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宋歌并没有邀请她去参加他的婚礼。
昨天下午,她已经基本梳理过了两人的相识始末,只要去参加他的婚礼,就能为这一段相遇画上完美的句点了。
从此,水阔山远,各自安好。
其实,从这点来说,最好不要喜欢上宋歌这样的男人。
明明他的眼睛还对你微笑,理智却不会准许他们说,“我要结婚了。”
对他们来说,一旦决定了,过去便不能影响自己的未来。琇書蛧
当她这样想的时候,手臂上袭来一股剧痛。
她缓慢地侧目。
雪白的衣袖上,已然晕开梅花般红艳的星星点点。
是的,金盆洗手这么久的她,刚刚遭遇了消音枪的青睐。
还真是荣幸啊,这个藏在暗处的狙击手明明可以取走她的性命,却只是射伤她的左臂。
事反常理,必有玄机。
不过,既然对方无意要她的命,那么,她现在的首要问题是买件外套,找家医院,取出子弹,以便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地回家。
她是行动力很迅速的人。今天的运气倒也不赖,商业街上,就有一家正准备开业的服装店,只是卖的都是杂牌货而已。
进去后,她随手拿了件长款的黑色大衣,在店员充满不解和欲说还休的眼神注视下,她爽快地买单走人。
从服装店出来,环视一圈,如她所熟悉的那样,整条商业街,只有刚刚那家牛肉面馆的斜对面有一家药房,最近的医院在3.2公里之外,这几天里,并没有平地冒出新的药店或者小诊所。
思忖片刻,她决定去买自己取出子弹所需要的东西,回家后,只要操作时,支开温澜和周阿姨,就不会被她们发现。
那么多年里,她都过着走在刀刃上的生活,早已不会因为子弹射伤自己而惊惧,也早已习惯忍受这样的疼痛。这种程度的疼痛,和当年慕容绝训练她时,她所承受的训练之苦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她穿过马路,拎着热乎乎的早餐,再次一路向北走。
七点多了,药店还未开门,人家的玻璃门上写的营业时间时8:30。
好吧,所以,家里准备医药箱,也算为一种远见之明了。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令她不禁想要苦笑。
因为是宋歌的电话。
她迟疑了一下,正准备挂断,心里动了下,一抬头,就看到对方站在马路对面。
明明刻意地走了这边,还是被这人看见了?
她还真是倒霉体质啊!
暗恋的人,已经要结婚了,她却还得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狼狈?使得对方赢得更漂亮。
然而,电话已经不能不接。
就算知道自己输了,姿态也要漂亮,对她来说,这是尊重自己。
“喂?”
“胳膊怎么回事!”
好吧,像他们这种人,眼睛都是很尖利的,何况她今天穿的是白色运动衣,哪怕道路再宽阔,宋歌也能看出不对劲,毕竟她占的地方是药店。
“哦,中了子弹。”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那边传来的气息,明显加重了很多。
她看向北方出来的朗朗红日,此刻,它尚且藏于尚未消散的薄雾面纱后,不知为何,她就想起了多年前,窝在巴黎的一家酒店里,她看的老电影《傲慢与偏见》。
她看的那个版本,故事的结尾,男主角达西,穿过蒙蒙薄雾,走过漫漫荒草之地,走向伊丽莎白的面前,头发微微地凌乱,白衬衫敞着几颗纽扣,眉眼里却荡漾着晨曦的风采。
那个画面,冲击她的心。
她莫名地突然期待爱情的模样。
达西眼里的情绪,迈向伊丽莎白的一步又一步,都像是踏在她的心尖上,令她的心敏感地一缩一缩地跟着紧张。
因为,只有她知道,她眼睛看见的是达西,心里想的是酒吧里的那双动情的眼睛。
喧嚣的酒吧里,每个人都在狂欢,每个人都在孤独,却有一双眼睛专注地看着你,那种感觉,她愿意坦诚,自己无法招架,或许是因为人本来就生于羁绊吧?
在她思绪浮起的这一分钟里,宋歌已经穿过马路,来到她面前。
她看着他的眼睛,问,“你怎么看到我的?”
他说,“朝街而坐,不经意一抬头,就看见了。”
这时,他停了下来,日光之下,蒙着一层水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
坦白说,宋歌的眉眼轮廓不如外国男人那般的深邃,却反而是另一种美,有山水,有画意,俊秀动人。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她有些恍惚。
恍惚里,她竟觉得他吞掉了一句话,“亦如那晚在酒吧。”
“哦。”
她别开脸,伸出手,准备拦出租车,又听他说,“朋友之言,不可信。”
“他的胃,不是我的胃。”
“牛肉太老,汤水过分辣。”
“走吧,我送你去医院。我正好去看一位朋友。”
她低着头。
今天,她穿的是白色跑鞋。
出门前,鞋头干干净净的,这会儿,却沾染了一块像是云朵形状的脏污。
反倒是宋歌的黑色皮鞋,锃亮亮地泛着光儿,显摆拥有它的主人,过的是讲究精致的生活。
这样的宋歌和电影里的踏风尘而来的达西,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所以,她还有什么介怀的呢?
电影小说里的爱情之所以浪漫动人,是因为现实过于骨感。
“麻烦你了。”
“你手上的早餐,可以让面馆联系骑手,不过,家里只有温澜的话……”
“就照你说的吧。我请了一位做饭阿姨,她和我们同住。”她如实地说。
他的眼睛飞快地眯了下,似乎有光芒流转而过。
就这样,他去将停在附近的车开了过来,顺路送她去了医院。
医生一看是子弹,难免惊诧,喋喋不休地建议她报警,将子弹交给警方,发挥想象地劝她,这次射伤她的手臂,也许只是一个记号,若是她不采取行动,接受警方的保护,后果不堪设想。
她懒得解释,便敷衍着点点头。
“您不用守在这里,去看望您那位朋友吧!”
她抬起头,缓缓地绽放明艳的笑容。
他明显怔怔地愣了一下,微微侧头,又低头看她,直勾勾的那种,沉默了几秒,才道,“不好意思,你就是我说的这位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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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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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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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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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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