒。

  这是只有常年一个人的人才会有的习惯,而禁戒不仅仅只是通过视认,视听和直觉中的某一方面,而是三方面同时进行。

  对于维曦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样一来不就没办法好好休息了吗?

  会说这种话的人,一定是成天混在人群里——就和那些“土狗”一样。

  耳朵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多年来养成的敏锐直觉也没有丝毫作用,感受不到气息,但却完完整整地映在了视野里。

  那是“追魂”,一只在半空中奔跑,有着蓝白相间的浓密毛发的森林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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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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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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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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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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