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澜当时抱着她的起夜灯,忽闪着明亮发光的大眼睛,很是认真地问她。
如此简单的反问,却将她问住了。
她哭笑不得,心灵也因此受到某种微妙的触动。
因为一个才几岁的孩子,就教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明白的道理:我们自己是一切问题的制造者,是因为我们的心都缺乏孩提时的可爱想象力,在成长的过程中,越来越高举自己,甚少真正地去怜惜身边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
“温澜,谢谢你告诉我,起夜灯也应该有名字。温澜,你是小孩子,妈妈是大孩子。妈妈懂的,你不一定懂。你懂的,妈妈也不一定懂。所以,你以后有什么问题,或者想法,都告诉妈妈,好吗?”
“嗯嗯!”
然后,起夜灯便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飞飞。
很普通的名字,然而,却使这一盏起夜灯,和其他的起夜灯,不再一样,连她都觉得这盏起夜灯,因为有了名字,便神采飞扬起来了,与众不同。
小王子有唯一属于他的玫瑰花。
温澜有唯一属于她的起夜灯。
那么,她呢?
弯下腰,给睡得四仰八叉的小姑娘盖好被子,关上温澜老是忘记关上的窗户,她轻手轻脚地带门离开。
回房,像往常一样,洗澡,吹头发,护肤,靠着床头,看一会儿书。
今天却一直停留于翻开的那一页。
你怎么知道她是我女朋友。
她的眼睛并没有近视,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还是无巧不成书地一连两次。
况且,不是女朋友的话,那个应该是叫年朝颜的女孩子,她不会双手捧腮,满脸笑意地望着他,明亮的眼睛,宛如皓月初升。
谈恋爱的女孩,她们心里的甜蜜,都会在脸上开出幸福的花朵。
落雨了。
她看向窗外。
叮咚叮咚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尤其的清脆。
就像一个人的心跳声,因为平时是安静的,当它开始殷勤工作,笨咚笨咚地激荡,便也令人难以忽视。
一场秋雨一场寒。
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住院,还是因为胃出血,那人也蛮可怜的了。
然而,又如何呢。
他不缺人照顾和关爱,只要他愿意。
而她已经仁至义尽了。
关灯,睡觉。
睡着前,脑海里纷纷乱乱的,不知怎么地,又想起第一次见到林心,害她滚下楼的情形,也想起了慕容欧出于保护林心的深谋远虑,当众给林心的那一巴掌。
其实,她是羡慕林心的。
不是因为她苦尽甘来,和慕容欧修成正果。
而是无论她曾经吃过多少的苦,始终是个温柔良善的好女人,非因她和慕容欧之间令人羡慕的爱情。
正因为见过一个女人将爱活出来的样子,有多么的美好,兜兜转转之后,她才能放下一切的仇恨、怨怼、苦毒,终于也知道了如何活出自己的美好:享受伟大中的平凡,寻求智慧与开明,勇敢坚定而心地温柔。
正是林心身上的这些品质,那一天,隔着孤儿院的铁栅栏,她被温澜吸引了,因为她在温澜眼里看到了纯净的光彩。
一个良善的小女孩,能够协助她过好后半生。
是的,她需要的不是一个心思太多的男人。
就这样,想着想着,她便睡着了。
睡着后,她做了好多戛然而止的乱七八糟的梦。
“妈妈!”
“妈妈!”
她睁开眼睛。
“妈妈,我上学要迟到了。”温澜焦急地说。
可不是,已经七点多了。
“怎么没早点叫醒我?”她的语气柔柔的,免得温澜以为她生气了。
温澜吐吐舌头,摸着鼻子说,“我也睡过头啦!”
“好吧。”
她揉揉小姑娘的发顶,火速刷牙,洗脸,换衣。
“妈妈,你今天不化妆吗?”
她下意识地怔愣了几秒,莞尔,“今天不化了!”
“真的吗?太棒啦!”
温澜拍着小手,欢呼着,她反而困惑了。
“妈妈,我们快走吧!”
“嗯。”
开车从小区出来,沿路不乏各种小吃餐馆,虽然时间着急了点,她还是下车去排了几分钟的队,给温澜买了她最近爱吃的灌汤包和甜甜的小米粥。
“谢谢妈妈。”
“不客气。”
继续上路。
昨晚的雨,一开始滴滴答答,没多久,便成了滂沱大雨。是以,道路两旁的绿化树,得到秋雨的浇灌,洗去尘土,清净的秋阳里,有的绿意盎然,有的明黄灿烂,形成一幅幅光彩夺目的画卷。
“妈妈,你吃。”
她留意着路况,张嘴,咬了一口温澜送到她嘴边的灌汤包,轻声说,“妈妈在开车。你自己吃。”
“嗯嗯。”
红绿灯的时候,她抽了张纸巾,仔细地擦掉小姑娘嘴角的汤汁。
这是她母亲从未为她做过的销师。
而她的女儿,必须每天精致优雅。
这样想着,刚刚的疑惑,再次浮上心头。
她不动声色地问,“你不喜欢我化妆吗?”
“不是哦!我只是不喜欢妈妈把自己画得不好看!”
“为什么。”
“上次开完家长会,坐在我前面的周小茹,她的妈妈被大家评选为最美妈妈!我就说,那是你们没有看到我妈妈有多漂亮!她们就笑话我,说,妈妈你化妆都不好看,不化妆,肯定是丑八怪,说我撒谎,是小骗子!”
小姑娘的语气充满了气愤,腮帮子鼓鼓的,活像一只青蛙,眼睛越发明亮,表情生动极了。m.xiumb.com
她皱了下眉毛,想了想,说,“妈妈以后都不化妆了,让她们知道,温澜不是骗子。”
“嗯嗯!”
之前,她化妆成相貌平平的女人,也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锋芒和行踪,避免将温澜置身于危险之中。
和慕容欧、林心偶遇之后,她已经没有伪装的必要了。
她已经是自由的人了,并且和帝都慕容家族无关,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自然可以以真实容貌,开始全新的生活。
将温澜送到学校,回家的路上,她突然感觉饿了,看了看,瞧见了一家牛肉面馆,便绕过去,找了个车位,将车停好,进去坐下。
八点多,面馆的生意,已经过了高峰期。
她进去后,正好有食客让出靠窗的位置,她过去坐下,点了素面。
“姑娘,灌汤包要吗?”
她的心里咯噔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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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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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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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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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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