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帝少要宠,娇妻要上天>第1866章 我爱你。
  餐桌铺着黑白格子的细麻布,三菜一汤,井井有条地摆放着,香菇菜心,肉末茄子,青椒炒虾仁,番茄蛋花汤,色调清淡,散发着清新的食物香气,却令她的味蕾蠢蠢欲动。

  这让她感到不自在。

  要知道,她一直对吃的不怎么感兴趣,爱吃的也就几样,但也仅仅是喜欢而已,当然,除了辣条、香辣小鱼仔这类垃圾食品除外。

  “哇塞,宋叔叔做的饭菜好漂亮!”

  温澜欢呼着,在她的专属椅子上坐下。

  她懒得搭理这个马屁精,招呼在厨房忙活的周阿姨过来吃饭。

  她早已不是那个慕容瑶瑶,只是一个寻常的单身女人,是以,周阿姨来这里后,一直和她们同吃同住。

  周阿姨“哎哎”地应了两声,过来之后,便也乖巧地坐在了她的专属椅子上。

  安排好一老一小,她看向一直站在门口、脸上漾开浅浅笑意的男人,淡淡地说,“请上座,小宋先生。”

  宋歌顿时就:“……”罢了罢了,这不是重点。只要能追到媳妇儿,叫老宋先生,他也笑得出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

  目送厚脸皮人士,大步流星地走到桌旁,坐在主位,她实在忍不住,别开脸,偷偷地翻了两个白眼。

  “哇塞,宋叔叔,这个虾仁真好吃!”

  真得很好吃么?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颗,慢吞吞地咀嚼,淡淡地说,“现剥的虾仁,都好吃。”

  宋歌清咳一声,“你妈妈说得对。”

  “宋叔叔,这个西红柿汤,好好喝哦!我觉得比周奶奶做得还好喝!周奶奶,您不要伤心哦,我只是实话实说。”

  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小妮子!

  “不同的食材,做出来的味道,自然不一样。你宋叔叔用的有机食材,你周奶奶用的是普通食材。没什么好比较的。东西好吃,我们就应该知足。”

  宋歌以余光瞥向一直稳坐如山、该吃吃该喝喝的周阿姨,眼里闪过一道流光。

  这位周阿姨倒是有点意思。

  “温澜,你妈妈说得对。”

  宋歌夹了一片香菇,放到她的米饭上,对她笑得眉眼弯弯。

  这人!

  饭后,她便将温澜赶回房间写作业。

  周阿姨很有眼力见,收拾了碗筷,如吃饭前那般,又躲进了厨房。

  “吃得有点多。陪我楼下走走,嗯?”

  她思考了一会儿,淡淡地点头。

  “外头风大,去穿件外套。”

  “嗯。”

  于是,人生里,第二次,有个男人,陪她安静地走在清净的月色里。

  第一次,是在伦敦的傍晚。

  习习凉风里,放眼望去,都是充满岁月风情的老建筑,特别有味道,令人看着看着,不禁反而感恩岁月的绵长,因为她从那些苍老的建筑身上,看到的是时光留下的痕迹。

  痕迹的意思是温柔。

  为什么说是温柔呢?

  因为这些痕迹告诉自己,“我曾来过这个世界。”

  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心里流过一股她无法形容的感动,使得她不由自主地转身,望向身旁的男人。

  今夜的帝都的风,比伦敦那晚的风,更为清冽,拂面而来,凉意四起,却觉得皮肤因此紧绷而光滑,这种微妙的感受,也在诉说着自然万物的奇妙吧?

  当然,最奇妙的是,在漫长也短暂的人生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惊喜,你以为永远不会改过自新的毒贩子突然就成了慈善家,你以为永远不会失败的企业家一转眼就成了乞丐,你以为嘴巴如蚌壳,永远不会摘下面具的男人,有一天,他也会坦荡地说,“光明正大追求你一次。若这次还不行,我就真的认输。”

  此刻,他就走在她的身边,双手揣在黑色风衣里,头发被晚风吹得飞扬,丰盈的发量,很是蓬松,无声无息地散发着年轻的气息。

  然而,她的脑海里却浮现了宋歌年老时的模样。

  他依然喜欢穿黑色风衣,只是不再双手揣在口袋里,像英国的绅士,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牵着老伴,慢吞吞地走在夕阳清晨的傍晚。

  老伴儿穿着墨蓝色的毛衣,同色的百褶长裙,鬓角别着一朵香槟玫瑰。

  他忽而偏头看她。

  她心有所感,也看向他,望见他那双一直一直清澈安静的眼睛里,蕴满了岁月珍藏的温情。

  他们相视一笑。

  恩恩怨怨,输输赢赢,都是过眼尘烟。

  在那一刻,老电影似的一帧一帧划过脑海的记忆,都是生活里细细碎碎的小美好,方知这才应该是人生的真相:

  人生而渺小,却得着灿烂星辰的照耀,却得着蔚蓝大海的爱、抚,却得着阳光、空气、草木万物的滋养,真的应该学会感恩与知足。

  当她此刻这样想的时候,心里就充满了无比的感恩。

  因为她不是在年老的时候,才感悟到人生本该过得如此单纯。

  若是那个时候,她才领悟到,那么,她就真的成为了宋歌生命里的局外人了。

  不,就像很多人唏嘘感慨的那样,“明天和意外,谁都不知道哪个先来。”

  宋歌惊愕地瞪大眼睛,难得茫然了。

  因为他和慕容瑶瑶正安静地散着步,谁知这姑娘突然就蹲在了地上。

  “呃……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他真的手足无措了。

  “宋歌……”

  望着仰着脸、扁着嘴,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的慕容瑶瑶,他越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你到底怎么了。”

  “宋歌,我突然好酸心,这种酸心却是开心的。”

  “你在说什么。”

  “宋歌,我顿悟了,我豁然开朗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你到底想说什么。”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宋歌,我想吃你做的饭,想吃一辈子。”

  一辆重型摩托,从两人身旁呼啸而去。

  气氛变得格外安静。

  “你刚刚说了什么。”

  慕容瑶瑶吸了吸鼻子,站起身,冷冷地说,“没什么。”

  他站在原地,望着她气呼呼的背影,唇角上扬的弧度,根本无法压下来。

  “我听到了。”

  温柔的声音,在耳畔叹息。

  温热的手掌,稳稳地包裹住她的手。

  她努力控制住上扬的唇角,然而,失败了,因为她的心里痛快极了。

  她从来不是懦弱又徘徊不前的人,只要确定了,她就承认,并且愿意承担选择的结果。

  浪费时间,即浪费生命,傻瓜才会如此。

  “慕容瑶瑶。”

  “嗯。”

  “我爱你。”

  “jet'aime。”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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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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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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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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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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